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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的禮物》第4章
★故事開始  四 觀察鞋子的人

  盧.薩芬總是得同時置身兩地。睡覺時,他做夢,在夢與夢之間的空隙,他匆匆檢視當天行程,並為翌日擬訂計畫,因此每天早晨六點被鬧鐘喚醒時,他覺得睡眠品質糟糕透頂。淋浴時,他演練要做的報告,偶爾一手伸出浴簾,操作黑莓機回覆電子郵件;早餐時,他閱讀報紙;當五歲女兒漫天瞎說著故事,他聆聽晨間新聞;當十三個月大的兒子表演每天學會的新本事,盧端出感興趣的表情,腦海裡則暗自分析為何他的感覺恰恰相反;給太太告別吻的時候,他心裡想著別人。

  他的一舉一動,一言一行,無不與其他事務重疊。開車通勤的時間,同時是免持聽筒的電話會議時段。早餐時計畫午餐,午餐時計畫餐前酒,晚餐時計畫餐後小酌,小酌時計畫……唔,視他運氣多好而定。在那些吉星高照的夜晚,無論在哪間房屋、公寓、旅館房間或辦公室,他很感恩自己交上的好運道以及另一人的陪伴,他自然會說服無從分享他這份感激的人──亦即太座大人──他身在別處。對這些人而言,他困在會議中、機場裡、即將完成的重要文件裡,或被瘋狂的聖誕交通活埋。非常神奇地,同時置身二地。

  事事層疊交錯,他老是在趕場,老有別的地方該去,老是希望自己在別處,或者多虧了天降神蹟,他可以置身兩地。他給每個人最少的時間,卻讓對方不至於覺得受到冷落。他不是因循苟且的人,他精準,永遠守時。在職場上,他是守時大師;在生活中,他是毀壞的懷錶。他竭力做到盡善盡美,追求成功的精力源源不絕,然而,就是這些極致──如此熱切地去維繫他快速成長的欲望清單,如此野心勃勃地攀向令人暈眩的嶄新高度──讓他飛越到最重要的人頭頂上。在他的行程表中,在一整天的時間裡,並未留下時間給那些人,但這些人卻可以在許多方面提昇他,而那是任何新成交的生意辦不到的事。

  在一個格外刺骨的星期二早晨,在都柏林市持續開發的碼頭區,盧擦拭得晶亮無瑕的黑皮鞋,自信昂揚地經過某位男子眼前。這人觀看那天早晨的鞋來鞋往,昨天也是,他想明天也應如是。盧的雙足能力不分軒輊,兩腳同等優秀。每一步的長度等長,從足跟到大拇趾的組合如此精確;鞋尖指向前方,足跟先啟動,之後由大拇趾將腳推離地面,靠著足踝屈伸,次次完美。踩在人行道上,腳步聲有節奏。沒有撼動腳下地面的沉重砰砰聲,不像那些腦袋與身體分開的其他人在這個時段行色匆匆,頭袋仍然黏著枕頭,身體卻在清新的空氣裡。不,他的鞋叩叩地響,像落在溫室屋頂的雨滴一樣擾人、不受歡迎,他長褲的縫邊微微翻動,如同清風拂過高爾夫第十八洞的旗幟。

  觀鞋者漫不經心,想像人行道的水泥板在他踩下時亮起,而這雙鞋的主人突然大跳踢躂舞,慶賀今天將如何愉悅美好。對觀鞋者而言,今天幾乎肯定是愉悅美好的一天。

  通常,這雙在無懈可擊黑色西裝下的晶亮黑皮鞋,會輕盈優雅地走過觀鞋者面前,穿過旋轉門,進入富麗堂皇的大理石大門,來到從碼頭縫隙擠出、探向都柏林天空的最新一棟摩登玻璃帷幕大樓。但在那個早晨,這雙鞋停在觀鞋者正前方,然後調換方向,在冰冷的水泥上轉動時發出粗嘎的聲音。觀鞋者別無選擇,只得將視線從皮鞋往上移。

