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廢話了趕緊滾!”宗錦邊說邊起身,推搡著景昭出去,再狠狠關上門,還不忘將門閂插上。
——赫連恆這招恐嚇果真有用得很,他可以無所謂自己的死活,卻無法看著景昭因自己而受折磨。
宗錦忿忿地走回幾案前,從木櫃裡拿出他連夜粘好的《今夜嵐無眠》。
光是粘好,赫連恆定然不會滿意。
小倌臉色鐵青地翻開書頁,將書立在自己面前;他再提筆,蘸了蘸墨,半晌後認命了似的在宣紙上落筆:戰國三十七年,尉遲不敵赫連,家主尉遲嵐於飛霞坡被擒……
世人只知道尉遲嵐驍勇善戰,大膽狂妄;只有極少數尉遲家的人知道,尉遲嵐自小寫得一手好字。包括尉遲嵐房間裡那些裱好懸掛的字,多數都是出自尉遲嵐之手。
削瘦的小倌正坐於幾案前,用與他本人極為不符的豪爽字跡,正逐字逐句地將那書抄寫下來。
他極力將字寫得柔和小巧,不然看著便不像本書;但他的字本就狂傲,那些寫情寫色的話語,被他抄出了個氣勢蓬勃,像是戰書。
這些下三濫的雜書,他一個字都不想看。
可他得抄,抄好一本再交還給赫連恆,便不得不看。
這書的作者也是膽子夠肥,若是早幾年被他看見,他肯定要把人抓回去說道說道——什麽叫尉遲不敵赫連,什麽叫他被赫連生擒?
可抄著抄著,宗錦竟把書中故事看了進去。
故事從尉遲嵐被擒開始寫,往後赫連竟未殺他,也未利用他去吞並尉遲家,反而好吃好喝地待他;時日久了後,尉遲嵐竟也放下了防備,隻問赫連恆既然不殺他,何時才放他回去。赫連恆卻因此而勃然大怒,將尉遲嵐囚禁府中……再往後便是些活色生香的豔事。
若將尉遲嵐替換成其他名字,此人還真有些文采盎然,場面寫得栩栩如生,故事還引人入勝。
可偏偏就是尉遲嵐……被赫連恆這般那般,當成男娼般索取。
宗錦不得不逐字逐句地看,一個詞都不能放過。
他越抄越覺得臉上發熱,屈辱逐漸在心頭化開,變成難以言說的羞赧。
他原是不必在意這些杜撰的東西,可——
宗錦確實早就和赫連恆發生過書中那些事了。
【作者有話說:赫連恆看尉遲嵐抄尉遲嵐被赫連恆○○】
第七十四章 今生長相見
“赫連眸中無光,聲微,卻字字懇切,道:‘家主之位我可不要,天下我亦可不要。’見他如是說,尉遲驚了心,轉身似要遠走。赫連擒住他腕,硬要把話說盡、說開,挑得明明白白,清清楚楚。‘我年少時便鍾情於你,至今不曾變;磐石不移,我意不改。’。尉遲道:‘你有意,我無情,何必如此?’赫連再道:‘你的情,我亦不求。’‘你何所求?’‘但求朝朝暮暮長相見。’……”
“‘赫連,你何至於此……’赫連長歎,氣息輕顫:‘是,我又何至於此’……”
書抄到第三日,總算抄到這最後一句。
宗錦提著筆,寫下最後那個“此”字,竟半晌沒有緩過神。連著兩日抄書的疲憊似在這刹那消失了似的,毛筆懸在空中,他望著結末的話不知該做何表情。
——赫連恆說得沒錯,這書,確實寫得不錯。
他原以為不過是本寫得稍好些的豔書罷了,卻沒料到劇情峰回路轉,跌宕起伏。故事中尉遲嵐於赫連恆竟是少年相識,可尉遲嵐傷過腦袋,早將赫連恆忘得一乾二淨;赫連恆受情所困,沒能控制住自己,才對尉遲嵐又是生擒,又是監禁。二人相處時日越久,赫連恆便越難自控,終於選在一日雨夜,與尉遲嵐對坐窗欞,將話說穿。然而尉遲嵐當真記憶全無,直到最後也沒能對赫連恆動心。
書的結尾,便就只是這句重複的“何至於此”。
既沒有說他二人是否心意相通,也沒有寫尉遲嵐拂袖離去……甚至這問題的答案,都全在留白中。
他鮮少看這些雜書,對什麽野史秘辛也毫無興趣;若要算起來,原原本本地讀完一篇故事,這恐怕是第一遭。要命的是,這故事的主角還是他,坐著與他性子不符的事。
宗錦該是煩躁,該是惱怒,該是覺著惡心。
——可他沒有。
小倌放下筆之前,眼淚忽地溢滿了眼眶;沒等他來得及擦,“啪嗒”一滴淚便落在宣紙上,暈開“長相見”的“見”字。
他立刻慌了神,手忙腳亂將筆架在硯台上,想再拿張宣紙將水跡印乾;可硯台本就不是該拿來架筆的,毛筆霎時往旁滾落,打在桌面上,再繼續滾,直接落到了宗錦腿間。
“啊……”
剛才的那點情難自已,倏地便收住了,宗錦急急忙忙拿宣紙也不是,低頭去撿筆也不是。
正當他低著頭,手伸下去要撿起毛筆時,房門忽地叫人推開了。
景昭端著甜酒蛋花小湯圓,站在門口:“隔著門就聽見哥的聲音了,無香姐剛做的!我特意端來的……”
他話還沒說完,突然收了聲——幾案上放著書和紙,宗錦垂著頭,手還放在桌下,叫人看不見。聽見景昭的話,宗錦便抬頭,不僅顴骨微微發紅,就連眼尾也隱隱透粉,眸中泛著水光,像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