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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的大床柔軟如雲,累極了,兩人便停下來,相擁著說著情話,迷迷糊糊地睡一會兒。
只是盛朗的回藍速度太快了,林知夏睡不了多久就又會被他弄醒,人還沒清醒,就又被拽進激情的漩渦之中。
林知夏估計,他們倆那晚大概總共隻睡了一兩個小時。
晨光透過窗紗落在床上時,盛朗還緊緊地壓著林知夏不放。
林知夏伏在被褥之中,已精疲力竭,頭一陣陣發暈。
好一會兒,盛朗才終於心滿意足。
“去洗澡?”盛朗俯身吻了吻林知夏汗濕的鬢角。
林知夏閉著眼喘息,覺得自己已經和一條鹹魚沒什麽區別了。
盛朗把這條鹹魚半抱半扶進了浴室。
第68章
從浴室出來的時候,酒店的客房服務人員也將早飯送到,擺在了陽光明媚的露台上。
露台正對著的,就是著名的戰神廣場。高大雄偉的埃菲爾鐵塔就佇立在不遠處的廣場中央。灰色的鴿群撲撲地自天空中掠過。
林知夏累過了頭,沒什麽胃口,勉強吃了兩口,注意力全在盛朗身上。
到底是二十出頭的年輕小夥子,經過大半夜的高強度操勞,盛朗絲毫不顯疲態,反而紅光滿面,精神奕奕,完全是一頭剛飽餐過一頓的大狼狗。
站在穿衣鏡前,盛朗熟練地穿衣梳頭。
林知夏知道那些看似簡單的衣服都有著一個響亮的品牌名稱,和一個昂貴的價錢。盛朗也已十分懂得穿搭,極簡單的衣服穿上身,便有令人眼前一亮的效果。
疲憊之中,林知夏似乎覺得自己正做著一個夢。
夢裡,不過短短兩年,他和盛朗的生活就有了翻天覆地的變化。
似乎前一秒,他們還是兩個住在城中村裡的窮小孩,用著破舊的手機和筆記本,擠在天台上的閣樓裡暢想著未來。
下一秒,他們便置身於時尚之都巴黎,坐在酒店華麗的露台上吃著早餐,欣賞著巴黎的清晨。
優渥,精致,小資意味十足的生活。
尤其是盛朗,他似乎才脫下洗得灰撲撲的校服,就穿上了各式各樣的名牌服裝。
人要衣裝,佛要金裝。
名家設計的衣褲將昔日那個純樸的運動少年變成了一名都市時尚的青年。
盛朗身上源自出身土氣已越來越薄弱,個性裡的孤傲和冷峻反而給他渲染出了一份醒目的矜貴之氣。
“想什麽呢?”盛朗從鏡子裡看到了林知夏發愣的表情,不由得莞爾。
他轉身走過來,抬起林知夏的下巴,在他微張開的唇上啄了一口:“被哥帥呆了?”
疲倦讓林知夏的反應遲鈍,有些呆萌。
他被盛朗啃了幾口才反應過來,慢吞吞地說:“你的變化越來越大了。”
“有多大?”盛朗問。
“脫胎換骨。”林知夏注視著盛朗,“雖然以前看過你很多廣告,也覺得你變化大。但是昨天在台下親眼看著你,居然覺得你有點陌生。你一點兒都不像的從永安社區那樣的地方走出去的小孩了。而我還是過去那個書呆子……”
盛朗蹲在了林知夏面前,將他雙手攏在掌心,仰頭望著他。
“我不準你說自己是書呆子,小夏。”盛朗認真地說,“我這兩年去了那麽多地方,認識了那麽多人,就沒見過比你能聰明機靈的!從小到大,你出手解決了多少事?我要沒你在一旁拉扯著,早不知道埋進哪個坑裡了。你這還呆,那別人怎麽活?”
林知夏笑了,抬手輕撫上了盛朗俊朗分明的臉。
“那估計是真的是被你帥呆了。原本養了一隻小土狗,結果出了趟國,就變成時髦威風的大狼狗了。你說我是不是賺大了?”
盛朗樂滋滋地搖了搖尾巴。
“小夏,不論我怎麽變,變的都是外表。這具皮囊下,我也還是你的小土狗。我最喜歡吃的還是你爸燉的大排骨和你做的肉醬面。我晚上做夢,總夢到和你一起躺在天台上看星星。”
盛朗低頭吻了吻林知夏的手背。
“這兩年我在國外混得還不錯,但是始終覺得自己在流浪,心是飄的。我每次回國都高興壞了,因為回家了就能見到你了。一見到你,我的心就踏實了。”
他握著林知夏的手,放在自己胸口。
“如果沒有那個守著你好好過日子的念頭,我恐怕不會走到現在。”
林知夏深吸了一口氣,把盛朗的手牽到自己唇邊,也認真地親了親。
“小狼,不論你變成什麽樣,我都愛你。”
盛朗傾身過去。林知夏閉上了眼。
兩人在晨光中結了一個輕柔繾綣的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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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已經開學,林知夏是請了假來看盛朗的,他只在巴黎短短逗留了四天。
而對於盛朗這樣剛走紅的模特,時裝周是他最繁忙的時候,行程每天從早排到晚。
大部分時間裡,林知夏都獨自在巴黎裡遊玩。
第一天在幾個最著名的景點打完卡後,林知夏第二天花了一整天時間泡在盧浮宮裡,在畫廊和雕塑觀中流連忘返。
作為理科生,尤其還是一個窮孩子,林知夏的藝術知識是很匱乏的。
直到進入大學,尤其盛朗走上了一條和藝術美學相關的道路後,林知夏才開始花精力去學習這方面的知識,以希望能和盛朗有些一些共同話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