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忘記了佈置功課,那也沒辦法,都已經下課了,總不能把四散的學生們抓回來。
丟下唧唧歪歪讓人很煩的張平,恆哥腳步輕鬆地往公寓走,心想今天那群小傢伙滿以為占了便宜,等著,明天給他們功課來個三份的。
理所當然嘛。
夜總會叫小姐坐個台,賒了賬,還必須還呢,何況這是對人生來說非常必要的功課。
至於兩天為什麼是三份,而不是兩份。
那個,高利貸難道不用給利息嗎?九出十三歸啊!否則兄弟們……啊不,否則教授靠什麼吃飯?
張恆鼻子裡哼哼的著,好像滿臉不在意地算著小帳,胸膛裡飄著愜意的暖,如天邊舒展自如的白雲。
這種輕鬆悠然的感覺,已經多年沒和他沾過邊,似乎永遠也不會再和他沾邊,然而此刻竟真能如此,就像他從沒想過,自己也能有朝一日站在講臺上。
口水亂噴得也許有些荒唐,但卻顧盼神飛。
就像在污穢中耷拉了許多年的一雙翅膀,忽然奇跡般地扇了一扇,仿佛要借著不可思議的機緣晨風而起。
哎。
也許想著的這些都是妄想,不過是一個說出來也讓人發笑的笑話。
笑話又如何,恆哥開心啊。
張恆回到學校分配給他的豪華公寓前,刻意不讓自己思考那些隱隱約約藏在心底的東西。
應該是習慣的力量,這些年,他習慣了現實的廝殺和疼痛,但也習慣了逃避內心裡分裂的掙扎和酸楚,所以每次有點小小的心裡矛盾,就英雄氣爆棚地打架,吃會讓胃痛的辣子雞、喝冰得讓自己虛弱的腸胃也受不了的冰啤酒。
後來又有了一個新的解決方式——洪黎明做的食物。
是的。
誰叫那傢伙做的食物味道那麼好,連出現的時機都那麼好,在曾經的某段時日裡,當他心煩意亂時,就能聞到誘人垂涎的香味,他也就隨意地拿起筷子,漫不經心地吞咽,卻並非刻意但異常深刻地記住了那傢伙盯著自己進食時欣慰快樂的眼神。
說來說去,就是嘴饞吧。
正好又餓了。
掏出鑰匙,打開公寓的門,張恆愣了一下。
不是江湖中人發現異狀的那種警惕,也不是公寓裡出現了什麼不該出現的,他愣了那麼一秒,自己也就明白過來,那是因為他沒聞到迎接自己的美食的香味。
洪黎明信誓旦旦地說過這裡是他的地盤,他每天都要過來巡幸,或者說臨幸。不管他過來幹什麼,總不能不負責做飯吧?
張恆嗅著沒有一絲煙火氣的空氣,把這套邏輯在腦子裡過了一遍,發現自己早在本能裡接受了洪老大的餵食,有一絲憋悶和惘然。
於是,等他發現玄關裡擺著一雙不屬於自己的皮鞋時,憋悶和惘然就燃燒成了怒氣。
沒來也就算了。
來了居然不做飯,是要造反嗎?
