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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眠於瀾》第八章

星期五下午五點十七分,沈予眠把《回頭路》第一批法律審閱修訂寄回法務。

郵件顯示寄送成功後,她沒有立刻關掉文件,而是重新檢查了一遍附件名稱。確認原稿、修訂對照表與待補資料清單都沒有放錯,她才將郵件歸進專案資料夾。

辦公室裡已經有了接近下班的聲音。

有人收拾杯子,有人關掉桌邊的小電扇。坐在入口附近的美術編輯一邊替電腦裡的大檔案備份,一邊和助理編輯討論晚餐要吃什麼。

「予眠,週末不要又把稿子帶回家。」她隔著兩張桌子提醒。

沈予眠正在把紙本註記按頁碼排好,聞言抬起頭。

「這次不帶。」

「妳上次也是這樣說。」

「上次只帶了法律審閱。」

「那也是工作。」

沈予眠安靜兩秒。

「所以這次真的不帶。」

美術編輯對她的可信度顯然有所保留,正要再說,沈予眠放在桌面的手機忽然震了起來。

螢幕上顯示陳晏川的名字。

她立刻接起。

「大叔?」

「還在公司?」

「嗯,快下班了。」

電話那端有翻動紙張與人聲交談的聲音。陳晏川似乎換了個位置,周圍才安靜一點。

「妳今晚方便過來一趟嗎?」

沈予眠握著手機的手微微收緊。

「有消息了?」

「今天下午有人報了一件失聯,年齡和外貌都對得上。」

辦公室裡的說話聲像在那一瞬間退遠了。

沈予眠看向窗外。

天色已經暗了一半,玻璃上只剩灰藍色的雲與室內燈光的倒影。

「是她嗎?」

「還不能確定。」陳晏川說,「有兩張照片需要妳當面辨認。這件事是轄區轉來的,不在電話裡傳。」

「我現在過去。」

「不用急,先正常下班。到門口再打給我。」

「好。」

電話掛斷後,沈予眠看著螢幕停了兩秒,才把桌上的文件繼續收好。

她沒有因為著急便漏掉原來的步驟。電腦關機,機密稿件鎖進櫃子,借閱中的判決摘要也放回有權限的資料夾。確認桌面沒有遺漏,她才穿上外套,背起帆布包。

美術編輯看她比平時快了一點的動作,好奇問:「今天有約?」

「要去一趟警局。」

「警局?」

「幫忙確認一件事。」

她沒有在辦公室裡多說。美術編輯雖然滿臉疑問,見她神色認真,也只提醒了一句路上小心。

離開出版社前,沈予眠在家庭群組裡傳了訊息。

:臨時去晏川大叔工作的地方一趟,會晚一點回家。結束後再說怎麼回去。

媽媽很快回覆。

:怎麼了?妳沒事吧?

:我沒事,只是幫忙確認資料,大叔在。

爸爸接著問。

:大概幾點結束?

:還不知道。離開時會再說。

爸爸沒有繼續追問,只回了一個「好」。媽媽則傳來一句「不要太晚回」,後面跟著一個披著外套的小兔子貼圖。

沈予眠回覆知道了,將手機收進口袋。

---

分局位在霧津舊城與臨江區交界,從白棠站搭三站列車,再走十分鐘便能到。

沈予眠抵達時,天已經完全黑了。

入口上方的白色燈箱亮得清楚,玻璃門不斷有人進出。她站在台階下看了一眼周圍,確認陳晏川還沒出來,便走進一樓大廳。

值班台後方的電話響個不停。幾張塑膠椅上坐著不同的人,有人低頭填表,有人抱著手臂小聲爭執。一名穿制服的員警正在替老人解釋文件,語氣放得很慢。

空氣裡混著紙張、即溶咖啡與消毒水的味道。

沈予眠在入口旁停了一下。

她對警局並不陌生。

十四歲以後的很長一段時間,她曾一次又一次在相似的燈光下回答問題。最初每個大人說話都很輕,像怕聲音大一點就會讓她碎掉;再後來,問題逐漸變少,來這裡也不再只和那件事有關。

