第二十四章
叮囑了林勇好好養傷,張恆像夜晚的幽靈一樣無聲無息地走出單人病房。
臨走前林勇還說起最近找不到張平,張恆告訴他不必擔心,張平正待在一個寧靜安全的地方。
連林勇都能被砍成這樣,現在的江湖就如張恆料想的那樣不平靜,張恆再一次認為,他弟沒能成功逃走,繼續被關在學校裡其實是一件好事。
有這樣的想法,也許是因為他隱隱之中,對那只是曾經待過幾天的地方,其實充滿好感。
如今,要他親口說出喜歡學校,喜歡看書,喜歡站在講臺上,俯視學生們的感覺,那是不可能的了。然而在萬籟俱靜的深夜時分,走在醫院外那條安靜無人的樹蔭大道之下,讓人很難不想起幽靜的校園。
好吧,打住。
那他媽的也不過是一場夢……
作為一位終於逃出囚籠,要重新直面江湖風浪的老大,張恆也覺得自己這傷春悲秋的狀態很不對勁,為了偽裝教授,最近或真或假的看了很多書,甚至重新背了幾首古詩詞,本來是準備在課堂上向學生炫一炫。
現在沒必要炫了。
但看過的東西依然存在腦袋裡,文縐縐的心情居然難以忘懷。
也許洪黎明說得對,自己天生就帶著這麼一股擦也擦不去的文藝氣質。
打住!
為什麼又想起洪黎明?
「他媽的,他媽的……你媽的,我媽的……」張恆抬頭,看著從頭頂枝椏樹葉間透過的月色,憤憤不平地自言自語,「老子自由了,老子愛罵三字經,就罵三字經。你管得著嗎?」
用力地甩甩頭,把那三個字從腦子裡狠狠甩到比月亮還遠的地方,張老大開始冷靜地思索正經事。
策哥不在,林勇受傷。
敵人很多,朋友很少。
情況前所未有的惡劣,正是自己報答策哥和兄弟們多年來生死交情的時候,可是怎麼著手呢?
剛才在病房裡和林勇談了談幫派的事,聽林勇話裡的意思,這次他被埋伏,可能幫派內部也有問題,不然林勇的行蹤怎麼會洩露出去,被對頭堵個正著?
內部有問題不奇怪,策哥出了事,人心已經不穩,何況為了營救策哥,石頭把最忠心最能幹的那批好手都帶走了,剩下這些人裡,混進來一兩隻吃裡扒外的雜碎,也不奇怪。
要和狗頭張,霸王龍那些人打個你死我活,首先就要召集人馬,但是,如今哪些手下是可以信任,可以生死相托的?這是一個問題。
張老大邊走邊思索,忽然很不是滋味地發現,當了這些年老大,關鍵時刻能拿得出手的人居然就那麼小貓三兩隻。
主要是他的主管範圍不對,掌管著華麗麗的夜總會,手底下的人馬多是多,但專業不對口,大部分都是嬌媚動人、會撒嬌會發嗲的小姐,要不就是善於奉承客人,把人不露痕跡捧得舒舒服服的媽媽桑。
剩下那一小部分,就算挑出二分之一忠誠度絕對沒問題的來,可……武力值又是個問題。
話說回來,在夜總會裡看看場子,凶一凶不肯老實付錢的客人,需要什麼武力值啊?像石頭和林勇那樣,總要在黑市軍火交易裡拋頭顱灑熱血的,武力值才夠高。
唉,沒有養兵千日,一時需要用兵,兵又從哪裡來?要不和歐陽寶做個交易,問問西伯利亞殺手訓練營裡能不能雇傭幾個高手出來?
想起自己那個不善學習,但還算善於殺人的學生,張恆回過神,在樹蔭下左顧右盼。
約好了在這見面,死小子怎麼還不露面?
正等得不耐煩,褲兜裡臨時買來的手機無聲震動。張恆掏出手機,按了接通。
一接通就低聲罵了一句三字經,毫不客氣地問,「歐陽寶,滾哪去了?老子都等半天了。」
為了躲避洪老大一定會展開的追捕,張恆故意隨機挑了一間路邊小店買了電話卡,目前知道這號碼的只有歐陽寶,所以不用問都知道是誰打來的。
「教授,我被抓住了。」歐陽寶的聲音無精打采。
張恆陡然一驚。
姓洪的真是豁出去了,動用了多大的資源啊,效率這麼高。抓個專業殺手比逮只兔子還快?
