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外下著淅淅瀝瀝的雨水,濕透了窗口的植物,植物的根莖正在極度貪婪地吸允著自然的水分,在黑暗中瘋狂地自由生長著。
她蜷縮在被窩裡,翻來覆去,沉睡時的模樣極度恐懼,一陣寒光照耀在她恬靜的臉上。
在一陣白光的背景下,她的身影穿梭在猶如幻影般的空間內。
景象幻化,她似乎看到了自己過去的種種經歷,包括在法庭上義正嚴辭地攻擊對方,充滿正義地為每一位當事人辯護。這一切看起來是如此的正常,令人向往與崇拜,她也很享受法庭賦予給自己的神聖職責。但隨後出現在法庭的光景猶如被砸碎的玻璃那樣,變得支離破碎,措手不及。接著她看到了羅醫生,看到了許先生的太太。羅醫生不斷地向她埋怨:大律師,你打官司就打官司,為什麽要拿我來做擋箭牌?你將我以前不太光彩的一面展示給全世界看,全世界的人都會以為我是一個沒有實力,毫無專業精神的醫生,我被醫院解雇了,其他醫院也不願意收留我!我被全世界進行乾預性驅逐,我沒有地方可去了!造成這一切的全是因為你!!
她猛地從床上坐了起來,心跳加速,冷汗直逼臉龐。
她隨手從床邊的櫃子上拿起一杯紅酒喝了一口,希望以紅酒來麻醉剛才噩夢所帶來的恐懼。外面的世界仍然是如此的天翻地覆,令人不知所措,偶爾閃過的寒光使她眉頭緊皺著,她赤著雙腳踏在冰冷的地板上,慢慢地移動至對面的書房裡。
原本是主人房的房間被她改為了書房,裡面擺滿了大大小小、各式各樣的書籍,其中絕大部分是與歷史發展還有法律有著莫大關聯的書籍。她從小就有一個習慣,大概六天左右就會看完一本書,無論這本書的內容有多麽的龐雜,她都能在六天的時間內全部看完,除了是過目不忘的本領之外,最重要的是,她有著一目十行的閱讀習慣,這是她的媽媽遺傳給她的,而讀書這個習慣也是媽媽傳染給她的,從她懂事開始,媽媽就一直很喜歡看書,除了上班之外,其余時間她都會沉浸在書本的世界裡,久而久之,她也被媽媽給感染了,變得很喜歡閱讀。她跟媽媽不一樣,媽媽很喜歡閱讀那些非常有專業水平的書籍,這樣讀起來就會很有營養,其他那些亂七八糟的作品,她一向不愛看。但是她不一樣,媽媽不愛看那些毫無營養價值的書籍,她倒是什麽書都能看,上至人物傳記,下至無病呻吟的青春小說她都愛看,反正她閱讀的速度非常快,吸收的時間也非常迅速。她在小時候試過最高紀錄是一年看了200本書,後來讀書了,要顧著學習,就沒有太多的時間閱讀,但也能勉強維持一年看六十本書的習慣。
盡管有時候她認為做律師會有一種行屍走肉的錯覺,但讀書是她豐富內心世界的唯一途徑。她讀大學選了法律系的時候就已經向自己保證過,將來贏官司的第一筆錢一定要拿來買一套屬於自己的房子,一個隻屬於自己的空間。結果一切都很順利,在她實習期間,跟了一個很出名的大律師,後來到她自己親自出現在法庭上,第一次為自己的當事人進行辯護,最後是成功地為當事人爭取了最公平的裁決,她人生的第一桶金就這樣賺回來了,同時她也擁有了屬於自己的空間。書房裡的書就是陪伴著她成長的最好見證,就像一個小型的,完全私人的圖書館那樣。
當她感到恐懼的時候,她就會躲在書房裡,尋求暫時的安寧。
她望著四面牆壁的書櫃,顯現著幾分哀愁。
在’溫伯斯夫’事件正式結束以後,她有試過去找羅醫生,但是醫院告訴她,羅醫生已經被勒令停止,並且取消了他在醫院的執業資格。她透過醫院登記的住址,找到了羅醫生住的地方,但很可惜,周圍的鄰居告訴她,羅醫生在一夜之間默默地搬走了,隻留下一座空蕩蕩的房子,還有一封信,看來很顯然,這封信是預留給’前來探望他的人’
她保留了信封,但一直沒有勇氣拆開它,隔壁鄰舍跟她聊了幾句,她這才知道,羅醫生在很多年前因為婚姻失敗,感情破裂,與妻子悲劇收場,妻子離他而去,他感到莫大的痛苦,所以他才借著工作的名義來麻醉自己,變成了世人眼裡的工作狂,他不讓自己停下來,就是因為不願意記起與妻子感情破裂的不愉快經歷。
在她魂遊四海的同時,書房裡的那台27英寸的蘋果一體機突然傳來清脆的聲音,那是FACETIME通話傳來的提示音,一般只有她的私人助手—APPLE才會在這個時候,使用這種較為特殊的通信形式與她進行聯系,通常是關於工作上的。
想到這裡,盡管她的情緒比較忐忑,她還是硬著頭皮同意了FACETIME的通話邀請。
APPLE:哦,抱歉,我親愛的上司,這麽晚還打擾你休息。
她調整著喉嚨所發出的細微聲音:沒事,我還沒就寢,有什麽重要的事情嗎?
APPLE:是這樣的,你現在先登陸今日的最火熱的頭條,看看首位新聞,我保證你看了之後會有重大的驚喜與收獲。
她坐在一體機的前面,對著電腦屏幕,迅速地打開了網址,嘴裡還不忘挖苦對方:我告訴你,如果我看了新聞仍然是一無所獲,你就死定了,接收警告信的後果有多嚴重,你應該很清楚吧?
