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從什麽時候,布達拉美宮要統一的心聲越發強烈,然而似乎有人察覺到某些事情不對勁,認為必須有人站出來製止這一股強勁的勢頭,他們想要什麽就偏不給他們什麽,那麽想擾亂他們想要什麽就必須製造一些他們不想要的東西。
在9月,有一位黑人被白人濫用職權,暴力執法的情況下遭到槍擊,直接爆頭。本來就是一宗很純粹的案件,但是在媒體的主流渲染下,瞬間就演變成種族歧視的事件以及現象。他們加大力度宣傳,認為這是迫害黑人,歧視有色人種的一次槍擊行為。輿論的風向瞬間就發生了改變。
數千名黑人發起了罷工,洗劫了猶太人的商店,佔領交通要塞,逼政府交出胡亂執法,帶有歧視色彩的聯邦警察,讓眾人公審他。
最後的結果可想而知,本來法院已經判了他賠償經濟損失並且緩刑兩年,但是在外界輿論的壓力下,他被判處入獄12年,即時執行。輿論帶來的壓力已經可以影響司法判決,絕大部分人對於利用種族歧視的幌子來影響司法問題的現象是堅決反對的,然而在統一的道路上卻產生了分歧。
西布達拉美宮是反對種族歧視,認為黑人應該擁有平等的權利;而東布達拉美宮則認為種族歧視根本微不足道,沒有必要為一個與自己毫無關聯的種族而更改憲法或者制定權利法案。
兩邊的國會本來在種族歧視風波出現之前就已經頗有默契,想統一兩個國家的政權,但是風波爆發之後,他們就變回了以往的敵對關系,在參議院的席位上發生爭吵,吵得臉紅耳赤,用盡各種說辭,目的就是要達到勝利。
幻想當然是美麗的,然而現實卻是很殘忍。
在兩個國家嚴重撕裂過後,統一的念頭更是不可能了,他們再次嫌棄對方,都認為對方是政治上的低能,法律上的智障,不懂大勢所趨為何物,跟脫了時代的步伐。但是由於西布達拉美宮的經濟形勢顯然要比東布達拉美宮更為優越,因此在主導權以及影響的范圍內,始終是西布達拉美宮有了話語權。
新權利法案的簽署導致了西區內的一些現象發生了改變。
首先,每一種職業,每一個崗位都必須有黑人的身影。
其中就包括了法院、司法機構、警察、醫生、護士、編劇、電影導演、珠寶商、醫藥研究專家以及科學范疇的研究者等精英行業都必須有黑人的種族在內,否則就算是種族歧視。然而最諷刺的是,猶太人卻被剝奪了從事政治研究的權利,醫學的行業也在驅逐猶太人。
聯邦警察更是被禁止使用“黑鬼”“墮落的動物”等字眼,因為那樣是涉嫌種族歧視的;而任何一個被懷疑有種族歧視傾向的人都會遭到公眾的唾棄、辱罵以及質疑。因此在那段時間裡,聯邦警察做事都小心謹慎,組織語言的時候多半會謹慎為之,確保沒有說錯的情況下才敢說出來,因為一旦說了敏感的字眼就會被懷疑涉及種族歧視,再用力的指控也是於事無補。
參選國會議員也好,參選眾議院的議員也罷,總之你的對手有種族歧視的傾向你就可以利用這一點攻擊他。不虛,一點也不虛,群眾就很受這一套。
種族歧視這一張政治牌不僅僅是影響到參選的現象,還影響了法庭的判決。
例如一些黑人面臨起訴,但是只要他的辯護律師可以充分證明,他的當事人在遭受逮捕以及審問的期間遇到歧視的現象,他就很大可能會被釋放。
甚至是黑人的雕像也會出現在廣場上,一些遊行示威者無辜遇害都能做成雕像讓人敬仰。黑人在西布達拉美宮的待遇可以說是到了神的境界,沒有人敢侵犯他們的權利,沒有人敢質疑他們的認知。
在考大學的時候,黑人是可以加分的,就算與白人競爭同一所學校,也會因為黑人的身份而獲得優先的權利。
極端的現象切斷了布達拉美宮的統一,轉移了主要矛盾,令所有人都無可避免地走向了一個錯誤的道路。可憐的群眾卻還在為了種族的問題而大打出手,他們做宣傳,四處演講,張貼海報,陳述自身經歷就是為了進一步穩定種族歧視的不合法性。就是在這麽極端的環境裡,發生了一件轟動司法界的案件。
案件的審訊時間史無前例的漫長,它為社會各界人士帶來了無限的悲傷與哀痛,孤獨與失落,但是也再一次證明了法律的謹慎以及司法的制度是否真的誇誇其談中的那麽完美呢?
