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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為他們辯護》第008 自我辯護
  高等法院
  黑澤明左手伏在胸前,鄭重其事地說:法官大人,我希望傳召本案的被告出庭作證。

  法官:本席批準。

  彼得帶著一身的傷痕,坐在證人欄裡。

  黑澤明:請問你的職業是什麽?
  彼得:夜總會的總經理。

  黑澤明:主要的工作是什麽?
  彼得:帶著一些女人招呼在會所玩樂的客人。

  黑澤明:你的下屬都是女性?
  彼得:幾乎所有都是。

  黑澤明:你有沒有跟你的下屬有過很親密的接觸?
  彼得:有,但大多半是摟摟抱抱,基本是出於工作應酬。

  黑澤明:有沒有接吻,或者愛撫,又或者有沒有發生過性行為?
  彼得:沒有。

  黑澤明:為什麽?
  彼得:因為我已經有喜歡的人,我不會亂搞男女關系。

  黑澤明:你喜歡的人是不是曼妮小姐?

  彼得:是的,我很喜歡她,我喜歡她就好像她喜歡金錢那樣。

  黑澤明:你們認識了多久?
  彼得:識於微時。

  黑澤明:你將會如何形容你們之間的關系呢?
  彼得:如果我有錢,我們早就已經結婚了。

  黑澤明:你移民的目的何在?

  彼得:換一個更好的環境,賺更多的錢,這樣她就不必為了錢而委屈自己。

  黑澤明:你所指的委屈是哪一方面?

  彼得:她的未婚夫有很嚴重的暴力傾向,他常常毆打她,我跟她說了很多次,讓她離開他,但她都不願意,還讓我不要多管閑事。

  黑澤明:她為什麽不願意離開未婚夫?
  彼得:或許一旦離開了,她在金錢上的損失將會是一無所有。她不喜歡熬窮。

  黑澤明:你移民就是為了賺取更多的錢,使她不再受委屈是嗎?
  彼得:是的。

  黑澤明:在你移民之前,你要做哪些準備?

  彼得:我賣掉了房子,套現了股票裡的錢,辭掉了夜總會的工作,總之我要結束在這裡的一切。

  黑澤明:在案發當晚,你是買了機票準備離開這裡對嗎?

  彼得:是的。

  黑澤明:你與本案的死者是否認識?
  彼得:並不認識。

  黑澤明:你為什麽會出現在死者的旁邊?

  彼得:當時我看到她躺在草叢裡,我想著過去看看怎麽回事,沒想到她一動不動,我就嘗試著為她急救,做人工呼吸,就在這個時候,警察出現了,我被當場逮捕。

  黑澤明:你當晚一直跟曼妮小姐待在一起,為什麽你遲遲不肯說出來?
  彼得:因為我不希望她的聲譽受損,讓所有人知道她跟未婚夫以外的男人單獨在一間屋子裡待在一起,對她影響不好,而且還會導致她遭受慘無人道的毒打。

  黑澤明:彼得先生,我現在問你,你到底有沒有殺人?
  彼得:沒有!我沒有殺人!
  黑澤明:重複一次,說你沒有殺人,說你是無辜的。

  彼得:我真的沒有殺人!我是無辜的!
  黑澤明:對著陪審員說,你沒有殺人!
  彼得:我沒有殺人!
  法官很不耐煩地呵斥黑澤明:辯方律師!請你注意一下自己的行為。

  黑澤明似笑非笑地說:法官大人,我沒有其他問題。

  法官:主控官,你可以開始盤問被告。

  帕特麗夏身穿黑色的袍衣,從自己的座位慢慢地移動至證人欄內,在此之前她已經向法官申請移動自己的位置,法官已經同意,因為盤問證人,眼神接觸是非常重要的。

  帕特麗夏:你承認你是一個非常浪漫的人,但是根據你在孤兒院的記錄,就足以證明你是一個非常凶殘的人。你曾經有多次盜竊、傷人以及搶劫的行為。

  彼得:我被迫自衛的。

  帕特麗夏故意放大了聲音:你被迫去搶劫?

  彼得:我第一次偷東西是為了送禮物給我女朋友。

  帕特麗夏:難道你拿西瓜刀去砍人、殺人就是為了給紅十字會獻血?

