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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注釋本福爾摩斯探案全集》第四十一章《福爾摩斯全集(一)》(41)
  傑瑞·尼爾·威廉姆森認為,詹姆斯·“莫裡亞蒂”教授實際上是詹姆斯·福爾摩斯全集教授,即歇洛克的哥哥、麥克洛夫特的弟弟(《“有些地方很奇怪”》)。“離開英國的目的是給詹姆斯一個機會擺脫他的生活……作為一種誘餌策略,歇洛克·福爾摩斯全集‘消亡了’,消失不見,靠著忠誠的兄長[麥克洛夫特]的資金生活,直到這個匪幫被瓦解,詹姆斯自由了但是也被毀掉了。當他對詹姆斯·萊德大發善心的時候,偵探也同情起他的罪犯哥哥來。”

  弗瑞德裡克·J.克羅森在《地緣政治學和萊辛巴赫瀑布》中提出的觀點也許聽起來更像一回事,他認為福爾摩斯全集捏造了莫裡亞蒂的故事,以掩蓋他承接下來的一樁秘密的外交任務。T.F.福斯也認為教授是想象的,《不平凡的人》中認為,福爾摩斯全集的兄長們和華生一起編造了這個故事以襯托福爾摩斯全集。

  莫裡亞蒂是無辜的。“莫裡亞蒂是無辜的”說法也許和“莫裡亞蒂是想象的”觀點類似。丹尼爾·莫裡亞蒂(!)在《莫裡亞蒂教授的奇特迫害》中認為,莫裡亞蒂被福爾摩斯全集迫害,以報復莫裡亞蒂禁止福爾摩斯全集向其女兒求愛。尼古拉斯·梅耶的《百分之七的溶液》也許是最有名的福爾摩斯全集仿作,其中假設莫裡亞蒂是福爾摩斯全集兒時的老師,玩弄了福爾摩斯全集的母親,福爾摩斯全集將假象的犯罪行為安在他頭上。瑪麗·詹弗在《是的,親愛的小美狄亞,曾經和現在有過一個莫裡亞蒂教授》中提出,莫裡亞蒂是完全無辜的路人,福爾摩斯全集在萊辛巴赫瀑布“注射毒品”的時候將其殺死,玷汙莫裡亞蒂的名譽為的是保護福爾摩斯全集的名譽。

  莫裡亞蒂還活著。接下來就是“莫裡亞蒂還活著”流派:《福爾摩斯全集-莫裡亞蒂的決鬥》中,尤斯塔斯·普陶賈爾解釋說,福爾摩斯全集在瀑布喪生了,莫裡亞蒂取代了他的位置。肯尼斯·克拉克·裡勒在《那麽,關於那個深淵……》中認為,莫裡亞蒂從沒有墜落瀑布而是活了下來,後來在《恐怖谷》中遭遇了福爾摩斯全集,裡勒認為《恐怖谷》的發生時間在大空白之後。《兩人的遊戲:萊辛巴赫的反思》中,奧布隆·裡德法恩認為,莫裡亞蒂沒有死亡,因為他的黑色鬥篷(華生只看到一個“黑色的身影”,但是黑色的鬥篷是壞人的標準服裝)起到了降落傘的效果,莫裡亞蒂落到支流裡,莫蘭救起了他。羅傑·莫蒂默在《說謊的偵探》中假設,福爾摩斯全集在萊辛巴赫瀑布錯殺了其他人,莫裡亞蒂披上了一個新的身份——塞巴斯蒂安·莫蘭上校。詹森·魯比在《秘密通信》中透露,福爾摩斯全集讓莫裡亞蒂走了,莫裡亞蒂隨後重新做人,可以推測他就是J.愛德華·霍夫,在美國執法部門任職。C.阿諾德·約翰遜在《東風》中認為,莫裡亞蒂回到倫敦,化名傅滿洲。威廉·雷納德(《有關吸血鬼的事》)中認為,莫裡亞蒂實際上就是德拉庫拉伯爵,因此不會葬身於瀑布中。羅伯特·帕斯利(《莫裡亞蒂歸來》)和韋恩·沃爾牧師(《莫裡亞蒂的邪惡》)都認為莫裡亞蒂是惡魔的化身,因此不會被殺死。

  福爾摩斯全集是有罪的。“福爾摩斯全集設計了這一切”這一觀點頗為普遍。小華爾特·P.阿姆斯特朗第一個提出這一觀點(《歇洛克·福爾摩斯全集的真相》),他強調福爾摩斯全集和華生都沒有被莫裡亞蒂的字條蒙騙,福爾摩斯全集預料到會仇人相遇,不過靠著柔術的本領而安然無恙。W.S.布裡斯托在《莫裡亞蒂的真相》中也表達了類似的觀點,同樣持有這一觀點的人還有戈登·R.斯派克,他撰寫了《福爾摩斯全集、裝腔作勢的豪言、大空白:一個適合瑞士群山的人》。

  阿爾伯特和莫娜·斯裡弗斯坦在《小議萊辛巴赫瀑布的特別事件》中表達了一個更黑暗的觀點,因為福爾摩斯全集沒有決定性的證據證明莫裡亞蒂有罪,所以他誘騙莫裡亞蒂跟蹤他到懸崖,其目的就是殺死對方。《最高決鬥》中,尼古拉斯·尤特欽寫道:“已經五十六歲的前教授、軍事教練兼已經前途盡毀的大罪犯可能從來沒有看到攻擊者[歇洛克·福爾摩斯全集]就墜落到深淵中一命嗚呼。”

  福爾摩斯全集錯殺了人。《未知的莫裡亞蒂》中,拉裡·瓦格納認為,被扔下深淵的那人只是莫裡亞蒂的一個親戚,或是表兄弟或是親兄弟。馬文·格拉斯在《誰殺了福爾摩斯全集?》中認為,華生和莫裡亞蒂將福爾摩斯全集本人扔下萊辛巴赫瀑布,托尼·梅德沃在《最後的解答》中認為,華生在莫裡亞蒂失敗自己獨自將福爾摩斯全集扔下瀑布。佩奇·海登布蘭德在《狡詐的歇洛克·福爾摩斯全集》中提出一個標新立異的說法,認為福爾摩斯全集在瀑布和艾琳·愛德勒幽會,她墜入懸崖,也許是自殺!

  正統派的想法。最後,還有一類正統派,他們接受福爾摩斯全集的確喪生了。安東尼·布徹在《後來的福爾摩斯全集是冒牌貨嗎?》中提出,福爾摩斯全集去世之後,麥克洛夫特讓自己的表兄弟“歇林福德”取代了他。羅納德·A.諾克斯牧師在開創性的論文《歇洛克·福爾摩斯全集文獻的研究》中提出的觀點也許是最早公開的,他認為萊辛巴赫瀑布之後的正典完全是華生捏造的,為了增加他的收入。

  【注釋】

  [1] 《銀色馬》發表在1892年12月號《海濱雜志》上,也發表在1893年1月號《海濱雜志》(紐約版)上。

  [2] 達特穆爾(名字源自達特河)的沼澤地區位於德文郡鄉下,在英格蘭西南部,其特征是突出的岩石——大塊的花崗岩石從周圍的景物中突兀地長出來,非常具有戲劇性——還有從青銅時代和鐵器時代留下的數處遺跡。這個地區在撒克遜時代是皇家森林,1951年轉變成一處國家公園。這裡也是達特穆爾監獄的所在地,這座因殘酷而臭名昭著的監獄建於1806年到1809年間,目的是關押拿破侖戰爭中俘虜的法國囚犯。1812年戰爭中,大約1500名法國和美國囚犯在這裡囚禁期間死亡,並被掩埋在監獄高牆外的一塊地方。達特穆爾監獄在關閉了三十年之後,於1850年重新成為關押本國囚犯的監獄。達特穆爾的矮種馬也非常有名,這種馬體型矮小、身體健壯、表面毛皮粗糙。它曾經瀕臨滅絕,因為人們認為這種馬體型小,無法背負士兵和輜重。但是,愛德華七世(維多利亞女王的長子)訓練達特穆爾馬作為他的馬球隊用馬,此後開始重新培育這種馬。卡爾·貝德克爾在其1894年版的《大不列顛旅行指南》中警告說:“徒步旅行者會發現在這裡旅行需要極大的勇氣,他需要防備沼澤和霧氣。謹慎的做法是盡量沿著已經踩踏出來的小路行走,而且要有向導陪伴。”

  [3] 此處以及《博斯科姆比溪谷秘案》中都提及“一頂緊緊箍著頭的便帽”,正典中僅有這兩篇故事提到“獵鹿帽”,插畫家西德尼·佩奇特為福爾摩斯全集配上了獵鹿帽,並且成為了大偵探的標志。《巴斯克維爾的獵犬》中也提到一頂布帽,不過佩奇特將之畫成一頂杭堡帽(杭堡帽是一種男人戴的氈帽,頂部軟而凹進,帽簷淺並微卷。——譯注)。

  [4] 一些人懷疑火車是否能達到這樣的速度,但是,D.馬庫斯·胡克在《再談火車旅行》中指出,這樣的速度“不僅是可能的,而且是必要的”。他舉例說,兩列從帕丁頓到斯溫頓的快車“飛翔的荷蘭人”號和“祖魯”號行駛時間都是87分鍾,平均速度可達每小時53.25英裡,當然,最高速度肯定超過上述速度。福爾摩斯全集說這話的時候他和華生已經離開雷丁,因此可能在這個時候達到最高速度。他估計的時速53.5英裡不僅是合理的,而且實際上可能太保守了。

  [5] 參見本篇附錄。

  [6] Isonomy,大部分美國版本中給出的名字是”Sonomy(索莫密)”,其理由不明。傑伊·芬利·克裡斯特在《銀色馬血統考:到1893年時》一文中研究了銀色馬的血統歷史。他發現,艾索莫密贏得了1878年在紐馬克特舉辦的劍橋郡賽馬比賽大獎,那時是3歲口,第二年又贏得了曼徹斯特杯賽。它還是為數不多的贏得過兩次愛斯科金杯賽的馬匹,1874年和1880年都取得了第一名。關於著名的“銀色馬”是哪一匹馬的問題,克裡斯特認為是它是埃辛格拉斯,這匹馬在1893年贏得了英國三冠王(愛普桑德比賽馬大賽、聖李哥賽以及兩千畿尼大賽),並且打破了當時英國賽馬獲得最多獎金的紀錄。蓋文·布裡德在《可靠的消息》中認為,考慮到和“銀色馬”名字的相似性,名為斯利維奧(Silvio)和聖布萊斯(St.Blaise)的兩匹馬都是德比大賽的獲獎馬,斯利維奧在1877年奪冠,聖布萊斯在1883年奪冠,但是,這兩匹馬都沒有艾索莫密的血統。“如果我們將眼光限定在艾索莫密種上,”布裡德總結說,“從語音的角度最有希望成為銀色馬的似乎是希布裡茲(Seabreeze),因為它在1888年贏得了奧克斯大賽和聖李哥大賽,不過我不得不說,那不是一匹小公馬而是一匹小母馬。”韋恩·B.斯威夫特在《銀色馬——正確的身份》中做了詳細的研究,其結果也被廣泛承認,他確定銀色馬就是奧蒙德,它是1886年三冠王的獲得者。馴馬師約翰·波特在《金斯克裡爾》(倫敦:查托和溫杜斯出版社,1898)中寫道:“它每次出馬都是贏家都不知道它能跑多快。”奧蒙德與艾索莫密是遠房堂兄弟的關系,所有者是威斯敏斯特公爵。

  [7] 不知出於何種原因,《海濱雜志》和美國版單行本作“梅普裡通”,而英國版單行本作“卡普裡通”。

  [8] 他在彼得斯菲爾德有一處房產,同時也是受邀參加羅伯特·聖席蒙勳爵婚禮的嘉賓之一,而且他向羅伯特勳爵推薦了福爾摩斯全集(《貴族單身漢案》)。

  [9] 弗隆,英國長度單位,一弗隆等於八分之一英裡,約201米。——譯注

  [10] tout,獲取並出售賽馬情報的人,他們打聽即將參與比賽的馬匹情況和前景。

  [11] 英國版單行本中,這句話是:“找到那個人並不難,因為他就住在我剛才提到的那些小別墅裡。”但是,這裡使用了美國版的文字,似乎更容易解釋。

  [12] 一種大圓頭手杖,進口自馬來西亞西海岸以外的檳榔嶼。根據亨利·於爾爵士的《英印字典》,這個名字或許源自馬來的野生檳榔或者火烤檳榔;還有一種說法(或有根據或沒根據),在檳榔嶼用藤條教訓人是合法的。約翰·卡姆登·霍騰的《俚語詞典》(1865)中提及這種手杖時說:“現在腳夫常常攜帶它,不過以前是紳士使用的。”

