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朗忽然起身,對林知夏說:“小夏,我想起男廁所好像沒有紙了。”
“啊。”林知夏回過神,“那我去換一下。”
林知夏從庫房裡抱著一大卷衛生紙走進了男廁,放進了抽紙箱裡。一轉過身,發現盛朗就站在身後門邊。
盛朗的眼睛裡,有一種狼將獵物堵在了死角的神色。
林知夏暗道不妙,還來不及應對,就被盛朗一把推進了隔間裡。
盛朗高大的身軀隨即擠了進來,反手關上了門。
“你發什麽瘋?”林知夏驚愕,“這裡隨時都有人來……”
盛朗把人摁在了牆上,犬齒叼住了林知夏的耳垂。
“隻準你色迷迷地看哥,不準哥找你討點觀賞費呀?”
林知夏的話頓時全堵在了嗓子眼,拿不準說不說的時候,唇又被戀人狠狠地咬住了。
盛朗開了葷後,這事上也和過去不同,總有一股沒吃飽的餓勁兒。逮著林知夏就是一番啃,要狠狠地解一下饞似的。
在力氣上林知夏從來都不是盛朗的對手,更別說自己也不爭氣,一被啃就手軟腳軟,腦子暈乎乎。
不知不覺中,雙手已摟住了盛朗的脖子。林知夏回吻了過去。
盛朗手臂用力一收,將戀人清瘦的身軀揉進懷裡。
突然有人推門走進了衛生間,手機裡正大聲播放著電視劇。
相擁在一起的兩人僵住。盛朗飛快地將門鎖放下。
那男人走進了隔壁的蹲位,一邊看著電視劇,一邊開閘放水。
林知夏拽著盛朗的衣襟,大氣不敢出。可就這個時候,盛朗又低下了頭,唇尋了過來。
林知夏用力推他,奈何盛朗堅實的身軀巋然不動,而且還越來越放肆。
“!”林知夏猛地挺直了腰,差點咬破盛朗的舌頭。
盛朗的唇滑到了林知夏的耳邊:“別動……”
(……)
林知夏仔細地照了照鏡子,確定汗濕的發梢已經幹了,臉頰也已恢復了正常,才推門從衛生間裡走了出去。
店長正在門外洗著手,見到林知夏出來了,很關切地問了一聲:“小林,還好吧?還是很不舒服?”
林知夏的後頸寒毛唰地豎了起來。
店長說:“盛朗說你有些便秘,在衛生間裡耽擱了。年紀輕輕的小孩,怎麽搞出這種毛病?平時還是要多吃點蔬菜水果……”
林知夏唯唯諾諾地應著,匆匆洗了個手,狼狽逃走了。
一日結束,兩人換下了製服。盛朗踩著單車,搭著林知夏回家。
金紫交織的黃昏,倦鳥歸林,家家戶戶的窗裡都飄出飯菜香。
他們倆都沒有說話,可心裡都想著同一件事。
這是他們各奔前途前度過的最後一個夏天。在秋天來臨之前,這五十個日夜,將會成為他們一生銘記的回憶。
每日下班後,盛朗都會踩著單車把林知夏送到他家樓下。
兩人在無人的樓梯口裡偷偷吻別,然後各自回家。
再眷戀和盛朗耳鬢廝磨的愉悅,林知夏也並不是一直都住在盛朗家。
林知夏每天都會做好晚飯,然後接林安文下班。飯後,林知夏一邊做家務,一邊陪父親聊天。
自己即將起航去遙遠的城市念大學。這不同於往常住校,林知夏一走就是好幾個月。一想到父親將獨自生活,林知夏就很放不下心。
林安文安慰兒子:“我平時都在店裡,回家也不過吃個飯,睡個覺罷了。劉姐和鄰居都很照應我。我一點都不孤單。”
林知夏和盛朗商量了過後,決定把二狼拿給林安文來養。沒條件給父親弄一隻導盲犬,但願二狼能給他足夠的陪伴。
二狼這狗也不負眾望,經過訓練,很快就能配合林安文了。不過幾日,二狼就記住了家和按摩店之間往返的路,還會了給林安文叼鞋子,拿手杖。
有了二狼,林安文的生活也比過去方便了許多。
牽著二狼,林安文終於可以放心大膽地在永安裡四處轉悠而不擔心迷路。
這樣一來,林安文去附近的一個市政文化廣場也比過去容易許多。只要一有空,他就溜著二狼,去那裡聽人下棋拉二胡,和人聊天。
至於林知夏,他在盛朗家留宿的夜晚,總意味著一場持續半夜的狂歡。
作者有話要說:
文進入收尾的最後幾萬字,又因為要出差存稿不夠。
所以我先寫完結,然後再在寫番外的時候,把某些的部分補上。
歌曲:Nickelback的《Far away》,很好聽
第65章
血氣方剛的年輕人,有是熱戀許久終於能親熱的情侶,只要共處一室,空氣都能被點燃。
更別說盛朗本就是個熱情如火的人,哪怕林知夏是塊冰,都能被他焐成一鍋滾水。
外婆腿腳不好,從不上樓。於是這個天台的小閣樓成了兩人的秘密聖地。
日頭一日比一日熾熱,天台的地板被曬得能煎雞蛋。閣樓裡那台二手空調重新加過氟利昂,製冷效果顯著。
可兩個少年總是熱汗淋漓。
林知夏有時都弄不清他和盛朗,誰更渴求對方一些。
看起來明明是盛朗更加積極主動,貪婪地、不知疲倦地索取。可是林知夏的縱容裡也總帶著欣喜的迎合,和含蓄的鼓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