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龍浩沒有用一句「我記得」結束這件事。
他做了一張測試表。
林曦雨看見那張表時,足足沉默了五秒。
「我收回昨天那句話。」
「哪句?」
「你工作不是偶爾討人厭,是很穩定地討人厭。」
葉龍浩把筆遞給她。「先確認流程。」
「我是不是還要簽受試者同意書?」
「妳要的話我可以補。」
林曦雨瞪了他一眼,最後還是接過筆。
葉龍浩沒有把測試做得像研究。他只是把幾種最常見的「記住一個人」拆開:姓名、照片、聯絡方式、自己的文字紀錄,以及直接交談留下的印象。
第一個測試是紙條。
便利商店那名店員這次拒絕再玩,葉龍浩便找了一名剛好在工區休息、和他不算熟的同事幫忙。林曦雨當面自我介紹,同事在便條紙上親手寫下:「林曦雨,葉龍浩今天帶來的人。」
四十分鐘後,同事拿著那張紙問:「你今天有帶誰來?」
葉龍浩指向坐在遠處花台邊的林曦雨。
同事順著方向看過去,遲疑片刻。「她喔?你朋友?」
「紙是你寫的。」
「我寫的?」
他認得筆跡,卻不認得那段關係。
第二個測試是照片。
三人一起拍了一張很普通的合照。四十分鐘後,同事仍認得自己、認得葉龍浩,甚至記得照片是在工區外拍的,唯獨看到站在兩人中間的林曦雨時,只說:「這誰?」
「你拍照時叫過她名字。」
「真的假的?」
「真的。」
「可能你朋友吧。」
又是一個合理答案。
葉龍浩在表格第二欄寫下:影像保留,人物關係不保留。
林曦雨探頭看了一眼。「你寫得好像我是某種檔案損毀。」
「至少檔案還在。」
「謝謝,安慰得很好,下次不要了。」
第三個測試是手機聯絡人。
葉龍浩請同事親手新增她的姓名與號碼,備註寫「今天認識」。一個小時後,那筆資料仍完整留在通訊錄。對方看到名字時卻只猜:「工作上加的吧?」
「你記得為什麼加?」
「不記得。」
「刪掉會覺得奇怪嗎?」
「不會啊,不認識的人留著幹嘛?」
林曦雨原本一直靠在旁邊看,聽見這句時,嘴角那點看熱鬧似的笑意停了一下。
很短。
葉龍浩還是看見了。
他沒有繼續拿同一個人測下去。午休結束後,同事回工區,走前還拍拍葉龍浩肩膀,笑他今天不知道在做什麼奇怪的社會實驗。經過林曦雨身邊時,他很客氣地向她點了一下頭。
對陌生人的那種點頭。
林曦雨也點頭回禮。
像兩個第一次見面的人。
下午,他們換到附近咖啡店,把語音備忘錄當最後一項。
這次林曦雨請店員自己對手機說:「我知道她是林曦雨,我剛剛跟她說過話。」錄音存好後,兩人沒有再打擾對方。過了半個多小時,葉龍浩請店員戴上耳機,把自己的聲音聽一遍。
對方越聽越困惑。
「這是我講的沒錯。」
「那妳認識她嗎?」
店員看向林曦雨。「現在不就認識了?」
「剛才呢?」
「……應該也認識吧,不然我幹嘛錄這個?」
這句話讓葉龍浩停筆。
答案不是「忘掉證據」。
證據全都在。
照片沒有把林曦雨塗掉,紙上的名字沒有褪色,錄音不會變成雜訊,通訊錄也沒有自行刪除。被拿走的不是她留下的痕跡,而是別人腦中那個「這些痕跡與我有關」的位置。
只要關係一空,人就會自己替證據找出新的解釋。
客戶、陌生人、朋友的朋友、忘記刪掉的聯絡人。
每一種都合理。
合理得和那張沒有第十三棟的地圖一樣。
「很眼熟吧?」林曦雨坐在窗邊問。
葉龍浩知道她說的不是臉。
「嗯。」
「所以我昨天叫你不要查。」
「因為十三號和妳是同一種現象?」
「我沒說一樣。」她伸手轉著桌上的紙杯,「只是很像。東西不一定消失,大家只是越來越不知道它為什麼在那裡。」
葉龍浩低頭看測試表。
「妳被這樣忘多久了?」
林曦雨沒有回答。
「又是不知道?」
「這次是知道,不想講。」
「有差嗎?」
「差很多。」
她抬眼看他。「不知道的事我沒辦法回答,不想講的事你可以慢慢想辦法讓我願意講。」
這句話說得有點挑釁。
葉龍浩卻聽見了另一層意思。
她沒有真的要走。
傍晚,他把一整天的紀錄重新整理。測試表最下方原本還留著一欄,標題是「本人」。他打算用同樣方式檢查自己:不看照片、不翻訊息,隔一段時間再寫出林曦雨的姓名與外貌特徵。
筆尖落到那一格時,他忽然停住。
根本不需要測。
從昨天到現在,他做過別的工作,睡過一晚,和主管開過會,中間有好幾個小時沒有見到林曦雨,也沒有刻意背她的名字。
可他每一次想到那面牆,都自然知道昨天站在旁邊的人是誰。
雙木林。
晨曦的曦。
下雨的雨。
不是靠紙條,也不是靠照片。
葉龍浩把測試筆記慢慢闔上。
直到這一刻,他才發現整張表上最異常的那個人,也許從來不是林曦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