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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注釋本福爾摩斯探案全集》第四十二章《福爾摩斯全集(一)》(42)
  [192] Ricoletti,D.馬丁·達金指出,當地人對喜馬拉雅雪人(Abominable Snowman)的稱呼是“yeti”,福爾摩斯全集實際上說的是“滿臉皺紋的跛足雪人和它糟糕的生活(the wrinkled yeti of the club foot and his abominable life)"。

  [193] 還有幾樁案子也許屬於“華生之前”時期的:莫蒂默·馬伯爾利的案子(《三角牆山莊》)、法林托歇太太的案子(《斑點帶子案》)以及一樁偽造案(《血字的研究》中萊斯特雷德向福爾摩斯全集請教的)。文森特·斯塔瑞特在其裡程碑性質的作品《歇洛克·福爾摩斯全集的私人生活》中指出,大偵探“挑逗似的提及”一些發生在華生到來之前的案子,也許他很喜歡惡作劇般的告訴“包斯威爾”有很多事情是對方所不知道的。

  [194] 福爾摩斯全集在大學畢業之後的初期——即“大學”生活之後到搬去蒙塔格街住所之間的歲月——如何度過,這個話題引起了許多猜測。不少學者推測,他在這個時期去美國遊歷,這也就解釋了福爾摩斯全集為何對美國那麽熟悉,也解釋了他怎麽會和紐約警察局的威爾遜·哈爾格裡夫相識(《跳舞的人》)。另外一些人逐字逐句地接受了華生在《波希米亞醜聞》中的說法(“當他成為一位研究罪行的專家的時候,舞台上就少了一位出色的演員,甚至會使科學界少了一位敏銳的推理家。”),認為福爾摩斯全集當過一段時間演員。多蘿西·L.塞耶斯提出,福爾摩斯全集在德國一所大學待了一段時間,去過法國和意大利度假(增進他的語言技能),也有一些作者相信福爾摩斯全集當過一段時間記者(證據是他發表過一些文章)或者馬車夫(這解釋了為何他對倫敦街道極其熟悉)。

  [195] 大英博物館最初的館藏來自漢斯·斯隆爵士的大量藏品——這些藏品本身就堪比一座博物館,他要求在自己去世之後以低於實際價值的價錢賣給國家。(參見《三個同姓人》注釋20,其中涉及更多關於斯隆的內容。)斯隆的收藏包括價值不菲的書籍、繪畫和手稿,還有化石、寶石、植物標本、人類和動物的骨骼,它們連同哈利父子藏書(第一代牛津伯爵羅伯特·哈利收集的法律文書)和羅伯特·科頓爵士的希臘、希伯來和盎格魯-撒克遜手稿藏品都放在一幢曾經屬於蒙塔格公爵家族的房子裡。1759年,博物館對公眾開放。按照歷史學家羅伊·波特的話來說,早期大英博物館“管理不善,頗為不便”。實際上,《大英百科全書》第七版提到,博物館後面的場地曾經“十分僻靜,以至於人們常常選擇這塊地方作為決鬥的場所”。但是,博物館在十九世紀經歷了幾次重大的擴建,並且獲得了許多重要的藏品,包括羅塞塔石碑、帕特儂神廟的雕像以及喬治三世的藏書。到1883年,自然歷史展品被移到南肯辛頓的一處場所,最終於1963年單獨設立了自然歷史博物館;1973年大英圖書館作為單獨的機構被分割出去。

  [196] 邁克爾·哈裡森在《歇洛克·福爾摩斯全集的倫敦》中確認當初福爾摩斯全集在倫敦的住所是羅塞爾廣場的蒙塔格街26號,這是一幢四層房屋,大約1900年成為隆斯代爾旅館。他得出這一結論的理由是旁邊一個門洞即蒙塔格街24號在1875年租借給一位“福爾摩斯全集太太”。“這實在太過巧合,不能讓人不產生聯想認為福爾摩斯全集太太和年輕的福爾摩斯全集存在某種聯系,我們也許可以推測,這位夫人在蒙塔格街租下房子,是為了照顧歇洛克,讓他可以在大學畢業之後安心地在倫敦開始他的事業。”

  [197] 盡管福爾摩斯全集沒有這樣說,但是可以想象,他隱身在大英博物館的“閱覽室”裡。這座閱覽室在1857年開放,最初僅供持有“讀者券”的訪客。(2000年開始對一般公眾開放。)每個讀者都能分配到一把椅子、一張折疊桌、一個可以開合的小書架以及墨水、吸墨水紙和掛帽子的掛鉤。筆者在二十世紀七十年代中期去過閱覽室,當時在閱覽室買了一本小冊子,上面列出了一些著名的讀者,包括卡爾·馬克思,但是不包括福爾摩斯全集。當筆者向一位年紀很大的守衛詢問怎麽沒有列出福爾摩斯全集的時候,他草草地宣稱他“從來沒有在這裡看到過福爾摩斯全集”。

  [198] 很遺憾,前兩個案子情況不明。請注意,《“格洛裡亞斯科特”號三桅帆船》發生在福爾摩斯全集所說的這個時期之前。

  [199] 這一說法加上馬斯格雷夫的貴族血統讓很多學者認為福爾摩斯全集在牛津上學。參見《“格洛裡亞斯科特”號三桅帆船》注釋3.
  [200] a cadet one,家族中次子這一支。

  [201] 大衛·L.哈默在《為了遊戲》中確認“赫爾斯通”就是“丹尼”,位於西蘇塞克斯,坎皮恩家族的所在地。根據《凱利名錄》,1867年時,威廉·約翰·坎皮恩和約翰·戈林牧師(參見下文注釋36)是西蘇塞克斯最大的兩個地主。

  [202] 即玻璃格子的窗戶,有豎向的窗棱。

  [203] 他可能指的是自己是西蘇塞克斯議員選區選出的兩名議會議員之一。

  [204] 福爾摩斯全集和馬斯格雷夫“交往很淺”。因此,可能這位努力的年輕偵探在馬斯格雷夫走進他的大門之時已經意識到這不是一次社交拜訪而是一個商業機會。朱恩·湯姆森推測,福爾摩斯全集在這個案子上也許收取了馬斯格雷夫一些辦案費用,他說自己“靠我這點小聰明去謀生”以此作為“潛台詞,暗示他會提供專業服務並且期待收取報酬”。

  [205] preserve,飼養動物並且保護動物不因娛樂而獵殺。

  [206] 10月到次年1月,這段時間在英國獵野雞是合法的。

  [207] “管家犯案”的想法在偵探小說中頗為盛行,這主要是出於這個階層的原因。特別是在維多利亞時代的英國,中產階級和上層階級對家中的仆人絕對信任(尤其是在像馬斯格雷夫家這樣的鄉村大宅裡),充分信任仆人的忠誠十分必要,甚至許多雇主私下裡害怕被出賣或者擔心仆人階層起來反抗。這種憂慮被偵探小說所利用,其中管家具有凌駕於全家人的地位,他從容地溜須拍馬,並且能夠輕易在房子裡走動,正如《牛津犯罪和偵探創作手冊》中所指出的,他常常是“理想的犯人”。《馬斯格雷夫禮典》在《手冊》中被引述為最早的此類例子,這類故事中管家可能會卷入卑劣的行徑中。而且,在許多這類故事裡,將管家作為嫌疑人的做法更為普遍,即將其作為欺騙讀者的紅鯡魚,通過這樣的方法戲弄讀者,並且巧妙地處理情節。《手冊》主張:“實際上,只有極少數的偵探小說會讓管家成為真正的凶手。”戴麗斯·溫恩那篇相當有趣的文章《管家》中,退休的管家約翰·米爾斯解釋了公眾想當然地認為是“管家犯案”:“哦,我想那是因為我們的確什麽都做。”

  [208] 用專業術語來說,馬斯格雷夫提到的是家族紋章和紋章的細部裝飾。

  [209] 如果馬斯格雷夫對於這份重要的禮典抱著這樣的觀點,那麽,他為什麽要把它帶到蒙塔格街來?布倫頓在晚上冒著被看到的風險閱讀禮典,而不在白天馬斯格雷夫外出的時候查看,這是為什麽?
  [210] 《海濱雜志》和美國版中,“裡裡外外”被換成“從地下室到閣樓”。也許華生後來認為馬斯格雷夫的搜查並不很徹底。

  [211] mere,湖、池塘或者沼澤。

  [212] 福爾摩斯全集對威爾士人性格的看法也許源自威爾士民族有些好戰的歷史,這片多山的地方似乎一直處在包圍之中:被羅馬人圍攻,被英格蘭人圍攻(1536年威爾士成為了英國的一部分),被英國文化——比如語言、法律、新教和工業化——圍攻。這個養羊為主的國家並沒有準備好面對工業革命和采煤。1843年的利百加暴動中,貧苦的農民穿著女人的衣服破壞收費站以抗議道路收費,這次暴動只是衝突的一個表現。(“利百加”這個名字源自《聖經》:“他們就給利百加祝福說,我們的妹子阿,願你作千萬人的母。願你的後裔得著仇敵的城門。”)宗教方面的矛盾是另一個永恆的問題,許多威爾士人對將自己十分之一的收入交給英國國教十分憤恨,那時候他們已經確立了自己的宗教——加爾文基督教衛理公會。1847年,教育委員在其報告中對威爾士發出言辭激烈的控訴,這成為了英國人對於威爾士人不信奉國教的固執態度不滿的一部分原因。控訴不僅針對與威爾士的教育體系而且將威爾士人(特別是婦女)描述為懶散、道德敗壞、無知和亂交。有鑒於此,福爾摩斯全集形容雷切爾·豪厄爾斯時說她“性情容易急躁”可能不是什麽溢美之詞。

