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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棺GL》第51章 多情卻被無情惱(十二)
芸娘?宋十九嚼著面線,同李十一對視。

 “我的丈夫,名喚沈三白,乾隆二十八年生,長洲人。”芸娘添一句,“便是如今的蘇州。”

 沈複,《浮生六記》。李十一眼裡漫上了然的神色,支起小臂手背抵著下巴,靜靜聽她娓娓道來。

 “我同夫君琴瑟在禦,繾綣情深,是一等一的恩愛。夫君性子溫柔,人也和氣,若說有什麽美中不足,便是公婆不大喜歡我,因著我善妒。”

 “凡天下女子,若有了意中人,自然是想佔盡天下獨一份恩愛與憐寵,哪裡有不嫉妒的呢?”

 嫉妒?宋十九將筷子停下來,抽出絹子沾了沾唇角,仔細思索這個道理來。

 “彼時我不大明白,世間之事不必盡善盡美,只因著這一點子白玉微瑕,磨成了心頭病,萬般克制恭謹,以求能討公婆喜歡。”

 她吐出一口煙圈:“機緣之下,我便得了靈貓肉。你說的神獸之氣,大抵是這個。”

 “我自幼好書,於《山海經》裡頭讀到過靈貓,別名‘類’獸,雌雄同體,狀似狸貓——‘食之不妒’。”

 宋十九一怔,見李十一亦愣了愣,心有所想地看著芸娘。

 “不錯,”芸娘點頭,“吃了靈貓肉,我便喪失了忌妒心。”

 她拿過一個空杯子,將煙灰彈在裡頭,睫毛垂下來,在臉上布下烏黑的陰影,仿佛一折子戲終於拔到高音,胸腔起伏得厲害。她說:“後來,我遇見了憨園。”

 “憨園是我女扮男裝,同阿複虎丘遊玩時所識,她雖出身風塵,卻才貌俱佳,是難得的妙曼佳人。我存了作大度賢婦的私心,想在公婆跟前擺個孝順,又因著靈貓肉的緣故,便欲替夫君求娶她,納其作妾。”

 “她起先不知,同我往來幾回,飲酒對歌,甚是投契,我便與她義結金蘭,並贈鐲相定,她戴上鐲子,臉便同那日天邊的雲霞似的,紅得嬌豔,也紅得醉人。”

 芸娘笑盈盈的,透過水嫩嫩的宋十九,將眸中雲霞暈染在她的兩頰。

 “不曾想,”她的食指點了點煙管子,“我同她道出實意,那晚霞卻似被霜花兒打散了,她抖著眼神瞧我,顯見不可置信。我捉著她的手同她細細言明,又令夫君贈了她幾副畫兒,她不做聲收了,隻反覆問我:你當真如此想麽?”

 “你當真……如此想麽?”瞧我同他卿卿我我,瞧我同他舉案齊眉,瞧我同他共挽鹿車。

 芸娘喃喃重複一回,停住了言語。

 她那時在憨園支離破碎的問句裡壓了壓心臟,那裡頭空落落的,什麽也沒有。

 驟然沉寂的故事像被禁錮在了時光裡,帶著戛然而止的倉促感,芸娘攜帶並享受這樣的倉促,刻意將語言收住,不疾不徐吸了最後一口煙,平著嘴角將話說得單薄:“而後,她負了我。”

 “她原本應承嫁入沈家,卻在最後一刻反了悔,另尋富商,遠嫁他鄉。我那時悲痛不已,成日成夜睡不著,我摸著她的寫的詩句,翻著她彈過的琴譜,心裡頭疼得厲害,也悔得厲害。我卻不知,我因何而疼,因何而悔。”

 失了嫉妒心,七情六欲便不完整,似一個被絞了一半的繡品,雜七雜八的線頭繞在其中,零零碎碎尋不著接口。

 芸娘眯著眼,將煙頭扔到杯子裡,又拎起酒壺,倒了幾滴酒進去。“刺啦”的聲響,將緊湊的煙絲漸漸泡開。

 “後來呢?”宋十九有一搭沒一搭地戳著有些坨的面。

 芸娘輕嗤一聲:“不久,我鬱鬱而終。”

