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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黎聖母院》第36章
第八章

  一、銀幣變成枯葉

  格蘭古瓦和奇蹟宮所有人都焦慮不安,整整過了一個月,也沒有愛絲美拉達的下落,不知她出了什麼事,也不知小山羊怎麼樣了。埃及公爵及其丐幫朋友十分傷心,格蘭古瓦更是倍加痛苦。這埃及姑娘一夜之間失蹤了,從此毫無音信。到處尋找也毫無結果。有幾個愛戲弄人的傢伙對格蘭古瓦說,那天晚上在聖蜜雪兒橋附近,她跟一個軍官跑了,被他們撞見。然而,這位做丈夫的按照吉普賽人的習俗,稱得上是一個絕不輕信的哲學家,況且他比誰都清楚,他妻子是多麼珍惜處女的貞操。他早就作出估價,埃及女人加護身符這兩種品性結合起來,能產生何等堅不可摧的廉恥心;他甚至像數學一樣精確地計算過,這種貞操對另一種強力的抗力。因此,這方面他完全放心。

  這樣,格蘭古瓦就無法理解她為什麼失蹤了。他憂心忡忡,如果可能,身體還會消瘦幾分。他把一切都置於腦後,連文學興趣,連他的偉大著作《論常規和非常規修辭》,也都淡忘了。這本巨著,他打算自己一有錢就拿去印行。他見識過於格·聖維克多的《論學》(原文為拉丁文。)的凡德蘭·德·斯皮爾著名版本,從那之後就崇拜起印刷術了。

  有一天,他愁眉苦臉,經過刑事法庭的門前,看見司法宮一道門前聚了許多人。

  「這裡出了什麼事兒?」他問一個從裡面出來的青年。

  「我也不知道,先生,」年輕人回答,「據說要審一個女人,她殺了一名警官。由於案件牽涉巫術,主教和宗教法庭都參與判案。我哥哥是若薩主教代理,他把精力全搭在這上面了。我要跟他說說話,可是人太多,擠不上去,真氣人,我還等錢花呢。」

  「唉,先生,」格蘭古瓦說道,「我倒是願意借給您點兒;不過,如果說我這褲兜裡面有窟窿,那可不是裝銀幣磨破的。」

  他沒敢告訴這個青年自己認識他哥哥。那次在教堂發生口角之後,他再也沒去找主教代理,這樣失禮,也就不好意思見面了。

  那學生逕自走了。格蘭古瓦則尾隨眾人,登上大廳的樓梯。他認為法官一般都蠢得可笑,列席一場刑事審判,比看什麼熱鬧都更能消愁解悶。他鑽進人群:大家擁擠著默默走去。司法宮有一條昏暗的長廊,彷彿是這座古老建築物的腸胃道,人群在曲折的長廊裡走走停停,十分膩味,好久才通過,到了一扇矮門。格蘭古瓦個子高,能從攢動的人頭上面望去,察看矮門裡面的大廳。

  大廳很寬敞,因昏暗而顯得更大,時已薄暮,天光慘澹,從尖拱窗戶射進來,照不到拱頂了。穹窿是巨大的木架結構,上面雕刻的無數形象,在黑暗中似乎蠢蠢欲動。幾張桌案已經點上蠟燭,照著伏案翻閱案卷的錄事們的腦袋。大廳前半部分擠滿了聽眾,左右兩廂的桌案,已有穿法袍的人落座。大廳上首的講壇上,坐著不少審判官,後幾排則隱沒在黑暗中。那一張張鐵板的面孔猙獰可怕。四周牆壁到處是百合花圖案。審判官頭上有一大幅耶穌像還依稀可見。斧鉞矛戈林立,鋒尖映著燭光,像一朵朵火焰。