  [213] 埃德加·W.史密斯指出,1893年5月,《馬斯格雷夫禮典》第一次在在《海濱雜志》發表時,沒有這兩句對話(“那是幾月份?……”)。英國版單行本中首次出現了這兩句,而美國版不知道出於什麽原因遵從了《海濱雜志》的文本。

  [214] T.S.艾略特在《大教堂裡的謀殺》裡重述了這個禮典:托馬斯:“誰應該得到它?”誘惑者:“那個即將來到的人。”托馬斯:“那是幾月份?”誘惑者:“從第一數起最後一個。”托馬斯:“我們該拿什麽去換取它?”誘惑者:“祭司的權利。”托馬斯:“為什麽我們該拿出去呢?”誘惑者:“為了力量和榮譽。”這段對話引起了文學界很多爭論,艾略特在給內森·L.本吉斯的信中說:“我使用馬斯格雷夫禮典是故意的,也是有意識的。”

  [215] 這段描述中令人不解的是觀察者站在什麽地方,傑伊·芬利·克裡斯特在《馬斯格雷夫中的數學》一文中研究了這一問題。福爾摩斯全集選擇站在以前榆樹的位置,但是制定禮典的人不可能站在那裡,因為那地方長著榆樹。而且,福爾摩斯全集提到榆樹的影子,禮典提到的是榆樹下面的影子,這是為什麽?“福爾摩斯全集以及領先於他的那位管家如何知道那是什麽影子?”克裡斯特提出這樣的疑問。

  [216] 馬斯格雷夫之前說過,從地下室到閣樓把莊園徹底搜查過,而且他清楚地知道這個地方。為何沒有檢查這裡呢?

  [217] 查理一世(1600-1649),英格蘭、蘇格蘭和愛爾蘭國王(1625-1649),他獨裁統治以及與議會的鬥爭使得英國爆發了內戰,並導致他被砍頭。查理在位期間發行的硬幣上有許多拉丁文獻辭,反映和他和臣民的矛盾關系以及他對神權君主的信仰,比如:NEMO ME IMPUNE LACESSIT(挑釁吾者皆將受懲)、CHRISTO AUSPICE REGNO(神佑吾位)、MOR POPULI PRAESIDIUM REGIS(有愛者必護王)。有一條獻辭以不同形式出現在查理一世時期的許多硬幣上,即“RELIG PRO LEG ANG LIBER PAR”,這是拉丁文縮寫,代表“新教徒的宗教、英格蘭的法律和議會的自由”,這是議會強迫查理簽署的“條約”的主要內容。

  [218] made head,成功抵抗,或者奮勇前進。

  [219] Cavalier(本意為騎士),這個詞在英國內戰期間(1642-1651)指查理一世的擁護者,這些人帶著鄙視地稱呼奧利弗·克倫威爾手下的那幫新教徒是“圓顱黨”,因為他們頭髮剪得很短。(保皇黨都戴著長長的、時髦的假發。)1660年查理二世複辟的時候,保皇黨繼續稱呼為“Cavalier”,這一習慣一直保留下來,直到用“托尼黨”來稱呼這些保皇分子。大衛·L.哈默確認拉爾夫·馬斯格雷夫爵士是喬治·格林將軍(1608-1657),他是一個很有謀略的人,幫助查理一世想計策對抗議會,後來又背叛了同謀者,將他們的計劃告訴議會,之後再次倒戈,聲稱自己以前支持國王,也會永遠支持國王。喬治的家族仍然住在西蘇塞克斯的領地上。參見上文注釋18.
  [220] 福爾摩斯全集發現的這件東西到底是什麽,這成為了爭論的話題。內森·本吉斯提出的觀點最被接受。他在《它是誰的?》中提出這是聖愛德華皇冠。1649年,議會命令將它毀掉,1661年查理二世登基的時候製作了一頂新的“聖愛德華皇冠”,1661年之後所有的國王和女王(除了維多利亞女王)都戴上這頂皇冠。本吉斯認為,在赫爾斯通發現的這頂皇冠是那頂原本的皇冠,被馬斯格雷夫的先人保住,沒有毀掉。這一觀點得到了一位無可置疑的權威人士的讚同,那就是倫敦塔內珍寶塔的主管H.D.W.斯特維爾少將(珍寶館內存放著王室的皇冠。——譯注)。

  [221] 查理二世(1630-1685),查理一世之子,在父親被砍頭之後不久登上王位,但是1651年在伍斯特被奧利弗·克倫威爾的議會軍打敗之後被迫離開英格蘭。他不得不流亡法國、德國和西班牙西屬荷蘭,在那些地方度過了幾年窮困的日子,我們可以推測馬斯格雷夫禮典就是發生在這個時期。1660年,克倫威爾的兒子理查德經歷了一段時間很短的不成功執政之後,查理複辟了。

  [222] 皇冠的隱藏地點並不十分隱秘,這個地下室也用來儲存木頭,但奇怪的是,在布倫頓(和福爾摩斯全集)解開藏寶的秘密之前沒有人發現過皇冠。D.馬丁·達金認為,在兩個世紀裡確實有人注意到地下室那個不同尋常的裝飾物:“地上有一塊穿著鐵環的大石板,就好像在叫人把它提起來一樣。”

  [223] 內森·本吉斯寫道:“整個故事最驚人的地方不是這件古物留存至今,而是英國政府允許雷金納德·馬斯格雷夫保留這頂皇冠。”作為一件公產,而且是獨一無二的歷史文物,這頂皇冠應該很快被送到倫敦塔,納入國家珍寶的行列。

  [224] 也許不用過於驚訝,許多人同意華生最初對於《馬斯格雷夫禮典》的看法,將這個案子歸為福爾摩斯全集的失敗案例(參見《黃面人》)。至少有一個作者好心地提出了修正的理論,指出福爾摩斯全集捏造了整個故事,但是不少評論者相信,雷金納德·馬斯格雷夫本人謀殺了布倫頓,要麽是為了讓布倫頓停止勒索,要麽是出於嫉妒和貪欲。也有人認為,雷切爾·豪厄爾斯用鴉片酊謀害了布倫頓(在他的臥室),而馬斯格雷夫幫助搬運屍體。

  [225] 《賴蓋特鄉紳》發表在1893年6月號《海濱雜志》上,名為《賴蓋特鄉紳》(The Reigate Squire)"Squire"是單數;收入《回憶錄》時改名為《賴蓋特鄉紳》(The Reigate Squires).《哈珀周刊》上的標題變成了《賴蓋特之謎》。

  [226] 卡蒙特街19號有一家杜布斯特旅館,但是這不大令人滿意。

  [227] 卡羅爾·P.伍德斯計算出,要想把一間面積中等的法國旅館房間塞滿電報“沒及腳踝”,那麽需要10741封褶皺的電報,而且她推測,福爾摩斯全集的病狀不是完全因為調查荷蘭——蘇門答臘公司案勞累過度所致,弄皺電報也是因素之一,拆開、閱讀、弄皺和扔掉電報需要花費超過179小時。

  [228] 美國版中,這個收藏室很奇怪地變成了“東方武器”收藏室。也許裡面有一把捷則爾槍,意外走火打傷了華生?
  [229] presses,壁櫥或者食櫃。

  [230] 亞歷山大·蒲柏(1688-1744),英國詩人、諷刺作家,他最知名的作品是《批評論》、《奪發記》和《人論》。他翻譯的荷馬史詩頗受讚譽,給他帶來了一筆很大的財富,譯文是以英雄雙韻體的形式寫成的(即五音步抑揚格),共計11卷:6卷是《伊利亞特》(1715-1720),5卷是《奧德賽》(1725-1726)。也許竊賊拿走了《奧德賽》,其中有這麽一句:“那些富人只是有錢,但並不快樂!”

  [231] 美國人對於古怪的頭銜有一種偏見,這裡再次得到印證——美國版中,“鄉紳”被替換成了“人士”。

  [232] 華生不像福爾摩斯全集常常引述莎士比亞的話,但是這裡引述了波洛涅斯的話:“他雖瘋,但卻有他的一套理論。”(《哈姆雷特》,第二幕第二場)

  [233] 指1709年的一場戰役,10000名由英軍、匈牙利軍和荷蘭軍組成的聯合軍隊對抗90000名法軍,這是西班牙王位繼承戰中最後一場大型戰役。激戰發生在馬爾博羅這個村子附近,距離蒙斯以南10英裡,這次戰役迫使法國撤退,但是聯軍一方也受到重創,無法繼續向巴黎進攻。

  [234] 一種小型海鳥,常和暴風雨聯系在一起。《海軍協定》中,福爾摩斯全集開玩笑地稱呼華生是“犯罪的海燕”。

  [235] L.S.霍爾斯騰在《賴蓋特的謎團》中指出,值得注意的是,字條上的筆跡(上文的複製品)和《駝背人》手稿中的筆跡相當一致。霍爾斯騰認為,華生被坎寧安/柯萬一夥人所利用,不過他是清白無辜的。福爾摩斯全集立刻認出了華生的筆跡,編造了大部分解釋,為的是保護自己的好友不被揭露。

