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只有劉閃才知道,在一千多年後的華夏大地,民間悄然引發了一股“漢服”熱朝。
人們在欣賞,甚至崇敬漢服之美的同時,可能他們自己都沒有意識到:“漢服熱朝”的背後,其實隱含著普通百姓“民族複興”的美好願望。
《漢書》記載:“數來朝賀,樂漢衣服制度。”
《清稗類鈔》記載:“金天命己酉,太宗禁民漢服,令俱禿發。”
中國的最後一個封建王朝統治期間,朝廷為了便於自己的統治,為了削弱漢民族的認同感和自豪感,實行了“剃發易服”的政策,將身穿漢衣冠、束發者治以重罪。
這個統治者入關後,下令漢族百姓和官員剃發易服,“衣冠悉遵本朝制度”。順治元年(1644年)五月,攝政和碩睿親王諭:“各處城堡著遣人持檄招撫……有雖稱歸順而不剃發者,是有狐疑觀望之意,宜核地方遠近,定為限期,屆期至京,酌量至京,酌量加恩,如過限不至,顯屬抗拒,定行問罪。”
從以上的這些史料記載就可以看出,一個民族的服飾衣冠,代表著一個民族的文化傳承,象征一個民族的興衰榮辱。
漢服,全稱為“漢民族傳統服飾”,又稱漢衣冠、華服,漢裝,並不是狹隘的漢代服飾。
很多人認為,漢服是漢民族“衣冠上國”、“禮儀之邦”、“錦繡華夏”的體現,它承載了漢民族的織、染、繡等傑出工藝和美學。在一千多年以後,“漢服”傳承了三十多項非物質文化遺產,也是受到保護的華夏工藝美術。
從廣義上來說,從黃帝即位開始,一直到公元17世紀中葉(明末清初),在漢族的主要居住區,以“華夏-漢”文化為背景和主導思想,以漢民族禮儀文化為中心,通過自然演化,逐漸形成了具有漢民族風貌性格,是明顯區別於其他民族的傳統服裝和配飾體系。
在東漢末年以至三國時代,普通百姓穿的粗麻布衣,以及宮庭嬪妃、富家子弟們穿的錦羅綢緞,這些其實都屬於漢服。
對普通百姓來說,此時衣服,它只是蔽體或保暖的基本生活用品;對那些嬪妃或富家千金來說,錦羅綢緞除了能體現自己的優越或富貴之外,它承載不了太多其他的東西,至少在這個亂世是這樣。
劉閃對此卻不認同,他允許普通百姓穿錦羅綢緞,其目的是激勵百姓努力耕種,促進銖錢的流通,實現自己“大漢萬年”的宏偉目標;要實現大漢萬年,除軍事上的開疆拓土之外,劉閃還要讓漢服成為漢民族的文化和驕傲,使之萬年傳承。
允許普通百姓穿絲織或錦羅綢緞,這條政令的推出,並沒有遇到大臣們的極力反對。劉閃之所以讓各郡縣百姓們,在正月十五這天領取稻米,其實還有另一種用意。
正月十五那天,蜀中各郡縣都有“元宵花燈”。今年的花燈與往年不同,它由各郡縣的官方主辦,其規模將會非常龐大,包括南中的“蠻荒地區”也是如此。
紡織局生產的首批絲帛錦鍛,早就已經陸續運到各郡縣,在這一天,劉閃的新政令將正式生效。百姓們到大漢銀行領取稻米時,自然能看到大漢銀行旁邊的絲帛布料銷售店。
屆時,紡織局的織工將首先穿上這種布料做成的衣服,他們將在各銷售店推廣銷售,各郡縣官員和他們的家眷也會出現在現場,向百姓宣傳新的政令。
到了夜幕降臨的時候,這些身著華美漢服的織女和官員家眷,也將一同出現在“觀花燈”的現場,這也是一種強有力的推廣。
除此之外,這場活動還包含了劉閃的另一層深意。
漢代時期,儒家禮教對女性的束縛,遠遠沒有其他朝代那麽嚴重,不過已經有了萌芽的趨勢。劉閃注意到,民間已經開始流傳“好女不觀燈,好男不鞭春”的說法。
在劉閃看來,儒家禮教是一種思想上的禁錮,但也有許多可取之處。在許多禮製中,它對於女性束縛比較多,提倡出閣前的女子不適合去大庭廣眾之下拋頭露面,在劉閃看來,這簡直就是對女性的侮辱。
當然,劉閃有這樣的想法,或許他本來就不屬於這個時代。“元宵觀燈”本是漢民族的傳統節日慶祝活動,如果因為儒家禮教剝奪了女性的這個權利,大漢的複興不過是一句空話而已。
劉閃就是想趁這一次的觀燈活動,將這種禮教的束縛消除在萌芽狀態。劉閃考慮到觀燈時人很多且雜亂,啥事都有可能發生,特別讓各地官員維護好治安,確保百姓們平安地渡過這個不一樣的元宵佳節。
正月十五,成都城內,文廟街花團錦簇,熱鬧非凡。前往觀燈的人絡繹不絕,既有世家、門閥中的貴族男女,也有富家的少爺千金,甚至還有部分普通的富戶百姓。
今日的劉閃沒有穿皇袍,他身著普通貴族的衣冠,攜眾多身穿華麗漢服的嬪妃和婢女出現在觀燈現場;凱旋歸來的眾多將領、朝中文臣也攜妻兒老小前來助興,引來百姓的一陣歡呼。
劉璿遠遠地就看到薑霞走來,他拉著自己大一點的妹妹劉怡,飛快地往薑霞跑去,送上早就準備好的糖葫蘆和紙風車,王貴人和身著便裝的宿衛兵趕緊迎了上去。
前方的廣場上,圍觀的百姓發出陣陣喝彩,這正是劉閃特別安排的歌舞表演;百姓們得知這些表演者都是宮中的歌舞姬,全都感動地淚鼻涕零。
皇宮中陛下禦用的歌舞姬,在元宵佳節為普通百姓們表演,劉閃這個“明君”、“仁君”的形象很快就深入民心。
在今晚的元宵燈會上,百姓們第一次注意到漢服之美,他們也意識到:這樣的衣服隨時可以穿在自己的身上!心中無限向往的同時,都在暗下決心努力種糧換取銖錢,再買絲帛錦緞。
同時,百姓們也意識到,所謂的“好女不觀燈”,這簡直就是無稽之談!人家宮庭王侯、門閥世家都沒有這樣的觀念,他們家裡的小姑娘都在無所顧忌地遊玩打鬧,難道她們就不是“好女”?
既然沒有政令要求未出閣的女子禁足,普通百姓為何要遵守這樣的規則?
薑維有意無意地靠近劉閃,再次提出領軍北上的建議,劉閃當然表示讚同,不過希望薑維能過幾天再走。
劉閃是考慮到兵將們常年在外征戰,極少與家人團聚,希望他們在這新春佳節,國泰民安之時好好享受一番人倫之樂。
兵將們浴血奮戰,立功受賞,歸根到底,所為的不就是這些嗎?
當然,劉閃還有自己另外的打算,就算軍情再緊急,至少要辦完這件事再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