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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黎聖母院》第24章
第六章

  一、公正看看古代法官

  西元1482年,貴族羅伯爾·戴圖維爾官運亨通,這位騎士是貝訥領主、瑪律什地區伊夫裡和聖安德里兩地男爵、國王的參事和侍從官,實授巴黎府尹之職。眾所周知,這是個美差,與其說是顯位要職,不如說是私有領地;約翰內斯·萊曼諾斯就說過:「這一官職還握有治安大權,並享有不少實惠和特權。(原文為拉丁文。)」出現彗星(這也是1835年再次出現的那顆彗星,當年出現彗星時博吉亞的叔父,教皇加里斯都下令公眾祈禱消災。雨果原注。

  博吉亞是義大利的世家,出了幾位紅衣主教和教皇。譯注。)那年,1465年11月7日,國王封給他這一官職,到1482年,任期差不多有十七個春秋了,這事實在令人驚歎不已。走馬上任那天,恰逢路易十一的私生女與波旁私生子喜結良緣。就在那一天,羅伯爾·戴圖維爾接替雅克·德·維利埃而任巴黎府尹,約翰·都維接替埃利·德·托雷特而任司法院大法官,儒夫奈·德·於爾散接替彼埃爾·德·莫爾維利埃而任掌璽大臣,雷尼奧·德·道爾芒接替彼埃爾·皮伊而為宮廷供奉總管。然而,自從羅伯爾·戴圖維爾管轄巴黎以來,司法院大法官、掌璽大臣、宮廷供奉總管換了多少任!而聖旨則「詔其留任」,毫無疑問,他連連留任,抓得牢牢的,整個人兒都鑽進去,同這官職合而為一,終於逃脫撤職的危險。須知路易十一生性猜疑,事必躬親,又愛吹毛求疵,喜怒無常,總是頻繁調任和撤換他的臣屬,以保持他當政的彈性。可是,這位正直的騎士不僅保住官職,而且還為兒子求得蔭庇,能繼承他的職位。兩年前,貴公子雅克·戴圖維爾候補騎士的名字,就同父親的名字並列在巴黎市府禮儀書之首。如此殊恩,確實罕見!說起來,羅伯爾·戴圖維爾倒也是個好軍人,效忠朝廷,曾經高舉槍旗(中世紀騎士長矛上的三角旗,標示封號。)反對「公共福利聯盟」,在14年王后進入巴黎之日,他曾送上用蜜餞做成的一隻奇妙的鹿。此外,他同榮譽法庭首席官特裡斯唐·賴米特過從甚密。這樣,羅貝爾大人的日子過得十分甜美開心。首先,他的俸祿很豐厚,另外還有不少進項,就像一串串葡萄掛在他的葡萄架上,諸如府尹衙門民事和刑事訴訟費,小堡昂巴法庭民事和刑事公開審理費,這還不算芒特和科貝伊的小額過橋費、向巴黎的木柴和食鹽衡量吏徵收的捐稅。他還有一種樂趣,那就是騎馬巡街,走在身穿半紅半棕色長袍的行政官吏中間,展示和炫耀他那軍人的英姿,那形象後來還雕在諾曼第的瓦爾蒙修院中他的墓石上,他那頂壓花的高頭盔也擺在蒙萊裡,至今還供人瞻仰。再說,號令各小隊警官、大堡的看守兼巡夜、大堡的兩名審理員(這句用拉丁文重複一遍。)、十六個居民區的十六名特派員、大堡的獄吏、四名有采邑的警官、一百二十名騎警、一百二十名治安軍警、巡防隊長及其巡防隊、巡防小隊、巡防前衛隊、巡防後衛隊,號令這麼多人,難道不算什麼嗎?掌握高級和初級審判權,有權判處鞭笞、絞刑、拖刑,此外,還按特權書上的規定,在巴黎子爵采邑及其顯赫的七個貴族轄區,擁有初審權(原文用拉丁文重複一遍。),掌管這麼多大權,難道不算什麼嗎?像羅伯爾·戴圖維爾大人這樣,在大堡那菲利浦·奧古斯都式寬闊而低矮的尖拱廳裡,每天下令逮捕和審判,難道有人想像得出,還有比這更開心的事情嗎?他讓人把哪個倒楣鬼送進「剝皮場街的小籠子裡過夜,就是說投進由巴黎府尹和法官們選中的,只有十一尺長、七尺四寸寬、十一尺高的牢房裡」(見1383年地籍冊。雨果原注。),事後就按照習慣,傍晚去王宮附近的伽利略街,在他從妻子昂勃魯瓦絲·德·洛雷夫人名下接過來的漂亮宅第裡過夜,以便消除判案的勞累,難道有人想像得出,還有比這更開心的事情嗎?