  [236] 福爾摩斯全集針對坎寧安父子的筆跡做出了如此詳細的分析,堪稱時代的先驅者(這個案子發生在1887年),因為那時候筆跡分析在歐洲其他地方有所發展,但是在英國還不為人所知。筆跡作為一扇窗戶,可以通過它看出一個人的性格,這樣的想法至少可以追溯到古代希臘。亞裡斯多德曾經說過:“就像兩個人不可能有同樣的說話聲音一樣,兩個人也寫不出同樣的筆跡。”十九世紀初,不少學者涉足筆跡研究,但是公眾對此的興趣還是因為讓·西潑裡特·米奇翁,他是一名法國修道士,在十九世紀七十年代造出了“筆相學”這個詞,並且就此論題出版了兩本頗受歡迎的作品。米奇翁的方法在今天看來是相當僵化的,對於特定的筆跡他給出了特定的個性特征(並且認為沒有了這種筆跡特征,對應的個性特征也隨之消失)。他的學生儒勒·克裡彭-嘉米采用的方法更強調整體分析,正是他將米奇翁的發現推廣開來,被認為是法國筆相學之父。克裡彭-嘉米的重要作品《筆跡和性格》直到1888年才出版,即《賴蓋特鄉紳》事件發生一年之後。他的理論在十九世紀九十年代得到了德國哲學家路德維格·克拉格斯和心理學家阿爾弗雷德·比納(現代智商測試之父)的證實,他的筆相學理論與心理學關系較為緊密。英國人對於這種學科幾乎一無所知,但是福爾摩斯全集是一個例外。二次大戰之後,德國一些筆相學家到英國避難,出版了幾本新的著作引起了公眾的廣泛興趣。福爾摩斯全集對於在犯罪調查中運用筆相學有很大的興趣,這可以通過他在幾件案子中研究筆跡得到證實,比如《歪唇男人》、《硬紙盒子》、《第二塊血跡》、《格蘭奇莊園》、《“格洛裡亞斯科特”號三桅帆船》以及《諾伍德的建築師》。溫尼弗雷德·克裡斯蒂在《歇洛克·福爾摩斯全集和筆相學》中推測,福爾摩斯全集也許在十九世紀八十年代去法國遊歷時請教過米奇翁和克裡彭-嘉米。

  [237] 著名的偵探小說家小約翰·巴爾在他的《二十三點推論結果》中證明,福爾摩斯全集並不是誇大其辭。他列出了全部二十三條推論,這些可能是福爾摩斯全集從坎寧安父子的筆跡中推理出的。巴爾的看法涵蓋了從一看而知(紙張的品質、墨水的品質、紙張的來源、寫字條者是左撇子還是右撇子)到較為隱蔽(兩個寫字者是否使用同一種墨水;是否有香味、指印或者使用吸墨水紙;任何證明字條原本屬於便簽本的線索)的各種類型。但是,福爾摩斯全集在案件中展示自己在筆相學方面的專業素養,《賴蓋特鄉紳》卻是唯一的例子。大衛·詹姆斯·崔普指出,如果他在《銅山毛櫸案》中應用筆相學分析了傑夫羅·盧卡思爾寫給維奧萊特的信件,那麽亨特小姐就不必過分擔心了。

  [238] 實際上,《臨終的偵探》中,裝病或者假裝受傷或者意外被證明是一種有效的手段。福爾摩斯全集在那件案子裡還說:“我有時候倒想就裝病這個題目寫點論文。”

  [239] 這位安妮·莫裡森是否和《駝背人》中的莫裡森小姐或者《蘇塞克斯吸血鬼》中的“莫裡森,莫裡森-道得公司”有什麽關系還不得而知。

  [240] 《駝背人》發表在1893年7月號《海濱雜志》上,也發表在1893年7月8日的《哈珀周刊》(紐約)上和1893年8月號《海濱雜志》(紐約)上。

  [241] 年代學家一般認為這件案子發生在1888年或1889年(參見《年表》),理由是華生在這裡提到他和瑪麗·摩斯坦的婚姻,兩人在《四簽名》——一般認為發生在1888年——之後不久結婚的。

  [242] 福爾摩斯全集暗示,那時候華生已經有了讀者,說明這件案子是發生在1887年12月《血字的研究》出版之後。

  [243] 這位肯幫忙的醫生鄰居在《博斯科姆比溪谷秘案》中名叫安斯特魯瑟,在《證券經紀人的書記員》和《最後一案》中沒有具名。

  [244] 美國版作“皇家芒斯特步兵團”。

  [245] 參見附錄《印度兵變》,其中介紹了簡單的歷史。

  [246] 美國版編輯曾經堅持在《賴蓋特鄉紳》的標題中使用單數“鄉紳”,這裡又在南茜·德沃依的描述中加入了“高貴典雅”一詞。

  [247] fender,爐火前放置的金屬擋板。

  [248] 《駝背人》具有“密室謀殺”或者“不可能犯罪”小說的全部經典元素,這類小說講述了在上鎖的房間裡出現了謀殺案的受害人,從表面上看凶手沒有辦法進出房間。埃德加·愛倫·坡是第一個使用這種偵探小說模式的現代作家,創作出了《莫格街謀殺案》(1841).1852年,威爾基·柯林斯在《恐怖的怪床》裡使用了這一謎團,取得了很大成功。第一篇長篇密室小說是伊斯瑞爾·冉威爾創作的《弓區之謎》(1892).《牛津犯罪和偵探創作手冊》稱,《斑點帶子案》(1891)是福爾摩斯全集調查的唯一一件發生在密室裡的死亡案件,但是,福爾摩斯全集其實經手了好幾件類似的案子。《四簽名》中,巴塞洛繆?肖爾托的屍體就是在密室裡發現的,但是凶手進出房間的謎團很快解開了,因為打開門之後在天花板上發現了一個洞口。《空屋》中,福爾摩斯全集要解開羅納德·阿德爾的被害案,屍體也是在上鎖的房間裡發現的。盡管偵探小說發生了很多改變,但是“密室”類型仍然很受歡迎。加斯東·勒魯、G.K.切斯特頓、梅裡維爾·戴維森·卜斯特以及S.S.范達因都在一篇或者多篇故事中使用這樣的情節。二十世紀三十年代,約翰·狄克森·卡爾(後來寫過一部阿瑟·柯南·道爾的傳記)也創作這類小說。1935年的長篇小說《三口棺材》中,偵探基甸·菲爾博士暫停小說情節的發展,用了一章篇幅論述“密室”偵探小說的多種模式。

  [249] 幫助製作選民名單的政府人員。

  [250] 軍事營地或者駐地旁的酒吧間。

  [251] “貝克街孩子”或者“貝克街小分隊”雖然有著近乎神話一般的地位,但是他們僅僅在《血字的研究》、《四簽名》和《駝背人》中提到過。(在《巴斯克維爾的獵犬》幫助過福爾摩斯全集的卡特萊只是雇來當信使的。)提到名字的小分隊隊員有維金斯(《血字的研究》)和辛普森(《駝背人》)。或許後者就是《皮膚變白的軍人》中提到過的禿頭辛普森,大約1900年在南非的戰鬥中犧牲,當時他和高弗雷·埃姆斯沃斯在一起。

  [252] street Arab,布魯爾的《習語和典故詞典》稱這個詞指的是:“無家可歸的窮人;街頭流浪兒。之所以這麽稱呼是因為他們和阿拉伯人一樣到處流浪,居無定所。”

  [253] cantonments,一般指的是軍隊臨時駐扎的地方,但是,在印度這個詞指的是永久性的兵營。

  [254] 伊恩·麥克奎因認為布爾蒂是阿拉哈巴德。1857年6月,當時的尼爾上校在進攻坎普爾的時候為這裡解圍(參見下文注釋20)。但是,伊文·M.威爾遜在《歇洛克·福爾摩斯全集和印度兵變:或者布爾蒂在那裡?——一件身份案》中認為,“布爾蒂”應該是阿格拉(《四簽名》事件的中心),理由是這裡也是一處被圍困的要塞,而且出現了斷水的情況。實際上,阿格拉在印度兵變中稱得上是歐洲人的天堂,尼爾將軍也不曾來阿格拉“解圍”,只是曾經出現在附近地區,而且不管是進攻貝拿勒斯(他的第一個任務)還是進攻阿拉哈巴德時,阿格拉都不在尼爾軍隊行進的路線上。

  [255] 在戰場上有責任(也是榮譽)照看團旗的軍士。

  [256] the sword belt,即將授予軍銜的軍官。

  [257] 一般一個連有八門炮和相應的人員。

  [258] 印度的錫克教創立於十五世紀末期,融合了伊斯蘭教蘇菲派和印度教的虔信派/毗濕奴城派。創立者上師那納克獲得了上帝的召喚,他從修隱的地方走出來,宣稱:“這既不是印度教,也不是回教。”他向教眾們宣傳一神論和冥想,同時反對偶像崇拜、神職人員組織化和等級制度。錫克教的許多嚴苛的傳統,比如頭巾、不剪發不修胡須以及攜帶匕首,可以追溯到卡爾沙團契,這最初是錫克教第十代(也是最後一代)上師在1699年創立的武裝社團。十九世紀初,蘭日信大君在旁遮普(印度西北部)創立了一個錫克教帝國,但是他去世之後國內軍事鬥爭不斷,過早地和英國爆發了錫克教教徒戰爭,英軍在1849年成功佔領了旁遮普。在英國佔領期間,這個地區重新回歸文明,錫克教士兵後來成為印度兵變中英軍的重要組成部分(第一次世界大戰中也是如此)。他們也因為幫助英軍而獲賜大量土地。

  [259] 詹姆斯·喬治·尼爾將軍(1810-1857)領導英軍右翼部隊從坎普爾向勒克瑙推進。1857年6月11日他派兵援救阿拉哈巴德的英軍堡壘。A.N.威爾遜認為他代表了英軍中的一類軍官,他們通過殘忍地對待印度敵人的方式證明自己的宗教虔誠,主要是報復印軍在普爾城對英國女性和兒童的大屠殺。尼爾不僅對那些被懷疑和造反派有牽連的印度人展開大屠殺,而且,根據威爾遜的說法,他在坎普爾強迫俘虜一邊遭受士兵的鞭打一邊舔著地板上的血跡。尼爾手下的一名少校寫道,在一名囚犯被絞死之前,他用豬肉和牛肉塞滿那人的嘴,“讓他喪失尊嚴”。尼爾繼續領導了對勒克瑙的猛烈襲擊,在軍隊進城的時候遭人射殺。他在死後被封為爵士,並且設立了一些紀念物。

