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琳就像是她成長路上的引路人,比如初潮是什麽,為什麽會來,比如女孩子的胸部為何為變大,是該去買文胸了……那些母親沒有告訴她、而姥姥又因為後知後覺總是遲一步才告訴她的事,都是方琳告訴她。
比如初吻。
16歲那年暑假,有個晚上方琳跑來,喝得醉醺醺的,不知又被哪個男人傷到,妝也哭花了。
等齊臻畫完畫爬上床的時候,方琳已經睡著了。在她身旁躺下,卻吵醒了方琳,讓她半夢半醒間抱住了齊臻,並且吻了她。
第二天方琳起來,問齊臻昨晚自己是不是親了她,齊臻答是。方琳又問她什麽感覺,齊臻答沒有感覺——她是真的沒有感覺,不喜歡,也不討厭。
方琳又問她是不是第一次跟人親嘴,她答是。方琳聽完燦然地笑了。笑完她又說這沒什麽,外國人還這樣打招呼呢。一邊說,一邊又蜻蜓點水地吻了齊臻一下。
那個夏天,齊臻一直如此跟方琳無所謂地相處。但是夏天過後,方琳就找上了那個大她很多的男朋友,開始去國貿當銷售主管,來老居民區也來得少了。
再後來,就是她的畫被母親扔掉那晚。
那晚,她站在國貿門外,在細雪中一邊想著從未去過、不會下雪的南方城市,一邊等方琳下班。幾十分鍾後,女人出現。趕來的時候她喘著白氣,一邊問她為什麽這麽傻在外面等,一邊在意又心疼地揚手幫她拍掉頭上的雪花,一如多年前的雪夜。
那個下雪的晚上,方琳又帶她回了家,不過這一次回的不是老居民區,而是方琳自己的家。
在方琳家,她用了浴缸。那是她長這麽大第一次泡浴缸,在風雪裡站了那麽久之後,她覺得這浴缸真暖,讓人充滿了歸屬感。
洗完澡,方琳給她吹頭髮。吹著吹著,女人突然停手。
然後,她低頭吻了她的額頭。
那是個特別的吻。那個吻是不一樣的。它不一樣到以至於方琳剛剛吻完她,就落了一滴眼淚。
之前,在16歲那個夏天,借著各種各樣的惡作劇,方琳跟她甚至做出過更親密的吻。但是那晚那個吻是不一樣的。在她和方琳的所有過往中,那個吻最特別——
它帶著某種判別的氣質,判別接下來的人生,她如何跟方琳相處。
落了一滴淚的女人吻完她後望著她,用一種令她覺得陌生又熟悉的目光。陌生在於她從不知道方琳會這樣看著她,熟悉在於這種目光,她在母親看父親的眼眸中見過。
這目光讓她瞬間產生了恐懼。
回過神來,方琳也愣住了,但是她很快一笑,藏起了自己的目光和秘密,又變得和往常一樣。
跟往常一樣的方琳問她,怎麽這個表情。
齊臻不知道自己是什麽表情,就聽方琳說,你別誤會,我只是心疼你畫被扔了。我可不是什麽變態,我不喜歡女人的。
然後,就像在排氣管找到她那天一樣,從方琳那裡,齊臻又得到了一個他人的視角。
她想原來女人喜歡女人,是變態的。
可是,她並不覺得那變態,就像她不覺得一個人在排氣管看燈光奇怪。這些話她那時沒有同方琳說,因為這個世界上,本來到處都是和她不同的人。
幸好,一直以來,比起人,她更喜歡畫。
那個雪夜,齊臻沒有再像往常那樣跟方琳自然地睡同一張床,而是睡到了沙發上。
就是從那天以來,她再不願跟方琳睡同一張床。對此她想了才明白:
她恐懼的不是女人喜歡女人,而是“喜歡”這件事本身。
“你看,你又是這副提不起興趣的樣子。”
從回憶中回過神,女人醉眼朦朧地捧著她的臉,幽幽地說。
提不起興趣嗎?齊臻想。那自己面對唐翹楚時又是什麽樣子?也是提不起興趣?還是無法自已、眼神明亮地追著她跑。
自己對唐翹楚又是什麽感覺?喜歡?
她害怕“喜歡”,害怕人之為人、上浮於理性的膚淺的部分,很動物性,很低級。因為低級母親才會變成那個陰天的樣子,讓她事到如今火光再動人,都隻敢遠遠觀望。所以她一定不是喜歡她,只是覺得她很美……僅此而已。
僅此而已。
迷蒙地想著唐翹楚,方琳就吻上她的唇。還想再深些,齊臻製止她。
“你以前不是這樣!”借著醉酒,方琳真假難辨地抱怨。
齊臻不搭腔,悶著頭想把女人扶到床上,卻被方琳衝著脖子狠狠咬下去。
被咬的一聲不吭,倒是咬的人先心疼,松口一拳打在她肩上——
“你是木頭還是石頭?”
依然不回應。終於,把方琳放倒在了床上。
本想就這麽離開的。卻看見女人就著高跟鞋踏髒了酒店潔白的床單。
要是姥姥在這裡,一定會念這床單該怎麽洗。
無奈地歎一聲,齊臻皺著眉把女人的腳撈起來,幫她脫鞋。
方琳今天穿紅色高跟鞋。鞋頭尖,鞋跟細,像一把利器。
是在哪裡看過,說高跟鞋這個單詞在某個國家的語言裡也有匕首的意思。它被女人們踩在腳下,什麽時候需要,都能殺人於無形。
審美有時代限制,有朝一日,高跟鞋說不定也會當作成社會病態的標志受人唾棄。但是眼下,齊臻覺得它很美,帶著致命的誘惑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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