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章
莊翌晨對席一樺的指控毫無說服力,只是他特別提到的香水類型卻讓黎承睿留了意,據莊翌晨的說法,那是一款特別的法國手工調製香水,味道很好辨別,類似于松木和雪杉之間,又加入薔薇作為後香。但在黎承睿的印象中,卻好像沒有席一樺用香水的印象,他想了一下,忽然醒悟,自己從成年以來,就再也沒有跟席一樺有勾肩搭背的體驗,離得遠,當然對他用什麼香水這種私密的事無留意。
黎承睿雖然知道莊翌晨若講得出香水品牌,那便必然不會是空穴來風,可他還是想了想給大哥黎承俊打了個電話,說自己想送香水給樺哥做聖誕禮物,不知道他平時用開哪一種。黎承俊在電話裡認真告訴他別買了,因為他一定買不到席一樺要的東西。
“好幾年前,我去巴黎開會時順便給樺哥帶了一小瓶香水當禮物,從那以後他就認准那種味道,別的品牌都不要,所以現在只要我有機會去歐洲,都不得不繞去巴黎,在同一家小店買同一種香水。因為樺哥在香水的問題上簡直可以用頑固來形容,”黎承俊難得有些不滿,絮絮叨叨地說,“沒想到他其實這麼難伺候吧?真是,你還老說我講究,我再講究,也沒有拿你當苦力使吧?”
黎承睿沒想到只是一款香水,居然這麼多講究,他忽然覺得莊翌晨的話不是無緣無故的了,他咳嗽了一聲問:“那在香港,豈不是很少人會跟樺哥撞香水?”
“那當然,不說獨一無二,但肯定百中無一,”黎承俊肯定地說,“我親自挑的,而這種特製香水,本來就是老香水店鋪小劑量產品,跟工業化生產鏈上那個不可同日而語。”
黎承睿點點頭,問:“有沒有一種可能,即你買這種香水送樺哥,被第三個人所知道。”
“從理論上,這種可能性當然存在,但我沒發現過,當然這種小事我一般也不留意,也許樺哥自己跟人講過,”黎承俊後知後覺地好奇起來,“為什麼你今天對這個話題這麼感興趣?男性要增加自己的體味通常是為了求偶,阿睿,你的發情期到了嗎?”
“俊哥,照你這麼說,樺哥的發情期豈不是太長?”黎承睿一點也不尷尬,向他不著調的哥哥坦坦蕩蕩地說,“你給他買了這麼幾年的香水,他可曾發情過?”
黎承俊困惑著道:“說起來真是奇怪啊,樺哥這麼幾年好像是沒有見過他有性伴侶,難道他其實是個性冷淡?”
黎承睿冷哼一聲,淡淡地說:“你管他那麼多,有空想想你自己,什麼時候找女朋友啊?要不要我給你介紹警花?”
“我不會找一個強悍的女性來打擊自己的男性自尊的,”黎承俊認真地回答他,“我喜歡柔和的女性,一向如此。”
黎承睿不置可否地嗯了一聲,想了想,決定對這樣的大哥還是單刀直入好,他問:“俊哥,你能接受同志嗎?”
“如果單從生物性而言,我無所謂,”黎承俊說,“但到目前為止,讓我產生性衝動的都是女性,所以我是不折不扣的異性戀,我認為在這方面,人順應天性才是最理性的行為,你說呢?”
黎承睿暗歎了一聲,說:“你肯定也跟樺哥這麼交流過了?”
“那當然,我跟樺哥是無話不談的好朋友。”黎承俊絲毫不以為意,“好朋友不是該坦誠相待的麼?何況我是個無事不可言的正人君子。”
黎承睿笑出了聲,跟他的大哥說了再見,剛掛了電話又響起,黎承睿一看來電顯示,不禁微笑了,忙接聽了,柔聲說:“翊仔,怎麼這時候給我打電話,想我了?”
“睿哥。”林翊在電話那端聲音軟軟的,“我媽咪說請你來我們家吃飯。”
“好啊,什麼時候?”黎承睿高興地問,“我這幾天都忙,可能要週末才有空。”
“嗯,禮拜六晚,”林翊小聲地說,“媽咪會做大冬菇,我看到她去南北鋪買了。”
黎承睿笑了,問:“你呢,你做什麼給我吃?”
