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宜蓁趕回家時,葉國維已經能正常呼吸。
她先量血壓與脈搏,確認父親沒有胸痛、單側無力或意識混亂,仍堅持隔天陪他到醫院檢查。葉國維嫌她小題大作,起身想收碗,手才碰到桌面便被她按回椅子。
「今天不要逞強。」葉宜蓁說。
「我只是看到舊照片嚇了一下。」
「那就更要休息。」
「魚還沒收。」
葉龍浩把餐盒蓋好。「我收。你去躺一下。」
父親看了他們兩個一會兒,終於拿著水回房。房門關上以前,他仍提醒葉龍浩把沒有刺的那盒帶走。
屋裡安靜下來,葉宜蓁才把舊橋照片翻回正面。她只看一眼便移開,手指落到那張過期停車證上。
「這間醫院我查過。」她壓低聲音,「沒有能依我們現在權限取得的完整紀錄。爸名下只有幾筆門診,你那年也沒有住院資料。」
「他的身體記得。」
「身體反應不是完整記憶,也不是可以逼問下去的同意。」葉宜蓁把照片收進資料袋,「今天到這裡。至少等他做完檢查,再決定要不要拿別的東西給他看。」
葉龍浩點頭。他原本以為自己只要找到足夠可靠的證據,便有權把事實放到家人面前。可父親剛才抓住胸口時,他第一次清楚看見:真相不只會填補空白,也可能讓一個人重新經歷身體尚未忘掉的痛。
「帳簿呢?」他問。
「可以看家裡本來就共同保存的部分,不能把爸的私人醫療資料拿走。」葉宜蓁拉開矮櫃,動作沒有父親方才那麼準確。她一本本確認年份,最後找到停車證原本夾住的薄冊,「這本以前報稅時我們都看過,不是祕密。」
帳簿封面寫著2014,內頁是葉國維的字。前半年記得很細,房貸、水電、姐弟的交通費各用不同符號標示;到了七月中旬,原本規整的行距突然變亂。
同一個日期出現兩次。
七月十七日,黑筆寫著醫院停車、急診餐廳、盥洗用品;同一頁稍下方,藍筆又寫市場買菜、加油、替龍浩繳補習費。七月十八日,黑筆是兩人份便當與加護病房樓層的販賣機,藍筆則是全家早餐、宜蓁參考書,以及龍浩借同學的三百元。
兩套支出都由葉國維記下,字跡經得起肉眼比較。黑筆因用力過重,筆尖曾幾次劃破紙面;藍筆寫得平順,還在某些品項旁畫了已付款的圓圈。沒有人把前一套塗掉,後一套也不像偽造補寫。它們只是並排占用同一個月份,像父親曾經活過兩段互不相容、卻都被他當成日常的時間。
葉宜蓁翻得很慢。「我記得藍筆這些事。參考書是我自己選的,還跟爸吵過太貴。」
「黑筆呢?」
「沒有畫面。」她指向加護病房販賣機那一行,「可是我知道那台機器在電梯右邊,熱咖啡的按鍵壞過。這不是從工作知道的,那間舊院區在我進醫院以前就拆了。」
葉龍浩看著接下來幾頁。醫院支出持續了三週,起初是停車、餐費、換洗衣物,後來出現影印證件、白色襯衫、禮廳訂金與回禮紙袋。另一套帳則照常買菜、繳費、替兒子添一雙開學要穿的球鞋。
那雙鞋的款式,葉龍浩記得。
他甚至記得父親嫌鞋底太薄,隔天又帶他去換。這段日常不是假造的故事;就像姐姐對參考書的爭執,它有觸感、有後續,也塑造了他們現在如何相處。
可黑筆裡那個連續三週守在醫院、最後去過禮廳的父親,也不只是錯帳。停車證上的折痕仍在,他看見舊橋時的呼吸與那句沒說完的話,也仍在。
「如果這些是真的,」葉龍浩說,「爸是不是曾經失去過一個人?」
葉宜蓁沒有回答。她把帳簿合起一半,先聽了聽房內的動靜。「也可能他現在能好好跟你吃一頓飯,是因為那段事沒有完整回來。」
「所以我們不查?」
「我只說,不要把查到真相和叫他想起來當成同一件事。」
傍晚,葉龍浩帶著經姐姐同意拍下的帳頁影像離開。原本帳簿留在家裡,舊橋照片也沒有再拿給父親看。他走到巷口才傳訊息給林曦雨,問她能不能見面。
兩人在河堤旁的便利商店坐到天黑。葉龍浩把父親的反應、停車證與兩套支出說完,唯獨沒有立刻提出推論。林曦雨一直聽著,沒有因為線索接近雨夜,就替他說出那個最可怕的答案。
「如果我繼續查,可能會讓他再經歷一次。」葉龍浩說。
「可能。」
「如果不查,我永遠不知道他承受過什麼。」
「也可能。」
葉龍浩抬眼看她。「妳沒有建議?」
「這不是我可以替你決定的。」林曦雨握著沒開封的溫豆漿,停了一會兒才接著說,「但也不是你可以替葉叔叔決定的。你能查自己的事;要不要知道他那一部分,應該留給他在能承受的時候選。」
「如果他永遠想不起來,就沒有辦法選。」
「那你至少可以不把他愛過你、照顧過你的現在,當成比較假的那一套。」
葉龍浩沒有反駁。帳簿上的藍筆不因黑筆存在而失效,父親替他換過鬆緊帶的運動褲也不是異常製造出的空殼。兩段生活同時留下痕跡,他還沒有資格宣布哪一段才配叫真實。
回到工作室後,他只把帳頁影像列為「家屬知情限制」,沒有上傳共用資料夾。整理照片時,一張夾在帳簿後頁的褪色單據從影像角落露出半截。葉龍浩放大後看見醫院章戳,便打電話請姐姐在不驚動父親的情況下確認它是否屬於共同帳目附件。
十分鐘後,葉宜蓁傳來單據正反面的照片。
那是一張已無法辨識姓名的臨時收費憑單。日期落在第一筆醫院支出的前一夜,費用欄只留下急救處置與影像檢查;姓名的位置被水痕暈成一片,病歷號碼也缺了兩碼。
唯一完整的是年齡欄。
十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