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早一批災後追蹤沒有放在醫院,而在一間已經撤裁的家庭服務中心。
中心當年負責聯絡暫住親友家、尚未返回社區的居民。表格不記診斷,也不要求當事人說出完整經過,只問睡眠、工作、家庭照顧與是否需要再次訪視。因為不是病歷,移交時被歸進一般行政箱,反而避開了後來統一改寫的醫療摘要。
謝庭蘭先遮住姓名與地址,讓眾人只看回答。第一通電話裡,一名男子說自己不想再談地下道,只想知道明天能不能上班;第二名受訪者要求學校別再讓孩子畫那場雨,因為孩子每畫一次便整夜不睡。另有一名母親直接問,若有方法讓女兒忘掉水裡的聲音,是否能立刻安排。
那些話不是被脅迫說出的。有人知道遺忘可能有代價,仍明確表示願意承擔,因為清醒地活過下一天在當時比保留全部經歷更急迫。也有人沒有接受任何處置,只把照片收進箱子、請鄰居不要再問,慢慢讓一段共同生活失去可被提起的場合。
葉龍浩看完三十份回訪,才說:「如果那時候問我,我可能也會選擇不要再夢見。」
林曦雨沒有替過去的他回答。「所以現在不能因為知道結果,就假裝當時的人沒有痛到做這個選擇。」
但另一疊紀錄讓「選擇」變得不再乾淨。十六歲學生的表格由父親代答,孩子本人在背景裡說想記住同學名字;社工只記下「家屬希望避免刺激」。一名仍能清楚敘述的女人拒絕接受記憶解聯,丈夫卻在隔天的補充聯絡上要求醫師「不要再讓她想起」。還有幾人只在剛脫離鎮靜、無法完整理解說明時留下指印。
謝庭蘭逐份標記:「自願、被代決、無法確認。這三種不能再放進同一個『願意忘記』裡。」
賀清源坐在桌子另一端,沒有辯稱緊急狀況可以抹平差別。他把當年能由自己確認的判斷列出來,也承認有些人的拒絕沒有進入正式紀錄。救命的急迫曾是真的,越過界線的後果也是真的;前者不能替後者消失。
更薄的一疊是反對意見。幾名家屬與救援人員曾聯名要求公布完整傷亡名單、保存安置站紀錄,並設立不會因單位撤裁而消失的檔案。有人在會議上寫:「若現在不留下姓名,以後會有人說他們沒有來過。」
陳柏青沿著聯名人的資料逐一查訪。第一個人記得自己曾抗議,卻說不出為誰;第二個人仍保存會議通知,只認為議題是社區排水。第三名老消防員看見自己的簽名時沉默了很久,最後說那不是偽造,但紙上三個並肩簽名的人,他一個也想不起來。
「連反對遺忘的人也被忘了。」姚采庭說。
林曦雨把聯名書放回透明護套。「因為反對不是一道牆。沒有人回應、沒有人再提,名字和事情之間的連結一樣會鬆。」
聯名書旁還夾著一份撤回申請。申請人曾要求保留失蹤弟弟的姓名,兩週後卻親筆寫下「家中不願再受打擾」。陳柏青找到如今仍住在本市的女人,她同意在謝庭蘭陪同下受訪,但先說自己沒有弟弟。
當那兩份筆跡並排放到桌上,她沒有改口,只反覆確認紙張背面的日期。她記得那個月每天搭公車去服務中心,記得回家後母親把碗摔碎,也記得自己後來請所有人別再來;那些動作之間卻沒有一個可以稱呼的人。
「如果他真的存在,我為什麼會撤回?」她問。
謝庭蘭沒有用今天的安全替當時的她作答。「也許妳累到不能再找,也許家裡有人承受不了。撤回只能證明妳那天停止公開追問,不能證明前面的要求是假的。」
女人最後沒有要求取回記憶,只同意將兩份原件封存,並留下新的聯絡方式。「如果你們找到名字,先告訴我有多少風險。」她說,「不要直接把一個陌生人塞回我的人生。」
這也是選擇,只是和十二年前不同:不是在資訊不足時替她決定忘記,而是把知道與停下的權利一起交還。
葉龍浩原先一直問,是誰讓全城忘記。問題假定背後必然有一個下令的人、一套能被摧毀的機器,或某個只要承認便能終止後果的主謀。可這些回訪顯示,遺忘最早不是以命令進入城市,而是以止痛、照顧和繼續生活的名義,被許多人分別接受。
他把問題重新寫在白板上。
「這座城是從什麼時候開始覺得,忘記比較活得下去?」
林曦雨看著那行字。「這比找到一個壞人可怕,也比較像真的。」
因為沒有人需要同意遺忘整座城市。家屬只想保護一個孩子,醫師只想阻止一名病人再度自傷,學校只想讓學生回到課堂,承辦人則需要在期限內交出能被核銷的文件。當每個人只拿走一小段因果,剩下的空白便足以讓現實補進另一套說法。
箱底還有一本沒有財產編號的訪視員筆記。前半是地址、電話與睡眠時數,後半開始出現重複塗改:第一次寫「災後」,第二次改成「雨後」,最後只剩「事件後」。筆記主人似乎察覺詞語正在失去指向,便在最後一頁用力寫下一句,筆尖甚至劃破紙背。
我們以為只是在止痛,沒想到城市開始替我們繼續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