  [260] 巴克利的出賣行為實在考慮不周,要知道伍德正不顧一切地幫助這群人,包括了巴克利本人而且可能還包括南茜·德沃伊。也許嫉妒使得巴克利無法做出更準確的判斷,正如D.馬丁·達金所觀察到的:“對他來說除掉對手就夠了,但是他和南茜都可能被叛軍殺掉。”

  [261] 許多叛亂者和反抗者在這戰之後向北方逃竄,包括臭名昭著的那納·薩希布(他領導了坎普爾的大屠殺——參見附錄),他們躲避到尼泊爾台拉河地區的森林和沼地中。尼泊爾是一個獨立的國家,政府作出一些妥協才得以和英國維持和平的關系,這種讓步包括在加德滿都設立英國外交使節處,派出一支廓爾喀族人的隊伍幫助英軍平定叛軍。到1859年末,在科林·坎貝爾爵士(後來的克勞德勳爵)率領的印度軍隊和尼泊爾的江格·巴哈杜爾指揮的廓爾喀族軍隊的聯合清掃下,這群難民最終被趕出這個國家,他們越過邊境進入了西藏。

  [262] 英國東印度公司的一名軍官碰巧發現了大吉嶺這個荒蕪的小鎮,它位於錫金境內的喜馬拉雅山脈上,海拔7000英尺,之後英國在1835年從錫金王國手上買下了大吉嶺。它是一處戰略要地(靠近尼泊爾、錫金和不丹的邊境),而且氣候宜人,不像處在它海拔之下的平原地區那麽悶熱,它演變成英軍的一處山中避暑地或療養院。英國獲得大吉嶺五年之後,第一任大吉嶺執政官在他的後院試種中國茶葉和阿薩姆邦茶葉,後來這裡出產的茶葉變得非常有名。如果伍德被強迫從印度來到尼泊爾再到西藏,他可能在就在大吉嶺北面不遠的地方。

  [263] 布魯斯·哈裡斯提出這樣的問題:“巴克利上校的車夫沒有看到亨利·伍德,這怎麽可能?”

  [264] 布魯斯·哈裡斯推測,南茜用丈夫的木棒打死了他,在打人之後把木棒扔了出去。亨利·伍德仍然愛著南茜,因此樂意幫她掩飾罪行。哈裡斯相信福爾摩斯全集沒有識破。“福爾摩斯全集的興趣在於看到公正得到伸張。巴克利上校得到了他的報應。”

  [265] 《撒母耳記下》第11章至13章中,以色列王大衛看見了烏利亞美麗的妻子拔示巴,便在烏利亞外出打仗的時候召見了她。拔示巴懷上了大衛的孩子,國王將烏利亞叫回來,賜他食物和美酒,勸他和妻子度過一個晚上,希望這樣能讓孩子看起來像是烏利亞的。不過,忠心的烏利亞不願意這樣做,大衛重新派他去前線,並且下達了密令:“要派烏利亞前進,到陣勢極險之處,你們便退後,使他被殺。”烏利亞的確在戰場上陣亡了,拔示巴成為了大衛的妻子。但是,巴克利不像大衛那樣樂於看到事情有所轉機,所以安排了伍德的被捕。《聖經》中的拔示巴和巴克利太太並不一樣,她對於新任丈夫導致第一任丈夫死亡的所作所為並沒有表示任何反應——實際上,她對真相絕不是一無所知。讓人好奇的是,福爾摩斯全集或者華生是否在巴克利和伍德的故事中添油加醋,插入了有關“大衛”的情節,不僅為了讓這個被兩名男子追求的女人的形象更加飽滿,而且讓這個有關嫉妒和出賣的故事變得更加偉大、更加具有神話色彩。雖然大衛王在維多利亞時代是一個非常流行的話題(“大衛星”原本不是猶太教的官方標志,直到1897年猶太復國運動興起之後才采用),但是,南茜·巴克利在得知丈夫背信棄義之後立刻想到了烏利亞的故事,這似乎也不可能。

  [266] 《住院的病人》發表在1893年8月號《海濱雜志》上,也發表在1893年8月12日的《哈珀周刊》(紐約)上。

  [267] 華生在這裡也許將《血字的研究》歸為“案情離奇且富有戲劇性的案件”一類。福爾摩斯全集並不太讚同這點。福爾摩斯全集的確立刻成功地推理出凶手的身份,但是這件案子真正得到“解決”是因為霍普仿佛自殺一般上門回應福爾摩斯全集的廣告,並且隨後徹底告白。華生也許會覺得,他誇大了福爾摩斯全集在這件案子裡的作用。

  [268] Scylla and Charybdis,希臘神話中,斯庫拉和卡律布狄斯都是海中的女妖,她們看守著墨西拿海峽。斯庫拉曾經是一個美麗的少女,被(嫉妒的喀耳刻或者嫉妒的安菲特裡忒)變成女妖,有著六個頭、十二隻腳,腰間纏繞著惡狗。她住在一個洞穴裡,從過往船隻上虜獲海員並將他們吞掉。在荷馬的《奧德賽》中,她吃下奧德修斯的六名夥伴。卡律布狄斯住在斯庫拉對面,她是波塞冬的女兒,宙斯因為她偷了赫拉克勒斯的牛群而將其變成一個像漩渦一樣的女妖。所謂在斯庫拉和卡律布狄斯之間一般指避免了一個問題又要面臨另一個問題,或者用現代的話來說就是“兩難境地”。華生在這裡的意思帶有一點中性,指的是他既受作家身份所推動又受對朋友的忠心所牽掛。

  [269] 《住院的病人》第二段和第三段文字——即下面的這兩段——是1893年發表在《海濱雜志》時的最初的文本。參見附錄,其中對另外的文本進行了討論。

  [270] 一般認為,醫生本人推理能力很弱,不怎麽會推理,他僅僅為福爾摩斯全集擔當傳聲筒,這樣的形象因為奈傑爾·布魯斯在幾部電影中所扮演的華生形象而更深入人心。華生在這裡以此表達了反對意見,暗示他不是東施效顰般模仿福爾摩斯全集的推理技巧而是學得有模有樣。但是,正典中出現的很多例子掩蓋了華生的能力。比如,將華生在這裡的出色推理和其他案件裡的推理做個比較,《波希米亞醜聞》中,華生沒等福爾摩斯全集開口就根據“馮·克拉姆伯爵”寄來的信件做出了幾個推理;《五個橘核》中,華生根據恐嚇信上的郵戳迅速推理出案件涉及海員;《四簽名》中,他推理出凶手來過閣樓,對福爾摩斯全集起到一點小小的幫助;《巴斯克維爾的獵犬》中,他根據手杖對詹姆斯·莫蒂默醫生做了一番推理,與福爾摩斯全集的推理十分接近;《博斯科姆比溪谷秘案》中,他正確地判斷出邁卡西的絕症;《威斯特裡亞寓所》中,華生關於斯科特·愛克爾斯的一連串描述是相當準確的。特別是《巴斯克維爾的獵犬》,華生寫給福爾摩斯全集信中充滿了認真的觀察和推理,福爾摩斯全集盛讚華生說:“咱們的調查顯然是朝著同一個方向。”

  [271] “損傷”指的是器官或者身體某部分的結構發生了反常的變化,因為受傷或者病症。“神經損傷”指的是病症和神經的關系,這樣的課題在維多利亞時代的醫學界並不為人所知。而且這裡所說的(以及特裡維廉醫生論文中的)“原因不明”可能指的是“並不容易立刻下結論的”。

  [272] 華生也就讀於倫敦大學,他在1878年獲得了醫學學位(《血字的研究》)。

  [273] 患有僵直性昏厥症狀的病人會突然肌肉僵直,如此一來他或她的四肢將保持原本的位置不動。僵直性昏厥可能是多種臨床病症的症狀,比如癲癇或者精神分裂。十九世紀許多作家將僵直性昏厥產生的驚人症狀寫入自己的作品(2000年,《神經科學史期刊》的一篇文中章所指出的,這也許是癲癇的替代品)以產生戲劇性效果。阿爾弗雷德·丁尼生在1847年創作的詩歌《公眾》中,敘述者罹患僵直性昏厥,說這種病有著“怪異的發作情況”,“我似乎來到一個鬼魂的世界,/感受到我自己處於夢境之中。”埃德加·愛倫·坡的《活埋》(1850)中也有一個患有僵直性昏厥的敘述者,他常常進入這樣一種狀態:“感覺不到痛苦,一動也不能動,嚴格說來,也沒有思想,但在遲鈍的昏睡中,卻能意識到生命的存在。”坡筆下的這位敘述者擔心自己因為病症發作而被活埋,於是警告朋友們不要埋葬他,直到他開始腐爛;而且安排在家族的墳墓裡放了大量的食物和水,還有一扇門可以從裡面打開;並且專門為他打造了一個有著“柔軟暖和”襯墊的棺材,棺材蓋子上還使用了彈簧。盡管如此,敘述者離開家外出時還是被活埋了,坡筆下另一位僵直性昏厥患者——《厄舍古廈的倒塌》(1839)中的瑪德琳也面臨了同樣的遭遇。喬治·艾略特的《織工馬南》(1861)中那位無依無靠的、痛苦的馬南站在門口,突然“僵直性昏厥那隱形的大棒向他打開,他站在那裡就好像一尊雕像,眼睛睜得大大但是看不見,他抓著打開的門,一點反抗的能力都沒有,不論進來的是好人還是壞人”。

