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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不是那個濾鏡裡的愛麗絲》》第二部:算計之帳【第七章:垃圾與底線】
《無償的代價》_(爵士抒情 OST)

「戴上耳機,這首《無償的代價》寫給每一個在城市裡迷失、用算計掩飾匱乏的靈魂。」

🎵 點擊此處收聽:[https://youtu.be/HrR4zeZGsBg] (請複製網址至瀏覽器開啟)」

退房時,老闆娘把帳單遞給林志遠。他拿出信用卡,簽名。動作流暢,像做過無數次。

我在旁邊滑手機,直到他簽完名,才抬頭看了一眼收據。

四千八。

這個數字讓我心情愉悅。等於我免費住了兩晚海景房,還享受了日出(雖然沒看到)、海風、高級寢具。

「這間不錯,CP值滿高的。」我脫口而出。

這是真心話。以零成本獲得這樣的體驗,CP值當然高。

但林志遠的反應很奇怪。

他轉頭看我,眼神平靜,但平靜底下有種暗流。

「妳覺得CP值高,」他問,「是因為分母是零嗎?」

我愣住。

分母?零?他在說什麼數學問題?

「什麼分母?你在說什麼?」我皺眉。

「沒事。」他拿起行李。「走吧。」

語氣還是平靜,但哪裡不對勁。

我甩甩頭,把這奇怪的對話拋在腦後。大概是老年人不懂年輕人的用語吧。CP值就是CP值,哪來什麼分母分子。

走出民宿,陽光明媚。海風吹過來,帶著早晨的清新。

今天行程我已經想好了:先去懸崖咖啡廳拍照,然後去髮廊弄頭髮,晚上找間有view的餐廳吃跨年大餐。全部,當然要他買單。

車子駛上濱海公路。我心情很好,拿出新買的螢光橘指甲油開始塗。這顏色很跳,拍照一定好看。

林志遠按下車窗,風灌進來。

「欸,窗戶關起來啦,風會把我的指甲油吹乾不均勻。」我抱怨。

「溶劑對身體不好,通風比較好。」他說,沒關窗。

我瞪他一眼,但算了。小事,不計較。

塗完指甲油,我欣賞自己的傑作。十指螢光橘,在陽光下閃閃發亮。

「好看吧?今年最流行的顏色。」

「很顯眼。」他說。

又是這種不冷不熱的評價。不過無所謂,我喜歡就好。

「對了,下一站去哪?」我問,「我朋友說這附近有間網美咖啡廳,懸崖上的玻璃屋,拍照超美。我們去那裡。」

他輸入地址,車子轉入山道。

山路彎彎曲曲,兩旁樹木茂密。我對著手機前置鏡頭練習表情:嘟嘴、眨眼、側臉微抬。美顏軟體即時修飾,螢幕上的我永遠完美。

「你覺得我適合走甜美風還是酷帥風?」我突然問。

他好像沒聽懂。「什麼?」

「人設啊!現在都要有人設,社群經營才會成功。」我解釋,「甜美風容易吸引男生,但酷帥風會讓女生覺得你很獨立。我正在猶豫。」

「做自己不好嗎?」他問。

我差點笑出聲。

做自己?做自己誰要看啊?