  黑澤明:反對!法官大人,我反對控方使用錯誤比喻。

  法官:反對有效。控方請你審慎使用你的措辭。

  帕特麗夏:你當晚離開曼妮的家裡之後,打算去哪裡?
  彼得:趕著去機場。

  帕特麗夏:但是你發現死者的地點與你坐車去機場的路線是剛好相反的。

  彼得:我想,大概是我走錯方向了。

  帕特麗夏:誰可以證明你是無意走錯,還是故意朝那邊走。

  彼得:大概只有我自己吧。

  帕特麗夏:誰可以證明你是想救死者而不是想殺死她。

  彼得:我自己。

  帕特麗夏:有誰可以證明你在曼妮的家裡逗留至十一點就離開了。

  彼得:我自己,還有曼妮。

  帕特麗夏:除了你們之外,還有沒有第三者可以證明。

  彼得:沒有!
  帕特麗夏:那就是說,由始至終都是你證明你自己沒有罪。

  彼得很激動地喊:是的!只有我能證明我自己沒有罪!你不相信我,是因為我沒有讀過書,偷過東西,有傷人的記錄!你以為我想這樣?我身邊的朋友都是偷東西、搶東西的,我還能怎麽樣?我都有想過重新做人,重新做好人,我正在做好人,我就快成功了,為什麽做好事反而變成殺人的可笑現象?我無話可說了,你再問我事情,我也不會再回答你。

  帕特麗夏:各位陪審員,再過幾天就是死者的十八歲生日,一個天真無邪的少女眼看將要面臨、接受這個新世界為她安排的朋友、愛情、甚至於那種人生應該擁有的喜怒哀樂。本來這一切是很美好的,但她萬萬沒想到,這一切美好的事物竟然會被一個與她生活毫不相乾的人給摧毀了。而摧毀這一切的人,只不過是為了滿足於他那種霎時間的衝動與欲望,我認為這是一種百分之百一百的獸性……

  黑澤明及時地站了起來:反對!抱歉,現在還沒到結案陳詞的時候。

  法官:反對有效,主控官請你自重。

  帕特麗夏:法官大人,我沒有其他問題。

  法官:辯方你是否還有更重要的證據或者證人,否則明天將會開始結案陳詞。

  黑澤明:不行,法官大人,辯方目前已經掌握了一項非常重要的證據,況且我還保留了盤問控方證人的權利,所以我懇請法官大人延期兩天,給我足夠的時間。

  帕特麗夏:反對!法官大人,其實控方已經給足時間辯方去搜集證據,但是辯方一而再再而三地拖延審訊時間,這樣是對死者、對整個審訊過程、對納稅人來說是極度不公平的,我絕對不同意押後審訊。

  法官:押後審訊確實不公平,辯方律師請你決定,是否現在盤問控方證人,否則本席會取消你盤問證人的權利。

  黑澤明假裝呼吸困難:哎呀,我心臟病複發……呼吸不了了……

  接著他就暈倒了。

  朱迪斯貌似很開心:哇,你的演技還真好,這樣又能成功地拖延時間。

  黑澤明額頭上一如既往地敷著熱毛巾,萬分惆悵地說:這一招挺不了多久的,只要法官不同意押後審訊,我們根本就沒有時間將那樣東西恢復原樣。

  朱迪斯疑惑地問:負責處理這一宗案件的法官是誰來著?

  黑澤明:帕斯金.約翰
  朱迪斯:哦,原來是他,那就更簡單了,約他出來,跟他商量押後審訊的事。

  黑澤明:不行啊,法官已經不同意押後審訊了,如果我再去騷擾他,惹他生氣了,到時候他每一宗案件都針對我,我的律師生涯就會徹底玩完。

  朱迪斯:帕斯金.約翰嘛,我最清楚他的為人與弱點了。你約他出來,我們一起去找他,總之我可以向你保證,押後審訊的議案一定會順利通過的。

  天色昏暗,陰陰沉沉的,帕斯金.約翰剛剛從法院裡匆匆忙忙地走出來,黑澤明跟在他身後:法官大人,拜托你將案件押後審訊吧。

  帕斯金.約翰很堅決地說:不行!你不要在騷擾我,不然往後的每一宗案件我都針對你,讓你從來沒有贏過官司的記錄一直這樣維持下去。

  朱迪斯從轉角處出現,不懷好意地問:法官大人,你還記得我嗎?