  「先生,」格蘭古瓦問身邊的一個人,「先生,怎麼那麼多人坐在那兒,就像開主教會議似的。」

  「先生,」那人答道,「那些人,右首是大法庭評議官,左首是審案評議官;穿黑袍的是宗教裁判官,穿紅袍的是朝廷法官。」

  「坐在他們上首、滿頭大汗的那個胖子,他又是什麼人呢?」格蘭古瓦又問道。

  「是庭長先生。」

  「他身後那群綿羊呢?」格蘭古瓦繼續問道。前文說過,他不喜歡司法宮,也許他的劇作演出失敗之後,他對司法宮始終懷恨在心吧。

  「那是御前審案官先生們。」

  「在大胖子前面的那頭野豬呢?」

  「那是大法庭的錄事先生。」

  「右首的那條鱷魚呢?」

  「那是大律師菲利浦·婁利埃先生。」

  「左首那隻胖胖的黑貓呢?」

  「那是教會法庭檢察官雅克·夏莫呂先生,以及教會法庭的先生們。」

  「哦,是嘛,先生,」格蘭古瓦說,「這些傢伙都跑這兒來幹什麼呢?」

  「他們要審判。」

  「審判誰?不見被告呀。」

  「審判一名女犯,先生。您是看不見她,她正背對著我們,而且被人群遮住。喏,瞧那堆持戟的警士,她就在那兒。」

  「那女人是誰?」格蘭古瓦問道,「您知道她的名字嗎?」

  「不知道,先生。我也剛到一會兒,看到教會法庭的人同堂問案,只是猜測這是件巫術案。」

  「好哇!」我們的哲學家說,「我們要看到所有這些穿法袍的傢伙吃人肉了。這種場景已經是老一套了。」

  「先生,」旁邊那人指出,「您不覺得雅克·夏莫呂先生樣子很和藹嗎?」

  「哼!」格蘭古瓦回答,「我才不信那種尖鼻子、薄嘴唇的人和藹呢?」

  說到這裡,旁邊的人讓兩個閒扯的人肅靜,現在正聽一個人的重要證詞。

  「各位大人,」法庭中央一個老太婆說道,她的面孔幾乎都縮在衣服裡,整個人像能行走的一堆破衣裳,「各位大人,這事兒是千真萬確的,就跟我是法路代爾老婆子一樣千真萬確。我老婆子在聖蜜雪兒橋頭安家已有四十年,總是按時交房租、捐稅和年貢;我家的門正對著河上游塔散——加雅爾染房。別看我現在成了可憐的老太婆,從前可是個美麗的姑娘呢,各位大人!近幾天有人對我說:法路代爾婆婆,晚上紡線別太熬夜了,魔鬼就喜歡用它的角給老太婆梳理紡錘。去年在聖殿那一帶的那個幽靈,現在肯定到老城來遊蕩。法路代爾婆婆,當心那幽靈要捶你家門。一天晚上,我正在紡線,忽聽有人捶門。我問是誰。外面的人罵罵咧咧。我打開門,進來兩個人。一個穿黑袍的,跟一個漂亮軍官。穿黑袍的只露出兩隻眼睛,跟火炭一樣。全身都被斗篷和帽子遮住了。他們對我說:聖瑪特房間。那是我樓上那間屋子,各位大人,是我最乾淨的房間。他們給了我一埃居銀幣,我就塞進抽屜裡,心裡念叨:明天正好去涼亭肉鋪買些牛羊下水來。我們上樓,到了上面的房間,我一轉身的工夫,那穿黑袍的人就不見了,真叫我有點驚訝。那名軍官儀錶堂堂,像個大爵爺。他跟我下樓,然後就出去了。紡四分之一支線的工夫,他又回來,還帶了一個美麗的姑娘;跟個玩偶娃娃似的,要是再打扮一下,就會像太陽一樣光輝燦爛。那姑娘帶了一隻山羊,一隻大山羊,白色的還是黑色的,我記不清了。我一看這情況,心裡就犯合計了:姑娘麼,跟我不相干,可是大山羊!我不喜歡這類畜生,又長鬍子又長角。樣子有點像人了,而且還帶點妖氣。不過,我什麼話也沒講。我拿了銀幣嘛。公平交易,對不對,法官先生?我帶姑娘和隊長到樓上房間,然後就離開,讓他們單獨在一起,當然還有山羊。我回到樓下,重又開始紡線。要向諸位說明一點,我那房子有兩層,背靠著河,跟橋上其他房屋一樣,樓上樓下的窗戶都是臨水的。我正紡著線,也不知道怎麼回事,怕是山羊引起來的,我總想著那個幽靈,還覺得那美麗的姑娘打扮得也挺古怪。突然,我聽見樓上一聲叫喊,又咕咚一聲,有什麼東西落到地上,接著窗戶打開,我趕緊跑到我這屋的視窗,跟樓上的窗戶上下正對著,就看見一堆黑乎乎的東西,從我眼前掉進河水裡。那是個幽靈,穿著教士的服裝。當時月光很明亮,我看得清清楚楚:那幽靈朝老城遊去。我嚇得渾身直哆嗦,叫巡邏隊來。那些巡警先生們一進屋,還沒鬧清是什麼事,就先把我給揍一頓,大概是取個樂子。我向他們說明了情況,我們上樓去,一上去看見了什麼呀?我那可憐的房間全是血,隊長直挺挺地倒在地上,脖子上插著一把匕首,姑娘在裝死,山羊也驚了。『好傢伙,』我說,『我得花半個月的時間,才能把地板刷乾淨,還得一點點摳,真要命!』——隊長給抬走了,可憐的年輕人!姑娘的衣衫全扒開了。等一等,還有最糟糕的事:第二天,我要拿那枚銀幣去買下水,掏出來一看卻變成枯葉子了。」