  羅伯爾·戴圖維爾大人作為巴黎府尹和巴黎子爵,不僅掌握本職的審判權,而且還削尖了腦袋,積極插手朝廷的重大案件的審理。凡是稍微高貴一點的重臣,無不先經過他的手,然後才落入劊子手的掌中。正是他前往聖安東莞大街的巴士底堡,親自把德·內莫爾先生押赴菜市場,親自把德·聖波耳先生押赴河灘廣場。在押往刑場的途中,德·聖波耳先生咆哮不已,府尹大人看著心花怒放,因為他不喜歡這位陸軍統領。

  要過上幸福而榮耀的生活,要在那部有趣的巴黎府尹列傳中,有朝一日佔有突出的一頁,這一切當然綽綽有餘。我們在那部列傳中可以看到,烏達爾·德·維爾納夫在屠宰場街擁有一幢房子,紀堯姆·德·昂加斯特買下了大小薩瓦宮,紀堯姆·蒂布斯特將他在克洛班街的房產,全部饋贈給聖日內維埃芙修女們,於格·歐勃裡奧住在豪豬公館,以及其他一些生活瑣事。

  生活中有這麼多賞心樂事,盡可以慢慢享受,然而,1482年1月7日早晨,羅伯爾·戴圖維爾大人一覺醒來,卻覺得心頭鬱悶,情緒十分惡劣。心情何以這樣壞呢?連他本人也說不清楚。是不是因為天空陰沉沉的緣故?是不是他這條蒙萊裡舊皮帶扣得太緊,把他發了福的官體勒得難受呢?是不是因為他望瞭望窗外,看見街上一大幫痞子四人一排走過去,他們外套裡面不穿襯衣,高筒帽子沒有蓋,身邊挎著褡褳和酒瓶,從窗下經過時嘲笑他呢?還是因為隱隱約約預感到,明年登基的查理八世(查理八世(1470-1498):法國國王,1483至1498年在位。)要把府尹的俸祿削減三百七十利弗爾十六蘇八分呢?這些原因,讀者可以任意挑選。至於我們,我們倒覺得他心情惡劣,就是因為他心情惡劣。

  況且,這是節日的第二天,所有人都感到煩悶,而這位司法官大人尤其如此,因為他要負責清除巴黎每次過節所造成的垃圾:這裡「垃圾」一詞,具有本義和引伸意義。再說,他還要去小堡出庭問案。我們早已注意到一個現象,法官通常設法在心緒不佳的日子開庭,以便以國王、法律和正義的名義,總能找個冤大頭髮洩自己的惡氣。

  不過,沒等他到場就開庭了。他的分管民事、刑事和私事的副手們,根據慣例替他幹起來;從早晨八點鐘起,幾十名男女市民就來到小堡的昂巴公判庭,被驅趕到一道結實的橡木柵欄和牆壁之間的陰暗角落裡,饒有興趣地旁聽府尹大人的副手、大堡公判庭庭長弗洛里昂·巴勃迪安先生審案,看他顛三倒四,胡判亂判民事和刑事案件,不啻觀看一場豐富多彩、妙趣橫生的演出。

  審判廳低矮狹小,圓形的拱頂。上首擺一張雕有百合花的大桌案,正中一張雕花橡木太師椅現在空著,乃是府尹大人的座席;左側一張凳子,坐著弗洛里昂庭長。錄事坐在下首,正記錄供詞。對面是聽眾。門前和桌案前站著府尹衙門的許多警衛,身穿綴有白十字的紫色粗呢短軍服。市民廳的兩名警衛身穿半紅半藍的萬聖節禮服,守著桌案後面一道關閉的低矮小門。厚厚的牆壁只開了一扇尖拱小窗,射進一月份的慘澹光線,映現兩張醜陋的面孔:一個是拱頂正中懸吊的石刻的猙獰魔鬼,一個是廳堂上首坐在百合雕花桌案側面的法官。

  請想像一下大堡庭長弗洛里昂·巴勃迪安那副尊容吧:他坐在府尹公案的側首,雙肘支在兩摞案卷之間,一隻腳踏著棕色粗呢長袍的下擺,紅赤赤、惡狠狠的臉縮進白色羔皮的領子裡,兩道眉毛就像從皮領上脫落下來的,一對眼睛總是眨動,腮幫子威嚴地墜下兩塊肥肉,到下頦則貼在一起。