  「這給你。」盧遞出咖啡。「是美式咖啡,希望你不介意,咖啡館的機器出了毛病,不能煮拿鐵。」

  「不然咖啡還你。」觀鞋者的鼻子離開熱氣氤氳的咖啡杯,向盧提議。

  這話引發驚愕的沉默。

  「只是開個玩笑。」他取笑起那吃驚的表情,並且非常快速地──以防人家不懂他的笑話,在重新思考後撤回那份善意──縮手收回咖啡,麻木的十指捧著杯身。「我看來像介意熱牛奶的人嗎?」他笑著說,表情轉為純粹的狂喜。「嗯。」他鼻子貼近杯口,嗅聞咖啡。他閉目品味咖啡香,不願讓視覺剝奪他對絕美氣味的欣賞。厚紙板似的杯身好燙,不然便是他的手太冰,以致熱氣火辣辣地貫穿雙手,射出熱力魚雷,令他的身體打顫。在感受到熱氣之前,他並不知道自己冷到這個程度。

  「真是太感謝了。」

  「不客氣。聽廣播說,今天會是一年裡最冷的日子。」亮晶晶的皮鞋跺跺水泥地面,搓著皮手套,藉此證明他的話。

  「這我倒是相信。天氣冷到可以凍掉鼻子了,但這能派上用場。」觀鞋者輕輕吹一下咖啡,準備啜飲第一口。

  「咖啡沒加糖。」盧致歉。

  「我,這樣啊。」觀鞋者翻個白眼,旋即將咖啡從嘴前移開,宛如咖啡暗藏致命疾病。「沒加熱牛奶就算了,忘記加糖就太過分囉。」他舉杯要將咖啡還給盧。

  這回盧明白他的意思,聽懂他的笑話,便笑了。「好好好,我知道了。」

  「人家不都說,乞丐沒有挑三揀四的命?難不成,挑剔的人可以當乞丐?」觀鞋者挑起眉笑吟吟地說,終於喝了第一口。他沉浸在暖意以及在冰冷身軀裡游移的咖啡因中,尚未注意到就在頃刻之間,觀者變成被觀看的人。

  「噢,我是小加。」他伸出手。「全名是加百列,但認識我的人都叫我小加。」盧探向前和他握手,溫暖的皮手套碰上冰冷的肌膚。「我是盧,但每個認識我的人都叫我混蛋。」

  小加忍俊不住。「哈,你真老實。在我跟你混熟之前,我先叫你盧。」

  他們相視而笑,在突如其來的彆扭間隙裡沉默,像兩個小男孩嘗試在操場上結交朋友。閃亮的皮鞋開始有些煩躁,踢踏,踏踢,盧踩著側行的步伐,既是設法保暖,也是試圖釐清自己的去留。這雙鞋慢慢扭轉,朝向隔壁的建築,不久他便會跟著腳的方向走。

  「今天早上很忙吧?」小加悠哉地說,令那雙鞋轉回來再度面向他。

  「只剩幾個禮拜就是聖誕節,這個時節向來很繁忙。」盧同意道。

  「人潮愈多,我日子愈好過。」小加在二十分錢的硬幣飛進杯中時說。「謝謝妳,」他向幾乎停也不停便丟下銅板的女士喊道。瞧她的肢體語言,簡直就像銅板是從她口袋的破洞掉落的,而不是一份禮物。他抬頭看盧,睜著大眼睛,笑著的嘴咧得更開。「看見沒?明天咖啡我請客。」他笑道。

  盧試圖盡量不動聲色地傾身,偷瞄一眼杯中物。二十分錢的銅板孤伶伶地躺在杯底。

  「噢,別擔心。我不時會清空杯子,我不想讓人覺得我混得太愜意。」他笑說:「你曉得的,錢財不能露白。」

  盧附和,但同時不作如是想。

  「不能讓人曉得對岸那間閣樓是我的。」小加又說,朝著河另一邊點頭。

  盧轉身,望向利非河【註】的對岸,看著小加提到的都柏林碼頭最新的摩天大樓。鏡面的玻璃帷幕牆,令大樓宛如都柏林市中心的鏡子。重新打造的維京長船沿著碼頭停泊,利非河畔有許多的起重架和嶄新的工商大樓,預告暴風雨的雲朵密佈在上方的天空,這些景觀統統被這棟大樓捕捉,像一台巨型電漿電視向都柏林市播放。這棟大樓的造型像風帆,夜晚會打上藍色的燈光,是全市討論的話題,起碼在大樓啟用後的幾個月內是如此。次好的事物永遠撐不了太久。

