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晚上我沒開燈。整間房間靜得像誰剛死過。
我坐在床邊,腳尖貼著冰涼的地板,手機就放在我腿上,亮著又暗、暗了又亮。
我不是睡不著,而是不想睡。
腦子裡反覆出現的是那天情夫舔著我腳趾、嘴裡喊我「太美了」時,那張臉——不只是陶醉,而是崇拜、渴求、沒有餘地的那種眼神。
那不是愛人對伴侶的眼神,那是信徒對神像的眼神。
而我那時,竟然一點罪惡感都沒有。
我只是享受那種感覺——我存在,是值得他變得低賤的。
我彎下腰抱住自己膝蓋,額頭貼在腿上。
一瞬間我像被一塊黑色布蓋住全身,悶熱、深沈、沒光。
我忽然想問自己一句話:
「如果他願意跪著舔我腳,那我還願不願意再跟別人『平等』對話?」
答案浮現得太快,快到讓我發抖。
不願意。
我想起那天她說的那句話:
「不是妳選女皇,是女皇挑妳。」
這句話在我腦裡繞了一整圈,像一條鎖鏈,一端還在她掌心裡,另一端慢慢套在我脖子上。
我拿起手機。
手指在通訊列表停在她的名字上。
我盯著那行字,指尖冷冷的。
好像只要我打下一句話,我這輩子就會脫離原本那個女人。
我還是輸給了自己。
我傳出去的訊息只有七個字:
「我想見她一面。」
過了大約五分鐘,螢幕亮起。
她的回覆也只有一句話:
「我會告訴她,妳準備好了。」
我盯著那句話,心跳開始亂了。
我不是害怕見她,我是害怕我會真的想成為她那樣的人。
一個可以讓男人自願消失的女人。
我站起來,準備上床時,聽見浴室傳來他沖馬桶的聲音。
他這幾天感冒,講話都沙沙的,晚上會咳個不停,但從不問我一句:「吵到妳了嗎?」
門打開,他走出來,一邊擦頭髮一邊嘀咕:「你浴巾幹嘛用到我的?」
我沒回話,只是看了他一眼。
他也沒等我答,只是自顧自走進房裡,像我只是背景裡的一張椅子。
我坐回床上,看著他的背影,一股奇異的厭惡與冷笑感湧上來。
他曾經對我說:「妳不用太努力啦,我對這種事沒什麼感覺。」
原來我花了十幾年的時間,只換來一句「我對妳沒什麼慾望」。
我不是怕他不愛我,我是無法再接受我身邊這個人,連碰都不想碰我,還要我當他的妻子。
我忽然明白了一件事:
我不是要把他變得更好。
我是要讓他知道,他根本連「當人」都不配。
這才是我傳那封訊息的原因。
不是想見女皇。
而是想問她一件事:
「像這樣的東西,我還能怎麼樣徹底地使用完、踩碎、處置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