那些記憶沒有讓她轉身離開。

她只是先看清通往外面的玻璃門,再走到值班台前。

「我找陳晏川。」

值班員警詢問她的名字,拿起電話通知。不久後,側邊門被人從裡面推開,陳晏川快步走了出來。

他今天穿著工作時的深色襯衫,袖口捲到手肘,手裡還拿著一只紙杯。

「吃飯了嗎?」他第一句便問。

沈予眠搖頭。

「先拿著。」

紙杯被塞進她手裡,裡面是溫熱的麥茶。

「不是要看照片嗎?」

「照片不會跑。」

「我也不餓。」

「妳每次說不餓,過一小時就會胃痛。」

陳晏川帶她穿過側門,往內部走廊走。經過自動販賣機時,他停下來買了一個麵包,連同包裝一起交給她。

「先吃幾口。」

沈予眠抱著麥茶和麵包,知道爭也沒用,只好拆開包裝。

兩人沒有進陳晏川平時工作的辦公區,而是在另一層的小會談室停下。

門內已經坐著一名年約三十多歲的女警。桌上放著一台筆記型電腦與兩份文件,旁邊還有一只透明文件袋。

「這位是許警官,失聯通報目前由她接洽。」陳晏川介紹,「這件事不是我的案子,我只負責把妳先前提供的資料轉過來。」

沈予眠點頭。

「許警官好。」

「沈小姐,麻煩妳下班後特地過來。」許警官示意她坐下,「陳警官已經把妳的目擊紀錄交給我。正式開始前,我還是先說清楚,照片裡的人不一定就是妳遇見的女孩。妳只要按照記憶辨認,不確定就直接說不確定,不用勉強給答案。」

「好。」

沈予眠拉開椅子。

她沒有坐到正對房門的位置,而是選了靠桌角的那張椅子。從那裡稍微抬眼,門與走廊側窗都看得見。

許警官沒有立刻問話,先將桌上一張白紙翻過來。

底下放著兩張照片。

第一張像是從社群帳號截下來的生活照。

照片裡的女孩站在一面淺色牆前,穿著寬鬆帽衣,長髮整齊披在肩後。她沒有化濃妝,臉頰還帶著屬於年輕人的柔軟,對鏡頭笑得有些靦腆。

第二張是在戶外拍的。

她蹲在一隻白色小狗旁邊,一手替牠拉好胸背帶,另一手對鏡頭比著很普通的手勢。冬日陽光照在她臉上,眼睛彎起來,和街上那張因恐懼而失去血色的臉幾乎判若兩人。

沈予眠的呼吸慢了一拍。

妝容、衣服與神情都不一樣。

可她仍認得那雙眼睛。

「是她。」

答案出口得比她預想中更快。

許警官沒有立刻將照片收回去。

「兩張都是?」

「都是。」

「妳確定?」

沈予眠重新看過女孩的眉眼、鼻樑與下顎輪廓。

「我不能說百分之百,但應該就是她。」她讓自己的用詞保持準確,「臉型、眼睛和鼻子都一樣。她那天的妝花了,頭髮也很亂,可是我和她面對面說過話,距離很近。」

許警官點頭,在文件上記下一行。

「她叫林檎,十八歲。」

沈予眠低頭看向照片。

「林檎......」

那個名字很輕,念出來時卻讓照片裡的人忽然從一張陌生面孔變得具體。

林檎。

不是灰藍色上衣,不是受傷的手腕,也不是目擊紀錄裡那個沒有名字的女孩。

她有名字。

許警官把其中一份文件轉向自己,沒有讓她看見不該公開的內容,只挑出與目擊時間有關的部分說明。

「今天下午,一名與林檎同住的女性來報案。對方最後一次確定見到她,是上週三傍晚。」

那是沈予眠遇見她的三天前。

「她去哪裡?」沈予眠問。

「接了一份私人宴會的臨時接待工作。工作由一家小型活動人力公司介紹,從星期三晚上開始,連續排了三天,原本預計星期六早上結束。」

「棲庭?」

「工作資料只寫臨江區的私人場地,沒有完整地址。」

許警官回答得很克制。

「林檎的室友在星期六清晨收到訊息,說工作結束後臨時有別的安排,她會在外面住幾天。之後每天都還有簡短文字報平安,所以室友一開始沒有立刻報案。」

「她沒有打電話?」

「沒有。」

「有傳語音嗎?」

「也沒有。」

沈予眠看向陳晏川。

他坐在桌子另一側,沒有替許警官回答,只示意她繼續聽。

「室友是什麼時候覺得不對?」

「林檎原本排定星期三回自己的兼職工作,沒有出現。室友傳訊息詢問,帳號顯示已讀,卻沒有回覆。她聯絡介紹宴會工作的公司,對方說林檎星期六早上就已經結束工作,自行離開。」