夜晚11:46分,在西區猶太州的迪亞邦德街,一條純正的日本狼狗朝著一家看起來沒有什麽人的別墅亂吠著,其主人帶其散步,原本以為狼狗只是肚子餓了,又或者看到了其他種類的狼狗在打招呼,也沒有放心上。但是突然之間,狼狗發難,衝著別墅區狂奔,闖了進去,狼狗的主人是迪爾,是一名黑人,他帶狼狗出來散步,現在狼狗跑了進去,他想進去找它,但是他很猶豫,因為別墅裡面住的多半是白人,只有白人才有那麽好的條件住那麽好的別墅。他是黑人,雖然種族歧視是犯法的行為,但是他也不敢亂闖白人的別墅。因為他的表弟在前兩年不小心走錯了白人的房子,結果被當場擊斃。而事後開槍的白人竟然被法院判為正當自衛,不需要負上任何的刑事責任,只需要賠錢。這件事就此不了了之。他表弟被爆頭的下場讓他產生了警惕,他不敢闖進去,但是不闖進去,他無法救自己的寵物,畢竟在黑夜裡看誰都像黑皮膚的物種,尤其是白人,最喜歡一看到黑色的物體就開槍!在他們的眼裡,黑人就是原罪!他還在尋思著最妥當的解決方案的時候,狼狗突然跑了回來,他頓時覺得很開心,還抱著狼狗,很親密地糾纏在一塊。但是很快他就發現不對勁,狼狗的爪子是濕潤的,聞起來還很血腥,他用手電筒照亮著,發現狼狗的爪子果然沾了血液,他很是疑惑,用微弱的手電筒照著眼前的這一座別墅,是一座西班牙式的高級別墅,他走到門前才注意到門壓根就沒有關,裡面靜悄悄的,為什麽它的爪子會有血腥呢?他感覺很困擾,然而此時它已經再次吠叫,向沒有關上的門奔跑過去,似乎在為他帶路。他帶著與生俱來的好奇心,走進了白人的房子。自從他表弟被爆頭以後,他夜晚就很少出門,就算真的要出門,他也習慣性在衣服裡加一層防彈衣,還有不敢戴槍在身上,否則很容易出事。沒有槍又闖了進去的他便顯得很緊張,走進去,裡面是客廳,他感覺到空曠,但是血腥味倒是很濃烈,說明他靠近血腥來源的物體越來越近。他走著走著,腳下突然被某樣東西給磕到了,他差點摔倒,定睛一看,結果發現是一名男性倒臥在地上,以趴在地板上的姿勢顯露著,他仔細一看,男人的身上全是鮮血,慘不忍睹,死人見多了他也就不害怕了,也沒有慌張,他很冷靜地環顧著四周,他擔心凶手很有可能還在附近,因為根據犯罪心理學的研究,往往凶手在作案之後,他通常會以旁觀者的身份“欣賞”自己的傑作!這是典型性虐待的心理,他呼吸很沉重,有點急促,無法控制,更重要的是,它還在吠,不過這一次是對著閣樓。他似乎意識到某些事情,他摸黑走了上去,有兩個方向,他不知道該選擇左邊還是右邊,左邊吧,感覺沒有那麽危險。他在做著心理暗示安慰自己,上了左邊的樓梯,看到了一個很大的房間,周圍黑漆漆的,不過血腥味倒是沒有消散,反而更加明顯了。他以左腳探出,右腳隨後跟上,謹慎為之的步伐足足拖了3分鍾才進入房間。他拿起手中的手電筒,發現房間裡的物品亂七八糟,書籍全推到地上,化妝品灑了一地,衣服更是從衣櫃裡像嘔吐物那樣,黏在地上。