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到張雅芬,比找到林慧真更難。
她在案發後幾年幾乎完全離開媒體。
舊新聞最後一次提到她,是案件判決確定後的一場被害者支持活動。
照片裡,她坐在台下。
沒有上台。
也沒有接受訪問。
陳知行透過活動主辦單位寄了一封信。
他沒有寫門。
沒有寫鬼。
只寫:
張女士您好,我正在查十二年前育川國中的事。
我知道這個理由不足以讓您見我。
但有一件事,我想確認。
案發那天晚上,您是不是買了十三顆煎餃?
信寄出去後,四天沒有回覆。
第五天晚上,陌生號碼打來。
「你是誰?」
女人的聲音很平。
陳知行坐直。
「陳知行。」
「誰告訴你煎餃?」
「沒有人。」
「新聞沒有寫。」
「我知道。」
「警方也沒有公開。」
「我知道。」
電話那邊安靜很久。
「你到底是誰?」
陳知行看向玄關。
那扇門今晚很安靜。
「我是鎖匠。」
「……什麼?」
「我住在徐凱以前住的房子。」
張雅芬直接掛掉電話。
陳知行以為結束了。
十分鐘後,電話又響。
「明天下午三點。」
她報了一間店名。
是一家煎餃店。
陳知行到的時候,張雅芬已經坐在最裡面。
她五十多歲。
頭髮有一半白了。
桌上只有一杯無糖豆漿。
陳知行走過去。
「張女士。」
她沒有叫他坐。
第一句就是:
「你如果想寫故事,現在就走。」
「我沒有要寫。」
「做影片?」
「不是。」
「通靈?」
「也不是。」
她盯著他。
「那十三顆煎餃哪裡來的?」
陳知行把整件事說了一遍。
從鞋櫃裡的鑰匙。
到小門。
到凌晨兩點十七分。
到那句「有人嗎」。
說到門後傳出她問「今天晚上想吃什麼」時,張雅芬的手指動了一下。
除此之外,她沒有任何反應。
陳知行說完後,等著她叫自己滾。
她只是問:
「他有沒有哭?」
陳知行愣住。
「什麼?」
「你聽到他的時候。」
她看著桌面。
「他有沒有哭?」
「沒有。」
張雅芬點了一下頭。
像確認了一件很小的事。
「他小時候很愛哭。」
她說。
「國中以後就不肯在我面前哭了。」
服務生走過來問要不要點餐。
張雅芬看著菜單。
「十三顆煎餃。」
服務生愣了一下。
「我們一份十顆喔。」
「那一份,再加三顆。」
「可以。」
服務生走後,張雅芬笑了一下。
「以前那間店不是這家。」
「我知道。」
「已經倒了。」
她看著窗外。
「我有一陣子很討厭煎餃。」
「看到就想吐。」
「後來又逼自己吃。」
「為什麼?」
「不想讓他最後想吃的東西,也一起被那天搶走。」
陳知行沒有說話。
煎餃送上來時,剛好十三顆。
張雅芬沒有動筷子。
她問:
「你查徐凱,是不是?」
「嗯。」
「查到什麼?」
「學校輔導過他很多次。」
「我知道。」
「他家以前——」
「我也知道。」
她打斷。
「你是不是開始覺得他很可憐?」
陳知行抬頭。
「沒有。」
「最好不要。」
她說完,停了一下。
「也不要因為我講這句,就覺得我希望他一輩子爛掉。」
她用筷子碰了碰盤子邊緣。
「這十二年,最折磨我的不是恨。」
「是我知道他那時候也未成年。」
「我知道一個十五歲的人,跟三十歲、四十歲不一樣。」
「我知道他也有家庭、有成長背景,也可能真的有一天會後悔。」
她的聲音很平。
「我最恨的就是我知道。」
陳知行看著她。
「因為如果我可以把他當一個純粹的怪物,就簡單多了。」
「可是法律不讓我這樣想。」
「心理師也不讓。」
「社工也不讓。」
「每個人都告訴我,他還在成長。」
她終於拿起一顆煎餃。
「然後我就一直想。」
「那以晨呢?」
「他十四歲。」
「他也還在長。」
「為什麼他的『還在長』,最後只剩遺照?」
店裡很吵。
旁邊桌的小孩正在跟爸爸搶醬油。
電視播著綜藝節目。
有人笑。
張雅芬把那顆煎餃放回盤子。
「判決書我看過很多遍。」
「前面寫他們的家庭。」
「寫他們的學校。」
「寫他們的個性、成長、犯後態度。」
「寫他們以後有沒有可能回到社會。」
她抬頭。
「我兒子也在裡面。」
「可是他出現的時候,常常只剩一句『被害人』。」
陳知行喉嚨有點乾。
「我不是說法院不能管那些。」
張雅芬說。
「我只是第一次知道,一個人死掉以後,可以縮得那麼小。」
她從包包裡拿出一張照片。
周以晨坐在客廳地板上。
大概十一、十二歲。
抱著一隻很醜的企鵝玩偶。
「這才是他。」
她說。
「不是被害人。」
離開前,張雅芬叫住陳知行。
「如果你真的還聽得到他。」
「嗯。」
她沒有問兒子是不是痛。
沒有問有沒有怨。
也沒有問他是不是還在。
她只說:
「你下次聽到他敲門,不要叫他等。」
陳知行站在店門口。
張雅芬看著那十三顆幾乎沒動的煎餃。
「他那天已經等過一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