真實的陳淑梅,三十五歲,待業中,住漏水套房,存款不到五萬,每天擔心下個月房租。

但IG上的愛麗絲,二十五歲,自由業,到處旅行,生活有質感,笑容燦爛。

哪個版本更受歡迎?答案太明顯了。

「做自己很無聊的好不好。」我說,語氣理所當然。

他沒回話。又是沉默。

這個男人真的很不會聊天。

但也好,安靜點,我可以專心經營社群。

咖啡廳到了。果然是網美聖地:玻璃屋、藤編吊椅、仙人掌造景、翅膀彩繪牆。我眼睛發亮。

「就是這裡!快,幫我拍照!」

接下來的九十分鐘,我指揮他拍了至少兩百張照片。每個角度、光線、構圖都要完美。他配合度很高,沒抱怨,只是默默拍。

拍到後來,我都有點不好意思了——只有一點點。

但轉念一想:他花錢,我付出時間和笑容,這是公平交易。

拍完照,我坐回座位修圖。拉腿、瘦臉、調色、加濾鏡。上傳社群,配上文字:「與懂我的人,在崖邊看海。歲月靜好,現世安穩。」

懂我的人。第二次用這個詞。

其實他一點都不懂我。但沒關係,文案需要。

結帳時,我自然地拿起包包。「我去外面抽菸。」

帳單一千五百六。他付了。

走出咖啡廳,他問:「拍完了,可以走了嗎?」

「嗯。」我將菸蒂隨手丟在地上,用鞋尖碾熄。「下一站,我要去髮廊。」

「髮廊?」

「對啊,跨年夜欸,我要弄頭髮。我預約了一間很厲害的髮廊,設計師是從台北下來的,很難約。」我看時間,「預約兩點,現在過去剛好。」

「弄頭髮要多久?」他問。

「三四個小時吧。」我說,輕描淡寫,「你可以去附近逛逛,或是在車上等我。」

他沒反對。

很好。

車子駛向市區。路上他難得主動問問題。

「妳為什麼用交友軟體?」

「找對象啊。」我理所當然,「不然呢?」

「找什麼樣的對象?」

我如數家珍:「要有經濟基礎,不能太小氣,要聽我的話,長相不能太差,最好有車有房。不過最重要的是要捨得花錢。捨得為我花錢,才是真的愛我。」

這是我的擇偶標準,清晰明確。

「那妳為對方做什麼?」他問。

我愣住。

這個問題……我沒想過。

「我……我陪他啊!」我理直氣壯,「我給他愛情,給他陪伴,這還不夠嗎?現在女生肯花時間陪男生,已經很好了欸。」

「所以愛情是交易。」他說,聲音平靜,「妳付出時間,對方付出金錢。」

「不然呢?」我反問,「時間就是金錢啊。我的青春很寶貴的,當然要換取等值的東西。」

青春很寶貴。

這句話是我的護身符。三十五歲,青春尾巴。要趁還有籌碼時,換取最大利益。

他沒再說話。

車子停在髮廊門口。我迫不及待解開安全帶,抓起包包——等等,包包呢?

我回頭看向後座。

那個名牌仿品包包,正孤零零躺在座椅上。

我忘了拿!

「啊!我忘了!」我驚呼,衝回車內抓起包包,檢查內容物:錢包、手機、化妝品。都在。

鬆了口氣的瞬間,另一個念頭冒出來:我的包包一直放在後座,他有沒有動過?

我看向他,眼神不自覺帶上防備。

「你……你沒動我的包包吧?」我問。

問出口的瞬間,我就後悔了。太直接了。

但話已出口,收不回來。

他看著我,眼神很深。那眼神讓我不安。

「沒有。」他說。聲音很平靜,太平靜了。

「喔。」我移開視線,看了眼手錶。「糟了,要遲到了!我先走了,五點見!」

我甩上車門,快步走向髮廊。推門而入前,回頭看了一眼——他還在車裡,看著我。

那眼神,像在告別。

但我沒時間多想。遲到了,設計師會不高興。

髮廊裡冷氣很強,音樂是輕快的流行歌。設計師是個染金髮的年輕男生,說話很甜。

「愛麗絲嗎?妳遲到十分鐘喔。」他笑著說,沒有真生氣。

「不好意思,路上塞車。」我撒謊。

坐進椅子裡,圍上圍裙。設計師開始分析我的髮質、臉型,推薦燙捲。

「燙大捲,搭配妳的臉型,會很有女人味。」他說。

「好,你專業,聽你的。」我說。

燙髮過程很漫長。上藥水、加熱、沖水、上捲子、再加熱。我拿著手機,修早上拍的照片,回覆限動留言。

「與懂我的人看海~好幸福喔!」一個追蹤者留言。

我回覆愛心貼圖。

幸福嗎?算是吧。免費旅行,有人付錢,有人拍照,有人開車。

這不就是幸福?

手機震動。是林志遠傳來的訊息。

「我臨時有事,可能無法準時五點接妳。妳弄完頭髮後,可以自己先回民宿嗎?」

我瞪大眼睛。

什麼?!他怎麼可以這樣!

「什麼?!你怎麼可以這樣!那我怎麼辦?我沒車欸!」我快速打字。

「可以叫計程車,車資我出。」他回。

「不要!我就是要你接!你答應我的!」我生氣了。

「我沒有答應隨時待命。我只是說載妳來弄頭髮。」

「你這人怎麼這樣!一點都不紳士!我不管,五點你一定要來接我!」

傳送。

已讀。沒回。

我盯著螢幕,手指發抖。

他怎麼敢?怎麼敢放我鴿子?

設計師注意到我的表情。「男朋友喔?吵架了?」

「不是男朋友。」我悶悶地說,「一個……朋友。」

「男生都這樣啦,答應的事情做不到。」設計師聳肩,「習慣就好。」

我沒說話,但心裡怒火中燒。

林志遠,你看起來老實,原來也是這種人。說一套做一套,一點信用都沒有。

我越想越氣,但無可奈何。頭髮燙到一半,不可能衝出去找他算帳。

只能等。

三點二十分,我想去洗手間。設計師陪我去。

從洗手間出來時,櫃檯小姐叫住我。

「陳小姐,外面有位先生說在車上等妳,請妳弄完後出去一下。」

先生?林志遠?

他來了?不是說不來接嗎?

