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我,或多或少地,在更年輕一點的時候也確實這樣想過。
但是現在的情況跟我的預想有所不同:我坐在桌子前面,絞盡腦汁試圖寫出一個故事,這感覺就好像令人回到了小學三年級,而實際上,我對小學三年級的印象除了那幫會搶你午飯的混小子之外也沒有什麽了。
我得承認:比起一個“故事”,我寫的這東西顯然更像是一份遺書。
——好像那些劣質的懸疑小說裡總會出現這種劇情:一個人,通常是個神經兮兮的老頭(正是我在許多人眼裡的那種形象),交給了故事的主角一個保險箱,神秘地告訴他“你要等我死了之後再把保險箱打開”。然後當然啦,這個龍套角色很快會神秘暴斃,主人公打開保險箱,從裡面拿出一遝泛黃的手稿……
這樣的故事的恐怖氛圍還夠濃厚嗎?這正是我要做的事情:我會把這堆鬼玩意寫完,然後交給一個我信任的人,告訴他如果有一天我莫名其妙地死了並且被拋屍在州際公路上,就讓他把這堆東西發表到互聯網上去。
這樣,等到有一天我真站在那個殺人凶手,我就可以對他說:“你不能殺我,要不然你肯定不知道我會把什麽東西發到網上!”
——“互聯網”,我才二十歲的時候,肯定想不到未來有一天會把這種“我要動動手指敲一下回車鍵”當成保命的手段。另一個問題在於,這東西能保住我的命嗎?會想要殺我的那個人真的會在乎嗎?誰也不知道,包括我。
……回看我剛才寫的這堆玩意,我好像又把話說得太囉嗦了。不過算了吧,我實在是懶得再開一次頭了。那麽就進入正題,讓我把整件事情從頭說起:
我第一次關注到阿爾巴利諾·巴克斯其人,是在2016年10月18日。
我那個時候已經開始出於興趣調查各式各樣的謀殺案,在這樣黑警橫行的城市裡,只要有門路,花錢搞到警方的資料並不算是多難的事情。但問題在於警方本身也沒有多少進展,而我的腿似乎一年比一年更疼。
當時——任何稍微關注一點新聞的人都會記得——正是一起謀殺案鬧得沸沸揚揚的時間,一個連環殺手在夜裡獵殺穿紅裙子的女士,這讓晚上敢踏上維斯特蘭的街道的人又少了一成。
那幾天艾倫·托德剛好因為一項追捕工作來了維斯特蘭,為了跟我打聽可以避開警察的出城小道還跟我吃了頓飯。他的言語之間當然深深地透出了種對這個見鬼的城市的反感,我一直不太喜歡這小子——他有些謹慎,實際上,按照我大部分老朋友的看法,他是太過謹慎了。他不接任何跟黑幫搭邊的單子,離任何可能的危險事情都遠遠的;有些人把這稱之為理智,其他人則覺得這就是懦弱。
托德說他接了個大單子:一位棄保潛逃犯,保釋金高達十五萬美金,也不怪雇傭托德的商業擔保人心急如焚。如果托德能抓住那個棄保潛逃的家夥,他至少能從這單生意中拿到兩萬美金。
托德說他要抓的那個人叫做鮑勃·蘭登。
我是在維斯特蘭乾活的年頭最長的賞金獵人之一,托德遇到類似的問題當然會來請教我。當然啦,兩萬美金的收入多少令人眼紅,我當然會想,既然要抓一個維斯特蘭的逃犯,為什麽不聯系我呢?而是千裡迢迢去聯系一個住在雪城的年輕人?
