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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為他們辯護》016 控罪失敗
  夜深人靜,家家戶戶的燈光都已經滅了。

  只有辛波斯卡弗一個人坐在沙發上,倚靠著古銅木製造而成的牆壁,眼神空洞地凝望著電視機裡播放的內容。最近的布達拉美宮電視台流行複古風格,收購了以前一些很著名的美國影視劇。例如最經典的《實習醫生格蕾》系列還有《LAWandolder》而現在,半夜時刻,電視台正在播放的卻是一部美國喜劇式的電視劇
  這部作品拍攝於美國十年黃金時期的時代背景,在克林頓的一系列經濟政策中,美國在那段時間經濟發展蓬勃,盈余額與財政收入都達到了最理想的狀態。

  電視機裡發出了一系列的笑聲,男女主角毫不誇張的演技,日常的生活打鬧都充滿了笑點。

  辛波斯卡弗面對著一部喜劇片倒是一點也笑不出來,她知道這樣很糟糕,看喜劇片如果笑不出來,這樣是很不尊重導演的,心情哀傷的人是不應該看喜劇片,她的確這樣做了,她也不是特意在哀傷的時刻看喜劇,她只是希望充滿活力的喜劇可以使她的心情稍微好一點點。可惜,事與願違,她的心情變得更加糟糕。

  整整一個晚上,已經有17個電話找她,可是她都沒有心情,乾脆關掉了電話。

  明天上法庭,如果她無法傳召預留的證人,那麽就會進入結案陳詞的階段,除此之外,她還會因為這個得罪哈丁·奧斯法官,因為她拖延了審訊的進度。

  她唯一的證人布林已經在車上被活生生地炸死,現在她已經完全沒有辦法,束手無策。她要做的也就只有準備結案陳詞的敘述了。

  她甚至可以想象到,帕特麗夏此時已經在家中,抱著一本很厚重的法律詞典在鑽研結案陳詞的精髓了,這是律師的通用伎倆,從過去的案例找重點,從成功的案件找疑點,以前發生過的案例往往能給予他們更多的幫助,就看你是否願意花時間去翻查這些案例罷了。

  她一想到這裡,就不由自主地動起身,去房間裡拿出德國的法律詞典,嘗試著讓自己冷靜下來,讓負面情緒先暫時消失,專心做好一件事。也不知道是不是被炸彈給震傷了,她的耳邊常常會出現耳鳴的情況,容易疲倦,煩躁不安,動不動就扯著嗓子發脾氣那種。她很擔心明天結案陳詞的時候,一看到布斯那張得意忘形的臉龐還有帕特麗夏臉上因為勝利帶來的喜悅而感到不愉快,隨時會情緒失控,在法庭上動手。她以前最狂妄那會,最多也就在法庭上辱罵法官,辱罵檢控官,得罪了大部分人。

  在法庭上動手打人她倒是沒有試過,如果有機會她也很想嘗試。

  不過,她有預感,像布斯這種不安定的極端分子並不簡單,往後肯定還有其他的事情要發生。她擔心布斯一旦無罪釋放就會獲得更多的力量,從而計劃更多可怕的事情。要知道,一個不怕死的殺手絕對不會隻對付一個目標,他要對付的人可多了去了,沒有人知道他的下一個目標。南方聯盟與北方聯邦政府要開戰是早晚的事情,布斯的下一趟行動會不會影響這個國家的歷史進程呢?不得而知,她只知道,他絕對不可以釋放出來,否則會發生更為可怕的事情。

  肯尼迪政府在發布國情谘詢的時候已經指出,取締南方聯盟根據地是恢復經濟的首要條件。要獲得更多的出海口,獲得更多的原材料,統一國家政權是勢在必行的。況且現在已經有消息指出,南方聯盟準備選出屬於他們自己的總統,以此來對抗北方的強大力量。

  一旦南方聯盟的總統由選舉誕生,那就意味著,布達拉美宮存在兩個國家,這是分裂的預兆。國家一旦發生內戰,其他的國家必然會趁火打劫,敢於內政,因此就算要打內戰也會控制國內的輿論,封鎖內戰的消息,讓一切靜悄悄地進行著。

  普通法院

  所有人已經到齊,帕特麗夏的神情似乎不是那麽好,她很安靜地坐在自己的位置。

  辛波斯卡弗臉上的傷痕雖然好了很多,可是仍然能依稀看得出她整個人都很憔悴,兩邊臉頰都貼了創可貼,額頭還纏了紗布,隱約還能看到血跡凝固在紗布表層。她的手被子彈擦傷過,至今仍然不能恢復正常的狀態,她執意要親自上法庭,不需要其他的檢控官代替。

  哈丁·奧斯法官:檢控官,請問你是否要傳召證人呢?