  【譯註】利非河(Liffey River):把都柏林一分為二,以河為界,一邊為南部,一邊為北部。

  「你曉得我說我有一間閣樓,只是個笑話吧?」小加似乎有些擔心原本可能落袋的進帳會泡湯。

  「你喜歡那棟大樓嗎?」盧問,仍然恍神地望著它。

  「那是我最愛的一棟,尤其是晚上,那是我坐在這的主要原因,除此之外,也是因為這一帶很繁忙。光是漂亮的景致,可填不了我的肚子。」

  「那是我們公司蓋的。」盧終於轉頭面向他。

  「真的假的?」小加稍微仔細地打量盧。三十幾歲不到四十,西裝筆挺,鬍子刮得乾乾淨淨,平滑得像嬰兒臀部,整齊的頭髮均勻散布灰色髮絲,彷彿誰拿了鹽罐在他頭上以一比十的比例灑落,灰色頭髮更增添他迷人的魅力。盧令他想起傳統的電影明星,既溫文又世故,整個人包覆在黑色喀什米爾長版大衣裡。

  「我敢說那讓你吃得起晚餐。」小加笑咪咪地說,在那一刻感到淡淡的嫉妒,這令他心煩,因為在他端詳盧之前,並沒有一絲半縷的嫉妒之情。遇到盧之後,他察覺兩件無益的事,害得他忽然間覺得又冷又嫉妒,不復原先的溫暖滿足。想到這裡,儘管他一個人時向來能自得其樂,但他預見一旦這位男士和他分道揚鑣,他將會嚐到之前未有的寂寞滋味,然後他會嫉妒、寒冷兼寂寞。這是自製淒苦派餅的完美原料。

  這棟建築不僅讓盧溫飽,也為公司贏得幾項獎項,而以他個人來說,他買了位於豪斯的房子,從目前的保時捷升級到最新車款──精確的講法是,聖誕節後才換車,但盧明白這些事不該告訴一個坐在苦寒的人行道上、緊裹著有跳蚤肆虐毯子的人。於是,盧彬彬有禮地微笑,亮出陶瓷美齒貼片,按照習慣同時做兩件事──想的是一回事,說的是另一回事。偏偏小加精於解讀兩者之間的差異,以致尷尬的程度更上層樓,讓兩人渾身不自在。

  「好,我該進公司了。我上班的地方就在──」

  「隔壁,我知道。我認得你的鞋子,它離我的視線範圍比較近。」小加微笑著說。

  「不過昨天不是這雙,沒記錯的話,應該是黃褐色的皮鞋。」

  盧拔得清爽的眉毛抬高一點點。挑起的雙眉在他未曾注射肉毒桿菌的額頭上引發一連串漣漪,如同一顆石子投進池塘。

  「別擔心,我不是跟蹤狂。」小加一隻手從熱杯上鬆開,揚手擺出自衛的姿勢。

  「我才來這裡一陣子。若說這兒哪裡不好,就是你們這些人不斷跑來我家。」

  盧莞爾,尷尬地低頭看自己的鞋,那是他們談話的主題。「不可思議。」

  「以前都沒留意到你在這裡。」盧吐露心聲,嘴上一邊說,腦袋一邊回想每天上班走的這條路線。

  「我天天在這,整天在這。」小加的聲音裡透出佯裝的快活。

  「對不起,從沒注意到你……」盧搖搖頭,「我老是趕來趕去,不是在跟人講電話,就是來不及赴另一人的約,總是需要同時出現在兩個地方──這是我老婆說的。有時候,我真希望可以複製自己,我忙得不可開交。」他笑著說。

  小加聞言,向他露出異樣的笑容。「說到趕場,我還是頭一次沒見到這兩個小子跑步呢。」小加朝著盧的雙腳點點頭。「它們靜靜站著,讓我差點認不出來。今天你缺了一把火嗎?」

  盧爆出笑聲。「我隨時都有一把火,相信我。」他像為曠世傑作揭幕一樣,飛快拉開大衣的衣袖,恰恰只夠露出勞力士金錶。「我一向是第一個到公司的人,現在沒什麼好趕的。」他全神貫注地看時間,腦袋裡已經在主持一場下午的會議。