  [13] boss,盾牌中央凸起的設計。

  [14] 約翰·韋伯指出,塔韋思托克既不像福爾摩斯全集所暗示的位於達特穆爾的北部,也不像華生說的位於達特穆爾的中心地帶。實際上,塔韋思托克在達特穆爾的最西端。韋伯認為奧克利農場(塔韋思托克以東兩英裡處)就是“金斯皮蘭”,並且確定科爾拉頓村就是卡普裡通(梅普裡通)。他還認為,賽馬根本不是在溫徹斯特,實際上是在牛頓艾伯特,那是達特穆爾東部邊界的一處鎮子。

  [15] landau,一種四輪馬車,頂棚分成兩部分,可以關閉、半開或全開。

  [16] 盡管理所當然地推測“A.D.P.”是著名的煙鬥製造商兼煙草零售商阿爾弗雷德·敦希爾煙鬥(Alfred Dunhill Pipe)的縮寫,但是,唐內賈爾勳爵推斷,它其實指的是意大利安科納城外歐石楠根製作的煙鬥。因此,A.D.P.就是指“Ancona Della Piccloa”。因為阿爾弗雷德·敦希爾直到1907年才開設煙草店(阿爾弗雷德·敦希爾公司),1910年才開始製造煙鬥。另一種可能是是英國煙鬥製造商A.皮爾森父子公司,他們刻在煙鬥上的標記是“A.D.Pierson”。

  [17] 煙草被弄軟並壓製成堅硬的餅狀;名字源自製造者的姓氏。

  [18] 牛津街和曼徹斯特的約翰·韋斯父子公司是外科手術用具製造商。

  [19] 部分美國版中沒有出現“有好幾天”這個短語。

  [20] 有兩個邦德街,即新邦德街和老邦德街。新邦德街有很多漂亮、時髦的商店,還有幾家畫廊。

  [21] 關於偵探需要想象力的問題,福爾摩斯全集說過好幾次:“警官,在分析案情時你應當換位思考一下,假如當事人是你的話你會怎麽乾。當然,這樣做需要一定的想象力,但是很有效。”(《退休的顏料商》);“在這種情況下我如何去處理你是知道的,華生。我把這個人的處境放在我身上,首先衡量一下他的智力水平,盡力設想在相同的情況下我會怎麽做。”(《馬斯格雷夫禮典》)福爾摩斯全集這裡的說法與他常宣稱的原則產生矛盾(比如《血字的研究》中說過的話),他常說沒有數據之前就做出結論是錯誤的。他在別處譴責說,通過“想象”會使得“事實去適合理論”。但是,實際上,福爾摩斯全集對這樣的方法並不反感,不是嗎?

  [22] 這句以及上一句話在《海濱雜志》或者美國版中沒有出現。

  [23] 羅納德·諾克斯神父在他著名的諷刺文章《歇洛克·福爾摩斯全集文獻的研究》中將福爾摩斯全集警句式的話冠以聽上去非常誇張的喜劇標簽——“福爾摩斯全集雋語”,這段對話就是其中的代表。諾克斯喜歡的另一句雋語是:“看起來像是一張不受歡迎的社交用的傳票式的信,叫你不是感到厭煩就是要說謊才行。”(《貴族單身漢案》)
  [24] drag,類似西部的驛站馬車,車內和頂棚都有座位。

  [25] off-foreleg,指的是馬的右前腿。馬的左側用“near”表示,右側用“off”表示。

  [26] 值得注意的是,賽馬牌上沒有提及騎手的名字。

  [27] 注意,華生之前提及的是“韋塞克斯杯賽(Wessex Cup)"。“金杯賽(plate)”指的是賽馬的競賽者爭奪某個固定的獎金,而不是馬主拿出的同等數額的參賽費積累而成的獎金。

  [28] 韋恩·斯威夫特認為“h ft”縮寫代表“half forfeit”。他解釋說:“這就是說,每個馬主為了參加比賽而提交的參賽費在馬退出比賽的情況不予退回。實際上,參賽費用的一半將作為罰金。”

  [29] 這位公爵是聖席蒙家族的成員之一,曾經當過外交大臣。根據《貴族單身漢案》的記錄,這個家族已經在走下坡路了,這也許是賭博造成的結果。華生在《空屋》中提到,羅納德·阿德爾從“巴爾莫洛勳爵”那裡贏了一大筆錢,可能就是同一個人。

  [30] 這裡列出的賽馬牌的內容有些值得懷疑,而且並不完整,可能是賽馬結束之後憑記憶整理的,而且整理者不熟悉賽馬使用的顏色。蓋文·布裡德解釋說,帕吉利特的騎師著“黑藍色上衣”,這樣的描述是不充分的,更恰當的說法是“黑藍條紋上衣”。艾裡斯的騎手沒有寫戴什麽帽子。德斯巴勒和拉斯波爾的騎師單獨提到了袖子,似乎忘記提及他們的衣服。只有銀色白額馬和尼格羅的描述是充分而正確的。

  [31] spirits of wine,即白蘭地。

  [32] 阿裡·卡西亞發現,根據比賽有關規定,銀色馬隱姓埋名參加比賽是很不可思議的,他認為,華生虛構了整個事件以炫耀福爾摩斯全集的能力。

  [33] 有關福爾摩斯全集是否在下一場比賽下注的問題引起許多學者的關心(參見本篇附錄),這裡就是其中一條線索。厄內斯特·布魯姆菲爾德·澤斯勒在《〈銀色馬〉的一些看法》中指出,福爾摩斯全集從馬車上觀看比賽,似乎從未離開過馬車,也就是說那天他沒有時間去下注。不過,福爾摩斯全集說他“在下一場比賽中一定會贏一點”,這暗示他已經在銀色馬這場之後的那一場下了注,可能他在到達溫徹斯特以前就下了賭注。因此,他也許同時也在銀色馬身上下了注。

  [34] 普爾曼式客車是一種鐵路臥鋪車廂,以發明者美國人喬治·莫蒂默·普爾曼(1831-1897)的名字命名。普爾曼從前是一個家具木匠,最初設計的臥鋪車廂——豪華的“先驅者”車廂——並不成功,因為車廂太寬而並不適合大部分鐵路。1865年5月,亞伯拉罕·林肯的兩日靈柩遊行中使用了“先驅者”車廂,為此月台和橋梁都進行了重修,以適應這特殊車廂的尺寸,於是出現了轉機。公眾看到火車旅行非常舒適之後,開始叫嚷著要乘坐這種新式車廂,因此促使普爾曼在1867年成立了普爾曼豪華車廂公司——1880年普爾曼公司建立了員工社區普爾曼城(這座鎮子在1889年成為芝加哥的一部分)。1894年,普爾曼城成為美國歷史上最著名也是最有爭議性的勞工運動的發生地,工人們為了抗議薪水縮減和大量解雇勞工而進行了罷工。美國鐵路聯合會的集體抗議、廣泛的暴動和騷亂以及鐵路系統的癱瘓導致格羅夫·克裡夫蘭總統派去了聯邦軍隊,罷工發生兩個月之後遭到徹底鎮壓。

  [35] 福爾摩斯全集指的是騎師故意向後拉馬的韁繩,目的是輸掉比賽。

  [36] 膝部後面的區域。

  [37] 羅納德·哈蒙德醫生研究之後證實,這樣一把手術小刀是不可能造成上述傷害的,因為馬的肌腱很強韌,小刀無法穿透。“這件事的戲劇性效果不錯,”哈蒙德總結說,“但是,有關[銀色馬身上發生的]這段驚悚畫面完全站不住腳,不管是邏輯上還是實際中。”

  [38] 一名有經驗的馴馬師竟然從後面走向一匹沒有拴住的馬,然後還點了火柴,這實際上是非常奇怪的。亞歷山大·摩爾·霍伯指出,斯特雷克可以通過壓住馬的尾部,防止它尥蹶子,但是他手上拿著小刀和領巾。不過,他用哪隻手來拿火柴呢?“而且當天下雨,”霍伯思考著,“就算拿火柴——請原諒那是蠟火柴——照亮也很奇怪。”

  [39] 福爾摩斯全集的解釋確實言之有理,但也很有可能是錯誤的。哈拉德·庫傑爾在《銀色馬案件的一些思考》中提出,綿羊可能是肌肉拉傷或者腳疼感染。因此,這些出狀況的綿羊可能是因為自然原因導致的,而不是斯特雷克的外科手術所致。庫傑爾認為,這樣的外科手術很難完成,除非綿羊被固定起來或者剪掉毛,可是,不管哪種方法都能看出來。

  [40] 根據《貝德克爾指南》,溫切斯特駛來的火車並不到達維多利亞車站;不過,它們停靠滑鐵盧車站。

  [41] 阿瑟·柯南·道爾爵士在他的自傳《回憶和冒險》中宣稱自己是故事的作者,而且大方地提到其中的一些事實錯誤。他坦誠說自己“沒做過騎手,但是我卻寫了《銀色馬》,這篇故事同訓練、比賽的規則有著很大關系。小說很不錯,福爾摩斯全集也很出色,但是我的無知卻到了極點。我在某份體育報紙上讀到了一篇很優秀同時言辭激烈的批評文章,它的作者肯定是個行家裡手,其中提到,如果像我小說所描繪的那樣做,這些人肯定要受到重罰了。一半要送去監獄,一半會被永遠驅逐出賽馬場。但是,我從來不會因為這些細節而緊張,有時候人就要專橫一些”。

  [42] 1英裡等於1760碼,60根電線杆之間距離的總和約為半英裡,如果一列火車時速60英裡,那通過半英裡的時間為30秒。如果另一列火車通過半英裡的時間為34秒,則可根據兩者之間的差距計算出相應的速度。——譯注

  [43] 《硬紙盒子》發表在1893年1月號《海濱雜志》上,也發表在1893年1月14日的《哈珀周刊》上。1894年,喬治·紐恩斯公司發行了單行本初版《回憶錄》,只收錄了11篇“回憶錄”,雖然《硬紙盒子》也屬於發表在《海濱雜志》時這個系列的12篇故事之一,但是卻被排除在單行本之外。同年,哈珀公司出版了美國單行本初版《回憶錄》,收入了全部12篇故事;但哈珀很快又發行了一版“全新修訂版”,和英國版一樣,刪去了《硬紙盒子》。關於這篇故事處理手法如此奇怪的說法大都比較模糊。阿瑟·巴特勒特·莫裡斯在一篇名為《歇洛克·福爾摩斯全集和他的塑造者》(1908年8月15日《科利爾雜志》)的文章中提到,這篇小說中“不合法的愛情”使得小心謹慎的道爾在準備出版這本小說集的時候挑出了這篇故事。著名的書商大衛·蘭代爾在後來他所著的《原始手稿等目錄》中提出,美國出版商哈珀在《海濱雜志》上看到了這篇故事,沒有理會道爾的反對,將所有12篇小說結集成書;道爾肯定就這本出版物提出正式的抗議,因此,很快發行了新版的《回憶錄》。美國單行本初版現在非常罕見。奇怪的是,阿瑟·柯南·道爾的多位傳記作者中,沒有一位對這樁自我審查事件提出解釋,道爾本人在他的《回憶和冒險》中也沒有提及。

  [44] 《硬紙盒子》沒有收錄在喬治·紐恩斯公司的《回憶錄》單行本中,不過下面這段情節被“粘貼”到《住院的病人》開頭。參見上面的注釋1.
  [45] 即因夏季休假而停止召開議會。

  [46] 漢普郡一處古代的皇家狩獵場。1079年,征服者威廉將新森林作為皇室財產,因為這裡的地形適於樹木和灌木生長。1877年開始,根據王室護林官法院的判決,這裡變成一處公園。阿瑟·柯南·道爾在新森林有一處鄉村別墅。參見《五個橘核》注釋24.
  [47] 樸茨茅斯東部的郊區,有一段時間阿瑟·柯南·道爾在這裡開了一家診所。

  [48] 《跳舞的人》中——一般認為該案的發生時間是1898年(參見《年表》)——福爾摩斯全集提醒華生:“你的支票簿鎖在我的抽屜裡。”也許華生開支大和福爾摩斯全集後來控制他用錢之間有什麽因果聯系。

