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寧的房子在十一樓,朝南,下午有陽光。
她把那間房子佈置成自己喜歡的樣子。牆是舊白色,木頭色的書架。一盆龜背芋,她從小盆栽一路養到現在。廚房的磁磚縫她每兩個月清一次。繳款日她都記得,偶爾算算還剩幾年,然後把手機收起來,去做晚飯。
她喜歡那種日子。不是沒有摩擦,不是沒有難的時候,但那些都是看得見摸得著的難,她努力就有回應,付出就有結果。
她又開始學做菜,是分開後的第一個冬天。因為她需要一件需要專心的事。切菜的時候不能想別的,火候要顧,調味要試,一道菜從備料到上桌,手不能停。她覺得那樣很好。
第一次做咖哩,她把鹽放太多。吃了一口,皺起眉,準備整鍋倒掉。
忽然想起很多年前,他們同居後她開始學做飯。做的是他愛吃的紅燒肉。心裡一直想著他的口味偏甜,一不小心多放了很多糖。他吃了一口,很認真地點頭,說「其實還可以」,她說「騙人」,他說「真的,只是今天可能要多喝一點水」,她拿著湯匙敲了他一下,他笑,說「反正以後還有很多次可以練」。
她站在流理台前,很久沒有動。
最後把鍋子洗乾淨,重新開始。有些味道,再也沒有人陪她一起試了。
從最簡單的蛋炒飯開始,後來是燉湯,是日式定食,是她姊說「妳做的這個比外面賣的好吃」的那道紅燒肉,她前後試了七次才覺得對。
她其實很早就在愛攝影。那是當年當後援會站姐時練出來的本事。他剛出道的時候,她是他粉絲後援會的會長,也陪他跑過很多場活動,電視劇開機儀式,殺青酒會,頒獎典禮的紅毯,她總是站在人群裡某個角度最好的位置,舉著相機等他出現。
她拍過很多種樣子的他。走出機場的時候還沒睡醒的眼神,舞台上打著燈的側臉,還有有一次他在後台等出場,沒有察覺到有人在拍,低著頭看手邊的劇本——那張她一直覺得是她拍過最好的一張,因為那是真的他,不是給任何人看的他。
那些照片她都留著,但後來慢慢就不再翻出來看了。
分開之後,她把相機收進箱子,放到衣櫃最裡面,很長一段時間沒有再碰。
直到有一天她去爬山,走到一個轉角,午後的光從樹葉縫裡灑下來,一片青苔亮得像會發光。
她拿起手機拍了一張,看了兩秒,刪掉。
「拍不出來。」她小聲說。
回到家,她打開衣櫃最裡面那個箱子。相機安安靜靜躺在裡面,她把電池裝回去,螢幕亮起來,日期停在很多年前。
她愣了一下,重新設定時間。
從那之後,她的鏡頭裡慢慢有了別的東西。她拍那盆龜背芋,拍窗外不同時間的光,拍她做好的菜,拍旅途中遇到的街道和陌生人的背影,拍朋友笑起來的樣子,拍她一個人坐在露營地火堆旁邊時,營地老闆幫她按下快門的那張——她在畫面正中間,火光映在臉上,笑得很自在。
她把那張設成手機桌布,放了很久。
以前她的鏡頭裡只有他。
後來她才明白,原來她也可以是自己鏡頭裡的主角。
她喜歡這些年的自己。不是說沒有缺口,缺口還在,她只是學會了帶著缺口繼續走。
唯一遺憾的是,她這些年再也沒有遇過一個讓她心動的人。
不是沒有人出現過,是她站在那些人面前,心裡很平,平得像一杯沒有溫度的水。
她不是沒有想過或許她和他還有機會。只是一想到那個可能,那些舊的東西就會浮上來。那個在片場外的咖啡廳等到天黑的下午,那個結在心裡、一圈一圈越繞越緊的感覺。
她好害怕再變成那個女孩。
從前明明住在同一個家裡,她卻常常覺得,自己要仰起頭,才能看見他。那時候距離都已經那麼遠了,更何況現在。
她在便利商店買咖啡的時候看到架上他的臉,是某個頒獎典禮的特刊,他穿了一件深藍色西裝,看著鏡頭,那個神情陌生又熟悉,像是時光把他的輪廓描了一遍又一遍,越來越清晰,但越來越不像真實的事物了。
她把咖啡拿起來,轉身離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