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柏青隔天下午打來電話。
開頭沒有寒暄。
「你昨天問我那個傷,還記得嗎?」
「記得。」
電話那端安靜一瞬。
「來一趟。我找到東西了。」
葉龍浩和林曦雨到分局附近時,陳柏青已經坐在一間小咖啡店最裡面。桌上沒有警用資料,只有幾張屬於他自己的醫療紀錄影本,以及一本攤開的筆記。
他先看林曦雨一眼。
「林……」
「曦雨。」她接得很自然。
陳柏青皺眉,低頭看昨天的筆記。她的名字清楚寫在上面。
「抱歉。」
「不用。」林曦雨坐下,「你不是第一個。」
陳柏青顯然想問這句是什麼意思,最後沒有。他把其中一張病歷推到葉龍浩面前。
年份是2014。
急診處置欄寫著右側腹部利器傷,傷口深、出血量不小,接受清創縫合與留院觀察。患者姓名、身分證字號、血型都對得上。
「這是你的?」葉龍浩問。
「我申請的個人病歷。」
陳柏青掀起襯衫右側一小截。
肋骨下方有一道偏斜的舊疤,長度和病歷描述差不多。傷口早已長平,只留下比周圍皮膚更淺的一條線。
證據沒有模糊的地方。
真正有問題的是陳柏青的表情。
「我知道自己有這條疤。」他把衣服拉回去,「很多年了。有人問,我一直都說大概是辦案時弄的。」
「大概?」林曦雨問。
「我昨天回去之後才發現,我根本想不起是哪一件案子。」
他翻開筆記。
上面列了幾個他曾經受過傷的年份與案件編號。骨折、擦傷、一次交通事故,全都能對回勤務紀錄。唯獨2014年這道刀傷沒有。
「我查了當年的值勤表。」
陳柏青又推過一張自己抄下來的日期。
「那天我休假。」
「會不會臨時被叫回去?」葉龍浩問。
「如果有,會有簽到、無線電紀錄、加班或至少一張案件表。什麼都沒有。」
「私人衝突?」
「真是那樣,醫院會問受傷原因。這裡寫的是『執勤相關』。」
葉龍浩看向病歷。
那四個字還在。
陳柏青的記憶、警局的勤務系統和醫院病歷各自都很完整,卻只有病歷承認那一刀真的發生過。
「你家人記得嗎?」林曦雨問。
陳柏青搖頭。「我一個人住。當年幾個同事我也問了,兩個說我那天根本沒上班,一個看到疤才說『你不是一直都有嗎』。」
「沒有人記得你怎麼受傷。」
「包括我。」
他說這句時,聲音很平。
葉龍浩卻第一次在他臉上看見真正的害怕。
不是害怕十三號,也不是害怕世界上有解釋不了的東西。對陳柏青而言,更糟的是一件已經發生在自己身上的事,竟然可以同時被身體證明、被制度留下,卻在他腦中完全沒有位置。
一名刑警可以接受證人說謊、監視器故障、檔案遺失。
他很難接受自己的記憶也可能是一份不可靠的證詞。
「還有。」陳柏青說。
他把病歷翻到第二頁。
急診最初掃描只留下簡化過的到院方式,正式電子欄位顯示「救護送入」,地點則在後來資料遷移時被標成「地址無法辨識」。陳柏青去調原始紙本影像,才在頁角找到一組幾乎被裁掉的手寫格號。
葉龍浩看到那組數字,立刻把自己的筆記拿出來。
林曦雨也認出來了。
「跟十三號那份一樣?」
「同一套2014年的救護定位格。」葉龍浩說。
不是同一格,但只差一個區段。
他把手機裡存的舊底圖放大,再按當年的格網換算位置。陳柏青沒有催,只盯著他的手。
幾秒後,定位點落在螢幕上。
舊街。
準確地說,是現在那面封牆後方、官方地圖已經不承認存在的短巷。
離十三號不到五十公尺。
陳柏青看了很久。
「我以前真的來過。」
葉龍浩沒有回答「對」。
病歷只能證明他在那裡受過傷,不能證明他看見過什麼,更不能替他補出整晚發生的事。
陳柏青自己也知道。
他用指節很輕地壓了一下右肋,像在確認那道隔著衣服看不見的疤還在。
「所以現在有一個地方,警局說不存在,我的腦袋說沒去過。」
他抬眼看向葉龍浩。
「只有這道疤說我到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