  且說庭長大人失聰了。對於一位庭長,這當然是微疵。別看耳朵不靈,弗洛里昂大人照樣判案,總能恰如其分地做出終審判決,不得上訴。的確,當審判官的,只要擺出聽案的樣子就夠了,這是公正判案的惟一主要條件,而庭長大人完全稱職,因為他的注意力絕不會受到任何聲音的干擾。

  不料,今天在聽眾堆裡,卻有一個人無情地監視著他的一舉一動,那正是我們的老朋友磨坊約翰·弗羅洛。昨天大出風頭的這個學子,在巴黎到處亂竄,除了在學校講桌對面之外,在任何地方都保險能碰見他。

  「瞧呀!」他低聲對羅班·普斯潘說;他評論著眼前的各種場面,身邊的同伴則嘿嘿冷笑,「瞧呀,約翰內頓·杜·比伊松來了,那可是新市場懶蟲的美麗的女兒!憑我的靈魂發誓,那老傢伙,準沒長眼睛,也沒長耳朵,還要懲罰她呢!戴兩串珠子,就罰她十五蘇四分巴黎幣,罰得未免也太重了點。這條法律真嚴厲!(原文為拉丁文。)那個是誰,原來是鎧甲匠,羅班·歇夫·德·維爾!就因為被接納,成為他那行業的師傅!這是他的入門費。嘿!這幫下九流裡邊,還有兩位紳士!艾格萊·德·蘇安、於坦·德·馬伊,耶穌的軀體!(原文為拉丁文,是較輕的罵人話。)是兩位候補騎士!要罰錢,就因為他們擲骰子啦!什麼時候能在這兒看到咱們的校長?向國王交納一百利弗爾罰款!巴勃迪安那傢伙,就跟聾子似的敲桌子!我願意當主教代理,跟我哥哥掉個過兒,如果那樣我就不能再賭博的話:不能再沒日沒夜地賭,在賭博中混日子,死在賭博場上,也不能再輸掉襯衣還賭上靈魂!聖母啊!這麼多花姐兒!一個跟一個,我的小妞兒!昂勃魯瓦絲·萊居埃爾!伊莎博·佩伊奈特!貝拉德·吉羅南!上帝呀,我全認識!罰款!罰款!這回叫你們嘗嘗紮鍍金腰帶的滋味(當時法律規定,娼妓不准佩戴金銀飾物。)!叫你們臭美!罰十個蘇!哼!法官那老東西,看那德性,又聾又愚蠢!哼!弗洛里昂那老笨蛋!哼!巴勃迪安那老蠢貨!瞧他上了餐桌啦!他吃打官司的人,吃訴訟費,他大吃大嚼,拼命往裡塞,要撐破肚皮!罰款,侵吞無主的財物,收這個稅,要那個捐,這種報酬,那種賠償,這種利,那種費,拷問,坐牢,戴枷鎖,全要收錢,全是他的聖誕蛋糕、聖約翰節的小杏仁餅!瞧那頭豬!嘿!好嘛!又來一個浪貨!蒂博,蒂博那女人,一點兒不差!只為她從格拉提尼街走出來!那小子是誰呀?吉夫魯瓦·馬博納,是弓箭隊憲警。他侮辱了聖父。罰錢,蒂博的女人!罰錢,吉夫魯瓦!兩個人全罰!那老聾子!肯定把兩個案子弄混啦!我敢打賭,是罰那婊子瀆神,罰那大兵賣淫啦!注意,羅班·普斯潘!他們又要帶上什麼人來呀?這麼多警士!天神啊!所有鷹犬都傾巢出動!一定是獵到了大傢伙。是一頭野豬。沒錯兒,羅班,真是野豬!好大個兒呀!大力神啊!那是我們昨天的大王,是我們的醜大王,是那個敲鐘人,是那獨眼、駝子、大鬼臉!那是卡西莫多!」

  一點也不假。

  正是卡西莫多,只見他五花大綁,全身手腳捆了個結結實實,還嚴加看守。一隊警士把他團團圍住,由巡防騎士親自押解;那騎士的軍裝上,前胸繡著法蘭西紋章,後背繡著巴黎城徽。再看卡西莫多,除了他那畸形的軀體之外,全身沒有一點可以解釋何以對他這樣劍拔弩張。他臉色陰沉,一聲不吭,也一動不動,那隻獨眼只是偶爾瞧瞧全身捆縛的繩索,隱含著憤怒的神色。