  [274] 卡文迪許廣場周圍的地方,比如哈利街和溫普爾街,都是倫敦著名的高級診所所在地。羅伯特·路易斯·史蒂文森的《化身博士》(1886)中,傑基爾醫生的好友兼同事拉尼翁醫生的住所和診所就在“卡文迪許廣場,那個醫生的大本營”。1853年,患病婦女護理會搬到哈利街之後,弗洛倫斯·南丁格爾在這裡擔任主管。1912年,皇家醫學會的總部就設在溫普爾街1號。1891年3月到5月間,阿瑟·柯南·道爾在上威姆波爾街2號開設了一家診所,打算建立起一家眼科專門診所。

  [275] 即3月25日,天使報喜節,紀念天使加百列告知瑪利亞她即將誕下上帝的兒子。

  [276] 因為1畿尼價值21先令,1先令等於12便士,“五先令三便士”就等於四分之一畿尼。

  [277] 《波希米亞醜聞》中對波希米亞國王有著類似的描述。

  [278] 特裡維廉醫生對待僵直性昏厥的病人的治療方法並不是廣泛接受的方法,但是,這也不是毫無道理的做法。烷基亞硝酸是一種液體,一般通過蒸汽形態吸入,實際上並沒有報道說明它對僵直性昏厥有什麽效果,而常用作心臟病的治療。蘇格蘭醫生托馬斯·勞德·布倫頓(1844-1916)是推動藥理學變成一門科學的重要人物,1867年,他發現烷基亞硝酸能擴張血管和加速心臟頻率,從而減輕心絞痛的疼痛以及心臟缺氧所引起的胸痛的疼痛。之後這種藥成為了治療此類病症的傳統藥方。不過,《精神科學雜志》在1887年7月刊登了亞歷克斯·羅伯遜的一篇文章,名為《關於僵直性昏厥案例,使用高溫和電擊頭部的方法》,其中提到僵直性昏厥也會導致血管收縮。霍華德·布魯迪提出,特裡維廉醫生使用烷基亞硝酸的方法,要麽是閱讀了這篇文章的結果,要麽是他自己獨立研究的結果。(根據《大英百科全書》第九版,特裡維廉醫生的同時代人對待僵直性昏厥的治療方法不是用醫學的方法,而是通過“控制病人的意志”,這樣一來他或她通過絕對的精神力量而不進入僵直性昏厥狀態。)今天,烷基亞硝酸——它的“諢名”玻璃瓶可能更知名一些——已經不大作為醫療用途而是作為消遣性的毒品,酒吧的客人喜歡使用這種毒品,通過吸入而獲得短暫的活力。這種毒品也被認為能提高性欲。烷基亞硝酸如今在美國是禁藥,在英國僅可以用作處方藥。

  [279] 《賴蓋特鄉紳》中,福爾摩斯全集“突然發作”從而欺騙了凶手以及海特上校。《臨終的偵探》裡,福爾摩斯全集展示了他的表演天分,假裝患了“熱帶病”,讓一切症狀都表明他快死了。

  [280] 正典中再沒有聽說過這位藍諾爾警官。

  [281] 鎖的一部分。

  [282] 1887年英國刑法允許法官判決刑期。判決可以減刑,最多減少四分之一刑期(單獨禁閉期是例外的,通常頭九個月是單獨禁閉期)。減刑是通過艱苦的勞動獲得的,每天的勞動可以掙得一定的分數。對於五年的刑期來說,最多減刑期是1年又23天;七年的刑期最多減免1年又273天;十五年的刑期最多減免3年又181天;二十年的刑期最多減免4年又86天。“無期徒刑犯”不能適用任何減刑,但是服刑二十年之後,可以重新評估他們的案子。《住院的病人》一般認為發生在1887年,年代學家之間幾乎沒有什麽爭議(參見《年表》)。如果這幫匪徒被判十五年刑期,那麽搶劫發生的時間不可能是福爾摩斯全集所說的1875年,因為法律規定的最大減刑期是3年又181天。因此對這幫匪徒的審判發生在1872年,搶劫發生在1871年。更有可能的情況是,他在刑期上犯了錯誤,而搶劫的時間上沒有錯誤,因為警官對於這個時間並沒有表示異議。1875年時,福爾摩斯全集僅僅21歲,還沒有走上職業的偵探道路,也許關於這次搶劫的頭條新聞令他印象深刻。

  [283] 《希臘譯員》發表在1893年9月號《海濱雜志》上,也發表在1893年9月16日的《哈珀周刊》(紐約)上。因此,第一句話中華生所謂的“長期密切的交往”可能不到十二年。

  [284] 福爾摩斯全集是高爾夫球迷嗎?韋伯斯特·埃文斯注意到,《威斯特裡亞寓所》中華生提到,福爾摩斯全集在鄉間時“成天散步,時間很長且常常是獨自一人”。“福爾摩斯全集為自己找借口,他說很高興看到‘樹籬上新綠的嫩芽還有榛樹上的花蕾’。但是就‘嫩芽’這個詞來說,我很想知道他是否真的在散步。”埃文斯和鮑勃·瓊斯在《高爾夫球迷歇洛克·福爾摩斯全集》都得出結論說福爾摩斯全集是狂熱的高爾夫球迷。如果確實如此,他參與這項遊戲應該是受到華爾特·辛普森爵士的經典入門手冊《高爾夫球的藝術》的影響,這本書出版於1887年,是第一本包含了高爾夫球手揮杆動作圖片的書籍。福爾摩斯全集出於推理科學的熱情而研究用魚叉扎豬屍體的效果(《黑彼得》),他應該會同意辛普森狂熱的想法,即“高爾夫不像罐頭裡的死肉。它是有活力的、不受約束的,隨時準備逃走,不讓人抓住並將它收入籠中”。

  [285] 黃道是一個巨大的圈,地球圍繞太陽旋轉的軌道的水平面在黃道上和天球(天球是一個巨大的、假想的球體,地球位於天球中心)相交。因為地球的軌道運動,太陽就好像每年“沿著”黃道的軌跡經過天空上的星體。可以知道福爾摩斯全集也參與了討論,而“閑談”中涉及這一話題使得華生曾經說過的話(《血字的研究》中)變得毫無道理,他曾認為福爾摩斯全集的天文學知識是“無”。

  [286] 返祖現象指的是重新出現祖先的特征,特別是一些已經長久消失的特征。這也是意大利犯罪學家兼醫生切薩雷·龍勃羅梭(1835-1909)提出的犯罪學術語,他主張個人從事犯罪行為不是出於選擇而是因為他們的“返祖性”,他們沒有進化掉我們原始祖先的野蠻特性。《大英百科全書》第九版提到,這樣的人“像野蠻人一樣生活在文明社會中間……現存的法律系統幾乎不能將他們和罪犯區分開來。道德家認為大部分違法行為都是返祖現象引起的,而法學家則將起因歸為犯罪特質”。但是《大英百科全書》的編輯顯然對這樣的觀點表示懷疑:“但是,這不是因為返祖現象,而是古老自然法則的延續,如此多受教育程度不高的人群、牧羊人、農民甚至還有那些工廠工人都沒怎麽進化,他們的生活幾乎不比野蠻人好多少。在我們的小村落和大城市裡隱藏著的野蠻人的數量比改革者所知道的要多很多,幾乎不要什麽經驗就能發現在薄薄的文明面紗之下隱藏著古老而野蠻的頭腦和心靈。”龍勃羅梭在他的《犯罪人》(1876,1911年部分翻譯成英文)中指出了這些“天生犯罪人”身上反常的樣貌和心理,諸如頭骨尺寸以及臉和身體其他部位的不對稱性。他的觀點遭到懷疑,但是龍勃羅梭仍然被認為是將科學引入犯罪行為研究的重要人物。可能福爾摩斯全集(從《紅圈會》可以明顯看出他對意大利是很了解的,《博斯科姆比溪谷秘案》提到他還閱讀意大利詩人彼特拉克的作品)對龍勃羅梭的作品也比較熟悉,因為他在《最後一案》中表達了類似的有關遺傳“返祖”的觀點,他提到莫裡亞蒂教授“遺傳了極為凶殘的本性”,犯罪的根源在他的“血液中流淌著”。但是,福爾摩斯全集這裡和華生交談的內容可能一開始談及返祖現象,但是很快就變成更為大眾化的話題——遺傳現象。

  [287] 邁克爾·哈裡森在《追隨歇洛克·福爾摩斯全集的腳步》中注意到,福爾摩斯全集並沒有提及他的父母;他進而提出假設,福爾摩斯全集和他的兄長也許是孤兒,在不同的家庭撫養長大,“可能養父母很盡責,但是對孩子缺乏關愛——也可能不是。”朱恩·湯姆森也相信,福爾摩斯全集有過不快樂的童年時代。她認為麥克洛夫特一定也有類似的經驗,因為兄弟兩個都是單身漢,沒有朋友,也不愛好社交。

  [288] 三代法國著名的畫家都叫這個名字。克勞德·約瑟夫·威爾奈(1714-1789)是一名風景畫家,他根據路易十五的要求繪製了著名的“法國的港口”系列畫作。他的兒子安托萬·查爾斯·賀拉斯·威爾奈(1758-1835)——被稱為卡爾——以馬和戰爭題材的畫作出名,包括《馬倫戈之戰》和《奧斯德立茲的早晨》,也繪製狩獵畫和平版畫。卡爾的兒子埃米爾·讓·賀拉斯·威爾奈(1789-1863)是法國最出色的軍事題材畫家之一,其畫作收藏在凡爾賽宮的戰爭畫廊,他可能就是這裡提到的親戚。