  「你不是今天最早到的人。」小加說。

  「什麼?」盧的腦內會議被打斷,心思又回到寒冷的街道、公司的辦公大樓外,冷冽的大西洋風颳著他們的臉龐,人們都穿得暖暖的,齊步走向工作崗位。

  小加皺眉緊閉起眼睛。「褐色懶人鞋。我看過你和他一起走過幾次,他已經來了。」

  「褐色懶人鞋?」盧笑了,先是困惑,繼而佩服,旋即關切起比他更早進公司的人是誰。

  「你認識他的呀──腳步很自負,每一步都會踢起小小的仿麂皮穗子,好似他刻意讓穗子跳起來,看起來很像迷你康康舞。那雙鞋是軟底的,踩在地上卻很沉重;那雙腳小又寬,走路重心在腳的外側,所以鞋底總是從外側開始磨損。」

  盧專注到眉頭深鎖。

  「星期六的時候,他穿的鞋都像剛下遊艇。」

  「是艾佛烈!」盧笑了,從描述中認出鞋的主人。「那是因為他八成真的剛下遊──」但他突然收口,「他已經來了?」

  「差不多半小時前。腳步很重,看樣子有點急,還有另一雙黑色便鞋跟著他。」

  「黑色便鞋?」

  「黑鞋。男鞋。有點亮,但沒有款式可言,簡單到極點,純粹只有鞋子的功能。對這雙鞋我無法多告訴什麼了,只曉得比另一雙鞋走得慢。」

  「你真是觀察入微。」盧細細打量他,思忖這人在建築物門口、冰冷的地面棲身之前是什麼身分,同時大腦快速運轉,試圖釐清他提到的這些人是誰。他不明白艾佛烈為何七早八早進公司。他們的同事克里夫正在鬧精神崩潰,令他們振奮不已,對,是振奮,他們對新的職缺都摩拳擦掌想爭取。但升官的前提是克里夫不康復──盧暗中希望如此,公司即將出現人事大搬風,艾佛烈任何不尋常的舉動都啟人疑竇。其實,艾佛烈任何階段的舉動都很可疑。

  小加眨眨眼。「你不會剛好需要一個敏銳的眼線,替你注意公司裡的風吹草動吧?」

  盧攤開戴著手套的雙手。「抱歉。」

  「沒關係,需要我效勞的話,你曉得上哪兒找我。我是穿馬汀大夫氣墊鞋的傢伙。」他笑著拉起毯子,露出高統的黑色皮靴。

  「不曉得他們幹嘛這麼早到。」盧望著小加,彷彿他有特殊神力可以知道似的。

  「恐怕我愛莫能助,但他們上星期一起吃午飯。至少,他們在社會公認的一般午餐時間出了辦公大樓,在午餐時段結束後又一塊回來。至於他們在那段時間做了什麼,只能做些聰敏的猜測。」他輕笑起來。「我身上沒蒼蠅【註】。起碼今天沒有,」他補充說,「這天氣對蒼蠅太冷了。」

  【譯註】此句原文是「No flies on me.」意指某人反應敏捷,非常聰明。這裡小加玩了雙關語。

  「那頓午餐是哪一天?」

  小加再度閉目。「我想,是星期五。褐色懶人鞋是你的競爭對手,對吧?」

  「沒有,他是我朋友,算是吧。其實比較接近點頭之交。」聽到小加透露的消息,盧首次出現窘迫不安的跡象。「他是我同事,可是克里夫精神崩潰了,我們兩個就有大好的機會去……嗯,你應該猜得到的……」

  「偷走生病朋友的工作。」小加泛出微笑,替他接完後半句話。「太棒了。那麼那雙慢慢走的鞋呢?黑的那雙?」小加再接再厲,「一天晚上,那鞋和一雙Louboutins走出了公司。」

  「Lou──Loub──這是什麼牌子?」

  「這牌子的特色是採用噴漆的紅色鞋底。我說的這雙鞋鞋跟是一百二十公釐高。」

  「公釐?」盧問道,又說:「紅色鞋底,好。」他點了點頭,記住一切。

  「你大可直接問你的朋友兼點頭之交兼同事,他見的人是誰。」小加眼睛一亮,如此建議。

  盧不置可否。「是啊,我該走了。有事要見,有人要做,而且你能相信嗎?還得兩者同時進行。」他眨眨眼。「謝謝你幫忙,小加。」他匆匆放了張十歐元鈔票到小加杯中。

  「謝啦,老兄。」小加笑容滿面,旋即從杯中取出鈔票塞進口袋。他輕敲他的指頭。「錢不能露白,記得嗎?」

  「是。」盧附和。

  但在同一時刻,他壓根兒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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