但是我依然沒有多想,我告訴他我所知道的信息,他很快離開了維斯特蘭——直到18日,我看見了那些新聞。
之前作為莎拉·阿德曼一案的嫌疑人被逮捕的維斯特蘭法醫局首席法醫阿爾巴利諾·巴克斯被無罪釋放,而鮑勃·蘭登則被確定為那一系列謀殺紅衣女性的謀殺案的凶手。
而,鮑勃·蘭登已經在前一晚遇害,按照WLPD的新聞發布會的說法,他死於維斯特蘭鋼琴師之手。
我盯著電視機上被打了一層厚厚的馬賽克的畫面,馬賽克上覆蓋著一層薄紅,根本看不出攝像機拍攝的那堆玩意兒是個人來。我覺得我的大腦可能空白了許多秒,總之,等我終於反應過來之後,我已經跳上了車,行駛在開往雪城的公路上。
等我到了雪城,就發現托德死屍一樣躺在他家的地步上,喝得爛醉如泥,他顯然指望用酒精把他淹死,好讓他徹徹底底忘了什麽事發生在他的身上。他看見了我的時候——我甚至不太確實他是不是真的看見我了,又或者看見地板上站著幾個我——就向著我露出一個醉醺醺的笑容,說:“我們肯定不會再見面了。”
我為這沒有一點邏輯的話愣了一下,而從他嘴裡撬出更多前因後果來則花費了更多力氣。總而言之發生在艾倫·托德身上的事情大概是這樣的:一個自稱威廉·史密斯的職業代理人聯系了他,通過電子郵件發給他一份保釋保證書副本(雖然做得很逼真,但顯然是假的),然後讓他去逮捕鮑勃·蘭登。
托德抓住蘭登之後,把蘭登送到了指定地點:一間反鎖著的公寓,然後就離開了。他從頭到尾托德都沒見過那個史密斯,但是第二天就在電視新聞上看見了蘭登的死訊。
之後,托德甚至還打通了史密斯的電話,後者在通話中沒有否認自己跟這起謀殺的關系的意思。但是這也說明不了什麽,對方做好了萬全的準備,那個號碼一定來自一個一次性電話,想要再查出電話是屬於誰的已經不可能了。雇傭托德的神秘人已經像是像水融入大海一般蒸發,我們不可能再找到他。
“他在電話裡承認他就是鋼琴師了嗎?”我問托德。
托德明顯愣了一下,動用起他那充滿酒精的大腦,然後磕磕絆絆地說:“沒、沒有吧?”
——這就是我一直覺得說不通的地方:按照新聞報道,莎拉·阿德曼遇害時胸口被放了一束薄荷草,而蘭登的胸膛裡被塞進一個由薄荷花和薄荷葉編織成的精致花球。雖然屍體的照片沒有被泄露出來,但是維斯特蘭的記者顯然想辦法拍到了一些物證的照片,現在那個花球的照片網絡上到處都是。
而在屍體上裝飾花朵可實在不像是維斯特蘭鋼琴師的作風,這些薄荷草總讓我感覺違和感及其強烈,我研究過鋼琴師的那些案子,他用隱喻和比擬包裝自己的犯罪現場,他切開又縫合那些軀體、隨心所欲地肢解任何部分,但歸根結底,他做的那些裝飾有其意義。
而那束薄荷草又能說明什麽呢?這是他會留下的那種謎題嗎?
“……你覺得有沒有可能,”我想了想,然後對托德說,“殺死蘭登的真正凶手並不是維斯特蘭鋼琴師?而是另有其人殺了他,把案子偽造成鋼琴師的現場?”
事實證明,跟一個醉醺醺的家夥討論問題也不是一個好主意。
托德費力地眨了半天眼睛,然後才說:“為了什麽?蘭登不是個罪犯嗎?維斯特蘭鋼琴師隻殺罪犯的。”
雖然托德身上那股嘔吐物的味道聞上去像是死狗一樣,但是他這個說法也有道理。WLPD也確實說他們收到了鋼琴師的信件,眾所周知鋼琴師的信件都是手寫的,其他人應該不可能模仿鋼琴師的筆跡。
但無論如何,那個薄荷編織成的花球還是突兀得很令人在意。
說起來,用花朵裝飾屍體好像是禮拜日園丁的風格?
“或者,這是鋼琴師和園丁共同作案?”
我本來以為這種想法會被別人大肆嘲笑——畢竟這兩個連環殺手只在諾曼兄弟的案子上有些交集,說不定他們兩個根本就不認識。而托德卻呆愣地看著前方,過了一會兒,喃喃地說:“……對,他身邊當時還有一個人。”
這就是那次雪城之行的全部收獲:我搞到了托德手中那份偽造的保釋保證書,那一點用也沒有,因為維斯特蘭能做出這種假證件的人一抓一大把;另外還有凶手用過的那個電話號碼,電話早已無人接聽,SIM卡也沒有注冊信息;最後,就是托德最後送鮑勃·蘭登到的那棟房子的地址,我自己去查看過一次,屋子裡空空如也,按照房產經紀人的說法,這棟房子根本還沒有被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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