  老太婆住了口。聽眾之間響起一陣駭怖的私議聲。

  「那個鬼魂、那隻山羊,全有巫術的味道。」格蘭古瓦旁邊的一個人說道。

  「還有那片枯葉子呢!」另一個人接上說。

  「毫無疑問,」第三個人說,「那是個巫婆,跟幽靈串通一氣,專門搶劫軍官。」

  格蘭古瓦自己也差不多覺得,整個這件事很可怕,也像是真的。

  「法路代爾老婆子,」庭長先生威嚴地說,「您再沒有別的情況要對本庭講嗎?」

  「沒有了,大人,」老太婆回答,「倒是有一個情況,起訴書中把我的房子說成是七扭八歪、臭氣衝天的破屋,說得太損了。橋上的房屋都不大氣派,那是因為人太多了;可是,連賣肉的都不嫌棄,他們都是有錢人,娶了非常乾淨的漂亮女人。」

  格蘭古瓦看著像鱷魚的那位法官站起來,朗聲喊道:「肅靜!我請各位大人不要忽略在被告身上搜出的一把匕首。法路代爾老太婆,魔鬼給您的銀幣變化的枯葉,您帶來了嗎?」

  「帶來了,大人,」她回答,「我找到了。就是這一片。」

  一名執達吏將枯葉轉呈給鱷魚,鱷魚哭喪著臉,點了點頭,又傳遞給庭長。庭長接過去,又傳給宗教法庭檢察官。就這樣,那片枯葉周遊了大廳。

  「這是一片白樺樹葉,」雅克·夏莫呂先生說,「是妖術的又一證據。」

  一位評議官發言:「證人,有兩個男子一道去您家中。穿黑袍的人,您先是看見他消失了,後來又看見他穿著教士的服裝,跳進塞納河遊走;另外一個是軍官。那兩個人究竟是哪個給了您銀幣?」

  老太婆想了一會兒,答道:「是軍官。」聽眾又是一陣議論。

  「唔!」格蘭古瓦想道,「原來這樣,我又半信半疑了。」

  這時,大律師菲利浦·婁利埃先生再次發言:「我提請諸位注意,在被害軍官床前筆錄的證詞說:當黑衣人上前搭話時,他隱隱約約想到這很可能是幽靈,還說那鬼魂極力慫恿他去同被告幽會;又據軍官的證詞,他身上沒有錢,付給法路代爾的那枚埃居銀幣,是那個鬼魂給他的。因此,那銀幣是一枚冥錢。」

  這一決定性的發言,似乎驅散了格蘭古瓦和其他聽眾的疑慮。

  「諸位都有本案的材料,」大律師坐下來補充道,「可以查閱一下浮比斯·德·夏多佩的證詞。」

  一聽這個名字,被告站起來,她的頭也就從聽眾的遮擋中露出來。格蘭古瓦一見,萬分驚駭,他認出那是愛絲美拉達。

  愛絲美拉達臉色慘白;當初,她那秀美的髮辮多麼光潤,綴滿金箔,而現在卻亂蓬蓬地披散下來;她的嘴唇發青,兩眼塌陷,形容真嚇人。唉!落到這一步!

  「浮比斯!」她怔忡叫道,「他在哪兒?老爺們啊!求求你們啦,在處死我之前,告訴我他是不是還活著!」

  「住口,你這女人!」庭長喝道,「這不關我們的事!」

  「噢!可憐可憐吧!告訴我,他是不是還活著!」她又叫道,同時合攏消瘦了的纖手。鎖鏈順著她衣裙垂下,因抖動而嘩啦之聲可聞。

  「好吧!」大律師冷淡地說,「他快要死了。這回您滿意了吧?」

  不幸的姑娘又重重地坐到小凳上,她說不出話來,流不出眼淚,慘白的面孔像蠟人一般。

  庭長俯身,對他腳邊的一個人說:「執達吏,帶第二名被告!」

  執達吏頭戴金黃帽子,身穿黑袍,脖頸搭著一條鐵鍊,手中拿著笞杖。他應命而去。

  眾人都扭頭注視一道小門。小門開了,格蘭古瓦的心狂跳起來,帶進來的卻是金角金蹄的美麗小山羊。那秀雅的動物到門口停留片刻伸著脖子,彷彿立在山岩上,舉目眺望遼闊的天際。忽然,它發現吉普賽姑娘,立刻縱身一躍,越過一名錄事的桌子和腦袋,兩跳就躥上女主人的膝頭,姿勢優美地滾在她的腳下,乞求一句話或一陣愛撫。然而,被告還是一動不動,連對可憐的佳利都不看上一眼。

