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潮盡職盡責充當講解:“是,那是大順北地原有的馬種,多生活在卻蒙山一帶,所以我們稱其為卻蒙馬。不過這種馬矮小,耐力不足,不適合用來作為戰馬。”
“而這裡的馬是曾今從北地或者是西邊寧
國、焦國引種的傲山馬培育出來的。他們既有耐力,又有速度,雖不及甕骨馬,但作為戰馬也尚可。”
戚昔瞧著那邁著蹄子衝過來的黑馬,唇角微微翹起。
“那就是說,最好的依舊是這甕骨馬?”
“各有利弊,但論戰馬,甕骨馬確實更好。”
轉眼,玄風已經跑到了自己跟前。
張潮錯愕地看著平時誰也不理的黑馬就這麽低下頭來輕輕在戚昔頭上貼過。一時間,垂著的手都握緊了。
他試圖伸手去摸,但玄風像是知道似的,轉身用馬屁股對著他,並試圖將自己整個大腦袋往戚昔身上貼。
就這麽一個動作,讓張潮看戚昔的眼神從平靜變得崇敬。還陰影有些委屈。
戚昔推著跟他主人一個德行的大馬笑得無奈:“好了,貼也貼夠了,自個兒去玩兒吧。”
玄風叫了一聲,隻偏了偏腦袋。甚至擠佔了阿興的位置,盡職盡責地站在戚昔身邊。
戚昔手掌摸著馬背,走了幾步,見兩人都沒跟上。
他停下回頭問:“怎麽了?”
阿興拍著張潮肩膀,笑容燦爛極了。
“嗐!沒事兒,觸及到漢子的傷心事了,心裡難受。”
戚昔疑惑:“傷心事?”
“哦,就是張潮原本是個讀書人,但是趕考路上差點被人整死了,玄風被放出去玩兒的時候路過,把人撿了一路從南邊帶到了咱斜沙城。”
“當時還嚇了我們一跳。”
戚昔看向玄風。
玄風兩個大耳朵抖了抖,也看著他。
戚昔摸著馬毛感慨:“沒想到你還不是第一次救人了。”
溫家姐妹是,張潮也是。
“是匹好馬。”
過了這個小插曲,幾人慢慢走到了養牛羊的地方。
戚昔看著那明顯與他所見山羊不同的羊種,道:“草原養的是這種?”
“對。這種羊是綿羊,毛厚而多,比山羊毛好。且肉質細膩,味道極香。若是羊絨的話,這羊最好。”
“若是肉的話,它產肉也比山羊多。冬日的時候軍營會殺些羊來吃,郎君不妨到時候試試。”
阿興一聽便流口水,他道:“冬季吃鍋子,草原上的羊吃著是一絕。”
“當然,咱斜沙城的羊味道也不差。”
戚昔眉頭蹙起:“這羊種隻這麽些?”
張潮:“隻這麽些。今年就配了二十頭,羊羔子下來了十三頭。”
戚昔眸光淡淡:“配種是怎麽配?”
“就、就把母羊跟公羊關在一起,我們在一旁看著就行了。”
戚昔望著那僅有的羊,道:“那若是讓斜沙城養這種羊,豈不是花費許久的時間。”
阿興像狗聞到了肉骨頭,雙眼唰的一下亮得晃人。“郎君,你是不是又有法子了!”
戚昔:“我沒法子。”
“不用跟著了,我想一個人轉轉。”
阿興拉住跟在馬屁股後的張潮,定在原地:“是。”
草場很大,戚昔緩步走在其中。
北地的夏日並不像他曾今呆的南方那麽熱,對戚昔來說,這裡已經算是涼爽的了。
他閉著眼,感受風從面上拂過。
手輕輕推開玄風又貼過來的大腦袋,唇角稍稍揚起。
隱隱聽到遠方傳來的歡呼聲,應該是訓練完了,他順了順馬背上的毛,道:“玄風,我回去了。”
玄風甩了甩尾巴,頓時在他面前曲腿趴下。
戚昔看著他沒有馬鞍的背,輕聲道:“我不會騎馬。”
玄風盯著他不動。
*
地裡的莊稼以最快的速度被將士們收上來,一天的時間,收割穗子的人已經從邊緣走到了地塊中央。
戚昔坐在馬背上,雙手輕輕抓著馬鬃。
玄風當散步一樣將他帶到西邊,瞥見阿興一刻不離地跟在身側,它頗為高傲地仰起頭,走得愈發平穩且優雅。
戚昔傾身摸摸馬頭,無奈道:“玄風,我想下去。”
“夫郎!”一聲驚喝傳來。
戚昔轉頭一瞧,看見燕戡一身塵土地從營帳那邊過來。衣服上,頭髮上都是灰。比自己那會兒瞧著有過之無不及。
“怎麽跑到馬背上去了?”燕戡大步過來停在玄風身邊,他衝著戚昔舉起手,“夫郎來。”
戚昔看著身側那雙有繭子的大手,眼底泛起漣漪。
他將手放進燕戡的掌心,剛一觸及,便被緊緊握住。白皙的手被麥色的大手幾乎藏起來,戚昔心臟重重一跳。
他看了看一身塵土的燕戡,揚起唇角,如飛蛾撲火一般毫不猶豫地傾身。
腰間一緊,便被燕戡舉著抱進了懷裡。
沒有疼,只有溫柔的懷抱。
戚昔圈住他的脖子,安靜窩著。清雋的眉眼舒展,瞧著格外的乖順與安然。
玄風不滿跺蹄子。
不過燕戡看了他一眼,它就老實了。
“夫郎若是想學騎馬,我教你便是。”
顧忌著有人,戚昔沒一會兒就松開圈住燕戡脖子的手,他道:“也不是特別想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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