  [49] brown study,1898年《習語和典故詞典》中指出“brown study”表示茫然或者沉思的狀態,並且從威廉·康格裡夫的《不可能的事情》中引述了兩行文字來加以說明:“沒有了想法,他的腦袋空白一片,/黑色的絕望取代了藍色的冥思苦想。”

  [50] 實際上,華生在《血字的研究》中評價說:“你讓我想起了埃德加·愛倫·坡筆下的杜賓……”但是沒有朗讀過什麽段落。福爾摩斯全集和華生所提的“短文”指的是《莫格街謀殺案》。這篇小說發表在《格拉姆雜志》上(坡就是雜志的編輯),講述了一樁母女被殺的案子,警察當時大惑不解,同時它也是業余偵探C.奧古斯特·杜賓的登場案件。這篇小說也被公認為第一篇現代偵探小說。

  [51] 查理·喬治·戈登(1833-1885),英國軍官,因為幾場赫赫有名的戰役而名噪一時。在克裡米亞戰爭之後,戈登被派去中國,在那裡贏得了“中國通戈登”的諢名。實際上,具有諷刺意味的是,虔誠的宗教徒戈登的聲望是建立在兩場和宗教狂熱者的戰爭之上。第一樁是同洪秀全的戰爭,洪秀全是一名學校老師,宣稱自己是耶穌基督的弟弟。他當上了太平天國的天王之後,試圖與清王朝相抗衡,並於1835年率眾——根據歷史學家喬納森·斯潘塞的說法,其教徒曾經超過60000人——佔領了南京。他們控制這座城市達十一年之久,抗擊了多次進攻,直到被“常勝軍”鎮壓。所謂常勝軍,就是戈登將軍組織的一支來自多國的雇傭軍。裡頓·斯特拉奇的《維多利亞名人傳》描述這位超凡的指揮官時稱他有著“神乎其神的名聲……[太平天國的]統帥不止一次既恨又怕地命令射擊手不要對著這位帶著微微笑意的英國人前進的身影開槍”。據說,南京陷落時洪秀全和他的教眾大部分自殺身亡。戈登回到英國之後的情況相對他的功績而言並不算好。他受封巴斯勳爵士,斯特拉奇挖苦地說,這麽一個獎賞“通常是授予勤勉的文職人員的”。1877年到1879年,戈登受命成為蘇丹總督,這是一份很困難的工作,由於這段經歷他後來進行了人生最後一場也是最知名的一場戰爭。1884年,他回到蘇丹幫助防守首都喀土穆,以抵禦馬哈迪(穆罕穆德·艾哈邁德)的進攻。馬哈迪宣稱自己是救世主的第十二代伊瑪目,主張不要埃及人管理,建立純粹的伊斯蘭教國家。喀土穆被圍困了十個月,盡管英國民眾迫切要求——包括維多利亞女王本人,她致電哈靈頓勳爵說:“戈登將軍處於危險之中,你們要奮力救他。”——首相威廉·格拉德斯通仍然推遲派出援軍。死前不久,戈登在日記上寫下一段挑釁的文字:“任何使者或者信件送到這裡,要求我不抵抗,我都不會執行這個命令,而是會待在這裡,與城共存亡,甘願冒著極大的危險。“1885年1月26日,英國遠征隊到達兩天之後,馬哈迪的軍隊佔領喀土穆,戈登將軍被殺,(根據斯特拉奇的說法)他的頭顱被送給馬哈迪作為戰利品。戈登成為大眾眼中的殉道者,也有人認為這位古怪的將軍以這樣的方式就義為的是獲得世人的奉承。G.W.喬伊創作了油畫《戈登將軍的最後一刻》紀念戈登之死,描繪了將軍站在樓梯的最頂端,拿著長矛的進攻者站在樓梯下望著他。1966年,戈登最後的日子被搬上銀幕,拍成電影《喀土穆》,查爾頓·赫斯頓扮演戈登,勞倫斯·奧利弗扮演馬哈迪。拉爾夫·理查德森爵士也在這部電影中出演,他之前曾經在一部長期播出的BBC廣播劇中扮演華生,同樣出演該片的還有道格拉斯·威爾默,他後來在幾部BBC的廣播劇和電視劇中扮演福爾摩斯全集。

  [52] 亨利·華德·比徹(1813-1887),美國牧師、作家,也許是那個時代最有影響力的新教發言人。每個星期天,有多達2500人聚集到紐約布魯克林的公理教會普利茅斯教堂聆聽他那充滿爆發力的布道講演,主題不僅是有關上帝的,還涉及反對奴隸製、支持女性投票權、改革理論和自由貿易。比徹是哈裡特·比徹·斯托的弟弟,身為《獨立》(1861-1864)和《基督教聯合會》(1870-1881)的主編,借這兩個平台向全國布道。1863年,他去英國度假,舉辦了多次以美國內戰為主題的講演,足跡遍及倫敦、曼徹斯特、利物浦、格拉斯哥和愛丁堡,使得他的影響力大增。這些演講對英國大眾產生了深遠的印象,為聯邦政府博得了眾人的支持。比徹是一個魅力超凡、感情豐富的人——辛克萊·劉易斯在1927年說:“他是聖奧古斯汀、巴納姆和約翰·巴裡摩爾的混合體。”——但是,他的聲望卻因為好友西奧多·提爾頓的控告而蒙上陰影。1874年,提爾頓控告比徹和自己的妻子通奸。(謠傳這不是比徹單方面的過錯。)這樁聳人聽聞的提爾頓案在1875年結束,陪審團沒有達成一致判決。不過,這位牧師在剩下的歲月裡仍然成為受人關注的公眾角色。他出版的作品包括:《給青年人的七次演講》(1844)、《眼睛和耳朵》(1862)、《耶穌基督傳》(1871)和《革命和宗教》(1885)。華生為何對比徹產生興趣仍然是個謎。

  [53] 與《住院的病人》重複的部分就此結束。

  [54] H.W.貝爾在《歇洛克·福爾摩斯全集和華生醫生:他們冒險的年代學》中第一個注意到,這段著名的“讀心術”橋段完全搬到了《回憶錄》單行本中的《住院的病人》裡(這篇故事最初在《海濱雜志》上刊登時沒有這段)。貝爾認為,《回憶錄》不打算收錄《硬紙盒子》,但是,這裡描繪的場面非常完美地闡釋了福爾摩斯全集的推理天分,以至於華生不願意徹底舍棄它。因此,他將它搬到了另外一個地方。“華生的觀點是很容易理解的,”貝爾解釋說。“正如他所相信的,《回憶錄》出版時,福爾摩斯全集已經去世,他自己作為傳記作者的身份也結束了……不會再有歇洛克·福爾摩斯全集的小說……這段文字……如此鮮明地反映出福爾摩斯全集的天分,不可以在期刊裡睡大覺。”特雷佛·哈爾在《案件中的文件》裡研究了阿瑟·柯南·道爾不讓《硬紙盒子》出版的問題(參見上文注釋1),他聲稱,道爾覺得這段場景會讓人誤會為假象的離奇推理過程,而不是客廳裡的一出惡作劇,於是要求華生完全刪去這篇故事。

  [55] 今天克洛伊登已經沒有十字大街了,不過這條街存在了好多年。大衛·L.哈默推測這處房屋是十字大街57號。

  [56] 克羅伊登是倫敦東南部的大型住宅區,1920年成為倫敦第一個官方機場——克羅伊登飛機場(後來變成克羅伊登機場)——所在地,這座機場原先是一座軍用機場和一處飛機試驗場。1959年,隨著希斯羅機場建成,這裡便關閉了。

  [57] 加入甜味料的煙草。

  [58] antimacassar,沙發或者椅子靠背上的套子,防止家具沾上發油,名字就是取自一種流行的發油“瑪加薩油(Macassar Oil)"。瑪加薩本身是用依蘭油做的,這是從亞洲出產的熱帶樹木依蘭上萃取的帶香味的油,據說有靜心和壯陽的作用。其名字源自印度尼西亞的城市瑪加薩(現在稱為“烏戎潘當”)。

  [59] 到十九世紀,醫學院使用解剖手段幫助學生了解解剖學,這已變得十分普遍。不過,英國大眾對這一方式心存疑慮,所以直到十九世紀初,只有被執行死刑的囚犯屍體才可以合法的被解剖。供解剖的屍體數量極少,導致盜墓黑市猖獗。盜墓者將屍體挖出並送到外科醫生和助手那裡,接收者則聲稱不知道屍體是從什麽地方來的。威廉·哈爾和威廉·布克是英國最臭名昭著的盜屍者或者所謂的“掘屍賊”,前者是愛丁堡的一個房東,後者是他的租戶。他們號稱提供絕對“新鮮的”屍體,其實,他們的盜墓逐步演變成了謀殺:他們殺了至少十五個人,將屍體賣給一些醫生,包括愛丁堡大學著名的解剖學家羅伯特·諾克斯。諾克斯的聲望也因為被發現其解剖學課上的屍體竟然是這樣的來源而一落千丈。他宣稱一無所知,不過哈爾和布克在1828年被確定有罪(哈爾成為檢方的證人;布克被絞死)。1832年,議會通過解剖法案,允許醫學院解剖窮人或者無家可歸者的無主屍體。哈爾和布克的故事成為幾部小說的靈感來源,包括詹姆斯·布賴迪的戲劇《解剖學家》(1931年首次公演)以及愛丁堡出生的作家羅伯特·路易斯·史蒂文森的短篇小說《盜屍者》(1884),後者還改編成電影,在1945年公映,主演鮑裡斯·卡洛夫,貝洛·盧戈西在片中扮演亨利·丹尼爾(他也出演過四十年代環球公司製作的三部歇洛克·福爾摩斯全集電影)。

  [60] “征服者”和“五朔節”這兩艘船確實屬於利物浦——都柏林——倫敦輪船公司。為什麽華生沒有給這兩艘船起化名?
  [61] 安東尼奧·斯特拉迪瓦裡(1644-1737)在意大利克雷莫納的工作室製作大提琴、豎琴、六弦琴、曼陀林和中提琴,但是他最擅長的是設計小提琴,並因此成名。(約翰·梅德·福克納在1895年代筆創作了小說《失蹤的斯特拉迪瓦裡》,故事講述了在一個老碗櫥裡發現了一把斯特拉迪瓦裡小提琴,描述說它有著“淡紅色的光彩,泛著特殊的光澤和柔和度。琴頸似乎比一般的琴要長,琴頭的線條相當陡峭而流暢”。)斯特拉迪瓦裡製作了超過1100件樂器,其中大約650件保存到今天。史密森學會報告說,十九世紀出現了數以千計的小提琴,都宣稱是斯特拉迪瓦裡製作的,實際上是他去世之後才做出來的,卻貼著同樣的標簽——"Antonius Stradivarius Cremonensis Gacibat Anno(克雷莫納的安東尼奧·斯特拉迪瓦裡,年份)”和製作時間——使得小提琴看似是大師本人製作的。那時候這樣的手法並不罕見,而且這些模仿的小提琴比真品要便宜很多,所以不算故意的欺騙。但是,其結果是如今貼著斯特拉迪瓦裡標簽的樂器只有極小的可能性是斯特拉迪瓦裡本人製作的。也許福爾摩斯全集手上這把斯特拉迪瓦裡小提琴雖然價格很便宜卻是真品;不過,這個故事讓福爾摩斯全集看起來很傻。

  [62] 意大利小提琴大師尼科羅·帕格尼尼(1782-1840)是一個神童,先是在熱那亞演奏,又為盧卡公主擔任宮廷小提琴師,後來成為了一名聲名顯赫的巡回獨奏家。帕格尼尼譜寫了一些重要的小提琴樂曲,弗朗茲·李斯特和羅伯特·舒曼將他二十四首隨想曲重新譜寫成鋼琴曲,約翰尼斯·布拉姆斯和謝爾蓋·拉赫瑪尼諾夫也根據他的《A小調隨想曲》譜寫成新的樂曲。他還演奏六弦琴和中提琴。在1835年退休之後不久,他失聲了,最終演變成喉癌。(他也失去了大部分財產,因為投資一家巴黎的賭場——帕格尼尼賭場——失敗。)帕格尼尼非凡的技巧和創新成為傳說,他在調音、和弦以及雙音和三音方面都有創新。他被公認是史上最偉大的小提琴演奏家。不過,《企鵝音樂詞典》嚴肅地認為,以今天的更高標準來看,“他的技巧難度不再被認為是神乎其神。”