星期六早上離開。

星期六下午,林檎穿著單薄破損的衣服撞上她。

兩段時間終於接在一起。

沈予眠握著紙杯,指腹感覺到杯身剩餘的溫度。

「所以那些報平安的訊息,不一定是她本人傳的。」

「目前只能說還需要確認。」許警官沒有直接認同她的推測,「室友認為用詞與林檎平常不太一樣,但訊息確實從她原本使用的帳號發出。」

「她的手機呢?」

「持續無法接通。」

「家人有找她嗎?」

許警官停了一下。

「相關親屬正在聯繫,其他部分涉及她的隱私,我現在不方便說。」

沈予眠沒有追問。

至少目前,已經有人正式把林檎的名字交給了警方。

她不再只存在於沈予眠記得的那幾分鐘裡。

「那張名片呢?」許警官問。

陳晏川將隨身帶來的透明文件袋放到桌上。

深藍色卡片平躺在裡面,銀色的「棲庭」兩個字仍舊乾淨得看不出任何異常。

「拾獲位置和她們相撞的位置一致。」陳晏川說,「但沒有直接證據能確認是林檎掉的。」

許警官戴上手套,隔著透明袋查看正反兩面。

「室友有提過這個地方嗎?」沈予眠問。

「沒有。」

「活動公司呢?」

「我們會進一步確認。」

「如果工作地點真的是棲庭——」

「沈小姐。」許警官打斷得很溫和,「我知道妳在擔心什麼。現在有失聯通報,也有妳的目擊,我們會重新核對她接下工作的時間、地點與離開方式。但調查中的細節,我沒有辦法全部對外說明。」

沈予眠抿了一下唇。

「我明白。」

「妳能做的,是把星期六看到的事情完整留下來。」

「我可以再做一次筆錄。」

「今天請妳來,原本就有這個打算。」

許警官將另一份文件打開,先確認她是否願意配合紀錄。沈予眠點頭後,桌上的錄音設備才被開啟。

接下來的問題,和陳晏川星期日問過的大致相同。

她從聽見腳步聲開始,重新說明林檎撞上來的方向、衣著、傷痕與反應。說到那句「不能報警」時,許警官讓她再確認一次原話;說到黑色人影時,也請她清楚區分自己看見的輪廓與事後推測。

沈予眠沒有增加任何東西。

不知道的地方,她仍然回答不知道。

無法確定的細節,也沒有因為如今知道林檎正在失聯,就被她說得更加肯定。

整份筆錄做完,已經接近八點。

許警官把內容交給她逐頁確認。沈予眠從第一行慢慢讀到最後,改正了一處衣服顏色的用字,又把「疑似針孔」改成「手腕內側可見數個針尖大小紅點,部分結痂,無法確認成因」。

「這樣可以嗎?」她問。

許警官看過修改內容。

「可以。」

沈予眠簽下名字。

筆尖離開紙面時,她再次看見桌邊那兩張生活照。

照片裡的林檎笑得很普通。

會蹲在路邊摸狗,會穿著寬大的帽衣拍照,或許也會嫌朋友替她選的角度不好看。那些事情與她手腕上的傷並不衝突,只是讓沈予眠更清楚,街上那副狼狽模樣不該成為林檎唯一被記住的樣子。