  法官向她投來期待又肯定的目光,陪審團與聽審的人也紛紛注視著她,看來他們都很期待這一位所謂的證人。

  她悲從中來,但又不得不老老實實說明情況:法官大人,本來控方還有一位非常重要的證人要出庭作證,可是就在出庭作證的前一天,這位證人在車裡被炸彈活生生炸死,血肉模糊。我不排除有人故意投放炸彈,其他謀殺證人。

  哈丁·奧斯摘下眼鏡,否認地說著:不……恐怖襲擊的活動常常都會發生,今天早上都已經炸死了二十幾個人,傷亡報告每天都在暴增,每天都有人在死去;炸彈案件也常常出現,分別有巴士、計程車還有飛機。在這個極端的時代發生爆炸案件是很平常的,如果你非要強調你的證人在車上被炸死並非純屬偶然,那麽我只能很抱歉地告訴你,我幫不了你。

  辛波斯卡弗緩緩地說了句:我明白,我十分理解你的決定。

  哈丁·奧斯:既然控方無法傳召新的證人出庭作證,那麽本席現在宣告,控辯雙方可以準備開始結案陳詞。

  辛波斯卡弗像是下定了決心那樣站起來,聲情並茂地陳述著:

  “法官大人,各位陪審團,在負責這一宗謀殺案件開始的時候,我就已經有一個很矛盾的地方一直在糾纏著我:刺殺林肯的人是基於哪種原因呢?黑人?不!林肯為黑人帶來了平等的權利,他是他們心中的英雄,這一點無可否認;南方聯盟的人?嗯,這倒是說中了點。我們不妨來看看被告的身份背景,他是南方聯盟政治的擁護者,他曾經不止一次在公開場合表示過,堅決擁護種族隔離政策,換言之他與南方的政客一樣,是同樣歧視黑人,認為他們不應該獲得太多的權利。而現在黑人獲得了這些權利嘛?獲得了;誰贏了?林肯,那麽誰最不希望林肯贏?當然是南方聯盟的政客以及擁護這個政府的人了。所以,他們會如何解決這個問題?我思考了很久,都沒有找到一個令自己滿意的答案,直到最後我終於想明白了,當然是使用最古老的方法——刺殺。本案的被告利用偽裝的方法潛入了波士頓歌劇院,利用一支短38的左輪手槍,毫不猶豫地射向林肯的後腦杓,子彈穿過頭部,撕裂了腦中樞,粉碎了頭蓋骨,林肯在毫無準備,突如其來的情況被擊中,倒地,然後昏迷,失去意識。被告很順利地執行計劃之後,就準備逃離現場,可是他沒有想到,北方的聯邦警察行動竟然如此迅速,很快就對他進行追捕,由於他沒有想到聯邦警察的辦事效率竟然會那麽迅速,在行動之前他壓根就沒有策劃過逃跑的路線圖,對於逃亡的計劃仍然是很含糊,他毫無計劃,不知所措,只能盡著本能地逃離現場。最終,他躲進了一個廢棄的谷物倉庫,聯邦警察為了順利逮捕他,於是采取了火燒倉庫的方法逼他出來,很遺憾的是,在這個過程中造成了傷亡的情況。可是不幸之中的大幸是,被告終於忍受不了毒煙的彌漫開來,朝外面跑出來,結果就被當場逮捕。當時我們的聯邦警察在他身上搜出一支短38的左輪手槍,而事後經過化驗證實,在林肯的頭顱裡找到造成撕裂的子彈的型號證實是來自被告身上的那支槍,彈道與軌道都是吻合的,所以得出結論,用來殺死林肯的手槍在被告的身上被找到,而被告更是無法合理地解釋槍的來源,我們也在槍的上面只是找到了屬於被告的指紋,那就更加證明,被告是曾經開過槍,而這種槍械的設計十分特別,只能裝上一發子彈,一支槍只能開一次。所有的證據都明顯地指出,開槍的人就是被告!被告因為政治立場的問題對死者產生了非常恐怖的怨恨,他要消滅死者,消滅屬於黑人的平等權利。這根本就是一宗極其複雜,牽扯到政治問題的暗殺行動!案件中的一位證人更是在出庭作證之前就已經被炸彈炸死。證人被殺在司法制度中是非常惡劣的現象,雖然我們目前還沒找到足夠的證據證明與被告有關。但是,被告的刺殺行動正在嚴重地挑釁著法律的制度,挑戰著法庭的原則,林肯是一個追求極致公平、公正與自由的律師,他利用法律作為武器捍衛了底層人士的平等權利,對不平等制度表達了不滿意的心聲,他從來不曾放棄過鬥爭,他屢戰屢敗,越挫越強,最後用自己的全部力量換來了一個相對和平的條約。可能是因為這樣,他無意中觸碰到某一部分人的既得利益,改變了過去不變的秩序,有人仇恨他,有人怨恨他,因此對他痛下殺手。律師在一個法治的國家中是擁有非常崇高地位的職業,因為只有這樣,我們才能對法律保持著良好的信心與態度。如今律師伸張正義被公然刺殺,如果我們姑息了這種現象,以後就不再有人為這個不平等的世界發出抗議,法律精神就更是無從談起,法律秩序更有可能會崩潰。我們希望看到這種現象嗎?不!我們當然不可以;我們是否可以容忍有人刺殺律師呢?當然也不可以。我們應該怎麽辦?我們應該利用法律的武器製裁凶手,懲罰被告,肢解利益集團的野心,釋放正義的呐喊!在以上種種證據都客觀存在的大前提條件下,在這裡,我懇請法官閣下以及陪審團,判被告謀殺罪名成立!”