張恆連鞋都沒脫,直接踩上厚實昂貴的地毯,在客廳和廚房都找不到人,轉身直入臥室。
果不其然,罷工的大廚在房裡。
「你沒做飯!」
不是疑問句,是質問句。
以被俘喪權的冒牌教授的身份,叫炙手可熱的洪家老大做飯,叫得那麼理直氣壯,似乎有點不對勁。但那又如何,不管是洪黎明對上張恆,還是張恆對上洪黎明,他們倆之間,就很少有對勁的時候。
「等一會給你做。」洪黎明懶洋洋地斜躺在床上,悠閒地閉目養神。
「等多久?」
「半個小時。」
「老子餓死了。」
「說話注意點,別忘了規矩,」洪黎明眼睛睜開一點,視線淡淡瞥來,不淩厲,但黝黑的瞳子很有神。
每次一提該死的規矩,張恆都會表達不屑的立場,常常不惜和洪黎明打一場嘴仗。
但今天例外,他只是用鼻子哼了一聲,然後坐到了床邊。
「怎麼搞的?」張恆不在乎地問。
「什麼?」
「裝你個頭啊,當我瞎啊?」
張恆一把掀了男人身上蓋的薄毯。
薄毯下的身體裸著上身,胸肌結實,肌理迷人,就是纏著的幾圈白紗布有些礙眼。離得近了,能嗅到空氣中一絲若隱若現的熟悉的味道,那是藥混合著鮮血的特殊氣味。
「嘖,六月債,來得快啊。」張恆打量一眼,笑得挺開心,「早就知道你小子沒好果子吃。」
洪黎明心平氣和。
「小傷不礙事,不用擔心。」
「你哪知眼睛看見我擔心你了?」張恆不屑地切一聲,「以為自己很值錢啊?」
「沒說你擔心我。我是說,你不用擔心,就算我受傷了,也不會餓著你。等一下就給你做飯。」
張恆一滯,很快又找到了強大的理由,「放屁啦,現在不就是餓著了嗎?」
張恆沒皮沒臉地讓他看自己平坦的肚子,表示胃裡現在是空的。
洪黎明笑著歎了一口氣。
「我現在給你做。」
張恆一巴掌把打算起身的洪黎明按了回去。看著男人對自己微笑,笑容裡透著的不知該形容為得意還是幸福的東西,又不禁覺得自己做了件婦人之仁的錯事。
先是覺得窩囊,然後是覺得窩火。
「別以為老子不知道你在裝可憐。」他指著洪老大的鼻子。
「小恆,」洪黎明無奈而寵溺地口氣,「你說話再不當心,張平真要挨揍了。」
張老大憋氣。
現在的情況很複雜,但如果用最簡單的話來形容,可以概括為兩句——哥哥上保險了,弟弟還在危險中。
萬一有狀況,洪老大是不會把他怎樣的,但洪老大是絕對會眼也不眨地把他弟怎樣的。
說到洪黎明的翻臉不認人,手狠心黑,張恆有過切身體會。
如果他要用懲罰張平來懲罰張恆,一旦下了決定,就不會猶豫。
「洪黎明,別以為你有多了不起!你能對付我,我就能對付你!我告訴你,從今天開始」張恆不能罵髒話,只能把手指更怒地指著洪老大挺直的鼻尖,「我不吃你小子做的東西!」
這個反制措施相當強硬。
強硬到洪老大都愣了。
愣完之後,他覺得胸口有點甜,想笑,又擔心這麼一笑,張教授真要炸毛了。
但是如果不笑,難道要哭喪著臉認錯嗎?
這樣倒也有趣。
在外面打打殺殺,戴著假面具真的好累,但那是對著外人。如果是對著張恆,換多少個面孔都輕鬆自如,自己可強可弱,可霸道可哀憐,可以蠻不講理,還可以幼稚任性……哪一種都好,都欣然喜悅,如飲甘露。
「真的不吃?」
「不吃。」張恆烏黑的眼睛眨巴眨巴,顯然在回答之前認真考慮了一下。
洪黎明伸手把張恆拉近一點。
張恆身子一歪,差點想給他一記後肘,忽然想起這傢伙是個傷號,動作一緩,就已經被拉得歪在洪黎明身前了。
挨著洪黎明半邊身體,側臉剛好蹭在洪黎明下巴上,剛才要打後肘時右臂提起,這時輕輕放下,好死不死地斜橫在了洪黎明充滿彈性的腹肌上,稍微一動,就是手側和腹肌的親密摩挲,倒像他故意在揩油。
張恆試著把手換個姿勢,不想壓住白紗布下的傷口,要忌憚的就多了,幾次嘗試後,變成了胳膊往上,又仿佛是在用手倒鉤洪黎明的脖子。
這好像是夜總會小姐勾搭男人時的標準動作?