林翊認真想了下說:“我會煎鹹水魚。”
“好,那到時候我就等著試你的手藝了。”黎承睿笑著問,“你有什麼特別想要的東西?我順便給你帶過去。”
“沒有,”林翊乖乖地說,“我有錢會自己買。”
黎承睿正想繼續跟他親親熱熱說兩句,突然瞥見辦公室門口人影一閃,看過去,原來是周敏筠站在那,屈起手指頭做叩門狀,臉上帶著笑,黎承睿只好背過去跟林翊說:“乖,我有工作忙,等下再給你電話好不好?”
“嗯,”林翊懂事地說,“你忙你的,我掛了,拜拜。”
“拜拜。”
黎承睿放下電話,周敏筠笑嘻嘻地過來將手裡的宗卷遞給他說:“頭,鄭明修的屍檢報告出來了,彭博士的實驗室就是不一樣,詳細得不得了,你看看就知道了。”
黎承睿點點頭,笑著說:“辛苦了。”
黎承睿翻閱了一下,發現鄭明修從頭到腳幾乎都被彭峰解開,從他吃過什麼到他有什麼隱性病症都列得一清二楚,黎承睿看著看著,忽然“咦”了一聲。
“怎麼?”
“鄭明修胃裡沒食物留存,也就是說,他被殺那天晚上沒吃晚飯。”黎承睿抬起頭說,“可我記得,莊翌晨在當天打完他後,命人把他送回去,醫生都讓人請到家裡,沒理由忘記安排他吃東西。”
“可能是鄭明修心情不好不吃呢?”
黎承睿搖搖頭,說:“如果是莊翌晨安排的,以鄭明修對他的畏懼程度,他不敢不吃。”
周敏筠愣住了,說:“這,這說明什麼?”
黎承睿扣了扣桌面,迅速拿起電話,照著上回莊翌晨留下的號碼打過去,那是莊翌晨的私人號碼,電話一接通,黎承睿就說:“是我,黎承睿,莊先生,有件事要跟你確認一下。”
“請講。”
“鄭明修被害當天,你對他施加鞭刑,他當時受傷嚴重嗎?”
“我下手有分寸的,看著鮮血淋漓,實際上不傷筋骨。”莊翌晨說,“但阿修很怕疼,他受不住想反抗,抓了我一下。”
“所以他指甲中殘餘了你的DNA。”黎承睿點頭,又問,“你讓人護送他回去,又給他安排了醫生,是這樣嗎?”
“是,”莊翌晨說,“阿修身體不是很結實,我怕他感染發燒,他回去後沒多久,醫生就過去給他打針了。”
“然後呢?”
“我還給他留了人,加上他宅子裡原來的一名菲傭,我覺得是夠了。”
“你沒囑咐人給他弄吃的?”黎承睿問。
“當然有。”莊翌晨有些不自然地回答,“我讓人訂了酒店的燕窩粥,可是阿修後來發脾氣,把人都轟走,所以才被人趁空幹掉。”
“莊先生,”黎承睿慢慢地問,“鄭明修在死之前給你打了個電話,他說什麼?”
“我不記得……”
“你不會不記得,因為你當時一聽就發怒,”黎承睿問,“莊先生,事關重大,你還是告訴我吧。”
“他說,”莊翌晨長長地歎了口氣,口氣無奈而悲涼,“他說他變成今天這樣都是我的錯,因為我只顧看著我那盤生意,只要把他培養成得力助手,他說我從來沒關心過他,他十歲不到就被我爺爺領進洪門,我幾乎看著他長大,當他親弟弟一樣照顧,可他說我從來沒關心過他……”
“可能你的關心,不是他要的吧。”黎承睿冷冷地說。
“你說什麼?”莊翌晨怒問,“難道我有錯?他性格懦弱,做事優柔寡斷,沒個男人樣,連自己的事都決定不了,我替他決定有什麼錯?我做大哥的,難道看著他走羊腸小徑不管?我拉扯他,讓他少走幾步彎路有什麼錯?阿修就是沒教好,如果小時候他完全讓我帶就好了,就不會跟日後一樣一點用都沒有!連死都死得這麼窩囊!簡直丟盡我的臉!”
黎承睿卻從他聲色俱厲的口氣中聽出濃厚的悲哀,他歎了口氣說:“莊先生,節哀順變。”
莊翌晨沉默了,過了好一會,他才啞聲說:“黎Sir,我最後悔的,其實不是沒教好他,而是當時不該跟他置氣,不該留他一個人,我該第一時間派人過去的。阿修在你眼裡或許是個變態狂,窩囊廢,可在我眼裡,他就算再差,也是我的兄弟。我絕不會讓他白死!絕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