  卡西莫多也環視了一下周圍,不過眼睛暗淡無光,婦女們都不覺得他可怕,指指點點,拿他當個樂子。

  這工夫,弗洛里昂庭長大人正仔細翻閱錄事呈上的控告卡西莫多的案件,半晌閱畢,似乎又思考了片刻。他每次問案,總要先採取這樣的謹慎步驟,弄清被告的姓名、身份和罪狀,做到心中有數,預料被告會如何狡辯,自己再如何反駁,不管審訊多麼迂回曲折,他總能應付得了,不大顯出自己失聰。對他來說,案卷就是給瞎子領路的狗。縱然他這種殘疾有所表現,說話前言不搭後語,或者提出令人費解的問題,讓一些人覺得挺深奧,讓另一些人覺得很愚蠢,無論哪種情況也無傷大雅,因為一位法官被人看作愚蠢還是深奧,這都無所謂,就怕讓人知道是個聾子。因此,他千方百計地掩飾,不讓任何人看出自己重聽,而且通常裝得還很像,就連他本人都產生了錯覺。這種自欺欺人的事,實在比人們想像的要容易。凡是駝背,走路總好昂首闊步,凡是結巴,總好高談闊論,凡是聾子,總好竊竊私語。至於弗洛里昂大人,他認為自己的耳朵,大不了有點不聽使喚而已。這是關於他的耳朵,他向公眾輿論作出的惟一讓步,還得逢他審視良心、開誠相見的時刻。

  且說他吃透了卡西莫多的案情之後,就把腦袋向後一仰,眯縫起眼睛,以便增添幾分威嚴和公正廉明,殊不知這樣一來,他既聾又瞎了。若是缺乏這兩個條件,他就算不上十全十美的法官了。他就是擺出這等威儀開始問供:「姓名?」

  然而這時,卻出現一種超出「法律規定」的情況,就是一個聾子審問一個聾子。

  卡西莫多無從知曉問他什麼話,也就沒有回答,獨眼一直盯著法官。法官是個聾子,也無從知曉被告同樣是個聾子,還以為他像一般被告那樣回答了問題,就繼續有板有眼、愚蠢而機械地問供:「好。年齡?」

  這個問題,卡西莫多照樣不回答。法官倒覺得回答滿意,又接著問道:「那麼,職業呢?」

  被告仍舊一言不發。這時,旁聽的人都面面相覷,開始低聲議論。

  「好啦。」庭長泰然自若,以為被告答覆了第三句問話,就接著說道,「你被告到本庭,罪狀如下:第一,深夜擾亂治安;第二,行為不端,對一名浪蕩女子欲行非禮,『侮辱一名娼妓』(原文為拉丁文。);第三,圖謀不軌,抗拒國王陛下的禁軍巡警。這些罪狀,你必須從實招來。錄事,被告剛才交待的,都記錄在案了嗎?」

  這句話問得太不湊巧,從錄事到聽眾,全場哄堂大笑,大家笑得前仰後合,無法遏制,而且感染了所有人,連兩個聾子都覺察到了。卡西莫多回過身去,鄙夷地聳了聳駝背;弗洛里昂大人跟他一樣驚訝,但是推測全場哄笑,是被告回答時出口不遜引起的,而又見他那麼一聳肩,就更覺得此事一目了然,於是怒斥道:「混帳,膽敢如此回答,就該處以絞刑!你明白是在同什麼人說話嗎?」

  他這樣申斥,非但不能阻止全場哄笑,反而更讓大家覺得離奇古怪,莫名其妙,一個個笑得更凶,就連市民廳的警衛們也都忍俊不禁,而他們本來是清一色的黑桃J癡呆的形象。惟獨卡西莫多仍然保持嚴肅的表情,原因很簡單:他根本不明白周圍發生了什麼事情。法官越來越惱怒,認為有必要以同樣嚴厲的口氣,繼續發威審問,以此降伏被告,震一震聽眾,迫使他們恢復敬畏的態度。

  「你這麼強詞奪理,膽敢藐視本庭長,看來是個陰險刁悍的傢伙。本官掌管巴黎治安警察,負責調查各種犯罪案件、不軌行為,督導各行各業,查禁欺行霸市的壟斷,保養市內街道,制止倒賣家禽和野味,監督稱量木柴和其他木料,清除街道上的污泥和空氣中的傳染病菌,總而言之,為了公共福利事業不辭辛勞,既無供奉,也不指望任何額外的報償!你知道不知道,本官名叫弗洛里昂·巴勃迪安,是府尹大人的助理,還兼任員警督監、調查官、督導官和檢驗官,在府尹衙門、司法管區、財產抵押署和初審法庭,等等,都享有同樣的權利……」

