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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燈》第16章
林聲推門走進那家酒吧的時候,稍微有些拘謹。

 他從來沒進過這種地方——精致、昂貴,充滿了小資情調,而這些跟他沒有丁點關聯。

 他是什麽樣的呢?

 酸苦酸苦的,在溫飽線上掙扎的人。

 “哥!”

 何喚是聽見了開門聲,還系著圍裙就從樓上跑了下來。

 他見林聲手裡拎著東西,湊過去問:“那個沈恪送你的?”

 從朋友口中聽到沈恪的名字,林聲有種微妙的快樂,他點了點頭,雖然袋子裡裝著兩個禮物,但他也沒做過多的解釋。

 何喚帶著他上樓:“正好,面煮好了。”

 “你在煮麵?”

 平時他們在群租房是沒法做飯的,大家大多數時候是在外面吃完了才回來,像林聲這種沒事不出去的,都是買袋裝的方便麵來泡著吃。

 “其實我就是看熱鬧的,我朋友煮。”

 兩人到了樓上,林聲這才看見還有另外三個人在,其中兩個看起來很年輕,像是大學生,那個煮麵的是這家酒吧的老板,三十多歲,何喚管他叫航哥。

 林聲跟何喚之間,很少會提及自己的生活圈子,林聲是因為沒有別的生活,至於何喚,對方不想說林聲也就不好多問。

 所以直到林聲坐下跟他們一起吃飯,才知道原來何喚辭了自己的工作跑到這座城市來是想做音樂製作人。

 但這事兒聽起來比林聲寫書出版更虛無縹緲。

 吃飯的時候,林聲不怎麽說話,坐在最邊上,吃得也不多,盡可能削弱自己的存在感。

 何喚吃了幾口,聊到一個林聲聽都沒聽過的外國歌手,何喚放下筷子就跑到後面的架子那裡拿起了吉他。

 那是林聲第一次看何喚彈吉他,第一次聽何喚唱歌。

 何喚長得挺帥的,又年輕,林聲拿著筷子聽他唱歌,一首英文歌,聲音也是好聽的。

 有夢想而且還在奮力追逐夢想的人身上都有一股無形的力量,那力量推著人前進,誰見了都看得出這人的血還是滾燙的。

 但那些在追逐夢想中被蹉跎得不成樣子的人,他們的血不是不熱了,是熱不起來了。

 疲了,厭了,沒力氣了。

 林聲看著何喚的時候,羨慕他身上的那股勁兒。

 他聽得入了迷,並沒注意何喚唱的是什麽,更多的時候他是在感受,感受旋律感受何喚從另一種層面傳達的情緒和精神。

 最後一個音符落下的時候,坐在林聲身邊的那個叫航哥的人轉過來問林聲:“第一次聽他唱歌?”

 林聲一驚,點了點頭。

 後來林聲才知道,原來這陣子何喚每個星期到這裡來唱歌,一首一百塊,有時候運氣好周末一個晚上就能賺回他們群租房一個月的房租。

 不過何喚暫時還沒有搬走的打算,因為他並不知道這條路能走多久。

 在酒吧唱歌不是他的終點,何喚說:“不知道哪天我就不能唱了。”

 他還有更重要的事,還有更遠大的理想。

 “我有一首歌,希望有一天當我成為優秀的音樂製作人,能有一個優秀的歌手來演唱它。”