他的手電筒往左移動,果然發現了第二副屍體,是一名女性,身穿睡衣,白色的睡衣,沒有穿內衣,不過白色被染成了紅色,因為那全是鮮血,氣味很刺激,看來死了沒多久。他有輕微的強迫症,忍不住把地上的書籍整理了一遍,整整齊齊排在桌子上,他環顧著四周,總感覺這房間裡還有其他人,好像有人在監視著他的一舉一動那樣。他是第一個發現屍體的人,不過他是黑人,白人警察不會相信他的話,所以他決定表現出一副很驚慌的樣子,跑到外面,拉著狼狗,到隔壁別墅敲門,很急迫地敲門。嚇得鄰居白人魂不附體,發現打擾者是黑人,他就一肚子火,譴責道:你這個死黑鬼!三更半夜在吵什麽!
他立馬警告:“黑鬼”可是含有種族歧視的含義!你要想清楚了再說!
“到底發生了什麽事情?“
“隔壁有人死了!趕緊報警!”
可笑的白人根本就不相信黑人,自己親自去隔壁走了一趟,還帶著自己的孩子一起過去,一開始還好好的,直到發現了屍體就徹底控制不住了,拉著孩子離開,讓菲律賓的傭人幫忙報警。傭人也喜歡湊熱鬧,非要跑進現場看一眼,被嚇到,然後才舍得報警。
第一趟趕到現場的聯邦警察只有4個,為首的是勞德曼警官,一名在聯邦警隊裡打滾了40余年的警官,經驗豐富,毫不畏懼,其余三名聯邦警察在外面封鎖現場,驅散看熱鬧的鄰居,他一人率先闖了進去,勘察現場的環境。
兩個小時以後,第二、第三縱隊才趕來。
經過信息整合,他們對現場有了大概的了解。
死在客廳的男子是附近一名餐廳的侍應,看樣子他是來送外賣的,因為在地面上有打翻的意大利面以及被踩扁的漢堡,還有一杯冰可樂灑得到處都是。除此之外還在他的身上找到了200美元,看來是小費,因為還沒來得及放進錢包裡,男性侍應就已經被殺死。
至於死在閣樓房間裡的女人是這房子的女主人妮可·赫曼,她的丈夫是馬拉尼·赫曼,房子的擁有權是妮可·赫曼的。警方發現其妻子遇害以後,已經第一時間通知馬拉尼·赫曼,不過一直聯系不上。
第四縱隊在一個小時後才趕到,其中就包括了法醫,一看就知道法醫已經很久沒有合上眼睛,在黑夜裡檢驗屍體也差點能睡著,做事做到一半都幾乎停下來。
“兄弟認真一點,這個案件看起來還挺殘忍的。“
法醫同意他的說法:你說得沒錯。女死者的狀況最糟糕,她的脖子幾乎要被切斷了,咽喉與頸椎骨都裸露在外,大腸小腸從被剖開的腹部跳了出來,其中大腸暴露在外在環境,部分已經感染細菌;至於男死者就簡單多了,身上中了差不多30幾刀,位置幾乎不重複,死於頸動脈刺破以及腹腔大出血。依照屍體的情況,我估計他是後面被人襲擊,趴在地上,被砍了30幾刀,奄奄一息,幾乎要休克,凶手是故意將他的身子翻過來,刺破他的頸動脈以及腹腔,然後再看著他慢慢掙扎,在地板上挪動著,看著他飽受失血過多的折磨慢慢死去。看著一條無辜的生命逐漸消逝卻仍然心安理得甚至內心毫無波瀾。這得多大仇。他身上的財物還在,不會是劫殺。這是一宗絕對有預謀的報復性謀殺案!
