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單一共有七頁,六十七筆。
紙張不是制式表格,只用尺畫出四欄:姓名、狀態、最後去向與家屬。有人以藍筆寫下完整姓名,也有人只留姓氏、綽號或模糊的同音字;「死亡」「失聯」「轉送」交錯出現,旁邊還有箭頭、刪線與看不懂的縮寫。
羅文珊先把每一頁分開拍攝,再請宋芷寧說明保管經過。她只記得自己離開安置區前,一名女人把防潮袋塞進她懷裡,反覆要求不要交給穿制服的人。那張臉、聲音與姓名都已消失,連對方是傷患、家屬還是工作人員,她也無法確定。
紙張纖維與裝訂孔符合十二年前市售的學生作業紙,最晚一批墨水也可能在當時取得。這只讓近期製作的可能性降低,不能證明每個字都寫於雨夜。七頁中至少有三種筆壓,部分狀態欄明顯由後來的人補上;誰先記錄、誰又在什麼時候修改,仍是空白。
「這不是官方死者名冊。」羅文珊說,「寫『死亡』只能代表記錄者當時相信對方死亡,不能直接當成死亡證明。」
「那你們要查多久?」宋芷寧問。
「查到能對一個名字負責。」杜安琪回答。
眾人先排除明顯重複。高明德與高明得的家屬欄相同,轉送時間也只差五分鐘,應是同一人被抄了兩次;另一個只寫「阿蓉」的項目可能與林雅蓉重疊,卻沒有足夠資料合併。六十七筆不是六十七名死者,狀態欄也不一定正確。
陳柏青把救援轉送紀錄與手寫時間並排。一名標成「失聯」的吳佩真,在消防車輛表裡只留下姓氏與年齡,醫院清潔費清單則出現一件寫有同樣電話末碼的外套;兩份資料都不能單獨認人,放在一起才把她從安置床位連到市立醫院。
另一名鄭秀英被寫成「死亡」,戶籍資料卻顯示同名女子目前仍住在外縣市。杜安琪先沒有聯絡本人,而是核對年齡、舊址與家屬欄,最後確認名單記錄的是另一位年長二十歲的鄭秀英。若原樣公開,活著的人可能在毫無準備時被網路宣布死亡。
還有一筆「陳啟榮」在名單上被劃掉,旁邊寫著「已走」。宋芷寧原先把它理解成死亡,陳柏青卻在轉運車表找到同名者離站的簽字;那個「走」很可能只是離開安置區。單一字詞在十二年後足以把生還改讀成死訊,也足以讓一個錯誤看起來比殘缺更確定。
宋芷寧盯著那行錯誤許久。「所以因為有人抄錯,其他名字就要繼續等?」
「不是。」杜安琪把兩份鄭秀英資料分開,「是因為其他名字值得被寫對。公開一個錯誤,不會替被忘掉的人討回公道,只會再造出另一個被迫承受的人。」
這是杜安琪第一次比宋芷寧更堅持踩住煞車。她曾逼著趙文達回答城市何時有權知道,現在卻不願把未經核對的名單變成報導附件。公開不是把手上的紙原封不動交給人群,而是連同它的不確定與可能造成的傷害一起負責。
接下來四天,羅文珊查地方誌與醫療去向,陳柏青對照救援車次,梁子謙追查物資編號和舊電話末碼。謝庭蘭替每個項目標示來源,不讓同一份抄寫紀錄被誤算成兩份證據。第一輪結束時,已有十九筆能連到報導前存在的醫療、戶籍或私人痕跡,其中十一人完全不在現行雨夜紀錄裡。
他們不替任何人直接改狀態,而是在旁邊另列「能確認出現」「能確認轉送」與「最後去向未知」。宋芷寧起初嫌這些字太保守,直到她看見陳啟榮從死亡邊緣被一張簽字表拉回來,才同意未知不是迴避;有時它是避免再把一個人算錯一次。
這仍不能證明十一人全都死亡。有人可能轉送後改名,有人可能只是短暫失聯;但他們至少曾被尋找、被照護,或讓某個家庭在之後留下無法解釋的支出。歷史沒有保存原因,結果卻散在不同抽屜裡。
宋芷寧同意暫不公開原件,條件是每次排除或合併都保留理由,不能讓不確定成為刪掉名字的方便工具。杜安琪也答應,任何更正都留版本,不把第一次判斷悄悄覆蓋。
第五天深夜,葉龍浩重新查看那些尚無去向的項目。名單末頁有一個名字被不同顏色的筆圈過三次;狀態欄沒有寫死亡或轉送,只留下一道重得幾乎劃破紙面的問號。
他們查過戶籍、學籍、醫療、救援與報導前的私人資料,沒有找到能屬於這個人的身分。可在第一場多人遺夢裡,他們曾帶回同樣的名字,以及一場結果仍在、救援者卻不存在的行動。
那個名字是:簡秋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