  法庭內十分安靜,他們一個個都只顧著傾聽,短時間還不能做出反應。

  哈丁·奧斯法官敦促著:辯方律師,你可以開始結案陳詞。

  帕特麗夏的反應明顯比較遲鈍,她首先看了一眼布斯,又看了一眼手裡的文件。

  “法官大人,各位陪審團,一宗謀殺的案件的殺人動機有著成千上萬的理由,我見過很多,其中因為政治謀殺的案件則是少之又少,我不是很明白,為什麽控方要以政治立場作為殺人動機進行陳述呢?每個人都有自由的政治傾向,哪管你是向左還是向右,向東還是向西,支持種族隔離還是反對種族隔離。這些只不過是一種形式形態的特定標簽,只能表明你對某種政治制度有著狂熱的追求,但是這種追求是否可以成為一種殺人動機呢?我相信你們心裡一定會有一個很明確的答案。控方指證我當事人的殺人動機根本就是無稽之談。仇視黑人就一定會憎恨死者?我可以很肯定地說一句,這個世界有百分之九十的人都有種族歧視,難道說他們都有殺人動機?死者為黑人爭取了平等的地位,從某種程度上來說無疑是英雄,因為黑人就不再是底層人士,他們有自己的自由選擇,有著平等的權利,但是我們就可以百分百肯定,所有的黑人都願意爭取平等的權利?會不會是有一部分人不思進取,甘願做社會底層而跑去……當然,這裡是法庭,我們不可以作太多不太理想的主觀猜測。那麽我們可以來梳理所謂的殺人證據。控方指證我當事人槍殺死者的證據在哪裡?一位聯邦警察親眼目睹凶手離開現場,他全程保持著追捕的力度,可是中間發生多次的衝撞,我們不能肯定他與凶手的視線究竟有沒有離開過,在中間這段時間有沒有其他人混了進來呢?沒有人知道。直到警察們追到了廢棄的倉庫,使用縱火的方式逼所謂的凶手跑出來。這種愚蠢的方法簡直了,我們看到了什麽?我們看到了驚人的傷亡報告以及一位幸運的逃生者,但是很不幸的是,這位可憐的逃生者竟然被當成了凶手,還被抓了回來。通常這種類型的案件如果處於證據嚴重不足的情況下是很難落案起訴,可是我們最終還是站在了法庭上,為什麽?不就是因為死的那個人是林肯律師,我們犧牲了一個英雄,所以才會特殊處理嘛。控方具備了那些準確無誤的證據?目擊證人,可是我們都知道證人根本從頭到尾都沒有看到被告的臉龐,接觸最久的就是他的背面,這位證人甚至沒有親眼目睹我當事人開槍殺害死者,況且當日的歌劇院有著其他的出口,事情的可能性可就不止一個了;殺人動機就更加是荒謬絕倫,傾向於南方聯盟的人不代表具有殺害林肯的殺人動機。至於控方一直提及被炸死的證人,雖然沒有出庭作證,可是我們也無從得知究竟這位證人得知了哪些信息。綜上所述,這宗案件存在太多的疑點,我們無法一一解釋,但可以肯定的是,我當事人曾經患過精神病,無法按照正常的邏輯去完成一個如此複雜,經過周詳部署的殺人計劃,基於疑點利益歸於被告,我懇請陪審團判我的當事人謀殺罪名不成立。”

