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知行把鑰匙丟進工具箱。
關上。
上鎖。
五分鐘後又打開。
鑰匙還在。
「陳知行」三個字也還在。
他拿砂紙磨。
沒有用。
拿金屬拋光輪。
刻痕消失三秒。
轉過頭再看,又回來。
他第一次因為一把鑰匙感到生氣。
「我又沒做什麼。」
他對著空房子說。
小門沒有回答。
「我不是徐凱。」
沒有聲音。
「我也不是高志明。」
還是沒有。
他停住。
突然覺得自己這幾句很荒唐。
好像名字出現在鑰匙上,就代表有人在指控。
可之前呢?
江淑芬。
高志明。
蘇妍希。
鑰匙什麼時候真的說過「你有罪」?
它只是寫名字。
真正開始審判的,一直是拿著鑰匙的人。
陳知行坐到沙發上。
第一次不想碰那扇門。
凌晨一點,他還是睡不著。
腦子裡一直是自己的名字。
他想了很久。
到底哪一扇門是他的?
店裡?
五○二?
前妻以前住的家?
他和林雨潔離婚一年半。
沒有第三者。
沒有誰欠誰錢。
甚至沒有一場足以被拿來當故事高潮的大吵。
只是很多次「以後再說」。
雨潔說:
「你最近是不是根本不想回家?」
他說:
「店裡很忙,週末再談。」
雨潔說:
「我不是在問店。」
他說:
「我知道,等我忙完。」
她說:
「你每次都等忙完。」
那時陳知行覺得她很難溝通。
因為事情明明一件一件處理就好。
鎖壞了先修鎖。
帳先算完。
客人先回。
情緒可以等。
關係可以等。
問題只要沒有立刻爆炸,就不算急。
離婚前最後一個月。
林雨潔有一晚站在玄關問他:
「你有沒有發現,我們家什麼壞掉你都會修?」
水龍頭。
燈。
門鎖。
櫃子的鉸鏈。
「只有我跟你之間壞掉,你一直說等一下。」
陳知行那時候回:
「妳不要每件事都講得那麼嚴重。」
這句話忽然從十二年前的走道裡撞回來。
不要鬧太大。
陳知行猛地坐直。
他第一次發現,有些句子不需要一模一樣。
意思可以很像。
只要事情還沒大到不能收拾。
就先放著。
小門後忽然傳來一聲。
不是敲門。
是林雨潔的聲音。
「你到底要等到什麼時候?」
陳知行整個人站起來。
「不要。」
他說。
門後安靜。
「這件事不要拿進來。」
沒有回答。
「那跟周以晨沒關係。」
他越說越快。
「跟這個案子也沒關係。」
門後終於出現一個聲音。
不是雨潔。
也不是周以晨。
是他自己。
很久以前的自己。
「等我忙完。」
陳知行閉上眼睛。
他突然明白了。
門不是在整理案件。
鑰匙也不是在列責任名單。
它只是很討厭一句話。
等等。
之後。
有空再說。
段考後安排。
下班再回。
有人會處理。
應該不嚴重。
那些句子本身不是犯罪。
大多數時候,甚至只是普通人的普通生活。
可有時候。
事情真的不會等。
早上七點十二分。
陳知行打開手機。
找到林雨潔的對話框。
最後一則訊息停在三個月前。
她問:
「你那邊還有沒有我的舊相簿?」
他當時正在開鎖。
看見了。
心想晚上回。
然後忘了。
三個月。
陳知行盯著那則訊息。
打了幾個字。
刪掉。
又打。
最後只回:
「有,在店裡櫃子上層。抱歉現在才回。」
不到一分鐘。
林雨潔已讀。
她回:
「好,改天我去拿。」
沒有和好。
沒有感動。
沒有任何戲劇性的事情發生。
陳知行反而鬆了一口氣。
原來有些門現在打開,也不一定要通回以前。
只要別再假裝它不存在。
上午九點。
他到店裡開門。
工具箱放到工作台。
銅鑰匙還在裡面。
名字沒有消失。
他決定先不管。
十點二十三分。
有人衝進店裡。
是景安大樓三樓的男孩。
陳知行見過幾次。
高中生。
平常戴著耳機,從來不打招呼。
那天他連鞋帶都沒綁好。
臉白得像紙。
「陳叔。」
他喘得說不完整。
「你會開門對不對?」
陳知行站起來。
「怎麼了?」
「我阿嬤。」
男孩的聲音在抖。
「她把門鎖著。」
「我叫很久都沒有回。」
陳知行抓起工具箱。
「幾樓?」
「三○一。」
兩個人衝出店門。
跑到樓梯口時,陳知行忽然停了半秒。
工具箱裡。
傳來很輕的一聲金屬碰撞。
叮。
像那把寫著他名字的鑰匙,在提醒什麼。
這一次。
陳知行沒有回頭找它。
他直接往樓上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