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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壞女人》第九章:他
十六歲那年,我和一個二十歲的男人做愛了。

原本以為澳洲的冬天不會冷,結果沒太陽、夜風吹來時,還是凍得刺骨。

「林知妍,你禮拜日跟我去看演唱會好不好?」
「我原本要跟我朋友去,結果他要帶四個印度人誒幹。」夏芮安很歧視印度人。

「我跟他們去真的會很丟臉,而且跟他們我不能帶酒,我想偷帶酒。」
「拜託。」

聽到酒讓我有點心動,但我還是打算拒絕,因為太突然了。
我不喜歡突然的事情,沒有計畫的事情。

「我又沒在聽他的歌,明天還要去教會,而且我沒錢。」

「你最好沒錢啦,才三百塊誒,搖滾區。」她說。(約六千台幣)

「沒錢。」

「你屁啦。」她打了我一下,很不滿的看著我。
「還是當你生日禮物?我買票給你,可是我只要出一百五喔,誰他媽生日禮物送三百。」

就是那個晚上。

我遇見了他。
算不上我的初戀,但很特別。

我們從下午四點就開始排隊。
演唱者還遲到了一個小時,八點的演唱會他九點零六才出現。

演唱會散場的時候,我們跟著人潮往出口擠。
夜風一吹過來,汗瞬間變成冷的。

後方傳來聲音,口氣嬉鬧,有點醉,但不讓人討厭。

是三個男生。
年紀看起來比我們大一點,大概大學吧。

一個金髮碧眼,笑得特別開。

中間那個應該是亞洲混血,深咖啡色捲髮,眼神特別勾人。

第三個我沒太注意,因為我目光一下就卡在那個混血男臉上了。

「你們超頂的。」金髮男說的正經。

「這附近有間酒吧,你們要來嗎?我們請客。」
「如果你們想的話。」

我跟芮安對看了一眼。

「要去嗎?」

通常遇到這種搭訕她都會直接皺眉走人。

她現在這樣問我就知道她想去。

我也不意外,因為他們三個都蠻帥的。

演唱會延遲了一個小時開場,卻還是準時結束。
我們就騙家裡說演唱會延長,然後跟他們三個出去玩了。

酒吧門口不大,不是什麼正式酒吧。我和芮安就蒙混進去了。

包廂不大,是他們早就訂好的。

燈光昏黃,桌上已經擺好幾瓶酒,還有打火機、煙和杯墊。

我選了靠邊的位子坐下,不遠不近,剛好可以觀察每個人。
那個混血男坐在我右手邊,離得不遠,也沒刻意靠近。

「你要喝什麼?」他問。

「都可以。」我本來想拒絕,但話還沒出口,嘴巴卻先動了。

我靠著沙發椅背,偷偷瞄了一眼芮安,她正在和那兩個男生講話,笑得有點過頭。

我移開視線,轉頭看向調酒的混血男。

我沒看他臉,而是盯著他的手。
確認他沒有打開什麼藥罐,或從口袋裡拿出什麼粉末。
沒有對著酒杯做出不必要的動作,沒有轉身,也沒有用手遮住酒液。

我知道有些人手法很快,連眼睛都騙得過,但我還是看了。

最後他倒上蘇打水,泡沫在酒面上泛起一圈白霧。

我沒立刻接,而是低頭看了眼那杯酒。

杯壁濕濕的,冰塊還沒融完,透明得幾乎看不到顏色。

我湊近聞了聞。

甜。
沒有嗆鼻的酒氣,也沒有釀造感,像是特意藏起了酒精的味道。

「這裡面有什麼?」我問。

他轉頭看我一眼,像沒想到我會問這個問題。
「就只是一些荔枝和氣泡水,檸…萊姆汁,和…一點伏特加。」

「一點?」我又看了他一眼,笑道。

「真的啦,我不騙人的。」

我有點意外,因為這句話我常說。

那是句很好用的話。
既像承諾,又像保證。語氣夠真誠時,甚至能讓人放下警戒。

我幾乎不說謊,
但我擅長用一種更聰明的方式——不說謊的說謊。

Partial honesty(不完全誠實)