  [289] 羅納德·A.諾克斯被認為是福學研究之父,他在《麥克洛夫特之謎》中仔細研究了為什麽福爾摩斯全集之前沒有提及哥哥的原因,福爾摩斯全集在這裡承認他和麥克洛夫特定期保持聯系。“福爾摩斯全集沒有提到家中仍然活著的成員,況且兩人的住所又是非常近,這叫人難以相信,除非有什麽原因讓他保持沉默。”諾克斯認為,麥克洛夫特是和莫裡亞蒂教授一夥的,福爾摩斯全集在《最後一案》中打敗了教授,下面的注釋會詳細討論諾克斯的看法。

  [290] 雖然華生在正典中許多和性無關的地方使用了”queer(古怪,也可以解釋為同性戀)”這個詞,但是,根據格拉姆·羅波的《陌生人:十九世紀的同性之愛》中解釋,“queer”這個詞到1894年才有同性戀的意思,當時昆斯伯裡侯爵——奧斯卡·王爾德從前戀人的父親——在外交大臣(後來的首相)羅斯伯裡勳爵身上使用了這個詞,稱其為“自命不凡的同性戀”,當時大眾懷疑勳爵和昆斯伯裡的長子有染。實際上,羅波將福爾摩斯全集同王爾德相提並論,說他是“墮落的九十年代裡又一個著名的聰明人和唯美主義者”,並且注意到偵探喜歡德國音樂的“自省”,偏愛整潔,還自豪地宣稱“血液中的這種藝術成分很容易帶有最奇異的遺傳形式”。也請記住,華生之前提到福爾摩斯全集“厭惡女性”。福爾摩斯全集的性取向常常引起學者的爭論,他們的觀點從傳統(福爾摩斯全集愛上愛琳·愛德勒)到離經叛道(福爾摩斯全集是個女人)。喜歡窺探隱私的讀者可以看看拉裡·湯森的《歇洛克·福爾摩斯全集的性冒險》(1971),這部長篇小說討論了歇洛克(以及麥克羅夫特和華生)對其他男性的性偏好。

  [291] 可能是牛津廣場,也可能是皮卡迪利廣場。《貝德克爾指南》提到“皮卡迪利攝政廣場……即皮卡迪利廣場……以及牛津街攝政廣場,或者簡稱為牛津廣場”。

  [292] 《布魯斯-帕廷頓計劃》中,華生有類似的描述,稱麥克洛夫特“在英國政府部門擔任什麽小職務”,但根本不是這麽一回事。《布魯斯-帕廷頓計劃》中,福爾摩斯全集向華生透露說,麥克洛夫特的職位非常重要以至於“他有時就是英國政府”。歇洛克·福爾摩斯全集第一次提到他的哥哥時沒有告訴華生他到底是什麽職位,這是為什麽?羅納德·諾克斯不接受福爾摩斯全集在《布魯斯-帕廷頓計劃》中那個沒有說服力的解釋(“我那個時候還不大了解你。”),並且指責說:“福爾摩斯全集在他們相識那麽久之後還沒有了解好友的性格,這能令人信服嗎?”諾克斯猜測,只有極大的恥辱才能引起福爾摩斯全集對好友閉口不談,他的結論是:“他隻向華生透露極少有關麥克洛夫特的情況……因為麥克洛夫特身上有一個秘密,必須保守這個秘密。”

  [293] 白廳是是威斯敏斯特地區的一條街道,距離蓓爾美爾街很近,“拐一個彎就能到”。這個名字也可以寬泛地指白廳周圍的街道和廣場,這附近都是政府大樓。(實際上,“白廳”可以用來指英國政府本身。)福爾摩斯全集不經意間提到了麥克洛夫特的通勤路程,但是這也有一點問題,因為麥克洛夫特可能在財政部工作,那位於斯特蘭德大街的薩摩賽特大廈,麥克洛夫特要想去那裡不可能向南拐彎走到白廳,而是要向東拐彎,沿著蓓爾美爾街走過幾個路口,完全和白廳無關。福爾摩斯全集所說的“白廳”和“拐一個彎”也許是一種象征比喻,因為從蓓爾美爾街到薩摩賽特大廈只是一小段距離。而且,“政府各部門”的審計員可能在白廳的“現場”工作,而不需要待在斯特蘭德大街的“辦公室”。

  [294] 1896年版《貝德克爾指南》列出地址在蓓爾美爾街的俱樂部有十二家;1889年惠特克《年鑒》列出了十四家。可以通過消去法推測出第歐根尼俱樂部是哪一家。一名公務員不大可能加入一家政治家的俱樂部,比如保守黨的卡爾頓俱樂部、小卡爾頓俱樂部或者保守黨全國俱樂部;自由改革俱樂部或者統一黨俱樂部;麥克洛夫特也沒有任何軍隊背景可以讓他加入這條街上的五家軍官俱樂部中的任何一家。旅行者俱樂部規定它的會員必須是在倫敦旅行超過500英裡的人。這樣一來就剩下雅典娜俱樂部、新雅典娜俱樂部、馬爾伯勒俱樂部、牛津和劍橋大學俱樂部以及皇家水彩畫俱樂部。根據惠特克年鑒,皇家水彩畫俱樂部專門舉辦“藝術座談會”,也可以被排除在外。至於牛津和劍橋大學俱樂部,沒有理由相信麥克洛夫特曾經就讀於牛津或劍橋,也無法想象這兩所學校的畢業生會被認為是“最孤僻和最不願交際的人”。雅典娜俱樂部在《大英百科全書》(第九版)中也有記載,它被公認是很難進入的俱樂部,“候選人在投票選舉之前需要等待很長一段時間,而且要想通過關鍵的測試也非常困難”。因此,雅典娜俱樂部看起來也不像麥克洛夫特·福爾摩斯全集加入的俱樂部,他僅僅是一名政府雇員,當時不過四十一歲(參見《年表》),而且顯然已經加入俱樂部有段時間了。可能的候選俱樂部就只剩下馬爾伯勒俱樂部和新雅典娜俱樂部。新雅典娜俱樂部位於蓓爾美爾街西(沒有門牌號碼),而馬爾伯勒俱樂部在蓓爾美爾街52號(卡爾頓俱樂部在東面的94號)。華生很快提到,他和福爾摩斯全集“從詹姆斯街盡頭轉過去”進入蓓爾美爾街,走到“離卡爾頓俱樂部不遠”的地方。這樣的走法實際上讓福爾摩斯全集和華生來到卡爾頓俱樂部的西面;另一方面,新雅典娜俱樂部和旅行者俱樂部在卡爾頓的東面,不可能稱之為“離卡爾頓俱樂部不遠”,而是要“走過卡爾頓俱樂部”。實際上,旅行者俱樂部在卡爾頓俱樂部東面兩個門洞,新雅典娜俱樂部相距卡爾頓三個門洞。如此一來,無法根據華生有關走路的描述確定第歐根尼俱樂部(也許可以說,他沒有什麽理由特別精確地描述這段路)。當然,福爾摩斯全集提到這家俱樂部在“[麥克洛夫特]住所對面”,這也許不是關於位置的準確描述,俱樂部的地址也許位於臨近的一條街,那裡也有好幾家俱樂部。約翰·C.霍崗的傑作《歇洛克·福爾摩斯全集——他是個“花花公子”?》中論證了(不必驚訝,這篇文章發表在花花公子俱樂部的會員雜志《V.I.P.》上)麥克洛夫特是倫敦花花公子俱樂部的聯合創始人,後來以“第歐根尼”的化名進行運作。

  [295] 第歐根尼俱樂部的這一方式看似很怪異,但是在倫敦大部分俱樂部裡都將其作為一種社交禮儀,讓單身男子和已婚男子在那裡放松心情,培養排他性和上流社會等級的氣氛。羅伊·波特描述維多利亞時代的俱樂部時說那裡“純粹、嚴肅,甚至乏味……[他們]不論何種身份無一例外讚同等級和性別的排他性”。(當然,不允許女性進入俱樂部。)他們同樣對陌生人懷有敵對情緒。《倫敦的俱樂部:歷史和財富》中,拉爾夫·內維爾指出,訪客來到這些神聖的領地時所受到的待遇“好比會員的狗——會很有禮貌地讓他們留在大廳裡,但是不能進入房子的任何地方,也許除了一些不太好的房間,那裡辟為外來者的飯廳”。第歐根尼俱樂部有一間指定的會客室,這和雅典娜俱樂部的條款類似,那裡讓會員的朋友使用俱樂部入口處的一間小房間。

  [296] 卡爾頓俱樂部創辦於1832年,以對抗改革法案的支持者。托利黨(保守黨)在大選中完全失利之後,這裡成為了他們的據點。《顯貴的主顧》中,詹姆斯·戴莫瑞就是卡爾頓俱樂部的會員。

  [297] 電影《恐怖的研究》(1965)中,羅伯特·莫利扮演的麥克洛夫特十分出色,而約翰·內維爾扮演的歇洛克也頗值得嘉獎。莫利和西德尼·佩奇特筆下的麥克洛夫特插圖極為相似,參見上文的插圖。

  [298] 彈子記分員協助玩家並記錄遊戲的分數。這時候彈子戲成為非常時尚的遊戲,特別是在精英分子中間。維多利亞女王在溫莎城堡中就有一張彈子戲桌子,教宗庇護九世在梵蒂岡也有一張。華生似乎也喜歡這種遊戲(參見《跳舞的人》,福爾摩斯全集在其中提到華生的手上有白堊粉)。這種遊戲的主要玩法是英國式彈子戲——三個球,六個球袋。根據彈子戲歷史學家羅伯特·拜恩的說法,很不幸的是,這種消遣類遊戲如此流行使得每年要獵殺12000頭大象,以獲取象牙製造彈子球——直到1868年,化學家約翰·海特使用明膠改良了彈子球(明膠後來導致了塑料的發明)。