  「哦,對……就是這個可惡的畜生,」法路代爾老太婆說,「她們兩個,我都認得清清楚楚!」

  雅克·夏莫呂說道:「諸位先生如果允許,我們就開始審訊山羊。」

  不錯,山羊正是第二名被告。審訊一隻動物的巫術案,在當時是極為尋常的。府尹衙門1466年檔案中就有不少這類案例,其中一件特別有趣,詳細記載了審理吉萊——蘇拉爾及其豬一案的費用,那兩名被告「以瀆神罪在科貝伊處決」。費用全部列上了:放置母豬的刨坑費、從莫桑港運來的五百捆柴禾、三品脫葡萄酒和麵包,即臨刑前犯人和劊子手同吃的最後一餐,直到每天計為八德尼埃的十一天母豬餵養看管費。審訊有時甚至超出動物的範疇。查理曼和忠厚路易(即路易一世(778-840),法蘭克人的國王,814年至840年在位。)就曾下過詔書,要嚴懲膽敢出現在空中的火焰鬼魂。

  這時,教會法庭檢察官嚷道:「如果這隻山羊附體的魔鬼抗拒驅魔,堅持興妖作怪,以此恐嚇法庭,那麼我們要告誡它,我們將不得不對它處以絞刑或者火刑。」

  格蘭古瓦不禁出了一身冷汗。夏莫呂從桌案上拿起吉普賽姑娘的手鼓,以特別的姿勢伸向山羊,問道:「幾點鐘啦?」

  山羊以明慧的目光注視他,用金蹄敲了七下。當時正好七點鐘。聽眾驚駭,一陣騷動。

  格蘭古瓦按捺不住,喊道:「它這是害了自己。你們都知道,它並不懂自己在幹什麼事!」

  「後邊的市民肅靜!」執達吏尖聲喝道。

  雅克·夏莫呂憑藉手鼓,以同樣的手法,引逗山羊做了好幾個把戲,例如指出今天是幾號,現在是幾月份,等等,讀者在前文都見識過了。佳利這些無害的小把戲,同樣是這些人在街頭恐怕不止一次為之喝彩,而在司法官的穹窿之下,隨著審訊而產生幻視,就都驚恐萬分了。毫無疑問,山羊是魔鬼。

  更糟的是,檢察官把佳利脖子上吊的小皮袋裡裝的字母塊倒在地上,它又立刻用蹄子從散亂的字母中拼出「浮比斯」這個要命的名字。鐵證如山,正是這種巫術害死了隊長;於是,在所有人眼中,吉普賽女郎成了十足可怕的妖婆,而曾幾何時,這個姑娘的曼妙舞姿,不知多少回使行人目眩神搖。

  不過,她已半死不活,無論佳利的出色表演、檢察官的恫嚇,還是聽眾低聲的咒駡,一概引不起她的注意。

  為了把她喚醒,一名警士不得不重重地搖她,庭長也不得不提高嗓門莊嚴宣佈:「你這姑娘,出身流浪種族,慣於興妖作怪;你與另一案犯妖羊合謀,並串通魔鬼的力量,於3月29日夜間,借助於蠱術和妖法,謀害並刺殺了羽林軍弓箭隊隊長浮比斯·德·夏多佩。你還拒不招供嗎?」

  「真可怕!」姑娘用雙手捂住臉,喊道,「我的浮比斯!噢!這樣折磨人啊!」

  「你還拒不招認嗎?」庭長又冷酷地問道。

  「要我招認!」她的聲調很可怕,而且站起身,兩眼炯炯發光。

  庭長繼續逼問:「那麼,你又如何解釋控告你的這些事實呢?」

  「我已經說過。我不知道。那是個教士幹的。我不認識的一個教士。一直追逐我的惡魔教士!」

  「這就對了,」法官介面說,「正是幽靈。」

  「噢!老爺們!可憐可憐吧!我只是一個可憐的姑娘……」

  「……埃及姑娘。」法官說道。

  雅克·夏莫呂口氣溫和地發言:「被告冥頑不化,令人痛心,有鑑於此,我請求動刑審問。」

  不幸的姑娘嚇得渾身發抖,不過,她還是聽從荷戟警士的命令,站起身來,以相當堅定的步伐,跟在夏莫呂和教會法庭的教士們後面,由兩排荷戟警士押送,走向一道便門。那便門忽然張開,等她進去又合上;傷心的格蘭古瓦見這情景,就覺得那是一張駭人的大口,一下把她吞噬了。

  姑娘的身影剛剛消失,就聽見咩咩一陣哀叫,那是小山羊在哭泣。

  現在休庭。一位評議官提出,各位先生都已疲倦,而要等很久,刑供才可能出來。庭長回答:身為司法官,就應當恪盡職守。

  「該死的賤女人真可惡,」一位年邁的法官抱怨,「偏偏在人家該吃晚飯的時候去受刑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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