切!
洪黎明像看喵咪玩耍一樣,好脾氣地看著張恆擺弄來擺弄去,最後張恆終於把所有耐性都用完了,在洪黎明身邊坐起來,手臂從洪黎明脖子後面穿過去,把洪黎明摟著。
輕佻地拍拍洪老大的臉頰。
看見沒?
你這受傷的弱雞,現在你是恆哥的妞。
「你今天心情很好。」洪黎明笑著說。
對於當恆哥的妞,他沒有任何心理衝突。
如果不是他太強壯,手腳太修長,上身袒露了太多經過鍛煉的漂亮的肌肉,簡直可以把他形容為一隻躺在恆哥懷裡既溫順又聽話的貓。
「什麼事讓你這麼開心?」
「沒啊。」
「上課還順利吧?」
「能不順利嗎?那群小屁孩,還能鬥得過老……」張恆及時刹車,保住了他弟的幾根肋骨。
想了一會,和洪老大討價還價。
「我說,有一些口頭語能不能保留啊?又不是三字經,說說有什麼?」
「哪些口頭語?」
「至少可以說老子吧,不然太難受了。你試試說話說一半,忽然有個詞卡住,難受死了。」
張恆自己沒發現,他說話的語氣,既像閒話家常,又像一起住了幾十年的老夫老妻在商量家務。洪黎明發現了,所以望向張恆的那一眼很是溫潤。
「口不擇言那麼多年,一朝強迫要改,確實也難為你。可這些,總是需要改的。」洪黎明居然真的在考慮,「一個月怎麼樣?頭一個月,你偶爾忍不住,可以說老子這個不好聽的字眼。不過從第二個月開始,你不許再說了。算給你一個適應期。」
老子哪裡不好聽了?
張恆心裡嘀咕一句,不過江湖上講究你敬我一尺,我敬你一丈。
既然人家洪老大好歹算是開了一道小口子,自己就不能不還以面子。
「一個月就一個月。」
怎麼也比沒有好。
協定初步達成,洪黎明身子側了側,指尖隔著衣料撫在張恆的側腰上,「當教授的感覺怎麼樣?」
怎麼又繞回這個話題了?
側腰被摸得癢癢的,張恆不自在地動了一下。
「你以為呢?能有什麼感覺?再裝神弄鬼也就三個月,幸虧這只是一群被關在監獄裡的小傢伙,所以能糊弄過去。要是換了別的地方,早被人拆穿了。哼,什麼哥倫比亞大學,對了,我的學歷是你偽造的吧?真是不靠譜。」
「偽造學歷這種事說出去不好聽,說到底還是要有真貨。所以接下來,我會安排你去哥倫比亞大學念書。」
張恆轉頭看了看洪黎明的臉。
洪黎明的臉很平靜,那是曾經有過深思熟慮而如今開始展望將來,言出必行的平靜。
不是教書,是念書。
既然是沖著真貨去,就只有貨真價實的從頭開始念。
「哥倫比亞大學環境不錯,哈德遜河很美,ALMA MATER的雕像雖然不像報紙上說的那麼有藝術感,但它沉澱的歷史氣味讓人感到寧靜。而且,那裡的圖書館的前身,可是著名的英王學院圖書館。」
「等等!我說了要去念書嗎?我多少歲了你知道嗎?我連中學都沒有拿畢業證,你知道嗎?」
男人剛才說的幾句話令人遐想。
也正是這瞬間的遐想,和現實中的荒謬擺在一起,更激起了張恆的憤怒。
星星那麼高那麼遠,你他媽的非要我生出期待之心地去摘!