 臨終的最後一句是——憨園負我。

 “我引魂往生,入了泰山府,被鬼差帶至黃泉畔,我同孟婆說,勞煩阿婆,給我多添一碗。”芸娘笑了笑,“我活了一遭,卻懵懂如孩童,至死亦不甘,想多飲一碗孟婆湯,不知能不能將靈貓肉的作用消了,來世完整整地瞧一瞧自己的心,理一理自個兒的情。”

 沒了煙的依托,她的手孤獨得很,交叉在桌面上,略用力地擰著。

 “孟婆卻笑了,同我說:這也是巧了,方才有位姑娘打這奈何橋上過,也央婆子我多來一碗湯,我說這湯苦,她卻道不怕湯苦,怕只怕忘不掉心中人。”

 “孟婆說,那姑娘一連飲了三碗湯,前塵舊事忘了個乾淨,渾渾噩噩如同新生的稚子,連話也說不大明白,卻在最後一口湯時滾下淚珠子來。孟婆問她,可還記得了?”

 芸娘將脖子勾著,剪影比溫過的酒還韻味綿長。

 “她說,隻記得兩個字。”

 ——芸娘。

 手裡的面涼了,再剩下的也十分難入口,辣肉未及時入肚,散發出腥膻的氣息,宋十九拿手指在碗壁蹭了蹭,望著桌面投射的李十一的影子,好半晌未說話。

 芸娘默了一會子,續言道:“我聞言大慟,竟生生將腹中的靈貓肉嘔出來。”

 奈何橋畔三生石旁,蕩滌遊魂的過往。而芸娘也終於尋回了她的嫉妒心,原來它在憨園接過阿複的畫時出現過,在憨園問她是否當真想她同阿複白頭偕老時出現過,在聞得憨園遠嫁時出現過——對象不是憨園,對象是她曾傾心以待的夫君,同那個未曾謀面的商人。

 這份難以定義的痛楚將她折磨得形銷骨立,卻無法追本溯源地尋一個起因。

 她不想將她和憨園的情分說得過於直白,興許是她曾經愚蠢的糊塗令她自覺配不上這份直白,總之她並未將那句話說出口,她只是翹了翹腳尖子,將悠遠的思念融進微不足道的動作裡。

 “那麽,你緣何落入如今田地呢?”宋十九的嗓子有些啞。

 “孟婆說,若飲了孟婆湯,我與她的因緣便斷了,此後陌路擦肩,對面不識。我不願投胎,不願與她的情分就此完結,便作了孤鬼。輾轉風塵,或許是因她前世便是這個營生,我想活一遭她的活法,瞧瞧她心裡揣著一個人左右逢源時,是怎樣寂寥的滋味。又或者——我可以在人來人往的仙樂斯,撞見她呢?”

 她最後望著李十一莞爾一笑:“你的耳朵,和手握杯盞的動作,三分像她。”

 李十一指頭抬起,不自覺地將酒杯放開。

 更聲敲得梆梆響,店老板仍舊揣著袖子在櫃台後打盹兒,燈芯燒得太長,軟趴趴地倒在煤油裡,無力支撐漫漫長夜。

 故事講完,芸娘抬手碰了碰腕上的紅線,同李十一說:“一言已盡,該告辭了。”

 李十一回神,輕聲道了歉,將尾指的紅繩解開,自芸娘手腕處收回。芸娘望著她一襲動作做完,松散筋骨一樣偏頭揉揉脖子,悠悠站起身打個招呼,便踏著高跟鞋一步三搖地往外走。

 她的動作同出現在仙樂斯時一樣,步履生煙百媚生,令人神思款動心旌搖曳。

 李十一埋頭雙手捧著酒杯,不曉得在思索什麽,驀地,袖口被宋十九一拉,她抬頭,見宋十九略眯雙眼望著芸娘的背影,帶著晦澀的探究。

 李十一循著看過去。

 跨過門檻的芸娘被裁剪精良的旗袍包裹著腰身,玉腿纖長雙足纖纖,旗袍的下擺處卻微風一動,一條烏青略微透明的蛇尾,自門檻上一掃,又極快地收了回去。

 作者有話說:

 1.芸娘求娶憨園的事記載自沈複的《浮生六記》啦,當然靈貓肉這個不是。2.《南山經》:“亶爰之山,多水,無草木,不可以上。有獸焉,其狀如狸而有髦,其名曰類,自為牝牡,食者不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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