勞德曼小心翼翼地說著:你倒是描述得很仔細,還很細致,難道你在現場?
法醫不高興了,勞德曼忍不住笑了:開玩笑的,你看你那個樣子。
“女死者被人破肚,我看肯定是仇殺。財物沒有丟失,那肯定與金錢糾葛沒有關系,看來只剩下情殺的可能性。”
勞德曼突然注意其這一座別墅,喃喃地嚷著:可是……為什麽我總覺得這裡似曾相識,是不是我來過這裡……死者的丈夫叫什麽?
“馬拉尼·赫曼。”一名負責維持現場秩序的警員回答著。
勞德曼這才恍然大悟:對了!我想起來了!我處理過他們的感情糾紛!妮可·赫曼曾經報警,要控告馬拉尼家暴她,打得她全身都是傷痕,她說他有嚴重的暴力傾向以及行為障礙問題。我處理過他們的家暴案!你看!我想起來了!這是一宗情殺案!這個黑鬼謀殺了妻子!不用問了,他肯定就是凶手!所有人聽著,立馬到馬拉尼的住宅區將其逮捕!
法醫調侃了一句:小老弟,你的想法很危險哦。
他們四個第一時間趕到馬拉尼的住宅區,但是法醫卻因為工作上的疲憊不堪,無法以最快的速度趕過去。
他們趕過去之後已經是第二天的早上6:38,馬拉尼的住宅建起了很高的圍牆,他們按了很久的門鈴都沒有反應,勞德曼隨後發現了白色福特野馬型越野車停在外面,他趕緊喊來其他人在研究越野車,在駕駛員位置的門把發現了微小的血滴,他們大驚失色,擔心住宅裡的人會有生命危險,四個人拿起手中的槍械,二話不說就衝了進去,進行緊急搜查。
勞德曼自告奮勇爬上很高的那堵圍牆,跳了進去,從裡面打開門,讓其余三個進來,分散行動,進行搜查。
在客房裡,他們發現了一名黑人,自稱是馬拉尼的好哥們,剛剛睡醒,一副睡眼惺忪的樣子,他們顯露了身份,詢問了關於馬拉尼的蹤影。他的回答是,馬拉尼昨晚坐飛機去了美國參加一個運動會。勞德曼讓他打電話通知馬拉尼:他的妻子遇害,還死得很慘。馬拉尼僵硬的表情仿佛遭受噩耗傳來那樣,一臉的驚愕,唯唯諾諾,語無倫次地表示第一時間飛回來看個究竟。
突然,他好像發現了什麽事情那樣,掏出手槍,一副煞有介事的樣子,一個人闖進了一個房間進行搜查——那是馬拉尼的私人房間,過了28分鍾,他高聲叫來其他刑警,說在屋後懸掛式空調機下的走道上,“發現了”一隻沾有血跡的右手黑色皮手套,這隻手套與在凶殺案現場發現的另一隻手套相配。但是,在血手套現場沒發現其它血跡以及可疑的腳印和痕跡。
勞德曼解釋說:凶手估計在半夜三更、黑燈瞎火之時,凶犯潛逃在屋後,一不留神撞在了空調上,在驚慌失措中遺落了手套。看到了沒有?這就叫做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再完美的犯罪都一定會有破綻的!
“發現”血手套後,刑警們又找到了更多線索。他們“發現”,在圍牆前門車道,以及從前門通往住宅大門的小道都有血滴的痕跡。這樣,警方“認為”已有足夠理由懷疑馬拉尼是凶殺嫌疑,便宣布馬拉尼住宅為凶殺案第二犯罪現場,正式向法官申請搜查許可證。在後來的搜查中,勞德曼在二樓臥室的地毯上發現了一雙沾有血跡的襪子,它成為指控馬拉尼涉嫌殺人的重要證據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