APPLE:你先看了再說嘛。
這時候,網頁上的熱門新聞已經刷新。
在她的視線范圍內,出現了以下的標題與正文。
‘溫尼斯高級學院砍頭事件’
在大學一年級的男生寢室內,發生了嚴重的砍頭事件。事件衝突原因還在進一步的調查當中,但砍死男同學的大學生當場被逮捕,據稱他當時相當冷靜,從容不迫地要求其他同學立刻去報警,找警察逮捕他,否則他就會繼續傷害其他人,其他同學在極度驚恐的情況下,立馬去報了警也就是找了警察去到現場,該男同學帶著警察找到了被害者的屍體,並且主動說出頭顱所匿藏的位置。目前該大學生已經被緝拿歸案,安置在拘留所內,此案件引起全城熱議。有專家稱,這一次的校園血案事件是一次很嚴重的警告,反思了教育的失敗,並且嚴厲地批評了該學院的管理制度。
下面則是聲討行凶者應該為這一次的血案事件負上刑事責任,更有過份偏激者聲稱,必須要判行凶者執行死刑的刑罰。評論區一下子就湊足了一億條的跟帖評論,整個討論留言區一下子全都炸開了,他們各執一詞,認為一個巴掌拍不響,發生這種事絕對不是單方面的責任,他們認為責任的輕重應該交由法院去判決,並且呼籲網民不要做“網上法官”這樣是絕對不允許的,因為會影響和諧社會的秩序。
她冷冷地說:不就是一宗普通的校園血案麽?有很特別的地方麽?
APPLE:這一次呢,砍死室友的凶手當場被逮捕,有現場證人也有物證,一句話證據確鑿,他這一次肯定是逃不了的,他能逃過刑事檢控的概率是很低的,但是如果你願意接這一宗官司,並且在贏面非常微小的幾率下仍然能順利地勝出,我保證你的名氣一定更勝從前。
她原本並不打算處理這宗案件,但是被對方這麽一說,她倒是有點心動了。
“名氣更勝從前,對我有什麽好處?”
“別逗我玩了!如果你是一個處於逆境的情況下仍然能順利勝出,以後一定會有更多的人搶著找你做代表律師。”
她遲疑地說著:如果我打贏這一場官司,那就是名利雙收了?
APPLE興奮不已地喊著:沒錯!如果你贏了這一場官司,知名度一定會大大地提高!
她冷笑著說:你怎麽就知道,對方一定會找我作為辯護律師呢?
APPLE胸有成竹地說:大概在一個小時之前,我就已經接到那家夥父母的來電,他們現已正式委托你成為他們兒子的辯護律師,二十萬訂金我已經收到,從這一刻開始,你就是布萊內的辯護律師,而他就是你的當事人。嗯……作為一名專業的律師,我認為你很應該第一時間接見你的當事人,找他詳細地了解整個案件的情況。
她咬著嘴唇,沉默了好一陣子才說:什麽時候開始,我的私人助手變成我的老板了。私自接下委托人的委任,還擅自收取訂金支票?
APPLE嘴甜舌滑地說:我這不是為你著想嘛,我又不是不了解你,你總是優柔寡斷,我擔心你會猶豫,對方一旦找別的辯護律師,你就錯失良機了。不管怎麽樣,先接下來再說,其余的事情慢慢再討論吧。
她心中的不滿頓時煙消雲散,但她並不打算現在出門:好,就當你這一次的擅作主張是情有可原,但我有我的原則,三更半夜去見當事人,可不是我的行事作風,我是不會去的,最起碼也得等到天亮再說吧。
APPLE顯得很為難:別啊,我聽說布萊內在拘留所情緒失控,打爛了很多東西,破口大罵了一個晚上,他的情緒異常激動,我相信只有他的代表律師才能讓他冷靜下來。
她堅決不肯讓步:就算他失心瘋,我也不會在這個時候去見他!我是絕對不會違背我一向做事的原則!說了不去就是不去!就這樣吧!
她匆匆忙忙掛掉電話以後,內心又再度感到惆悵。
望著窗外仍然淅淅瀝瀝下個不停的雨水,她開始擔心那不安的未來。
其實她那所謂的原則根本就與是否要在雨中或者半夜裡出門無關。
她只是需要時間冷靜,哪怕只有幾個小時的時間,她也需要考慮清楚,是否真的要接受布萊內的委托,這一次的校園砍頭案可以說是轟動全城的,如果她成為他的代表律師,那就意味著,她打官司慣用的手段,將會在全世界的面前公開。一旦她勝訴了,當然是好事,但是那將會成為不道德的一種說法—為一個冷血的殺人者辯護。那將是受到各方面的譴責以及議論,到了那個時候,除了同行的律師之外,不會有任何人理解她的做法,有時候她也覺得為一個殺人者辯護是需要極大的勇氣。因為不管你怎麽做,似乎都在為殺人找一個最理想最令人信服的理由,那是令人沮喪的。有時候你要明白,要一些群眾接受一個殺人者所提出的殺人理由,那根本就是違反人性,不管你是出於什麽理由殺人,那就是殺了人,沒有任何值得同情的地方。
她這一次要面對的分岔路口,將會是致命的,她必須要做好心理準備,面對社會與司法局的政治輿論,在此之前,她要為自己找一個百分百妥善的方法,既能盡量保證當事人的利益,又能保證避免引起公眾的不滿。
她走出客廳,手裡拿著紅酒杯,移動至狼狽不堪陽台前面,隔著透明的玻璃窗,雨水殘留在玻璃窗上,透過玻璃的倒映,她看到了自己那張充滿哀怨的臉龐。
有時候上帝總是會逼著我們往前走,面對一些我們非常不願意面對的事情。
這一次尤甚,你說是嗎?辛波斯卡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