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少年齡基本確定。”明恕快速瀏覽屍檢報告,“死亡原因、時間也確定,按死亡時間排查失蹤人口,確定死者身份問題不大。”
邢牧不得不承認,自己雖然討厭領導,但明恕很可靠。
這具屍體的狀況非常糟糕,面部與脖子簡直是災難,流浪狗的啃食行為破壞了可能存在於屍體上的線索,而死者的身份暫時難以確定。邢牧作為法醫,自然是什麽樣的屍體都見過,但這次的死者致命傷在頭部,他必須將重點放在屍體頭部,長時間盯著這樣一顆頭,心理上還是會受到一些影響。不過明恕一來,幾句話就讓他感到安心不少。
見邢牧盯著自己,明恕喊了聲:“邢老師?”
邢牧連忙回神,拿起自己那份報告,“我說一下要點吧。死者身高1米63,體重49公斤,年齡在35歲到36歲之間。枕骨骨折造成顱腦嚴重損傷,而骨折是由鈍器擊打造成。該鈍器的接觸面為正圓形,直徑4厘米,可能是一把工具錘。”
明恕抬手,“停一下。”
邢牧抬頭,“啊?”
“在絕大多數用鈍器擊打頭部的凶殺案中,凶手會反覆擊打,一是有泄憤的情緒,一是擔心次數少了不會死亡。”明恕看著報告,“但在這起案子裡,你們得出的結論卻是,凶手擊打次數只有兩次。”
邢牧愣了下,“對,只有兩次。人的頭部雖然不算脆弱,但也經不起重擊,如果力道足夠,位置正好,一錘下去就足夠要人的命。”
“那這次如果凶手不補下後面那一擊,結果會怎樣?”明恕問。
邢牧沒明白明恕這麽問的原因,但這個問題他回答得上來,“也會死,從顱腦損傷情況來看,凶手第一次擊打時,所用的力氣更大,被害者當即失去行動能力。”
明恕走了幾步,“凶手有可能是個熟手。”
邢牧嚇一跳,“那就是說,凶手以前也以相同的方式做過案?”
明恕沒有回答,一邊繼續看報告一邊說:“死者的衣物沒有被脫下,死前死後都沒有被侵犯,背巷不是第一現場,只是拋屍現場……那兒確實是一個理想的拋屍場所,不過如果不是長期在那裡活動的人,也許根本不知道那樣一個地方。”
易飛這時走了過來,“分局的兄弟已經在背巷附近排查。現場有殘缺足跡,也有大量車輪印記,凶手很可能是用某種交通工具將屍體載去,現在找到案發現場很關鍵。”
“死者穿戴整齊,牛仔褲、毛衣,但沒有大衣、羽絨服之類的外套,腳上沒有鞋。”明恕說:“這種裝扮,通常出現在剛回家之後。鞋脫了,外套脫了,但因為還沒有洗澡,而沒有立即換上居家服。”
易飛說:“被害人是在自己家中被殺害?然後屍體被凶手轉移到這裡?”
“可能性很高。”明恕又看了眼報告,“屍體胸腹、大腿、膝蓋有撞擊傷,背部和後頸有按壓傷、扼製傷,在遇害之前,被害人與凶手經歷了一番搏鬥。”
邢牧走到易飛身邊,在易飛背部比劃了幾下,“凶手應該是在將被害人壓倒在地之後,錘殺被害人。”
易飛下意識摸了摸後腦。
“從傷痕呈現的情況看,凶手製服被害人的過程很短暫。”明恕看向邢牧,“邢哥,是這樣吧?”
邢牧說:“對。他們有過打鬥,而死者的口腔與指甲裡都沒有凶手的皮膚組織、血液,這也說明,被害人很快就喪失了反抗能力。”
“被害人是名1米6以上的女性,體重是輕了些,不夠強壯,不過人在遭遇危險時,能夠爆發出巨大的能量,她會拚死掙扎,但凶手還是這麽容易就將她按壓在地。”明恕說:“凶手大概率是一名強壯的男性。如果我之前的判斷沒錯,被害人是在自己家中遇害,那麽凶手要麽是她的家人,要麽是她主動給凶手開了門……這個狗毛是什麽?”
“死者的嘴唇、舌頭已經被流浪狗咬掉,但我在屍體的口腔中發現了一戳白色的動物毛發。”邢牧說:“是在舌頭斷截的下方。經鑒定,這戳白色毛發是狗毛。”
易飛道:“口腔中怎麽會有狗毛?”
“口腔中有狗毛倒是不奇怪,有人家中養了狗,喜歡狗,給狗洗澡,或者和狗玩耍時,狗毛都可能飛到嘴中。但被害人舌頭下方的狗毛一共有21根,這不可能是不小心吃進去的。”邢牧說:“我覺得有可能是凶手故意放在被害人嘴裡。”
“狗毛藏在舌頭下……”明恕走出幾步,轉身,“這是凶手的‘標記?’凶手想通過這21根狗毛,傳達什麽?”
“屍體嘴裡有狗毛,而屍體的臉和脖子被流浪狗啃食,這兩者之間是否有某種聯系?”易飛道:“邢哥,這些狗毛有沒有可能是狗在啃食屍體時留下的?”
“可能性很低。”明恕搖頭,“如果是流浪狗留下,那應該凌亂分布,而不是全都聚集在一個位置,這是凶手故意留下的信息。對了邢哥,你確定死者身上的啃咬傷都是流浪狗造成?”
邢牧說:“你懷疑是人造成?”
“冬鄴市沒有出過‘吃人’案,但在別的城市,最近幾年‘吃人’案呈上升趨勢。”明恕說:“上半年我在特別行動隊就參與過一起,凶手是個四十多歲的女人,開連鎖健身房,中產階級,離異,兒子在國外讀書,在我們逮捕她之前,她已經殺害了八個29歲以下的男人,這些人全都是她健身房的客人。這個女人有錢、有貌,算是事業有成的女強人,可在她光鮮外表的背面,卻生活著一個以吃人為樂的怪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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