  哈丁·奧斯:本席要提醒你們,你們必須是要多數壓製少數才能一致通過裁定被告謀殺罪名成立。如果沒有異議,現在就退庭休息,你們可以自行商議決定。

  辛波斯卡弗一個人站在自動販賣機的前面發呆,帕特麗夏在不知不覺中來到了她身後,面帶微笑地塞進了硬幣,然後掉出一罐拿鐵咖啡,她把咖啡遞給辛波斯卡弗:請你喝的。

  辛波斯卡弗搖了搖頭,沒有接過咖啡,反而是要了一杯檸檬茶:咖啡這種東西我已經消化不了了,最近常常要服用安眠藥才能睡覺。

  帕特麗夏沒有生氣,反而是問了句:你是不是很恨我?
  辛波斯卡弗否認著:或許我們的立場不一樣,又或者是因為做事方法不一樣,我只是不太讚成你的做事方法,離開法庭,我們同樣是朋友。那天的事情……我得向你道歉,是我反應太過激了。

  帕特麗夏笑了笑:我本來就沒有生氣,誰遇到這種事情都會情緒失控。所以我理解你當時的心情,不過我可以很肯定地告訴你,你的證人被炸死,我真的沒有參與,我也不知道為什麽會發生這種情況。

  辛波斯卡弗簡單地說了句:我也相信你是無辜的。

  帕特麗夏問了句:我們今晚還能一起喝酒嘛?

  辛波斯卡弗毫無預兆地拋出一顆硬幣,捂在手掌心裡,慢慢地挪開,她們分別看到了硬幣的反面,她說了句:當然,我們還是好朋友呢。

  法庭重新進入正常狀態,其氛圍異常濃重。

  哈丁·奧斯法官:陪審團,請問是否有了結果?
  其中一名陪審員站起來,手裡拿起一份文件:法官大人,我們一致裁定,被告謀殺罪名不成立。

  法庭內的氛圍突然變得傷感起來,坐在旁聽席的黑人們更是失望至極。

  辛波斯卡弗很絕望地合上了眼睛,帕特麗夏倒是很鎮定,對於她來說,一點成就感都沒有。

  哈丁·奧斯法官:本席現在正式宣判,布斯·瓦特被控於2020年11月15號謀殺林肯,由於證據不足,謀殺罪名不成立,理應當庭釋放。

  法庭裡的人都灰溜溜地離開了。

  布斯重獲自由,很高興地向帕特麗夏伸出了感謝的手,可是她沒有理會他,冷冷地說了句:這宗案件已經完結,很高興為你做事,律師費稍後我會給你寄一張帳單,以後我們有機會再合作。

  那一晚,所有的人都仿佛失去了信心那樣,變得死氣沉沉,尤其是黑人,他們失去了幻想,變得渾渾噩噩,不知所措。深夜裡仍然流浪在街頭,偶爾會因為意氣之爭,聚眾鬥毆,互相破口大罵,仿佛在宣泄某種情感那樣。隨後私生活也變得泛濫起來,性病與各種奇怪傳染病開始流行起來。他們開始不斷地咳嗽,仿佛要把體內的血都咳出來那樣。體溫不斷地升高,大腦就像受到了滋擾那樣……

  朱迪斯在清晨的時刻,觀看著電視新聞的報道,眼裡閱讀著當天的報紙。

  “布斯·瓦特槍殺林肯罪名不成立,在法庭當庭釋放。”

  就是這麽一個小小的標題,使她內心的喜悅不禁放縱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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