「洪黎明呢?叫他聽電話。」張恆一驚之後,迅速冷靜下來,想到這麼快就要再次聽見那個人的聲音,喉嚨有點發澀。
「教授你誤會了,不是姓洪的,我怎麼可能被教授你都能擺平的慫貨抓住?只是……唉,運氣真他媽的背,撞到我家派來的人手上了。」
聽見不是那個人,張恆一陣放鬆。
心裡卻又空落落的。
「哦,是你家裡派來的,那至少不會把你弄死。我現在很忙,沒空去救你。」恆哥這是江湖本色的無情無義,「你保重。」
「就這樣啊?怎麼說也是我冒著天大風險把你救出來,現在我落難了,你是不是應該有點愧疚,然後對我生出點師生之間的不道德感情……喂喂!我還沒有說完!他媽的把手機還給我……」
電話裡的歐陽寶不知對著誰頤指氣使地大聲嚷嚷,似乎有個男人說了一句「少爺該跟我回家了」,然後電話就此掛斷。
張恆看著手機上通話結束的螢幕/螢光屏,真切地感受到自己又回到了熟悉的江湖。
前一刻擁有自由,下一刻就變了階下囚。瞬息萬變,腳下踩著的地方隨時可能裂開,變成一張血盆大口吞噬掉一切,就是江湖。
只要一日仍在江湖漂,就必須繃緊神經,提高警惕。
大概,只有遙遠的哥倫比亞大學的青草地上,圖書館大門的ALMA MATER雕像前,才適合尋找長久的安定和自在。
不過那離自己已經很遠了,比天邊的月亮還遠,比被他從腦子裡甩出去的那個姓洪的混蛋還遠。
打住!
不許再想起那傢伙。
江湖險惡,敵人正虎視眈眈,這樣恍恍惚惚,精神不集中,是想找死嗎?
不能再這樣下去,打起精神來,絕不能給對頭趁虛而入的機會!
張恆惡狠狠地命令自己振作起來,然後發現果然振作起來了,仿佛有一道電流從脊背閃電般掠過,甚至讓他渾身猛然震顫。
不過,這精神暗示的力量是不是太驚人了?電流劇烈了點,打在身上,居然效果很真實。
而且……痛得好實在。
砰!
夜深人靜,樹蔭下忽然想起重物墜地的一聲鈍響。
張恆渾身亂顫,頭重腳輕地倒下,心想去他娘的狗屁精神暗示,這分明是貨真價實的高壓電擊槍!
無力地倒在泥地裡,在強烈電流的打擊下,連重新站起來都成了不可能完成的任務,只能眼睜睜看著一雙皮鞋由遠而近,進入自己的視野。
昂貴的手工製作的黑色男士皮鞋,是洪黎明自從當了洪家老大,有錢有勢後常穿的那種。
昨夜他躺在他腳下,動彈不得,臉和他的腳處於同一水平面。
今晚他躺在他腳下,渾身痛苦地顫動,目光和他的皮鞋處於同一水平面。
不愧是瞬息萬變的江湖。
張恆心裡苦笑,果然六月債,來得快。那碗淋在洪黎明身上的麵湯,不知幹透了沒?水晶球打碎的玻璃渣,還在公寓的地毯上嗎?
「疼嗎?對不起,我也不想讓你難受。」
咦?
「可是,用子彈會對你造成更大的傷害。我不想傷害你。」
咦?
「所以相比之下,還是電擊比較好。」
咦咦咦!
那雙皮鞋已經停在眼前,張恆勉強抬起眼瞼,看著上方那張和洪黎明有幾分相似的俊朗臉龐,聽著他和洪黎明有幾分相似的低沉聲音,心想,這江湖真是不靠譜。
前一刻才鳥脫牢籠,下一刻就像頭豬一樣被人逮了。
沒想到的是,那混蛋沒出現,混蛋他哥倒不知從哪冒出來了。
他媽的!他媽的!
老子就是要罵三字經!
姓洪的都不是好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