  [63] 關於這種邏輯思考方式的嚴肅研究,參見威廉·內伯特的《歇洛克的邏輯》一書第八章《溯因推理》。這本有趣的論述邏輯學的書中由福爾摩斯全集本人解釋並闡述作者的觀點。

  [64] 盡管沒有人能夠找到這本《人類學雜志》的哪一期刊登了福爾摩斯全集的論文,不過它們也許重印在《海濱雜志》上,1893年10月號和11月號上刊登了兩篇文章,名為《有關耳朵》。

  [65] 外耳上部突出的部分。

  [66] 即皇家維多利亞暨艾爾伯特碼頭。

  [67] blue ribbon(藍綬帶),布朗納稱自己是“藍綬帶”,意思是他已經把酒給戒了,可能成為了當時某家戒酒組織的會員。現代第一家地方性戒酒社團成立於1808年,由B.J.克拉克醫生在紐約格林菲爾德創辦。十九世紀二十年代末,愛爾蘭和格拉斯哥出現許多類似團體,英格蘭的第一家協會在1830年於布拉德福成立。接下來數十年裡出現了無數同類團體。一些團體基於宗教信仰戒酒,另一些尋求科學原理戒酒。不必驚訝,保險公司鼓勵這類戒酒團體,許多地方出現了禁酒旅店、禁酒咖啡館、禁酒工人會所、飲料吧、咖啡店和禁酒俱樂部,作為社會對禁酒運動的回應。所謂的藍綬帶團體成立於十九世紀七十年代,創辦人弗朗西斯·墨菲是一名愛爾蘭裔美國人,曾是緬因州的酒類銷售商。它同美國其他禁酒團體——諸如女子基督教禁酒聯合會和反酒館聯盟——推動通過第十八條修正案,並使得1919年到1933年間美國頒發了禁酒令。墨菲的“福音禁酒”原則是從《聖經》中獲得的靈感:“你吩咐以色列人,叫他們世世代代在衣服邊上做繸子,又在底邊的繸子上,釘一根藍細帶子……”(《民數記》,38-39)。墨菲在禁酒領袖中獨一無二,他不認為售賣酒的人是惡魔,他宣稱基督對於這些人同對喝酒者一樣寬容仁慈。墨菲的信徒們佩上藍綬帶作為他們獻身禁酒的符號,而且被要求發誓宣稱:“不對任何人懷有惡意,寬容仁慈對待所有人;我——起誓者——鄭重履行我的誓言,承諾(請上帝幫助我)不以任何酒精類液體作為飲品,我會以勸誡他人戒酒為榮。”墨菲的崇拜者威廉·諾貝爾在倫敦也成立了類似的團體。1882年,墨菲終於來到英國,在敦提舉行了一次盛大的集會,使得40000人下決心戒酒。在那裡,他幫助威廉·麥戈納格爾戒酒。麥戈納格爾是頓提的桂冠詩人(一般認為他是英語界最糟糕的詩人),他曾寫過一篇《獻給墨菲先生和藍綬帶團體》,其中寫道:“向墨菲先生致敬,他是一位勇敢的英雄,他穿過大西洋的波浪,為了讓我們停止喝酒並且開始思考——我要說,警告人們不要品嘗那劇烈的飲品。”(關於麥戈納格爾的更多情況參見《五個橘核》注釋22.)
  [68] 意思是說費拜恩打扮起來不像是普通水手而像是高級船員,暗示他從前是一名高級船員,“墮落”到成為普通的水手。

  [69] 《黃面人》發表在1893年2月號《海濱雜志》,也發表在1893年2月11日的《哈珀周刊》(紐約)上。

  [70] 有好幾個美國版本中“我”變成“我們”,“聽”變成“看”。

  [71] 美國版這裡不是“第二塊血跡案”而是“馬斯格雷夫禮典案”,看起來有點不正確。福爾摩斯全集肯定不會同意華生將《馬斯格雷夫禮典》作為失敗的案子之一。但是,參見《馬斯格雷夫禮典》注釋41,其中提到了另一些觀點。而且,這段開頭的文字常常加上括號,不知道什麽原因。華生為何不經意地提及“第二塊血跡案”也不得而知;這篇名為《第二塊血跡》的故事直到1904年12月才發表在《海濱雜志》上,這已經是《黃面人》發表之後十年多了。也許這件神秘的事件在某些方面和華生在《海軍協定》裡提到的《第二塊血跡》有關;《海軍協定》中,他暗示了幾條細節,在正典中別的地方都沒有出現過。參見《海軍協定》注釋1.
  [72] 愛德華·J.范李爾在《運動家福爾摩斯全集和華生》中認為,這是“由衷的讚賞,因為華生自己也是一位愛好運動的人,他可能也參加過不少拳擊比賽”。范李爾指出,福爾摩斯全集四肢瘦長,手臂長,速度快,頭腦好,這都讓他成為“拳擊場上的危險分子”的資本。《四簽名》中,福爾摩斯全集遇到一位前專業拳擊手麥克默多。四年前福爾摩斯全集曾經和他打過三個回合。麥克默多誇獎福爾摩斯全集說:“如果您繼續訓練,您的造詣會很高的。“1867年,昆士伯利規則公布,標志現代拳擊在英國誕生。這些規則的創立者是約翰·古拉哈姆·千巴斯,第八代昆士伯利侯爵約翰·肖魯圖·道格拉斯擔任其保證人。它規定了使用拳擊手套、特定回合數且每合三分鍾以及十秒鍾倒地計數,還有一些今天拳擊愛好者也非常熟悉的規則。在采納昆士伯利規則之前,這種運動沒有任何約束,不帶手套,常常是殘忍的娛樂。在十八世紀,拳擊替代擊劍、手槍戰成為維護個人名譽的方法。拳擊源自工人階級,後來演變成貴族們也喜歡的運動,導致出現了大量俱樂部專門訓練拳擊運動員和舉行拳擊表演。根據華生對福爾摩斯全集技藝的描述,大偵探一定也是某家俱樂部的成員。阿瑟·柯南·道爾熱衷研究拳擊歷史,他的《羅迪尼·斯通》(1896)不能不涉及攝政時代的拳擊運動。

  [73] 當然最近的是攝政公園。參見《波希米亞醜聞》注釋66.
  [74] 作為已經變成化石的樹脂,琥珀常常內含昆蟲、樹葉和花瓣,它們都是在數百萬年前包進去的——因此如果其中包著一隻已經變成化石的蒼蠅,那麽這個琥珀也許是假的。這句話在美國版單行本中並沒有。D.馬丁·達金認為:“我不知道,是否[美國版的]編輯很驚訝,這樣不道德的事情只有最不誠實的英國人才能做出來。”

  [75] 福爾摩斯全集本人也有這樣點煙鬥的習慣。參見《米爾沃頓》。

  [76] wide-awake,根據約翰·卡姆登·霍騰在1865年出版的《俚語詞典》,這是一種寬簷的氈帽。之所以叫這個名字是因為這種帽子不“起毛(nap)",也不需要起毛。("wide-awake"指清醒。"nap"有打瞌睡、起毛的意思。“不起毛(不打瞌睡)”便引伸出“清醒”,故而有此俗稱。——譯注)
  [77] 十九世紀,黃熱病幾乎每個夏天都要在美國東南部城市肆虐。1853年在新奧爾良爆發的一次傳染病尤其嚴重,奪走了9000條生命。(根據曼利·韋德·威爾曼研究表明,從1860年到1900年,亞特蘭大並無爆發大規模的黃熱病。)這一疾病甚至阻撓了美軍在美西戰爭之後對古巴的統治。1900年,這種疾病最終在某種程度上得到了控制。軍醫沃爾特·裡德帶領一支醫療隊來到哈瓦那,做了一系列實驗證明這種疾病是經由受到感染的埃及斑蚊攜帶病毒而傳播開來。隨後滅蚊大行動取得了意想不到的成果,為成功建造巴拿馬運河鋪平了道路。黃熱病在美國的最後一場肆虐發生在1905年,地點是新奧爾良。1937年,研製出了疫苗。

  [78] 斯圖亞特·C.蘭德在《福爾摩斯全集有所不知》一文指出,無論是佐治亞州還是亞特蘭大城都不可能頒發死亡證明,直到1914年這裡才通過相關法案,開始頒發死亡證明。

  [79] 按照今天的購買力水平,這筆錢相當於300000英鎊。但是,R.M.麥克萊倫在《華生醫生——賭徒還是投機者?》一文指出,“無論投資如何保險”要達到“平均有七厘的年利”回報是“不可能的”。

  [80] 根據當前的購買力水平,700英鎊相當於45000英鎊或者80000美元。讀者可以從他們的經驗來判斷,這樣的收入是否能讓一家人在今天生活得“比較寬裕”。

  [81] 誰是“傑克”?《歪唇男人》中出現過“約翰/詹姆斯”症候群,這裡是不是又是同類型的案例?或者福爾摩斯全集看錯了芒羅帽襯裡的筆跡,而芒羅之後也沒有糾正福爾摩斯全集?請注意,實際上沒有人稱呼芒羅為“格蘭特”,華生之所以稱他為“格蘭特·芒羅”也是受到福爾摩斯全集的影響。D.馬丁·達金認為:“‘格蘭特’這個名字從可愛的妻子口中說出實在太正式了,毫無疑問她會稱呼某種昵稱。”帕特裡克·德拉讚認為,“傑克”和“約翰”的案例類似,這是艾菲第一任丈夫的名字。

  [82] 美國版中將顏色變成“青灰色的白堊土”以替換“死人般的黃色”,也許因為亞洲裔人口不斷增長而導致的某種顧忌,不過這樣一來使得故事的標題變得非常荒謬。

  [83] 芒羅的意思可能是指英格蘭北部。很奇怪,格蘭特·芒羅可能有著蘇格蘭血統(格蘭特和芒羅都是很普通的蘇格蘭名字),他竟然沒有認出這個女人的口音是蘇格蘭口音,而艾菲後來稱她是“蘇格蘭女人”。

  [84] 水晶宮最初建造在海德公園內,是1851年世界博覽會的展館,艾爾伯特親王設想通過這次展覽表現大英帝國的工業、軍事和科學成就。這座龐大的建築物由約瑟夫·帕克斯頓爵士設計,園藝設計由德文郡公爵完成,動用了大約2000名工人,安裝了2300塊鐵質支架和90000塊一英尺見方的玻璃。這座建築通體反射的白光讓《笨拙》雜志的主編道格拉斯·傑羅德給它起了個稱號——“水晶宮”。威廉·薩克雷在一篇頌歌中寫道:“女巫的棒子一揮/出現一座閃著光芒的透明玻璃建築/就像從草地裡湧出了噴泉/折射出太陽的光輝!”(歷史學家A.N.威爾遜將水晶宮同那個時代其他建築相比較,稱其是“一座富麗堂皇的幻影建築……現代化,堪稱建築史上的創新,沒有維多利亞時代其他偉大建築物那種大雜燴的特征”。)歐洲各國來了六百萬訪客觀看博覽會的各項展覽,內容從棉紡織機器到顯微鏡和照相機,從宗教藝術品到來自印度的大象標本。展覽結束之後,這一建築被拆除,並於1854年在塞登哈姆山——顯然,芒羅提到的就是這個地方——重建並重新對外開放。在那裡,這座建築物包含了音樂廳、汽車展示、飛機展示、體育活動(水晶宮足球隊於1861年組建),甚至還有馬戲場,但是1936年一場大火將建築物損毀。

  [85] 曼利·韋德·威爾曼研究了那個時期亞特蘭大的歷史之後發現,自1864年聯邦軍隊威廉·特庫賽·謝爾曼將軍火燒亞特蘭大之後,這個城市還不曾有過什麽“大火”。

  [86] 貝弗莉·巴爾·波特在《〈黃面人〉的思考》中提出這樣一個問題:“一個敲詐者在家裡好像崇敬一般掛上某個受害人的照片,是否有這樣的可能呢?”