「你憑什麼把我當小孩子一樣安排人生啊?以為你是誰啊!」
張恆一生氣就坐起來了,說話時習慣性地拳頭亂揮,仿佛張牙舞爪的貓,告誡靠近它的人不要得寸進尺。
他都坐起來了,躺在他臂彎間的洪黎明自然也跟著起來。
姿勢改變時,張恆拳頭剛好過來,好死不死就敲在了白紗布上。
白紗布下面包裹著的,自然是傷口。
傷口被打到,哪怕是隔著一層紗布,一定還是很疼。張恆拳頭觸著軟軟的紗布,心裡咯噔一下,心虛地往洪黎明臉上一瞧。
洪黎明眉間掠過一絲痛楚,但一發現張恆瞧著他,立即就把那分痛楚硬抹成了雲淡風輕。
「我愛你。」洪黎明雲淡風輕地說。
張恆一陣僵硬。
他看不懂洪黎明,但他瞭解洪黎明。
這是一隻吃人的豹子,翻臉不認人的混帳王八蛋,算計人心的翻雲覆雨手。
結果他觸了他的傷,他卻開口,給了他世界上最可遇而不可求的三個字。
「我們討論的,是我去那該死的學校念書的問題。」半天,張恆恨恨地分析出一個道理,「這和愛不愛那種肉麻事沒有一根毛的關係。」
「我愛你,我希望給你最好的,最舒適的,最安逸的,最能讓你感到幸福的人生。而我堅信,重拾書本,才能填補你心中某部分的空缺。要我親口說出這句話,我也很不甘心,因為我總覺得,我就能填補你人生中所有的空缺。」洪黎明緩緩地說。
他的聲音很好聽,很有磁性,每次緩緩說話,都顯得很有說服力。
「我愛你,所以我看著你想要另一個人生,卻不敢踏出第一步,覺得很心疼。所以我要推你一把,像老鷹把小鷹狠心地推下山崖。所以,我要把你那些沒有用的自卑和彷徨碾碎,哪怕碾碎的時候你會很疼,很生氣。所以,你不許再破罐子破摔。」
他用的排列句,不夠押韻,但有沉著的力量,聽起來像詩。
詩向來令人感覺肉麻,但詩絕對具有力量,尤其是當你喜歡的,在乎的那個人,站在你面前,深深地看著你的眼睛,認真地吐出每一個字。
開始也許是可笑,但可笑之後就會感到發麻。
不是恐懼的發麻,而是日出東方,陽光從遠處來,如春藤般溫柔地緩緩籠罩全身的酥麻,力量在春藤中,在陽光中,就此滲透皮膚和血管。
四肢百脈,因而顫慄。
洪黎明說了那麼多所以,所以,張恆也不得不顫慄,儘管想撐著架子逞強,但一開口,就是顫巍巍的結結巴巴,「喂,這不是攝影棚,用不用這麼……文藝腔啊?」
「從小到大,沒有誰愛過我,也許我沒學會怎麼去愛一個人。」洪黎明頓了頓,然後很有力量地說,「但我想試試。」
張恆眨巴眨巴眼睛,想著他媽的!他媽的!眼眶這麼熱,一定是被傢伙氣的。
好歹都是混江湖的,每次大戰之後都加一場哭戲,也太LOW了吧。
再說,到現在,念書和我愛你這三個字在邏輯上的關係還是沒說清楚啊!這位老大,你說的話都是他媽的悖論啊!
難怪都說掉進愛河的人都沒有理智。
果然無理可說。
既然不能說理,那就讓我們把目光投向更現實的方面吧。
張恆翻身下床,往房門走。
「餓死我了!我去下碗麵!」他停下腳步,轉過頭,冷冷地問,「你要不要也來一碗?」
也虧洪黎明大腦頻率與眾不同,速度不是一般的快,居然連反應時間都不需要,眼也不眨地就跟上了張恆的跳臺,「要一碗。煎兩個荷包蛋,半熟的蛋黃能流漿的最好。」
跟得上跳臺也就算了,居然還提要求。
一秒鐘變臉再加天下無雙的厚臉皮,恆哥也真是服了。
「剛才還說休息一下就做飯給老子吃,果然都是放屁。」張教授不屑。
「你剛才說不吃我做的東西。」洪老大振振有詞。
張教授詞窮。
然後摔門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