  [299] 官方的軍靴,發放給軍士。

  [300] sapper,隸屬皇家工兵的士兵。

  [301] 柯南·道爾在自傳《回憶和冒險》(1924)中記錄了一段他的導師約瑟夫·貝爾博士和學生的一段對話。有一次,貝爾看了一眼病人就說道:“‘好啊,朋友,你曾經在軍中服役吧。’‘是的,先生。’‘退伍不久?’‘是的,先生。’‘高地團麽?’‘是的,先生。’‘是軍士麽?’‘是的,先生。’‘駐扎在巴巴多斯?’‘是的,先生。’”貝爾接著向那些還在疑惑中的學生們解釋他是如何得出這些結論的,因為觀察到“這個人很有禮貌,但是卻不曾脫下帽子。在軍隊裡是不會脫下帽子的,但是如果他退伍很久就會學會老百姓的做法了。他帶有一種發號施令的感覺,而且顯然是蘇格蘭人。至於巴巴多斯,因為他患的是象皮病,只有西印度才有,英國可沒有”。

  [302] 伍茲沃斯地區位於泰晤士河南岸,這裡有大量工廠和啤酒廠。梅拉斯被扔在伍茲沃斯荒地,這是一片廣闊的綠地,周圍散布著黃紅相間的磚塊建造的兩層或三層小別墅。曾經住在伍茲沃斯地區的名人包括伏爾泰、愛德華·吉本、威廉·梅克皮斯·薩克雷和奧斯卡·王爾德,王爾德因為被判同性戀罪名於1895年在伍茲沃斯監獄服刑。

  [303] 為什麽麥克洛夫特沒有立刻告訴歇洛克?羅納德·諾克斯指出其中有可能隱藏著邪惡的動機。他解釋說:“這件案子無疑是非常緊急的;有人面臨死亡的危險;麥克洛夫特非常懶散,如果對抓壞人沒什麽興趣,那麽他應該告訴自己的弟弟。”

  [304] 諾克斯指出,麥克洛夫特還沒有向歇洛克谘詢,就在報紙上刊登征詢消息的廣告——這一步棋看起來非常蠢笨,甚至是危險的,因為這樣一來警告了那些罪犯,告訴他們梅拉斯先生不知道他看到的情況到底怎麽回事。不過,諾克斯將其作為進一步的證據,說明麥克洛夫特是和壞人一夥的(但是他那麽聰明不應該犯如此低級的錯誤):“他的目的是向貝克納姆的同夥發送消息,告訴他們:‘你們的秘密已經暴露,警察已經追蹤到你們的蛛絲馬跡。用燒炭毒死他們兩個。’”

  [305] J pen,一種寬頭鋼筆。"J"可能指鋼筆尖的尺寸。比如,1895年哈羅德百貨公司的目錄提供了多家製造商提供的“J”、“G”和“R”筆尖尺寸的鋼筆。但是,有些說法認為,這指的是鋼筆尖的外形,而且讓人更疑惑的是,大部分J鋼筆在筆杆上刻有“J”字樣。

  [306] 羅納德·諾克斯提出理論認為麥克洛夫特是整個事件的幕後黑手,因此,他仔細分析了福爾摩斯全集的兄長在發現梅拉斯再次被綁架之後的行為。他很好奇,為什麽麥克洛夫特選擇這個特殊的日子平生第一次來看望福爾摩斯全集?他一定預先知道馬上要發生另一次綁架,並且認為如果他出現在附近的第歐根尼俱樂部也許會招來懷疑。諾克斯認定“這個不在場證明是有意為之的”,而且“還有什麽不在場證明比乘坐馬車去貝克街見他弟弟更好呢?”

  [307] 諾克斯提出,麥克洛夫特一開始提議讚同去下布裡克斯頓拜訪J.達文波特(“歇洛克,我們現在何不乘車去找他……”),其目的是浪費時間,如此一來燒炭產生的毒氣就能將梅拉斯置於死地,等去救他時已經回天無力,這也就是支持了諾克斯的說法。歇洛克有沒有掉入麥克洛夫特設下的圈套裡呢?諾克斯覺得沒有。歇洛克什麽也沒說,諾克斯斷言:“很可能歇洛克非常清楚自己哥哥在這樁案件之中插入了黑手,但是盡量不去透露他所知道的情況。”《最後一案》的相關注釋進一步討論了諾克斯有關麥克洛夫特墮落的觀點。

  [308] 罪犯們為何選擇燒炭產生毒氣殺人似乎還是個謎團,這是一種奇怪的做法,幾乎是拍攝電影的手法(不是說這種方法不奏效),尤其是他們很明顯已經將梅拉斯“毒打”了一頓。這些人實在是愚蠢至極,D.馬丁·達金就提出:“令人不解的是,福爾摩斯全集要對付的這幫壞蛋似乎禁不住誘惑,要用某種複雜而緩慢的手段處置他們的受害人,給受害人留下逃跑的機會……”當然,福爾摩斯全集的冒險故事不再出現在《海濱雜志》之後,書籍和影視作品中數不清的罪犯繼續犯著同樣的錯誤。

  [309] D.馬丁·達金研究了誰將剪報寄來這個問題,考慮了可能的寄件人:索菲本人對福爾摩斯全集其人和他卷入這個案子一無所知,回復麥克洛夫特廣告的”J.達文波特”和匈牙利之間有什麽關系也不得而知。不過,也許剪報不是從布達佩斯寄來的,而僅僅是從一份布達佩斯的報紙上剪下來的,由與此家庭有關的人寄來。達金是另一個主張福爾摩斯全集兄長一手遮天的人:“麥克洛夫特的工作(那時候華生還不知道)就是盯著外國的新聞報紙,[他一定看到]這條消息,剪了下來,寄給歇洛克。”

  [310] 《海軍協定》分成兩部分發表在1893年10月號和11月號《海濱雜志》上,也發表在10月14日和10月21日的《哈珀周刊》上。

  [311] 如果所謂的“專家”指的是一位私人偵探,那麽馮沃爾鮑應該屬於正典中的那個精英團體,另外已知還有三名“競爭者”,他們是巴克(《退休的顏料商》)、勒布倫(《顯貴的主顧》)和福朗斯瓦·勒·維亞爾(《四簽名》)。當然,這些人都不如福爾摩斯全集:巴克(福爾摩斯全集“在薩裡海濱最恨的對手”)在他們合作的案子裡只是“聽從[福爾摩斯全集的]吩咐”;對勒布倫的了解只是格魯那男爵(《顯貴的主顧》)將他毒打了一頓;維亞爾身上有些缺點,但是非常崇拜福爾摩斯全集。

  [312] 華生記錄過一篇名為《第二塊血跡》的故事,並且發表在《海濱雜志》(1904年12月)和《科利爾周刊》(1905年1月28日)上。研讀這篇故事根本不會看到其中提及弗裡茨·馮沃爾鮑或杜勃克先生,也沒有“牽連”到“許多”“顯貴的王室家族”(除了特雷洛尼·侯普家族)。更讓人不解的是,《黃面人》(發表於1893年2月)中,華生提到過一件“第二塊血跡案”。阿納托爾·丘喬伊在《唯一的第二塊血跡》中盡管並無十足的證據但還是指出,已發表的這篇《第二塊血跡》經過了福爾摩斯全集的編輯,刪去了其後追查間諜的部分。“當然,華生並沒想到福爾摩斯全集會審查並修改《第二塊血跡》;他之前從未這樣做過。因此,《海軍協定》中針對這篇故事的提法和實際的故事之間出現了明顯的偏差。”不過,丘喬伊沒能解釋為什麽後來發表的《第二塊血跡》發生在秋天(而不是像華生在這裡所說的發生在7月),而且故事中華生還住在貝克街,是個單身漢。威廉·S.巴林-古爾德反對丘喬伊的看法,他認為華生並沒有特定說明《第二塊血跡》的日期,他似乎試圖讓真實的情況變得晦澀不明。因此,表面上看——聽起來非常不可思議——福爾摩斯全集接手了兩個獨立的案子,其中的重要線索都和第二塊血跡有關。

  [313] 大衛·R.邁克卡利斯特認為這裡所說的“學校”是溫徹斯特的聖瑪麗公學,也就是一般所說的溫徹斯特公學。溫徹斯特公學是著名的“克拉倫登聯盟學校”之一,和正典中的敘述非常吻合,比如它所在的地方、橄欖球隊不算出色、采用“分級”體制(允許同年齡的學生分成不同的年級,正如菲爾普斯和華生看起來的那樣)。邁克卡利斯特收集了大量證據,包括菲爾普斯和華生就讀那幾年的入學登記冊,但是他的說法中最讓人感興趣的地方是,他認為福爾摩斯全集為了華生的緣故而避免公開卷入“開膛手傑克”案件:蘇格蘭場認為的最有嫌疑的名單中有一位蒙塔格·約翰·卓瑞特,他是溫徹斯特公學的畢業生。威廉·S.巴林-古爾德則在傳記《貝克街的歇洛克·福爾摩斯全集》中認為那是漢普郡的威靈頓公學,但是沒有給出原因分析。而伊恩·麥克奎因讚同溫徹斯特公學的說法。