  [87] 雖然約翰·赫伯龍有著高尚的品格,但是福學家對於他身世背景方面的一些細節提出了質疑。之前提到赫伯龍的身份是一個律師,但是,斯圖亞特·C.蘭德在查閱了1885年阿特蘭大城人名錄之後,沒有找到任何一個黑人出庭律師,他認為,考慮到當時仍存在比較嚴重的種族歧視,沒有人可以開幾年律師行就獲得格蘭特·芒羅提到的4500英鎊這麽一大筆積蓄。羅伯特·H.沙特茲使用C.G.伍德森的《黑人專業人士以及團體名錄,特別是醫生和律師》(1934)作為他的資料來源,他統計出,在早在1850年紐約就有好幾位黑人律師。當然,那時紐約和亞特蘭大的差異是很明顯的。但是,沙特茲巧妙地認為,艾菲·芒羅指的不是佐治亞州的亞特蘭大而是紐約的亞特蘭大鎮,這個小鎮靠近紐約和賓夕法尼亞州州界。D.馬丁·達金采用類似的方法,根據他的參考資料得出這是密歇根州的亞特蘭大。大衛·R.麥克卡利斯特在《打敗貝克街的黑人律師》提出了一個不平凡的觀點,他確認約翰·赫伯龍就是阿隆·阿爾佩亞·布萊德利。他曾經是一個來自波士頓的奴隸,擺脫奴隸身份之後成為了一名律師,並且參與了佐治亞州的政治改革運動。布萊德利代表薩凡納市數以千計的黑人向華盛頓當局請願投票權利,他向每人收取了一美元費用,從而獲得大量財富。1868年,布萊德利當選為州參議員,成為四位黑人立法委員之一,後來因為謠言而被剝奪了參議員職務。他隨後去了北方,麥克卡利斯特猜測這時他遇到了艾菲。布萊德利搬到聖路易斯,加入到為黑人謀求西部自治區的運動中。1882年,他在聖路易斯去世,死時貧困潦倒。

  [88] H.W.貝爾指出,佐治亞州的法律禁止這樣的婚姻。“甚至就算[芒羅太太和約翰·赫伯龍]在其他某個允許此類婚姻的州結婚了,但是一旦回到佐治亞州他們的婚姻也立刻殘酷地被宣告無效。”

  [89] 赫伯龍也會這樣認為嗎?

  [90] 她可以是“親愛的小女兒”,但是愛德華·奎爾認為露西像“黑炭一樣”的膚色使得她不可能是艾菲·芒羅的孩子。“任何一位人類學家都會提醒自己,不同種族通婚生下的孩子的膚色會介於父母的膚色深淺之間。”艾琳·施耐德研究了查爾斯·B.達文波特一部開創性的著作,其中討論了英屬西印度群島上白人與非白人之間的通婚(1913),提出了類似看法,除非兩個棕色皮膚的黑人所生的孩子,否則不可能出現“黑炭一樣”的膚色。帕特裡克·E.德拉讚試圖反駁施耐德的結論。他指出,達文波特的研究沒有考慮顯性和隱形基因的理論,而且施耐德這種壓倒一切的說法沒有顧及遺傳學是一種可然的而不是必然的科學。可能不會生出“黑炭一樣”的後代,但是這不是絕無可能。而且,德拉讚認為也許艾菲·芒羅本人就是黑白混血兒。

  [91] 施耐德帶著同情地指出,露西是赫伯龍和第一任妻子所生,也就是艾菲·芒羅的繼女。

  [92] H.W.貝爾提出結論認為,因為艾菲·芒羅的故事存在破綻很多,所以,這個孩子的父親可能不是赫伯龍先生而另有其人(根據貝爾的說法,那人是白人)。貝爾繼續說,艾菲在丈夫去世之後,離開當地想開始全新的生活。當她遇到芒羅的時候,她編造了整個故事。“她是個當演員的料,善於說謊,”貝爾驚訝地說,“但是她最大的成就在於欺騙了歇洛克·福爾摩斯全集。”

  [93] 美國版作“十”分鍾。克裡斯托弗·羅登認為美國版的修改時為了表現芒羅的猶豫不決,故事中對於種族通婚的接受是不牢靠的。

  [94] 《證券經紀人的書記員》發表在1893年3月號《海濱雜志》上,也發表在1893年3月11日的《哈珀周刊》(紐約)上。

  [95] 一些學者仿佛施魔法一般召喚出約翰·H.華生有六位不同的妻子,不過,這裡的婚姻應該就是指華生和瑪麗·摩斯坦的結合,因為福爾摩斯全集後來說:“相信,尊夫人由於‘四簽名’案件受了驚,想必現在已經完全恢復了。”《年表》中列出了精確的時間。

  [96] 華生和瑪麗·摩斯坦結婚之前,他並沒有顯示出任何意願想自己開業行醫。他還沒有從戰爭時受到的創傷中恢復過來。華生回到倫敦之後,完全放棄了醫學事業。但是他有能力將二氧化碳中毒的梅拉斯先生救了過來(《希臘譯員》中),並就撒迪厄斯·肖爾托的心臟病提出建議(《四簽名》中),而且他繼續閱讀醫學文獻(《四簽名》提到一篇病理學的論文,而且《住院的病人》中他熟悉特裡維廉醫生的論文),但是他沒有真正行醫。在創作的早期階段,他的作品只有《血字的研究》和《四簽名》印刷成書,這兩本書都不能給他帶來多少財富。因此,不必驚訝,他不得不考慮如何養活妻子和他自己。也許,好友柯南·道爾的話使他確信,開辦一家自己的診所可以一勞永逸,所以他很快買下一家診所。不過,很好奇華生怎麽能付得出購買診所的錢。根據喬恩·湯姆森的福爾摩斯全集和華生的傳記,當時一般購買診所的費用大概是這個診所年收入的一倍到一倍半。而且,華生在《四簽名》中打算追求瑪麗時曾歎息自己的收入微薄。伊恩·麥克奎因指出,他參與案件調查對於改善他的狀況毫無幫助,但是也承認說:“可能銀行願意提供貸款,或者瑪麗可以賣掉珍珠,這樣可以獲得不少錢。”

  [97] St.Vitus's dance,從前對舞蹈病或西登哈姆舞蹈病的稱呼,舞蹈病是一種神經系統疾病,特征是面部和其他肌肉出現無意識、無規律的收縮。(聖維特是舞蹈者的保護神,在中世紀,據說那些受到這種疾病困擾的人要去他的神殿祭拜。)西登哈姆舞蹈病是一種兒童舞蹈病,常常是風濕熱的並發症。法考爾先生的疾病也可能是更嚴重的亨廷頓舞蹈病,這是一種遺傳病,在中年才能診斷出。

  [98] 薩繆爾·R.米克爾醫生指出:“畢竟,‘年輕’是一個靈活的詞匯,但是,華生開始事業的時候已經到了36歲的成熟年齡。至於精力,他第一次見到福爾摩斯全集的時候就坦誠說自己非常懶,而且沒有證據顯示他後來改過自新,除了一小段時間以外。”

  [99] 1832年成立的英國醫學會所主辦的刊物。這個組織在醫生職業改革方面做出了重要貢獻,它遊說議會通過了1858年醫學法案和1886年醫學法案,前者確立了有資格的醫生的注冊制度,後者要求醫生們接受藥學、外科學和產科學的培訓,而不是專門接受一個學科的培訓。

  [100] 《最後一案》中也提及了這位肯幫忙的鄰居,但是這是安斯特魯瑟(《博斯科姆比溪谷秘案》中提到過的)?還是傑克遜(《駝背人》中提到過的)?D.馬丁·達金傾向於後者,他認為:“華生隻工作了三個月,但是不論是[華生還是傑克遜]那時候都要出去好幾天,而且這似乎成為了一種日常慣例,實在叫人驚訝。很想知道……他們的各自的病人如何看待這種頻繁的調換情況……”

  [101] 華生不是剛剛告訴他這個情況了嗎?
  [102] 大部分當地人認為,只有生活在切普賽德街上聖瑪莉裡波教堂鍾聲(“波鍾”)覆蓋范圍內的人才可以真正地稱自己是倫敦佬(Cockney)。那一地區附近的住戶——維多利亞時代裡那附近地方往往人滿為患——認為自己是“真正的”倫敦人(Londoners),說明他們出生並生長在倫敦老城。倫敦佬從口音就可以分辨甚至確認,不論口音好壞。E.庫伯翰·布魯爾在其著名的《習語和典故詞典》中稱倫敦佬是“具有倫敦特殊口音之類的人;他們對於鄉村運動、鄉村生活、農場的動物、植物等一概視而不見”。1913年,蕭伯納在舞台劇《賣花女》中做出了一次勇敢的嘗試,希望能複原伊莉莎·杜立特爾的倫敦佬口音,在完全放棄這一做法之前隻費力地試探了幾行台詞:賣花女:哦,他是您的孩子嗎?哼,您做媽媽的要是管教管教孩子,他也不能把人家的花給糟踏完了,就跑開也不給錢。您替他給錢吧?(Ow,eez ye-ooa san,is e?Wal,fewd dan y'de-ooty bawmz a mather should,eed now bettern to spawl a pore gel's flahrzn than ran awy athaht pyin.Will ye-oo py me f'them?)[在這裡向大家道歉,必須放棄這種做法——即不顧一切地嘗試複原她那口毫無章法的方言,因為在倫敦以外根本無法明白其中的意思。](奧德麗·赫伯恩在電影《窈窕淑女》中是否真的欣賞伊莉莎的口音,這個問題最好留給專家去解答。)華生筆下霍爾·派克羅夫特先生的口音似乎並不接近那種風格,不過,這可能是因為華生無法一字一句地記錄他的口音,也可能派克羅夫特是一個“時髦的老城年輕人”,他認為說話不能像貧窮的賣花姑娘一樣。

  [103] 這支隊伍是在英國有悠久傳統的兼職軍事組織,1863年正式成立,當英國受到威脅時輔助臨時征召的人數更多的民兵部隊(義勇軍團之前也參與了法國大革命和拿破侖戰爭。)。到1890年,義勇軍團的人數達到二十五萬人。隨著1907年地方自衛隊——後來的地方自衛軍——組建起來,具備了原來民兵和義勇軍團的功能,義勇軍團也就名存實亡。在一次世界大戰前夕,柯南·道爾本人參加了義勇軍團,這是他提交入伍申請被拒絕之後所做出的決定(道爾當時已經五十五歲。)。道爾自己組織了皇家第六蘇塞克斯義勇團克羅伯勒縱隊,這支新的隊伍很快增加到兩萬人。

  [104] Johnny,用現在的話來說,派克羅夫特在這裡是指一個沒有經驗的年輕人或者新人。也許這種對於新人的表達與更為人所知的美國詞匯“Johnny-comelately”有關。《牛津英語詞典》列出,早在1813年,"Johnny Raw"就指那些沒有經驗的士兵。撰寫本書過程中,使用了這版詞典來確定正典中一些意思不明的詞語的意思,沒有哪本參考書比《牛津英語詞典》還要權威了。筆者喜歡的另外一本書——約翰·卡姆登·霍騰的《俚語詞典》,它於1865年在倫敦出版,在參考書目中竟然列出了120本類似的書籍!