我心裡一喜,但立刻壓下。不能表現得太高興,要讓他覺得我還在生氣。

「知道了。」我說,表情冷淡。

走出側門,果然看見他的車停在路邊。

我走過去,頭上還包著保鮮膜,穿著圍裙,一臉不耐煩。

「幹嘛啦!我頭髮才弄到一半欸!」我抱怨。

「妳有東西忘在車上。」他說。

「什麼東西?」我皺眉。

他指了指副駕駛座。

我看過去——是我上午喝剩的半杯手搖飲料,幾團用過的衛生紙,一個零食包裝袋。

垃圾。

他特地叫我出來,就為了這些垃圾?

「就這個?你特地叫我出來,就為了這個?」我不敢置信。

「對。」

「你瘋了嗎?我在弄頭髮欸!而且我沒手拿啊!」我提起包包,示意雙手已滿。

「所以,」他平靜地說,「我的車是妳的垃圾桶?」

這句話激怒了我。

「你怎麼這麼計較啊!就一點垃圾而已,你順手丟掉會怎樣?」我提高音量。

路人在看。但我不在乎。

他看著我。那眼神……很冷。冷得陌生。

「愛麗絲,」他說,「不,陳淑梅小姐。」

他叫我的本名。連名帶姓。

我愣住。

「這趟旅程,到此為止。」他繼續說,聲音平靜無波,「我不會接妳回民宿,也不會再見面。房費我已付清,妳可以住到明天退房。之後,請妳自己安排交通回家。」

我張大嘴,腦子一片空白。

他……他在說什麼?

「你……你說什麼?」我聲音發抖。

「我說,」他一字一句,清晰如刀鋒,「我們的合作關係,終止了。」

合作關係?他居然用「合作關係」來形容我們?

「合作關係?」我尖叫,「我們是在交往欸!你怎麼可以這樣說!」

「我們從未交往。」他糾正,「這是一場錯誤的投資。而我,現在決定止損。」

止損?投資?他在說什麼瘋話?

憤怒淹沒了我。

「你混蛋!」我眼眶泛紅,但那是憤怒,不是傷心,「你玩膩了就想甩掉我?沒那麼容易!我告訴你,你要賠償我精神損失!還有我的交通費、住宿費——」

「房費是我付的。」他打斷我,「車是我開的。所有餐飲費是我結的。妳的『投資』,只有妳的時間。而我的『虧損』,遠大於妳。」

他在算帳。像在算生意一樣,算我們的關係。

「你……你會後悔的!我要在網路上爆料你!說你騙感情、騙身體、始亂終棄!」我口不擇言。

他看著我,眼神裡有種……憐憫?

「陳小姐,」他輕聲說,「我們連手都沒牽過。」

我僵住。

這句話像一巴掌,甩在我臉上。

是啊,我們連手都沒牽過。枕頭長城隔著,身體界線劃清,我防他如賊。

但我以為……我以為至少他對我有好感。不然為什麼花這麼多錢?為什麼這麼配合?

「從見面到現在,妳築起枕頭長城,防我如賊,將我的付出視為理所當然。」他繼續說,語氣依舊平靜,「現在,請妳拿走妳的垃圾,然後離開我的車,離開我的生活。」

我站在車外,渾身發抖。眼妝開始暈開,我能感覺到睫毛膏在融化。頭上保鮮膜反射著可笑的陽光。

狼狽。太狼狽了。

他遞出那袋垃圾。

我沒有接。

瞪著他,眼神裡有憤怒、羞辱、不甘,還有一絲……我自己都不願承認的脆弱。

但我不能示弱。示弱就輸了。

我搶過垃圾袋,狠狠地砸在地上。飲料灑出來,弄髒了我的包包。

「你去死!」我尖叫,轉身衝回髮廊。

玻璃門被我用力甩上,發出巨響。

店裡所有人都看過來。

設計師睜大眼睛。「愛麗絲,妳還好嗎?」

「不好!」我吼道,眼淚終於掉下來。

不是為他哭。

是為我自己哭。

為我的狼狽,為我的失算,為我以為掌控一切卻被反將一軍的愚蠢。

我衝進洗手間,鎖上門。

看著鏡中的自己:頭上的保鮮膜歪了,眼妝糊成一片,臉上淚水縱橫。

三十五歲的臉,在這一刻,沒有任何偽裝。

真實,醜陋,脆弱。

我蹲下來,抱住自己。

髮廊的音樂還在繼續,輕快的流行歌,唱著虛假的愛情。

門外,設計師在敲門。

「愛麗絲?妳還好嗎?要不要幫忙?」

我沒回答。

只是蹲在洗手間冰冷的地板上,聽著自己的哭泣聲。

腦中迴盪著林志遠最後那句話:

「請妳拿走妳的垃圾。」

垃圾。

原來在他眼中,我不只是垃圾的製造者。

我就是垃圾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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