「我能問一件事嗎?」

許警官抬頭。

「妳說。」

「如果找到她,她說自己沒事,事情是不是就會結束?」

會談室裡靜了一瞬。

「要看找到她的方式、當時狀況,以及她是否能在不受干擾的情況下回答。」許警官說,「成年人的選擇需要被尊重,但我們也不會只看一句話就忽略其他跡象。」

沈予眠想起林檎蒼白的臉。

「如果她還是說不能報警呢?」

「那我們會先確認她怕的是什麼。」

這個答案沒有保證任何結果。

至少也沒有把「她說不用」當成事情不存在。

沈予眠點了點頭。

「謝謝。」

---

離開會談室時,一樓大廳的人已經換過一批。

沈予眠站在走廊邊重新打開手機。家庭群組裡,媽媽在七點半問過一次結束了嗎,爸爸沒有催,只在那則訊息下留下已讀。

她回覆::剛結束,大叔會送我回家。

媽媽幾乎立刻傳來「好」,爸爸則回了一句到家說。

陳晏川從辦公室拿了車鑰匙出來。

「走吧。」

「你不是還要工作?」

「送妳回去再回來。」

「我可以搭車。」

「八點多了,還下雨。」

「只是細雨。」

「沈予眠。」

他連名帶姓叫她,顯然不打算討論。

她沒有再爭,跟著他走向停車場。

車內暖氣開得剛好,擋風玻璃上的雨刷每隔幾秒擺動一次。雨水被推向兩側,又很快聚回細密的水痕。

沈予眠坐在副駕駛座,扣好安全帶,將帆布包抱在腿上。

車子駛出分局一段路後,她才低聲念了一次那個名字。

「林檎。」

陳晏川握著方向盤,目光看著前方。

「嗯。」

「是水果的那個林檎嗎?」

「嗯,就是水果的名字。」

「很好聽。」

「現在至少知道該找誰了。」

沈予眠轉頭看著被雨水模糊的車窗。

「她室友等了這麼多天,會不會很自責?」

「可能會。」

「可是林檎每天都有傳訊息。」

「所以不是她室友的錯。」

「我知道。」

陳晏川看了她一眼。

「這句也順便說給妳自己聽。」

沈予眠沒有回答。

車子停在紅燈前,路旁商店的光一格格映進玻璃。她低頭看著帆布包上的縫線,過了一會兒才問:「你覺得那些訊息是她傳的嗎?」

「不知道。」

「那個活動公司會說實話嗎?」

「查過才知道。」

「棲庭呢?」

陳晏川的手指在方向盤上輕敲了一下。

「現在有林檎的身分、有工作時間,也有妳下午看見她的證詞。名片不再只是完全沒有對象的東西。」

「所以可以查了?」

「可以問,可以核對,也可以找接觸過她的人。能做到哪一步,要看接下來還有沒有新的東西對上。」

他停了一下,又補充:「妳別自己往下查。」

「我沒有要查。」

陳晏川偏頭看了她一眼。

「妳每次說這句,我都不太放心。」

沈予眠抿著唇看了他兩秒。

「我真的不會去棲庭。」

「也不聯絡那間活動公司。」

「不會。」

「不去找林檎的室友。」

「這個我本來也沒想過。」

陳晏川終於沒有再追加。

紅燈轉綠,車子重新往前。

快到住處時,沈予眠的手機震了一下。是媽媽又傳來的訊息,問她是不是已經在路上。

她拍了一張車內的照片,畫面只帶到擋風玻璃和陳晏川握著方向盤的手。

:在大叔車上,快到了。

爸爸回了一個「收到」。

陳晏川將車停在大樓入口能看見門禁的位置。

「上去吧。」

「你要看我進門再走?」

「不然呢?」

沈予眠解開安全帶,推開車門。下車前,她回頭說:「有消息——」

「有消息會跟妳說,沒有消息也會。」

她被搶了話,停了一下。

「好。」

外面的雨已經小得幾乎感覺不到。沈予眠快步走進大樓,刷過門禁後回頭看了一眼。

陳晏川的車仍停在原位。

她朝他揮了一下手,才轉身走向電梯。

---

九樓走廊安靜得只剩感應燈亮起的輕響。

沈予眠進門後立刻落鎖,照例壓過一次門把。確認沒有鬆動,她才換鞋,將外套掛好。

家庭群組裡,她傳了一句已到家。

媽媽回了晚安貼圖,爸爸仍舊只留下已讀。

沈予眠沒有立刻去洗澡。

她走到書桌前,拉開上層抽屜,取出那份透明資料夾。

星期三晚上畫下的小表格仍在最後一頁。

姓名。

年齡。

可聯絡的人。

她拔開筆蓋,在第一欄慢慢寫下兩個字。

林檎。

第二欄填上十八歲。

到了第三欄,她的筆尖停了下來。

那位室友的名字與聯絡方式不屬於她。警方也沒有把資料交給她。

沈予眠沒有擅自補寫,只在旁邊另外註記:已有人提出失聯通報。

兩天前仍一片空白的頁面,終於多了可以確認的內容。

這沒有讓她安心多少。

名字意味著有人記得她,也意味著那個在冬日街頭逃跑的人,確實有一段本來應該繼續下去的生活。

沈予眠想起照片裡那雙曾笑得彎起來的眼睛,將筆輕輕放下。

原來她叫林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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