  [105] let in,即受害。

  [106] 十九世紀很長一段時間,因為內戰、政府管理不善、債務以及建設鐵路和其他公共工程所帶來的並發症,委內瑞拉飽受經濟和政治問題的困擾。這段時期,委內瑞拉(1830年成為一個獨立的國家)主要的出口商品是咖啡;隨著十九世紀四十年代咖啡價格一落千丈,出現了一系列政治鬥爭和不穩定的軍事專政。十九世紀後半葉維持時間最長的政府是安東尼奧·古斯曼·布蘭科領導的政府(1870-1888),他恢復了國家和平,但是在這期間也喂飽了自己的小金庫,1888年被軍人趕下台,後來他的盟友華金·克雷斯波(1892-1897)上台。克雷斯波任內麻煩不斷,和英國的關系也極度惡化。1887年,委內瑞拉實際上和英國斷絕了外交關系,起因是領土爭議,委內瑞拉和英屬圭亞那都宣稱自己對某塊土地擁有主權。美國也插手此事,在1899年通過了對英國有利的條款。這些年裡,委內瑞拉的經濟環境十分惡劣。1902年,未付的外國國債數量變得十分龐大,英國、德國和意大利對委內瑞拉實施禁令,直到1903年,經過美國的斡旋,在加拉加斯對已發行的債券做出了處理。

  [107] came a nasty cropper,破產。

  [108] lay,處境。

  [109] 東部中央郵政區內包含了倫敦幾乎所有的證券交易公司。聯合電話公司在1885年出版了根據行業分類的電話簿,“(股票和股份)經紀人公司”欄目下列出了超過200家公司,全部都在東中區。

  [110] 韋恩·格斯林對於莫森和威廉斯商行那位不知姓名的經理的做法十分驚訝,他竟然不通過面試就雇傭了一位不知底細的應征者。

  [111] inning,走運。

  [112] screw,薪水。

  [113] digging,寓所。

  [114] Sheeny,對猶太人的貶稱。盡管這個詞的準確起源並不清楚,但是有些人認為,它源自猶太人意第緒語中的“miesse meshina”,是一種詛咒的話;另外一些參考資料,諸如《卡塞爾俚語詞典》認為它源自意第緒語中的“shayner”,字面意思是“美麗的”,不過常用來指一個虔誠的人或者傳統的猶太人(往往有著一把大胡子)。歸化的猶太人——比如那些十九世紀初從德國移民到英國的猶太人——使用這個詞來嘲笑那些追隨老式風格、試圖重新回到老路的人。

  [115] 證券交易所在老城被熟悉地稱為“交易所(the house)",由一群股票經紀人於1773年創辦,最初在柴思胡同的喬納森咖啡館進行非正式的證券交易(這種在咖啡館外進行的商業活動並不罕見;船主和航運保險業者常常在愛德華·勞埃德咖啡館會面,後來就成為了倫敦勞埃德船級社。)。1801年,一群人集資建造了這所房子,第二年確立了交易的規則;隨後規則進行過幾次修正。1973年,這家交易所合並了英國的幾家地方性證券交易所。

  [116] 平納在這裡是要考驗一下派克羅夫特對於當前股票價格的了解程度,書記員的腦子裡應該存放著這些信息。《海濱雜志》和部分美國版正典中,買入和賣出價格變成了“一百零六又四分之一英鎊出價,一百零五又八分之七英鎊叫價”。價錢的叫法總是先是“出價”,後是“叫價”(即,股票商打算買入的價格和股票商打算出售股票的價格),因此是從低到高的(即,股票商希望賣出的所得比買入價高)。華生在英國第一版單行本中修訂了《證券經紀人的書記員》裡的這個錯誤。

  [117] R.M.麥克蘭恩認為,“埃爾郡股票”可能是指從前格拉斯哥和西南鐵路公司的股票。另外兩家公司在十九世紀末也關門大吉了。

  [118] a little sporting flutter,打賭。

  [119] in the swim,知道內情,“內行”。

  [120] 菲利普·韋勒在研究了伯明翰現存的建築物以及地圖和指南書籍之後,認定這家公司的辦公室位於公司街3號,那是一幢五層的建築,在公司街的一段下坡路上。

  [121] 1894年《貝德克爾大不列顛旅行指南》列出,戴氏音樂廳在伯明翰的斯姆布魯克街。音樂廳在當時非常受歡迎,源自倫敦酒吧裡的音樂演出,鼓勵顧客們和當地的表演者一起唱歌。這類表演十分普遍,1843年通過法律允許酒吧使用特定的房間作為表演用途。音樂廳集中在倫敦東區,主要是迎合中產階級,由此催生出了一些演員,諸如丹·萊諾,他是一個極有天分的喜劇表演者,反串表演啞婦人(他圍著披肩,戴著假發,裹著裹腿,扮演“鵝媽媽”的角色),還有瑪麗·勞埃德,根據A.N.威爾遜的說法,她嘲諷富人的故事以及大膽的裝扮使得這個“一口齙牙、頭髮稀疏的怪異女孩”讓“挑剔的酒客從她一出場唱出‘我愛的男孩在戲院’時就震驚不已”。

  [122] comet vintage,即特殊年份生產的品質優秀的葡萄酒。古時候的人迷信地認為,彗星經過地球對於葡萄的結果有影響,因此使用這一年出產的葡萄釀酒。

  [123] 英國版單行本中,中間名是“亨利”。在英國“亨利”往往愛稱為“哈裡”;參見《駝背人》,亨利·伍德在其中就自稱為“哈裡·伍德”。

  [124] 美國版中,哈裡·平納的被描述為“黑發”。這與派克羅夫特之前對平納的描述相一致,但是,派克羅夫特已經暗示,他認為這個“金色頭髮”的男子戴了假發。平納本身的頭髮應該是“黑色”。

  [125] 這種恢復呼吸的方法是亨利·羅伯特·西爾維斯特醫生(1829-1908)發明的,他在1858年《英國醫學期刊》上發表了一篇文章,名為《一種新的方法,可以救活死產嬰兒或者救活看似已經斷氣或者死亡的人》,其中描述了這種方法。西爾維斯特提出,抬起患者的手臂,高過頭部,以張開胸腔;再將手臂放下,抵住胸腔,使得患者呼氣。慈善協會和全國救生艇協會采用了西爾維斯特的方法。1877年8月11日《柳葉刀》上發表了一篇文章,描述了美國醫生B.霍華德提倡的一種新方法,要從上面壓住胸腔以恢復呼吸(病人正面朝下平躺著)。1877年,英國醫學協會在曼徹斯特舉辦的會議上,霍華德醫生示范了他的方法。(兩種方法都沒有要求在患者臉上潑冷水。)謝夫法(1904年公布)需要患者面部朝下躺,按壓後背,替代了上述方法,之後又被霍根·尼爾森法(1932年)所取代,它既要按壓後背,又要抬起手臂。嘴對嘴的人工呼吸直到二十世紀五十年代才成為標準做法,這也許是因為維多利亞人不方便使用這種需要碰觸陌生人嘴唇的急救方法。

  [126] 平納拿到這份報紙的早版實在有點神奇。“如果一切順利的話,少量[當期《晚間旗幟報》]會在晚上7點達到伯明翰,”約翰·希斯洛浦在《歇洛克·福爾摩斯全集和報社》中寫道。希斯洛浦得出結論認為,這只能是一份晩版的報紙。而且,伯明翰的《晚間消息報》會有更詳細的報道,這時候應該已經有賣了。

  [127] 韋恩·格斯林指出:“這位新招的書記員上班的時候,經理一定會心生疑慮,他看到的不是一個二十多歲、‘年輕聰明的老城人’,而是一個中年男人,還有著外國血統。

  [128] cracksman,夜賊。阿瑟·柯南·道爾的妹夫E.W.赫爾南就寫過一系列非常成功的故事,描寫紳士竊賊A.J.拉菲茲和他的同伴兔寶,首個系列短篇作品結集為《業余神偷拉菲茲》(1899).
  [129] 指股票投資的臨時憑證或者收據。神秘的“柯尼利亞斯先生”(《諾伍德的建築師》)也有一些臨時憑證的文件。

  [130] 韋恩·格斯林對這件案子提出嚴厲的批評,稱福爾摩斯全集“處理手法很不恰當”。福爾摩斯全集一大早趕往伯明翰是在浪費時間,因此直到傍晚才見到了平納。實際上,他應該見見莫森公司的經理,並且警告警察。福爾摩斯全集完全可以抓住伯丁頓,使警衛不至於喪命,而且仍然可以在七點之前到達伯明翰處理平納先生。

  [131] 好幾位學者指出,《證券經紀人的書記員》(可能發生在1889年或者更早)的犯罪情節與《紅發會》(1890年發生)、《三個同姓人》(1902年發生)類似。羅伯特·E.羅賓森在《伯丁頓的詭計》中解釋,雖然《紅發會》中的事件發生的時候《證券經紀人的書記員》還沒有發表,但是罪犯約翰·克萊從報紙報道上得知了伯丁頓的犯罪細節;《三個同姓人》中的罪犯殺手伊萬可能讀過華生發表的《證券經紀人的書記員》,並且借鑒了伯丁頓的想法。福爾摩斯全集明顯也從這件案子中學到了東西。《證券經紀人的書記員》中,犯罪發生時福爾摩斯全集距離現場很遠,而《紅發會》和《三個同姓人》中,福爾摩斯全集立刻意識到這是“伯丁頓的詭計”,於是守株待兔。但是,羅賓森指出:“福爾摩斯全集每次都從伯丁頓的詭計中得益,但是華生卻什麽也沒學到。盡管他參與了派克羅夫特的案子,但是他看到[《紅發會》和《三個同姓人》事件]仍然一頭霧水。”

  [132] 《“格洛裡亞斯科特”號三桅帆船》發表在1893年4月號《海濱雜志》上,也發表在1893年4月15日《哈珀周刊》(紐約)上。

  [133] 《蘇塞克斯吸血鬼》中,福爾摩斯全集讀著他的“老索引”的“V”字部,裡面有一條:“‘格洛裡亞斯科特號’的航程(Voyage of the Gloria Scott)。這個案子相當糟糕。我記得你做了有關它的記錄,華生,但最終的結局不能讓我對你說聲恭喜。”為什麽這個案子被放在“V”字部,航程和案子的主題沒什麽關系。

  [134] 學者們眾說紛紜,認定歇洛克·福爾摩斯全集在一些高等學校就讀過。很多學者爭論的主要方面如下:·猛犬咬傷了福爾摩斯全集的腳踝,但是大學校園內是否允許帶狗進入。·《三個大學生》中福爾摩斯全集似乎很熟悉案發地。·《失蹤的中後衛》的發生地以及福爾摩斯全集對那個地方缺乏了解。·雷金納德·馬斯格雷夫(《馬斯格雷夫禮典》)系出名門,他所選擇的大學必定也是所名校。·提出觀點的作者就讀於哪所大學。大部分人認為,福爾摩斯全集就讀於兩所名校之一,即牛津大學或劍橋大學,不過也有些人認為他在兩所學校都就讀過,還有幾位學者推測他在倫敦大學讀補充課程。這些錯綜複雜的爭論主要取決於每所學校的文化,它不屬於本作品的討論范疇。倫敦歇洛克·福爾摩斯全集研究會下屬雜志《歇洛克·福爾摩斯全集期刊》的主編尼古拉斯·尤特欽出於自己的偏好撰寫了《歇洛克·福爾摩斯全集在牛津》,這是一本出色的作品,對於這些爭論做了很好的總結。

  [135] 那些認為福爾摩斯全集在牛津就讀的人將這點作為他們的證據,即牛津有一支出色的拳擊校隊。1889年,《拜德明頓叢書》收錄了E.B.麥克關於拳擊的權威作品,其中就有記錄。參見《黃面人》注釋4.
  [136] 特雷弗的猛犬“成為了福學世界學者討論最多的動物,超過其他動物、植物或者礦物”,尼古拉斯·尤特欽在《歇洛克·福爾摩斯全集和牛津》中如此寫道。羅納德·諾克斯乾脆地說,不管是牛津還是劍橋都不允許狗進入校園大門。多蘿西·L.塞耶斯進一步“證實”福爾摩斯全集就讀於劍橋,因為牛津不許學生在大學的頭兩年住在“校外”。但是,尤特欽引述了查爾斯·L.道奇森——他是基督教堂學院畢業的,這個學校因為走出了劉易斯·卡洛爾而文學名聲大震——的一封信,證實了決定性的一點,牛津學院曾經允許狗進入,推翻了塞耶斯的推理。

  [137] freezing,無法行動。根據E.庫伯翰·布魯爾的說法,它源自腳銬,流浪漢或者其他犯了輕罪的人會被戴上腳銬。

  [138] 英國地位較低的地方官員,維持他所管轄地方的治安。維多利亞時代,治安官沒有薪水。“治安官從各郡有限的鄉村紳士階層中選出,”《大英百科全書》(第九版)寫道,“他們有時候受到一般大眾的懷疑,特別是當他們不得不應用法律條文的時候,人們認為法律給這個階層授予了特權。而且,他們一般不具備專業的法律知識,所以他們的判決有時候是考慮不周或者判斷錯誤的。”結果,倫敦和其他人口眾多的地區任命了領薪水的法官,批評者主張廢除舊有的“平民法官”體系。公眾的抗議也使得政府任命商人、非國教牧師和工人擔任這一職位,以糾正之前失調的政治觀念。在現代英國,治安官只有很少的權力,而且除了極少的情況以外,不能判決超過六個月拘役以上的刑罰。

  [139] 地圖上找不到“頓尼梭普村”和“朗邁爾”這兩個地方,但是N.P.麥特卡夫(在《牛津還是劍橋或二者皆是?》一文中)認為,醫生後來提到的“福丁漢姆”這個名字“是這個沼澤郡裡一個村子的名字,靠近唐哈姆市集”,因此有助於確定特雷弗先生住址所在地。大衛·L.哈默在《遊戲開始了》中確定“頓尼梭普村”是諾裡奇附近的考提夏爾村,並且進一步確定赫蓋特宅邸就是特雷弗的家。但是,伯納德·戴維斯在《假期和車站》中論證了哈默的說法是不可能的,並且認定羅爾斯比鎮的羅爾斯比宅邸是特雷弗的家,本案發生的時間是1874年,福爾摩斯全集就讀的大學是牛津。

