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我披頭散發!我舉報自己,我也去罰站!”
“我也是!老師我劉海過眉毛了!我也去!”
......
越來越多的人站上去,一排排精壯的少年和站得板正的少女氣勢洶洶的盯著校長看,擠擠攘攘的龐大場面,校長的叫聲都小了。
在越來越多的人注視下,老師有點尷尬地問:“也不是什麽大事,要不....要不就算了吧?”
校長燦燦一笑,小聲道:“額.....那,那就這樣吧。”
他轉身就走,胖身影頗帶著點落荒而逃的意味。
班主任舉著話筒無奈:
“行了行了,剩下的人別脫了,唉唉唉,說你呢,李一掌----你脫褲子幹什麽?”
所有人哄堂大笑,李一掌撓撓腦袋,大聲回:
“老師!這樣涼快!”
又是一陣大笑。
一大群人擠成團,趁著這個機會鬧,嘰嘰喳喳,一掃周一的沉悶,操場充滿熱鬧的氣息。
周錦書則被一群光膀子男同學圍在中間,程庭有點嫌棄地把他們撥開,一點也不讓他們碰到周錦書。
一場嚴重的批評在程庭的攪和下成了一場鬧劇,幾個老師假裝拿這麽多人沒辦法,皺著眉頭嘟嘟囔囔:
“下次可不許這麽鬧了。”
老師們緊皺的眉頭下是微微笑著的唇角,充滿欣慰。
少年和少女,正是正義、衝動、不怕死的代名詞。
正如書裡所說--看冬雪不歎,看滿身富貴懶察覺,看不公不允敢面對,這才是少年!
這個有著蟬鳴的夏季,就算是過了許久,也被人頻繁提起。
也許是因為陽光刺眼,也許是因為夏天的風太熱烈,總之— —周錦書忘不了那一天。
這樣耀眼肆意從來不管不顧的程庭,在喜歡他這件事上,卻一直是敏感、被傷害、患得患失的那個。
愛情讓人變得像個傻子。
周錦書嘴裡滿是苦澀:
“喜歡一個人很累,程庭,別喜歡我了。”
程庭自嘲地笑笑:
“我決定不了。”
“錦錦,說不定你結婚那天,我就真的放下了。”
也可能是死心了。
他在心裡默默補充— —這世界上的事總不是十全十美,上天能讓他遇到喜歡到刻骨銘心的人,已經是對他的恩賜。
原來他只是想,以朋友的身份陪著他就好,可是人就是這樣不滿足。
成了最好的朋友,還想要更多。
貪心不足。
他故意輕松的笑笑,“我不是還有九次親吻在你那裡嗎?說不定親完我就想開了。”
周錦書趴在他肩膀上,悶悶地糾正:“八次。陽台也有一次。”
“那次太簡單了,不算。”
“算的。”
“不算。”
“算。”
“不算。”
……
雨停了,日光從雲層中探出頭,湖面和雲層的交界處,出現了漂亮得讓人震撼的彩虹。
大地廣闊,陽光明媚,照著兩個還打著傘的少年越走越遠。
第五十八章
期末過了好幾天, 學生都拉著行李箱趕高鐵去了。
鄧斯留在這裡玩了幾天,也被催著回去了,買了最早的票,走的時候狠狠抱了周錦書一下, 說:“好兄弟, 下學期見。”
周錦書點點頭,衝他擺手。
他要到這裡待到做完蝴蝶剩下的部分, 應該還要十幾天。
程庭有比賽, 下午走。
忽然都要走了,讓他有點不適應。
雖然不急著回去,他還是給方熹發了個信息:
【學姐, 你的論文結束了嗎?什麽時候繼續?】
方熹難得沒秒回。
周錦書把手機揣回兜裡, 目送鄧斯上了車, 轉身上樓。
走了兩步,看見程庭倚在樓梯口的欄杆上, 襯衫下脊背挺拔,瘦削修長的手指輕點在木製扶手上,顯得有點慵懶,好像在等他。
他半掀起眼皮, 懶洋洋問:“錦錦, 怎麽我走的時候不見你這麽送我。”
周錦書故意問:
“哪次?”
“上次。”
周錦書說:“不記得了。”
程庭不滿, 要拉他過來, 被他一下子抵住。
周錦書一根手指頭按在程庭胸口襯衫的口袋上,沒用什麽力道,程庭還是配合地停下來看他, 沒動。
“幹嘛?”
程庭正經道:“打車太貴了。”
周錦書才不信他的,慢吞吞哦了一句, 就沒了下文。
程庭就要走了,這次是省賽,淘汰賽製,初賽複賽不知道有多少輪,地方比較遠,要走四五天。
倒不是覺得自己一個人會怎麽樣。
就是已經習慣了每天有人和他一起吃飯,到飯點就比鬧鍾還準時地給他發消息問他要吃什麽,偶爾鄧斯也會加入進來,三個人一起去外面吃火鍋,擼串,說說笑笑,很熱鬧。
朋友都要走了,他舍不得不是很正常的嗎?
周錦書忘了剛剛鄧斯走得時候他隻持續了三秒的惆悵,給自己找了個很好的理由,“我也蹭了你這麽多天車,現在我車位回來了,為了慶祝大哥家人母子平安,我送送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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