  聾子對聾子說話,是沒有理由住口的。如果不是低矮的後門猛然打開,讓進府尹大人,天曉得弗洛里昂先生在雄辯的大海中蕩舟,奮力劃槳,到什麼時候才肯上岸。

  看到府尹大人進來,弗洛里昂先生並沒有戛然住口,而是半轉過身去,把剛才轟擊卡西莫多的如雷咆哮,又突然移向府尹大人,說道:「卑職請大人裁決,嚴懲公然藐視本庭的這名被告!」

  說罷,他氣喘吁吁地坐下,連連擦汗,只見豆大的汗珠從額頭上滾下來,像淚水一般打濕了攤在他面前的羊皮紙。羅伯爾·戴圖維爾皺起眉頭,十分嚴厲地指了指卡西莫多,以示警告;聾子這才注意,多少明白一點兒。

  府尹向被告厲聲問道:「混帳東西,你幹了什麼壞事,被押到這裡來啦?」

  可憐的傢伙以為府尹問他姓名,便一反往常,打破沉默,以嘶啞的喉音答道:「卡西莫多。」

  答非所問,又引起哄堂大笑。羅伯爾大人氣得滿臉漲紅,怒道:「混蛋,你連我也敢嘲笑嗎?」

  「聖母院的敲鐘人。」卡西莫多答道,他還以為法官要他說明職業。

  「敲鐘的!」府尹重複道;上文說過,他早晨醒來心情就不好,聽到這樣奇怪的回答,更是火上澆油。「敲鐘的!我要讓人拉你去遊街,用鞭子在你脊背上打鐘!聽見了嗎,混蛋?」

  「您想知道我的年齡吧,」卡西莫多說道,「到了聖瑪律丹節,我想就該滿二十歲了。」

  這也太放肆了,府尹已忍無可忍。

  「哼!可惡的東西,你敢藐視本堂!執刑警士,把這個傢伙拉到河灘恥辱柱上,給我狠狠地打,再綁在輪盤上轉一小時。上帝的腦袋,叫他嘗嘗我的厲害!我命令,派四名宣過誓的號手,到巴黎子爵采邑的七領地,曉諭本判決。」

  錄事立即書寫判決書。

  「上帝的肚子!瞧他判得真棒!」學子磨坊約翰·弗羅洛在角落嚷道。

  府尹轉過頭來,炯炯發光的眼睛再次盯住卡西莫多,說道:「我想,這傢伙說了『上帝的肚子!』錄事,再加收罵人罰款巴黎幣十二德尼埃,其中半數撥給聖厄斯塔什教堂。我特別信仰聖厄斯塔什。」

  幾分鐘的工夫,判決書就寫好了,判詞簡單明瞭。府尹衙門和巴黎子爵府的行文,還沒有經過蒂博·巴葉大法官和訟師羅傑·巴爾姆的潤色加工,還沒有被16世紀初這兩位法學大師所培植的詭辯和程式的大樹所遮掩,因而從頭至尾都明明白白,易懂易行,循此方向可直達目的地:每一條小徑都不彎曲,也沒有荊叢,一眼就能望見盡頭是車輪、絞架還是恥辱柱。至少明白走向何處。

  錄事把判決書呈上,府尹蓋上大印。然後,府尹大人出去巡視各個審判廳,要把他的心情當天就帶到巴黎的所有監獄。約翰·弗羅洛和羅班·普斯潘嘿嘿竊笑。卡西莫多看著眼前發生的一切,表情又奇怪又無動於衷。

  就在弗洛里昂·巴勃迪安庭長看了判決書,正要簽發的時候,錄事實在覺得那倒楣鬼被判得冤枉,就想爭取為他減刑,便儘量湊近弗洛里昂的耳朵,指著卡西莫多說道:「那人是個聾子。」

  錄事倒希望,弗洛里昂庭長能夠同病相憐,在心裡萌生對犯人的同情。然而,我們已經看到,弗洛里昂大人根本不願意讓人知道自己失聰,再說,他的耳朵也實在太聾,一個字也沒有聽見。不過,他還要擺出聽到的樣子,回答說:「唔,唔!這就不同了。這情況我還不知道。既然如此,恥辱柱示眾就再加一小時。」

  他修改之後,就簽發了判決書。

  「判得好!」羅班·普斯潘說,他對卡西莫多仍然耿耿於懷,「誰叫他粗暴對待別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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