  [140] Broads,一般而言,在英國,"broads"是指有淡水的地區,由河水衝刷而成的土地,或者有著豐富水道的沼澤地區。這裡所謂的“Broads”指的是諾福克的布羅德,一片廣大的沼澤濕地,范圍有5000英畝。在維多利亞時代,布羅德是中產階級和上層階級夏天度假的目的地,很受歡迎,可以在這裡釣魚、劃船。今天,這裡既是一個休閑娛樂的去處,也是野生動物保護區。

  [141] 在《肖斯科姆別墅》福爾摩斯全集也曾表現出對釣魚的興趣。

  [142] 白喉是一種高傳染性的病毒傳染病,患病者往往是孩童,在喉部長出白色偽膜,可能會導致窒息或者對心臟產生損害。十九世紀末期,這種流行病常有發生,往往是通過次品的牛奶而傳播,死亡率也很高。控制這一疾病的主要手段是加強牛奶調製和售賣過程的規范性,此外,德國醫生埃米爾·馮·貝林對這一疾病進行了研究,使用抗毒素血清治療白喉和破傷風(從1893年到1895年,他對控制白喉病做出了貢獻,使得他成為1901年第一屆諾貝爾醫學獎的得主),匈牙利裔美國兒科醫生貝拉·舒克在1913年研製出一種皮膚試劑——被恰當地冠以“舒克試劑”的名字——可以檢測兒童是否感染了這種病毒。今天,對於白喉可以使用青霉素,這是蘇格蘭生物學家亞歷山大·弗萊明爵士在1928年發現的。艾斯瑟·朗費羅在《貝克街的女系分支》中推測,福爾摩斯全集和這個女兒互有好感,她過早的死亡使得福爾摩斯全集對女性的情愫終結了,但是沒有明顯的證據支持這樣的觀點。

  [143] 正典中只有三次提到福爾摩斯全集喝波爾圖葡萄酒,另外兩次發生在《爬行人》(福爾摩斯全集和華生在切科旅館喝了一瓶波爾圖葡萄酒)和《四簽名》(福爾摩斯全集、華生和阿瑟爾尼·瓊斯在進行河道追逐行動之前喝了一杯波爾圖葡萄酒鼓舞士氣)裡。波爾圖是一種酒精含量較高的葡萄酒,整個十九世紀一直到二十世紀二十年代在英國都很受歡迎。波爾圖受到葡萄根瘤蚜病蟲害的影響較小,這種蟲害導致歐洲大部分地區的葡萄歉收,而且早在1887年葡萄豐產年,為了紀念維多利亞女王登基五十周年慶典,進口了大量波爾圖葡萄酒。《“格洛裡亞斯科特”號三桅帆船》一般認為發生在七十年代初期,特雷弗也許拿出一瓶1870年豐產年葡萄酒,這是葡萄根瘤蚜害之前的最後一批波爾圖葡萄酒。邁克爾·布魯德本特在1985年3月品嘗了一瓶瓦倫牌葡萄酒,稱其為“非常美味”(《新葡萄美酒指南》)。

  [144] 從法律上來說,“偷獵”指在私人領地或者禁止狩獵的地方射殺、誘捕、抓捕野味或者魚類。直到二十世紀,大部分偷獵是為了生計目的。捕殺野味或者魚類的是那些貧窮的農戶,他們為了改善餐桌上的菜品而偷獵。隨著十七世紀出現了獵場管理員以及其他保安措施,生計偷獵變成了一種更加專業化的行為;在十八世紀和十九世紀,有組織的偷獵者常常和獵場管理員發生激烈衝突,矮樹叢裡布置了捕人陷阱或者彈簧槍,目的是抓住入侵者。作為一名治安官,老特雷弗完全可以用自己手中的權力懲罰那些捕獵者。

  [145] 可能是愛德華·霍比爵士(1560-1617)的後人。霍比是詹姆士一世的廷臣,當過議會議員和治安官。他有一個兒子——私生子——派瑞格裡尼。美國版本中“霍比”作“霍利”。

  [146] 福爾摩斯全集後來寫過“一篇有意思的小論文”(《四簽名》中提及),說明職業對人的手形的影響,當中“附有石匠、水手、木刻工人、排字工人、織布工人和磨鑽石工人的手形插圖”。“這對於科學的偵探具有非常大的實際意義,尤其是遇到無名屍體的案件和辨別罪犯身份時都能派上用場。”福爾摩斯全集這樣評論道。很明顯,福爾摩斯全集認為這種觀察是他理應重視的技能之一,他在《銅山毛櫸案》中提到:“啐,我的好夥計,對公眾——大部分不善於觀察的公眾來說,他們根本不可能從一個人的牙上看出他是一名紡織工,更不可能從一個人的左手拇指看出他是一名排字工,他們才不會去注意分析和推理的細微差別哩!”阿奇巴爾德·哈特認為,福爾摩斯全集的手稿以“吉爾伯特·福布斯”的名義在1946年重印,名為《對於職業者手形的研究》。

  [147] 手指碗,盛放水用來洗手指。

  [148] dungaree,源自印地語單詞“dungri”;一種質地粗糙的布,一般是海員穿的。粗藍布大致上等於今天所說的“工裝布(denim)“(順便一提,“denim”這個詞來自法語“serge de Nimes”,因為這種棉布是法國南部城市尼姆出產的;"jeans"源自意大利熱亞那,那裡海員穿著一種類似布料製作的衣服。)
  [149] 姓“哈德森”的人在正典中反覆出現。《六座拿破侖半身像》裡有一位摩爾斯·哈德森,他是肯寧頓街的一位藝術品銷售商。《五個橘核》中也出現了一位“哈德森”,1869年3月那人待在美國。當然,還有哈德森太太。許多人嘗試理清這些哈德森之間的關系,但是沒有確實的證據。

  [150] 一種有蓋子的桶,船上用來保存鹹肉。

  [151] a two-yearer in an eight-knot tramp,指在一艘運輸貨物的船上工作了兩年,船隻沒有定期的航線或時刻表,最高航速為八節。

  [152] 威廉·S.巴林-古爾德認為,這裡提到的“倫敦的住所”並不是《馬斯格雷夫禮典》中提到的蒙塔格街的寓所。

  [153] 福爾摩斯全集的對於英國地理的理解有些奇怪,這就好像紐約人稱呼紐約以外的任何地方都是“西面”。保羅·H.戈爾-布斯(戈爾-布斯勳爵)在《福爾摩斯全集的旅行》中指出:“一般的英國人提到諾福克[在倫敦東北方僅僅120英裡]並不說‘北方’。”比較一下,《修道院學校》中福爾摩斯全集提到哈克斯特伯博士的車票時說道:“這是麥克爾頓[位於德比郡,在倫敦西北方向130英裡處]的往返票,它在英格蘭北部。”(著重號系後加)
  [154] 一種腦血管病症。

  [155] 這是“父親”最後的紀念物,但是維克托·特雷弗卻把原始的文件交給福爾摩斯全集保存,而不是由自己保存,那樣可以反覆讀著飽含愛意的文字,這是為什麽?也許維克托也認為這是一派胡言,根本不值得一讀。

  [156] 福爾摩斯全集後來寫了一篇“小論文”,論述密寫文字,其中分析了160種暗號(《跳舞的人》),這封密碼信就好像小孩子的密碼,應該不會寫入福爾摩斯全集的論文。

  [157] 請注意,要想解開密碼,"head-keeper“(還有“fly-paper”和“hen pheasants”,前者在《海濱雜志》和美國版中有連字符,後者只在《海濱雜志》中有連字符)要算作兩個單詞。

  [158] barque(現在稱為“bark”),有三根主桅杆的帆船,前桅杆和主桅杆有橫帆裝置。理查德·W.克拉克在《華生作品中的船隻命名法》中提出這樣的理論,這艘特別的三桅帆船實際上並不叫“格洛裡亞斯科特”號,那是華生在寫故事時起的一個名字。而格洛裡亞·斯科特、諾拉·克列納(《住院的病人》中提到的一艘船)、索菲·安德森(《五個橘核》中提到的船隻)都是華生曾經遇到過的女子的名字,醫生以此向她們表示致敬。

  [159] 表面上看,他和《斑點帶子案》中的珀西·阿米塔奇沒有關系。

  [160] 在十七世紀,那些犯下輕微罪行的囚犯要被“流放”到美洲,為弗吉尼亞公司勞役七年,羅伯特·休斯在《致命的土地》中講述了這段歷史。但是,在這些殖民地獲得獨立之後,這種辦法就不再可行了。1788年,澳大利亞開始接收囚犯,當時載著七百名男女囚犯的十一艘輪船到達了博特尼灣,他們要麽為政府工作要麽為私人雇主工作。接下來幾十年裡,囚犯湧入澳大利亞東部的殖民地,比如范迪門之地(現在的塔斯馬尼亞島)。休斯指出,1850年,廢除這種政策的影響正在取得成效之時,“西澳大利亞的殖民地宣稱……那裡喜歡囚犯。”最終,大約150000名囚犯被送到東澳大利亞,還有10000名囚犯來到西澳大利亞,直到1868年放棄這種做法。(參見《博斯科姆比溪谷秘案》注釋14.)據說,囚犯在澳大利亞的工作狀況也不是慘無人道的。不過,那些反對這些政策的人認為私人可以獲得免費勞工的政策就好像奴隸制度一樣,而且對於年輕的詹姆斯·阿米塔奇來說,被放逐到一片未知的土地並且可能面臨著艱苦的工作,這種景象似乎就等於嚴酷的懲罰。他一定和年輕的西蒙·泰勒有著同樣的感覺,1841年泰勒在船上寫信給父親時寫道:遠處英國的海岸漸漸從視線裡消失海岸看起來是黑暗的,曾經那裡多麽純淨和明亮,但是現在我被判刑要去遠方過苦日子再見,永別了我的故土,哦,上帝,我要離開你了糾結的海濱。

  [161] 克裡米亞戰爭(1853-1856)是俄國對抗神聖同盟的戰爭,所謂神聖同盟包括英國、法國、薩丁尼王國和奧斯曼(土耳其)帝國。戰爭的起因是俄國希望保護土耳其境內信奉基督教的斯拉夫人,還有俄國和法國就誰有權成為巴基斯坦的保護國存在分歧。兩方都存在處置失當。最著名的例子就是巴拉克拉瓦一戰,最初同盟軍打敗了俄軍,之後一位英國指揮官收到了一條錯誤的命令,於是讓他的輕騎兵旅深入重兵防守的山谷。673名士兵中有三分之二犧牲或者受傷,但是這群命運不濟的騎兵沒有士氣低落,一位俄軍軍官提到他們時充滿了驚訝的欽佩之情,稱其為“勇敢的瘋子”。丁尼生在1854年創作了詩歌《輕騎兵前進》來紀念這件事(巴拉克拉瓦也是著名的羊毛編織帽的名字,登山者、滑雪者以及銀行劫匪很喜歡這種帽子。)同盟軍的大捷以及奧地利即將和英法軍隊結盟的消息迫使俄國放棄了塞瓦斯托波爾的要塞,並於1856年簽署了巴黎條約。克裡米亞戰爭使奧地利和俄國的關系非常緊張,削弱了俄國對歐洲的影響,也誕生了弗洛倫斯·南丁格爾這位英雄,她在土耳其組織了野戰醫院。(連隊的醫療條件差到令人發指的地步,與戰鬥中的死亡相比,因為痢疾、霍亂等疾病而死亡的人數更多。)英國公眾對於這場戰爭也十分熱心,他們史無前例地可以“見證”軍事行動,通過記者威廉·霍華德·羅塞爾在《泰晤士報》上撰寫的新聞報道急件得知戰爭的消息。“之前從未有過,公眾如此不偏不倚、如此直接地看到戰爭的真實情況,既有糟糕的事情,也有英雄事跡,既有因疾病而導致的可怕死亡,也有戰鬥的血腥結果。”