  [314] 當時,保守黨是英國最具影響力的政治團體,它的發展歷程複雜,經歷了意識形態、效忠對象甚至名字的變化。英國最早的政黨輝格黨和托利黨發展於十七世紀末期,當時就約克公爵(後來的詹姆士二世)這個羅馬天主教徒是否有繼承權的問題出現了爭議。長老派的輝格黨反對公爵成為國王,後來在推動設立議會方面起到了主要作用;托利黨支持詹姆斯,並且相信神聖君主的觀念。隨著君主權力的弱化,輝格黨受到富有地主和商人的追捧;托利黨的擁護者則是有土地的貴族、英國國教徒和英國保守主義者。托利黨在1830年之後轉變成保守黨,起因是約翰·威爾遜·克羅克爾在《季刊評論》中使用“保守黨”這個字眼描述這個黨派。(保守黨仍然被稱為托利黨,但是輝格黨被新興的自由黨所吞並——最終自由黨分裂了,演變成二十世紀初的工黨。)因為處在反對帝國主義思潮的時期,保守黨失寵,在沉寂了近三十年之後才在首相本傑明·迪斯雷利(1868,1874-1880期間擔任首相)的領導下重新回歸,他意識到政黨需要追求更廣泛的群眾基礎並鼓勵社會改革。他推動通過了令人驚訝的(對於那些托利黨精英分子來說)1867年改革法案,這使得選舉人數增加了兩倍以上,之前每六個成年男子才有一個可以投票。迪斯雷利希望獲得中產階級和工人階級的好感,這是很重要的一擊,取得了很大成效;正如A.N.威爾遜所說的,“平庸的保守黨在維多利亞女王統治的後半葉成為了佔據支配地位的政黨”。

  [315] O.F.格拉澤布魯克在《歇洛克·福爾摩斯全集研究。II.政府和首相》中認定霍爾德赫斯特勳爵就是保守黨的索爾茲伯裡勳爵,1888年——《海軍協定》事件發生的年份——他是政府首相。(從1885年到1902年間索爾茲伯裡總共擔任過三屆首相,並且四次擔任外交大臣。)格拉澤布魯克收集了一些旁證證明他的說法,包括索爾茲伯裡以邋遢聞名的靴子!大部分學者認為,《第二塊血跡》中的“貝陵格勳爵”和“霍爾德赫斯特勳爵”都是同一個人的化名,很可能這兩人都是索爾茲伯裡。但是,喬·萊蘭博引述了政府的官方文件,最後確認貝陵格勳爵是威廉·愛華特·格拉德斯通,曾經四次擔任首相的自由黨人。很難將此觀點和對保守黨人霍爾德赫斯特勳爵的描述一致起來。F.E.莫岡同樣不同意霍爾赫斯特勳爵是索爾茲伯裡勳爵的說法,認為他只是外交大臣,因為這個事件其實涉及海軍部,“索爾茲伯裡”實際上是喬治·漢密爾頓勳爵,他是海軍大臣。

  [316] 幾乎不會讓人驚訝,英國著名私立寄宿學校的背景——上流社會和良好出身者的精神堡壘——之所以臭名昭著就是因為學生要經歷各種兒童時期的折磨之類。打架和欺負弱小是非常猖獗的,就好像獨裁主義的氣氛能培養等級制度的殘酷,出現了諸如抽打、鞭笞和性騷擾的情況。歷史學家彼得·蓋伊寫道,一些校長抽打他們的學生,也許“只是滿足他們被壓抑的性需求,他們懲罰心不在焉、有壞習慣、缺課、不服從命令的學生,以此獲得滿足——甚至沒有任何明確的理由就揮起棒頭”。那些在性方面不檢點的校長們常常被要求不聲不響地“退休”;看起來私立寄宿學校往往不大關心學生的教育而是試圖抑製他們的個性。A.N.威爾遜就大為驚訝:“從十九世紀二十年代到現在,英國生活中的謎團之一就是為什麽在其他方面心地善良的家長們總是準備將自己深愛的孩子交給殘酷的私立寄宿學校去接受教育。”不過,男孩子在私立寄宿學校所受的痛苦讓文學家們有話題可寫。威爾遜進一步寫道,“學校故事”(《湯姆·布朗的學校生活》、《簡·愛》、《尼古拉斯·尼可貝》等等)成為了維多利亞文學作品中的重要成就,而且“不論是伊麗莎白時代還是詹姆士一世時代都沒有出現和學校有關的悲劇”。

  [317] chevy,追逐。

  [318] 唐內賈爾勳爵為“大西洋兩岸”的研究者做了一番說明:“這裡的意思是華生和他的阿飛夥伴們在操場上追趕‘蝌蚪’菲爾普斯,用板球門柱打他——這點十分不同尋常,以至於後來珀西用自己的麻煩事來找約翰!”(不過仍然有點疑問,所謂的板球遊戲中的三柱門由三個木質門柱杆或木樁組成,每個大約兩英尺高,一英寸寬。兩個較短的木棒稱之為橫木,放在門柱的頂部。板球投手將球投向三柱門,要擊打到門柱,使得橫木落下;擊球手要通過擊打對手的球保護門柱。可能小華生以及他的夥伴們不是用整個三柱門,而是像唐內賈爾所猜測的那樣僅僅使用了門柱,對於淘氣的男學生來說,門柱天生就是用來打人的。)
  [319] 一種器皿,物質放在其中加熱蒸餾或分解。

  [320] 名字源自德國化學家羅伯特·本生,他在1855年引入(不是發明)了這種燈。本生燈在基座上裝有一個中空的金屬管,上面安裝了閥門,可以調節通風量。可燃氣體和空氣混合在一起,通過管子向上排放,然後點燃以產生火焰。根據本生燈的原理,後來發明了煤氣燈和煤氣爐。

  [321] 一種軟底的拖鞋,有著尖頭,常常有刺繡和皮質的鞋底,源自波斯(現在的伊朗)或土耳其。盡管它富有傳奇色彩,但是福爾摩斯全集使用波斯拖鞋作為存放煙草的容器只在幾篇故事中提及過,包括《空屋》、《顯貴的主顧》、《馬斯格雷夫禮典》和《海軍協定》。

  [322] 霍華德·布羅迪認為,這件“很普通的小凶殺案”是瑪麗·薩瑟蘭遭人用石炭酸下毒的案子,薩瑟蘭就是《身份案》中那個倒霉的打字員,年代學家認為《身份案》就在發生在《海軍協定》之前。布羅迪進一步指證薩瑟蘭的兩面派繼父詹姆斯·文迪貝克就是凶手,他印證了福爾摩斯全集對他未來的預言(“他多次犯罪,總有一天會因罪大惡極被送去斷頭台的。”),但是,如果這個理論是正確的,那麽福爾摩斯全集在這裡的舉動實在叫人驚訝,他沒有顯示出任何懊悔,畢竟他沒能警告薩瑟蘭小姐說文迪貝克仍然想對她進行更嚴重的傷害。

  [323] 福爾摩斯全集在《賴蓋特鄉紳》中也對華生用了同樣的比喻。

  [324] 沃金是薩裡郊區的一處居住區,福爾摩斯全集和華生去沃金的路上,也許不僅要經過英國第一座火葬場(1885年正式開放)還要遇到了一座將來名聲很響的清真寺。它於1889年建造,原本作為一所講授東方文化的學院;但是計劃沒能成功,1913年這座清真寺成為禮拜場所,吸引了全英各地的穆斯林來到沃金。

  [325] 《米爾沃頓》和《紅圈會》再次提到了華生的胡子。佩奇特筆下華生的胡須較為濃密,尾部稍許呈錐形,格林納達公司製作的根據正典改編的電視片中采納了這種風格,大衛·布克和愛德華·哈德維克都是如此。二十世紀三四十年代福克斯和環球電影公司製作的系列電影中,和巴茲爾·雷斯伯恩搭檔演出的奈傑爾·布魯斯也是同樣的風格。

  [326] 弗萊徹·普拉蒂查到,1887年英國和意大利之間簽訂了一份秘密協定。

  [327] 很奇怪,英國外交部竟然沒有複寫機。雖然照相複印機還沒有發明,但是已經有一些複寫設備,自從1780年詹姆斯·瓦特申請複寫機專利以來,出現了好幾種文字複寫機、滾筒複寫機和文字複寫液。巴爾扎克的小說《公務員》(大約1830年)場景設置在1823年的巴黎,其中提到一位政府公務員把手寫的備忘錄帶去“一家複印社,他在那裡複印了兩份拷貝”,另一名辦公室職員正在“考慮這些複印社是否能替代抄寫員的工作”。

  [328] 1879年,德國和奧匈帝國組成秘密同盟以對抗俄國。1882年5月,意大利加入,起因是對法國入侵突尼斯不滿,於是誕生三國同盟。在這個微妙的同盟中(最後吸收了塞爾維亞和羅馬尼亞),意大利總像是一個矛盾的局外人,因為它和奧匈帝國在巴爾乾半島地區有利益衝突。協定定期更新,直到1914年,意大利不讚成同盟的條款,宣稱在第一次世界大戰中保持中立,並且最終加入協約國,對抗之前的同盟國。

  [329] 盡管法文是正式場合下的外交條約語言,不過英國和意大利之間的秘密協定使用法文也讓人奇怪。

  [330] charing,雜役女工是清潔女工。"char"這個詞不是指和木炭有關;相反,它源自古英語“cierr”,意思雜活。這個詞跨過大西洋來到美國之後變成了獨一無二的美國詞匯“chore”。

  [331] 美國版正典中“教堂”這個詞被“大鍾”所替代。

  [332] 邁克爾·哈裡森在《追隨歇洛克·福爾摩斯全集的腳步》中解釋說,查爾斯街附近有兩處報時鍾——聖瑪格麗特教堂的鍾和威斯敏斯特修道院的鍾。不過著名的大本鍾也離上述提到的兩座鍾不遠,附近地區也能聽到它的鍾聲。“特別的是,”哈裡森注意到,“菲爾普斯提到‘附近教堂’的鍾聲,其實大本鍾就在頭頂,而且福爾摩斯全集也不應該對此如此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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