  帕斯金.約翰:記得,你是北愛爾蘭第一個被吊銷執照的女律師嘛,曾經的政府禦用律師,我很替你可惜。

  朱迪斯:法官大人的記性還真不賴,不過你還記不記得2004年的單車案件?

  帕斯金.約翰:記得,當時我是辯方律師……慢著,你想幹嘛?
  朱迪斯:沒什麽,那宗案件估計很多人都快要忘記了,我想法官大人也很努力想要忘記這個案件,不過呢,如果我哪一天喝醉了,不小心將這宗案件重新提及,不知道對法官大人你會產生怎麽樣的影響。你知道啦,我朋友多,嘴巴又缺德,萬一不小心泄露,那就真的太悲哀了。我已經被吊銷執照,我倒是無所謂,但是法官大人你就不太一樣了,你還有兩年就要退休了是吧?

  帕斯金.約翰有點生氣地說:你想……威脅我?

  朱迪斯:威脅你又不敢,只不過想你寬限兩天的時間,讓控方有足夠的時間去搜集更為重要的證據罷了。大人你也不想一個無辜的人無緣無故被判決死刑吧?你答應辯方的要求,既能給一個無辜的人一次機會也能守住一個秘密,何樂而不為呢?

  帕斯金.約翰雖然還是很生氣,但也漸漸地妥協了。

  “你那所謂的證據到底有多重要?”

  “非常重要,足以說明我的當事人是無辜的。”

  “好,我就給你一次機會,如果你證明不了你的當事人是無辜的,那就別怪我不客氣了。”

  “你想怎麽樣?”

  “大律師公會會通知你該怎麽做。”

  朱迪斯很瀟灑地說:不用怕,最多像你師傅我這樣,被吊銷執照而已。

  帕特麗夏從早上十點三十分醒過來一次以後,她就再也沒有睡著過。

  她給自己倒了一點紅酒,點燃了一支雪茄,手裡端著紅酒,眺望著窗外的風景,此時此刻她的心情非常的複雜,因為她意識到某些事情可能已經無可避免地發生了。

  房間裡的座機毫無征兆地劇烈響了起來,她好像被嚇了一跳,但還是故作鎮定地接聽起來,電話那頭傳來急促的聲音:
  “糟了,夏檢控官,今早接到法庭傳來的緊急公文,審訊押後,兩天以後再重新審理。高等法院已經通過了辯方律師的議案,換言之辯方律師還有一次盤問控方證人的機會。我們現在該怎麽辦?”

  她很冷靜地說:沒關系,這些我早就已經預料到,好了,這裡沒有你的事了。

  那邊結束通話以後,她很生氣地將手裡的紅酒一飲而盡,此情此景恰巧被剛剛開門進來的肖伯佩恩,她意識到剛才那儀態盡失的行為全部呈現在媽媽的眼裡。

  媽媽語重心長地說:一大清早就喝酒,這樣對身體不好。

  她鼓動著嘴巴:我知道,不過剛剛醒過來,突然想喝點酒而已。

  媽媽話中有話地說:我看最關鍵的不是喝酒吧,你被哪些事情給困擾住了?

  她不肯回答,固執得像個孩子一樣。

  媽媽思考了一會:高等法院那宗案件我有去聽審,我甚至一直都有留意案件的審訊進度,很老實說,我認為被告真的很有可能是無辜的。

  她很不高興地嚷著:媽!在法庭上是不講真理的,凡事都要講證據。現在很明顯所有的證據都指向被告,我不認為他是無辜的。

  “你老實回答我,你這一次有沒有踩過界線?”

  “沒有。”

  “沒有?那個所謂的目擊證人,他的口供很明顯有很多疑點。”

  “我是這一宗官司的檢控官,我只是在盡我的工作職責去使一個罪有應得的人得到法律的製裁。至於證人所作的證供是否有疑點,應該由辯方律師去證明。”

  “我知道你只是在履行你的職責,不過我擔心你做事過火了,很容易犯錯。”

  “放心吧,我自有分寸。我一定要當上法官,就像媽媽一樣。”

  “其實我本來就沒有過份要求你一定要當大法官什麽的。”

  “你別說了,這是我從小到大的心願與理性,如果不是為了當大法官,我根本就不會選擇讀法律,我一定會堅持到底,永遠都不會放棄這個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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