  [162] 關於《“格洛裡亞斯科特”號三桅帆船》案件的發生時間從各方面來說都是年代學問題中的一個典型案例(參見《年表》)。如果1855年是“30年前”,那麽特雷弗的案子就到了1885年。但是,根據《血字的研究》,福爾摩斯全集和華生第一次見面是在華生1878年參軍之後數年。很明顯,特雷弗的故事是說給還在上大學的歇洛克·福爾摩斯全集聽的,他不可能在福爾摩斯全集和華生見面之後寫下自己的告白。要麽“那是1855年,克裡米亞戰事正處於最緊張的狀態”是錯誤的,要麽“30年前”是錯誤的。需要研究的線索是:1、哈德森說從上一次見到特雷弗有“三十多年”了,特雷弗自己回憶事件發生時在“30年前”,這是相一致的。2、福爾摩斯全集見到老特雷弗時,說他是一個“體力和腦力都相當強”的老人。他從法爾默思啟程時在船上度過了23歲生日。這證實了時間過去至少三十年。3、如果福爾摩斯全集出生於1854年左右(根據《最後致意》的說法,1914年時他“大約60歲”),而且小特雷弗和他年齡相仿,那麽維克多也應該是差不多年份出生的。老特雷弗說他回到英國有“二十多年”,在這裡結了婚,生下兒子。因為《“格洛裡亞斯科特”號三桅帆船》案件肯定發生在1880年或1881年之前(即《血字的研究》最晚的時間),那麽“二十多年前”就是十九世紀五十年代中期。這樣一來,特雷弗的年齡就和福爾摩斯全集差不多,而且也驗證了“二十多年前”的說法是準確的。4、下文提到,特雷弗在澳大利亞從事“采礦”。如果他指的是在澳大利亞開采金礦,那麽不可能早於1851年。但這樣一來,他就不可能是“30年前”在那裡了。參見下文注釋48.5、好幾位年代學家被錯誤的信息誤導,認為1846年便停止向澳大利亞流放犯人,於是嘗試論證特雷弗的這次乘船航行不可能發生在1855年這麽一個很晚的年份,但是流放犯人體系的真正歷史(參見上文注釋29)指出這是可能的,對於確認或者否認老特雷弗的故事都是毫無幫助的。到底如何化解矛盾的時間?這個問題仍然懸而未決。

  [163] 快速帆船的先驅是巴爾的摩快速帆船,那是一種輕型的、速度很快的沿海縱帆船,美國海軍在1812年戰爭中用它來封鎖英國商船。在這種船的基礎上發展出真正的快船(或者稱為揚基快船),那是一種船身修長的快速帆船,三個桅杆上有著鼓起的船帆。1850年到1856年建造了一些最快的帆船,這個時期出現了許多吸引人眼球的比賽,對於速度的追求愈演愈烈。在美國,淘金熱期間去加州的旅程時間越短越有利(1851年下水的“飛雲”號從紐約到舊金山用了八十九天,打破了紀錄);在英國,中國茶葉和鴉片貿易上的激烈競爭意味著最快的帆船絕不是空擺設——特別是如果這些帆船可以將當季第一批新茶帶回國。英國最著名的快速帆船是設計優美的“庫迪·沙克”號,1869年下水,但是那時候汽船有了很大改進,快速帆船的全盛時期實際上已經結束了。

  [164] 福爾摩斯全集曾幫助過一位普倫德加斯特少校,因為他卷入了坦克維爾俱樂部醜聞案件(《五個橘核》)。但是,他是否與這裡的犯罪有關系還不得而知。

  [165] 大約1250000美元——在當時真是一筆相當大的數字,換算成今天的購買力幾乎等於2200萬美元。

  [166] dibbs,錢。

  [167] from keel to main-struck,"main-struck"指桅杆的最高處。

  [168] 聽過保羅·利維爾故事的孩子都會知道(“紅衣兵來了!紅衣兵來了!”),英國軍隊的製服在歷史上都是以紅色作為主色調。根據《紅色警戒:1751年到1914年間英軍製服》的說法,在這一時期,士兵穿著紅色的外衣,頭戴有下巴綁帶的深色帽子,加上接縫處有黃色條紋的黑色褲子。克裡米亞戰爭時,臨時舍棄了許多傳統的裝飾物,比如羽飾、肩章和手套。

  [169] 去往澳大利亞的航行中,船只要穿過英吉利海峽,經過布雷斯特(在比斯開灣北部),繞過西班牙,途徑地中海入口處,繼續繞過非洲和好望角,或者向西南經過裡約熱內盧和合恩角。大部分從英國到澳大利亞的商業輪船都是從利物浦起航駛往墨爾本。“馬可波羅”號被稱為“世界上最快的輪船”,一般去一次要花費七十二天。它的姐妹船“閃電”號的紀錄是七天的航程中每天行駛500英裡。從法爾默思到比斯開灣垂直距離大約1000英裡。因此,我們可以推測,特雷弗所說的暴動發生時航程經過了三到四天。

  [170] 美國版文本作:“腦漿把釘在桌上的大西洋航海圖都弄髒了……”

  [171] junk,醃牛肉。

  [172] 根據特雷弗的敘述,"Lat.15°”指北緯15度;這意味著,船隻失事地點實際上在非洲西海岸外佛得角群島中部。參見下文注釋43.
  [173] painter,系在船頭的繩索。

  [174] 特雷弗在這裡給出的地點和船隻假定的沉沒地點相距很遠,導致讀者想知道哪種說法才是正確的。按照厄內斯特·布魯姆菲爾德·澤斯勒在《貝克街年代學》中的計算,失事地點距離佛得角群島以北140英裡,距離非洲海岸以東150英裡。如果特雷弗和他的那幫人位於佛得角群島以北500英裡處,且距離非洲海岸以東700英裡,那麽船隻大概是位於北緯10度西經24度。但是,請注意,普倫德加斯特實際上並沒有說“格洛裡亞斯科特”號帆船當時位於北緯15度西經25度,只是讓遇難者聲稱船只在那裡失事的。普倫德加斯特的想法很糟糕,如果他看了一眼航海圖就會發現,假設船只是在那裡失事的,船員們可以很容易到達佛得角群島。

  [175] 根據特雷弗所說的位置,這是一個合理的目的地。薩拉裡昂在非洲西海岸的黃金海岸以南。

  [176] hull down,這個術語表示,從遠處看只能看到船隻的船帆和桅杆,船體因為地球的弧度已經看不到了。

  [177] 為什麽哈德森有這樣的觀點?有沒有可能他其實不是“年輕水手”而是“十二個罪犯”之一呢?當哈德森或許還有幾個人被炸飛到海水裡時,他們正在討論發生了什麽,因此他是罪犯的說法似乎是不可能的。

  [178] H.W.貝爾認為特雷弗的整個故事都是虛構的。不可思議的是“霍特思伯”號的船長沒有仔細審查這九個遇難者。如果他們真地說出普倫德加斯特所建議的那個並不“周全”故事,那麽仔細詢問之後很快就能發現真相,並且會逮捕這幫叛亂者。沒有仔細審查這點更進一步說明故事是不可信的。參見下文注釋50.
  [179] “采礦”毫無疑問就是在巴瑟斯特附近和澳大利亞其他地方挖掘金礦。(參見《博斯科姆比溪谷秘案》,其中有更多關於巴勒拉特黃金熱的情況。)1851年2月,在澳大利亞發現了金礦,1854年時“淘金熱”大致結束,同時墨爾本和其他城市遭受了嚴重的經濟蕭條。很難將這些事實和特雷弗提供的日期相匹配,除非他和伊文思不是從金礦而是從其他方面獲得了“財富”。但是,這裡提到“采礦”毫無疑問使得任何將特雷弗到澳大利亞的時間定在1851年之前的努力變得毫無效果。參見上文注釋31.
  [180] 哈德森自己也是有罪的,他為什麽還敢恐嚇要說出事情?(“所有水手都死心塌地地跟[普倫德加斯特]。在他們簽名受雇以前,他用現金貼現把他們全都收買過來了。”)是不是因為他認為自己沒有什麽可以失去的,於是冒險勒索?
  [181] 福爾摩斯全集可能被特雷弗的故事給騙了,H.W.貝爾指出特雷弗故事中的時間和地點漏洞重重,讓人無法相信。他認為,特雷弗這麽一個“文化程度不高”的人編造的故事應該非常接近於真相,一個人敢於承認自己挪用公款、被判流放以及兵變,除了想掩蓋更嚴重的罪行還能是什麽其他原因呢?貝爾推測,特雷弗、“貝多斯”和哈德森所犯的罪行涉及海盜、謀殺船員並且鑿沉了“格洛裡亞斯科特”號三桅帆船。前兩個人拋棄了哈德森,或者過河拆橋,他們吞掉了後者應該分得的掠奪物。貝爾提出,他們發現原來被認為已經死掉的哈德森“還活著,而且回來復仇”,這“提供了充分的理由,讓特雷弗‘擔心會有人襲擊’”(年輕的福爾摩斯全集第一次見到老特雷弗就敏銳地觀察到了這點)。

  [182] Terai,也拚寫為“Tarai”,印度北部和尼泊爾南部的一片地區,和海拔較低的喜馬拉雅山脈相平行。這個名字的意思是“潮濕之地”,由此可以看出,這片地區是亞熱帶平原地區——與尼泊爾其他地區的山地地形形成了鮮明對比——有著大片森林和田地。《大英百科全書》(第十一版)聲稱:“這裡到處不適於居住,只有那些能抵禦瘴氣的部落才能住在這裡。”

  [183] 好幾位作者認為,時間上的矛盾和類似《博斯科姆比溪谷秘案》的故事情節提供證據說明“格洛裡亞斯科特”號三桅帆船案件從來沒有發生過,完全是華生杜撰的,也許為了在福爾摩斯全集“去世”之後安慰自己,也可能是為了經濟利益。

  [184] 《馬斯格雷夫禮典》發表在1893年5月號《海濱雜志》上,也發表在1893年5月13日的《哈珀周刊》(紐約)上。

  [185] “博克瑟”這個名字在英國作為中心點火的子彈統稱,以阿森納皇家兵工廠的博克瑟上校的名字命名,1867年出現。槍械專家疑惑的是這種子彈是否能供手槍使用,還有小口徑子彈是否能在牆上造成這種“寫字”的效果——可能把整面牆打爆!
  [186] 即Victoria Regina,維多利亞女王。

  [187] 關於案件摘要的討論參見《“格洛裡亞斯科特”號三桅帆船》注釋2.
  [188] 《血字的研究》第二章,華生寫道:“在[福爾摩斯全集]工作得開心時,沒有人能比他精力旺盛;可是他也常常會無精打采,整天躺在起居室的沙發上,從早到晚,幾乎一言不發,一動不動。”

  [189] 福爾摩斯全集和華生一起坐著,並告訴華生《馬斯格雷夫禮典》的故事,這一談話發生在什麽時候?有關這一問題,大部分年代學家選擇了視而不見。不過,因為這句話和福爾摩斯全集後來說的“你看我現在已經名聲在外”,所以這個事情很明顯不會早於1887年,即華生的第一部作品出版的時間(D.馬丁·達金推測的時間是在1888年冬天)。從邏輯上說,福爾摩斯全集是在1891年之後的某個時間說這話的,即《冒險史》出版的時候,但是大偵探在1891年到1894年(《空屋》)期間實際上消失了,而《馬斯格雷夫禮典》又是在1893年首次發表的。所以,福爾摩斯全集和華生的談話肯定發生在1891年之前,那時候只出版了《血字的研究》和《四簽名》。

  [190] 幾位學者認定,這裡的范貝裡(Vamberry)指阿米紐斯(阿米)·范貝瑞(Vambery)(本名赫曼·范貝格,1832-1913),匈牙利布達佩斯大學的東方語言教授,也是有名的葡萄酒收藏家。他二十多歲的時候曾經遊歷亞美尼亞和波斯,穿著當地人的衣服作為偽裝,並將自己的經歷寫成幾本書,包括《中亞剪影》(1868)、《阿米紐斯·范貝瑞的生活和冒險》(1884)和《鬥爭先生的故事》(1904)。根據大衛·佩格的說法,1885年范貝瑞來到倫敦,在這裡進行了三周的演說,主題是俄國對中亞的威脅。他和福爾摩斯全集也許在那時見過面。《德拉庫拉》中的范海辛教授一角據說在某些方面以范貝瑞為原型,布拉姆·斯托克也許曾經向他詢問過有關羅馬尼亞和吸血鬼傳說的事情。

  [191] 《馬斯格雷夫禮典》那個時候使用鋁製拐杖作為醫療用具的確不同尋常。1886年,全世界鋁產量僅有15噸,直到1886年才出現了現代製鋁工藝。在1888年發明“拜耳法”工業熔煉方法之前,鋁甚至比黃金或白銀還貴重。到1900年,鋁產量達到8000噸,開始成為普通工業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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