話本身是真實的,但刻意省略、隱瞞或避免說出那些對我不利的事實。

人會因為那一點點真實就相信全部,
而我,只要適當地沈默,就可以讓那些想相信我的人相信我。

我抿了一口,沒馬上吞。

液體在舌尖滑過時冰得像什麼都沒有,滑進喉嚨時才隱約帶出一點熱。
是經過完美比例稀釋後、幾乎無害的酒。

真的不濃。

他笑了一下,說不清是對我的謹慎有趣,還是習慣被懷疑。

「我沒有要灌妳。」他說。

我沒回他,只是轉過頭,拿起桌上的紙巾擦了擦杯底的水痕。

「妳剛剛在看什麼?」

我轉頭看他一眼。

「嗯…只是在看你有沒有給我加料。」

「所以有看到嗎?」他笑。

「沒有。」
「也不代表你沒加。」

他笑的更開了,低聲說:「那妳還喝?」

我喜歡的類型一直都沒變過,就是那種壞得剛剛好的人。
長得壞,說話壞。帶點脫序氣味,和那總是微笑的唇。

他叫沈予辰,心理系大三,澳洲台灣混血,會彈吉他、有刺青,喜歡養貓。

我們認識兩個禮拜後就在一起了。

他開的是一台老福斯。
看起來爛爛的,副駕門有點難拉,但他很性感,所以我猜這台車很貴。

那天我穿著黑色吊帶長裙,其實沒有特別誇張,只是因為我身材好才顯得色情。

「你這樣穿出門不會被你媽罵?」
「我不跟她住。」

我們第一次接吻,是在等紅燈的時候。

那天之後,我去了他家。

他家稱不上大,也稱不上小。

有一台咖啡機、落地窗。牆上掛著幾幅簡單的畫,是印刷的那種,沒有簽名。
書櫃上有心理學的書,也有《賽博朋克》設定集,一點點動漫周邊。

客廳有一隻黑貓,在他換鞋的時候跳上餐桌。
他對貓說了聲:「下來」,語氣很輕,像在和情人講話。

我坐下來,他遞給我一瓶蘇打水,說他不在家喝酒。

空氣裡混著煙草殘留的熱,和冷調木質的味道。
就像他本人一樣,乾淨、節制,性感的過分。

後來我們靠在床邊有一搭沒一搭地聊。

他湊近吻我,從耳後,一路到嘴唇,再到鎖骨。
那個吻很奇怪,像是在試探我能接受到哪。

我們的身體貼得很近,呼吸都黏在一起。他親我脖子的時候,我顫了一下,但沒出聲。

他的手繞到我背後,很自然地摸進衣服裡。單手就把我內衣解了。
我當時就知道,他一定上過很多人。

真的開始的時候,我根本不敢看他。

他只是慢慢地,慢到有點壞。
壞到我沒辦法再演下去,只能紅著眼咬著唇。

「妳太緊了。」他低聲說。

我怔了一下。

他笑了笑,「全身都是。呼吸也太用力了。」

我是真的很緊張,但我不想讓他知道。
痛也是真的很痛,但我不想讓你們知道。

「第一次?」
沈予辰語氣平靜,像是早就知道還故意要問。所以我沒回答。

他也沒再問,只低頭又吻了一次。

整個過程都很慢。他不是那種粗暴、衝動的人。
反而讓我覺得很丟臉。

可能是罪惡感,也可能是那種完全被看穿的羞恥感。

那之後的半個月我都沒怎麼理他。
直到某天,我們在百貨公司巧遇。

「知妍。」他跑過來。

那一瞬間,我腦裡閃過無數個他可能會問的問題,並想好如何回答。

「你吃飯了嗎?」他笑著問。

這個問題我沒預料到。

「還……沒……」我越講越小聲,應該要說有的。

「我請你吧。」他說完,很順手地勾住我的手指。

很輕。

輕到如果我不回握,就會直接滑掉。

所以我只好,回握了。

我們走進一間室外區的咖啡廳,一路上他沒有多話,手也沒有再握緊一點。

「你最近很忙?」他問,一邊看著菜單。

「嗯。」我說,沒解釋什麼是「忙」。

「我還以為你在躲我。」
他低頭看我,感覺沒有想聽答案,只是講了一個事實。

我坐在那裡不知道怎麼反應,只是習慣性抿了抿脣。

後來我點了一份鮭魚沙拉,他沒說什麼,只幫我拿餐具,然後坐在我對面。

燈光有點黃,桌子太小,我們的膝蓋靠得很近。

「好吃嗎?」

「你要吃嗎?」我問,隨後將叉了一塊放入他口中。

他的眼眉有點驚訝,嘴角又帶笑。

他嚼的很慢,我拿起旁邊的衛生紙擦了擦叉子。

他看著我的動作停止了咀嚼,「幹嘛擦掉?」他抬眉。

「我不喜歡吃別人的口水。」我說。

「好吧,可是我們都親過了誒。」

我們沈默了蠻久,
可是他還是笑著。不知道有什麼好笑的。

他的外套是深灰色的,帽子折得有點舊,像經常塞進包裡的樣子。
他今天沒戴耳環,頭髮蓬鬆得剛好。

「我們現在還算在一起嗎?」他突然問。

我沒看他,低頭戳著盤裡的洋蔥絲。

半個月沒理人就算分手嗎?

好像是吧。

可是我也沒有想和他分手,只是有點不想面對。至於是面對什麼我也不清楚。

「很重要嗎?」我問。
我的意思是「交往」這個名義,真的那麼重要嗎?不是我不在乎,只是我不知道該怎麼確定自己現在的心情。

「挺重要的。」他說。

「為什麼?」

他看了我一眼,「因為如果我們真的分手了,那我就要找下一個人了,你懂我意思吧?就是….」他語氣不重。
說完他笑了一下,像是在自嘲。

我也笑了,不是覺得他說得有趣,是那種下意識的反應。
我知道他的意思。

「那你是希望我們分手還是不分手?」我叉起一塊鮭魚沙拉送到他嘴邊。

他看著我,然後低頭咬住叉子。

我又吃了一口沙拉,三分之二的生菜,三分之一的鮭魚,還有剛剛好的起司。

這次,我沒擦叉子。

他一邊看著我的動作,一邊把食物咬碎、吞下,嘴角微微抬著。

「不分手。」
他嘴裡還有食物,但聲音很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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