 林聲想起那個死在鐵軌上的男孩,不知道何喚這首歌是不是寫給那個人的。

 他們在酒吧待到快中午,林聲跟何喚一起回了他們那個群租房。

 兩人回去的時候,中介竟然在,還跟幾個住戶吵了起來。

 林聲跟何喚都是不太愛惹事也不愛管事的,靠著牆邊走過去,回了自己的房間。

 終於回來,林聲脫了大衣就爬上了自己的上鋪床位,他盤腿坐在那裡,從袋子裡拿出了沈恪送他的聖誕禮物。

 他期待很久了,一直沒找到機會好好看一看。

 沈恪是畫家,畫家送了他親手作的畫。

 那幅畫尺寸不大,林聲拿在手裡細細端詳。

 他幾乎可以斷定,這幅畫中的人就是他。

 站在等下看不清臉的男人穿著的衣服跟他第一次與沈恪見面時那一身一模一樣。

 他的目光黏在那幅畫上,舍不得眨眼,像是恨不得鑽進那個世界去,希望自己也成為沈恪落下的某一筆,通過畫筆去感知對方的世界。

 他很想知道,當沈恪畫他的時候,在想些什麽。

 是回憶當時的遇見嗎?還是也在回味那個夜晚的溫存?

 林聲想到那一天,心跳有些加速,那些炙熱好像穿越時間又回到了他的體內。

 “哥,幹嘛呢?”何喚來找林聲,說那邊打起來了。

 林聲的世界被打斷,他抬手摸了一下滾燙的耳朵。

 何喚踩著床邊的□□探頭來看他手上的畫,笑著問:“你的畫家送你的?”

 林聲笑:“是他送的,但他不是我的。”

 何喚聳聳肩:“能給我看看不?”

 林聲招他過來,兩人坐在床邊看那幅畫,門外好多人扭打在了一起,吵吵嚷嚷,倒是有些驚心動魄。

 何喚看著那畫,又看到右下角的英文。

 “《A place nearby》!”

 “什麽?”

 “這首歌的名字。”何喚指了指那段英文,哼唱起來。

 Always heaven is a place nearby

 So i wont be so far away

 And if you try and look for me

 Maybe you will find me someday

 何喚說:“《天堂若比鄰》,我很喜歡那句‘ if you try and look for me,maybe you will find me someday’。”

 到這時林聲才知道這段英文原來是一首歌的歌詞。

 他喜歡這個名字,天堂若比鄰。

 何喚一直盯著那幅畫看,若有所思地說:“你的畫家……我可能什麽時候看到過他的畫。”

 林聲聽了他的話有些驚訝,一直以來沈恪都沒提過自己在創作的時候用的是什麽名字,林聲曾經在網上搜過沈恪,但沒有相關消息,他覺得可能就像一些作者寫書會有筆名一樣,有些畫家也不會用自己的真名。

 林聲是好奇的,可又不好開口問。

 “你看過?”如果何喚看過,說明沈恪真的是小有所成的,雖然他不懂藝術,但還是想多了解對方一點。

 偷偷的,不讓對方知道,也不會去打擾到人家的生活。

 林聲知道,這是他的偷窺欲在作祟,可他無法抵抗這種誘惑。

 “嗯,感覺風格很熟悉。”何喚笑了,“不過也可能記錯了,我就是覺得眼熟。”

 林聲有些失落,但這種事情也不能勉強。

 “哎,那個是什麽?”何喚指了指被林聲放在一邊遲遲沒有拆開的另一個禮物,那是宋鐸給林聲的。

 林聲拿過來,遲疑了一下,不知道應不應該拆開。

 或許他應該還給宋鐸,然後順便拒絕對方的“合作”。

 何喚見他拿著禮物發呆:“這也是畫家給你的?”

 “啊……”這麽應著,林聲竟然就稀裡糊塗地拆開了。

 包裝紙打開,裡面是一個深藍色的絨布盒子,何喚小聲說:“手表?”

 林聲微微皺眉,打開了盒子,裡面躺著的是一根鋼筆。

 “畫家很會選禮物啊!”何喚說,“知道你要寫書,送你一根鋼筆。”

 林聲盯著這鋼筆,不知道該怎麽形容自己當下的感覺。

 宋鐸選這個禮物一定是故意的,不知道是出於好心,還是略帶諷刺。

 “看起來不便宜。”何喚話音剛落,一個鐵盆從外面被丟到了他們屋子裡。

 外面的人打架,把他們倆嚇了一跳。

 林聲看著那鐵盆出神,手裡攥著那支鋼筆,不知道自己什麽時候才能逃離這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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