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首歌,一個人,一段往事之《白樺林》
這首歌風行的時候,大約是在2000年左右的樣子。木吉他般的聲線,唯美的MTV,清瘦的樸樹,讓我在躁動的青春歲月裡一下子安靜了下來。盡管它後來在大街小巷,象所有流行歌曲那樣不斷麻木著我們的聽覺神經,但是現在回想起來,它還是那樣的清新,不僅僅是因為那個時候,我遠離了城市。
今年夏天的時候,我徒步去了一次姚公廟,說來荒謬,竟是為了去尋找大學時光的那些青春印記。姚公廟對於我來說,不僅僅是一個被我戲謔為“娛樂一條街”的地方(那裡充斥著台球室,錄象廳,網吧,溜冰場以及一切與我的青春有關的娛樂場所),這裡還有大軍曾生活過的氣息。
大軍第一次來我們學校的時候,穿著件軍大衣,隻帶著把吉他,木製的那種,那時侯也是冬天,陽光明媚,大軍就在樓頂的天台,抱著他的吉他,彈起了《白樺林》。在學校裡,也常常看見有人抱著把吉他唱歌,但是遇到能把《白樺林》彈唱地這麽好的,大軍還是第一個。
大軍問我認不認識我們學校玩音樂的人,他說他想和他們交流交流,於是我帶他去找到了我們學校的樂隊。原來學校裡那些在路上看起來不可一世的文藝青年,交流起音樂,是如此的真誠,他們認真地調弦,談音樂讓我想起了書上的伯牙子期,高山流水。
後來大軍帶我去了他家,他的家境不是很好,破舊的房子,陳舊的家具,他的房間只有一張床,一張桌子,和一台半新的錄音機,他給我看他寫的歌詞,滿滿整個抽屜的打口磁帶,那是我第一見到真正意義上的打口磁帶。他就給我講他去各個學校找人交流音樂的經歷,他對音樂的理解,最後,他就抱著吉他研究他自己新寫的歌,狂野,歇斯底裡,一反平日的舒緩。
第2天,我走的時候,他偷偷從家裡的小賣鋪拿了一包紅塔山塞到了我的手裡。對我說:“平時都抽你的煙(紅梅,大約4元5角一包,我們那時侯基本上都抽這個煙),怪不好意思的。”他靦腆地笑著。我知道以他的性格,如果我拒絕,無論如何他都不會收回去的,隻好裝在了口袋裡。
很多年後,我和朋友提起大軍,他說大軍的朋友都說他是“藝術家”,我知道這是出於朋友之間關心的善意諷刺,但是我更願意理解為一個“流浪歌手”一直在追求他的音樂世界,就象我一直寫我的字一樣,是在追尋我的精神家園,從骨子裡說,我們是一類人。也許別人一輩子都無法理解大軍為什麽會千裡迢迢跑到北京,去追求音樂之路,但是後來他在一家音像店找了份工作,卻讓我們放下心來。
2001年的元旦,我和幾個同學籌辦了我們班在大學時光裡的唯一一次聯歡會,我請來了大軍,他的《白樺林》博得了陣陣的掌聲,也暫時落下了我和他之間的帷幕。
我想,我們還會再見的。
那年夏天羅京尚在,米高狂舞。
我說的那年,是我快要參加高考的那年,那時侯,我們一邊看中央電視台的新聞聯播,平常地就象桌上的午飯和身邊的家長,家長不在的時候,我們就一邊看米高-吉遜(麥克爾-傑克遜)的光碟。
不比現在的孩子,高考之前盡想著怎麽蓄謀自殺了,跳樓的跳樓,跳水的跳水,教育局那麽忙,有甲骨作文要研究,有高考狀元待出,哪有閑心管你最後一跳。跳不出個伏明霞,
也跳不出個米高-吉遜,連教育制度都尷尬不到,光便宜了那些不良媒體。 不如學我高考落榜,名落孫山後,整個暑假聽同學送我的米高—吉遜盒帶,看他的光碟,學他的舞步,走樣成3流大學寢室裡室友的笑柄,多年以後,由中央電視台新聞聯播那快30年不變的當登當登當登音樂引發一場回憶,回想起來那白色袖章,那倒退的太空舞步,以及自己對著鏡子練習的可笑樣子,多麽富有娛樂精神。
有羅京的未必就是中央電視台,有可能還有天堂,有翅膀的未必就是天使,有可能還有米高。
2隻掰玉米的猴子
從前聽個故事,說有2個猴子,經過一片玉米地,但是最後只能帶走一支玉米出去,一隻猴子發現每支玉米都很不錯,於是一路走,一路掰,一路扔,當他扔掉最後一支玉米的時候才發現,已經走到了玉米地的盡頭,而另外一隻猴子,遲遲不肯下手,總是認為下一顆玉米會更好,當他走出玉米地盡頭的時候,也是2手空空。
我和YL坐在KTV的包間裡,看著他上竄下跳的樣子,活脫脫地象隻猴子,不知怎麽的,我就想起了那個在初中的時候讀過的故事,現在,這個故事正發生在我們的身上,從我們2個大男人在七夕的第2天,吆五喝六地喊人去唱歌,結果隻去了我們3個人,就能看出來,最重要的是,我們3個人當中,竟沒有一個是女的。
我和YL都是合肥人,YL曾對我說:“家裡人為我安排了那麽多的工作,我都沒有去,我不想靠別人,我只是想靠我自己。”,想起我年少輕狂的時候,也曾說過這樣的話,做過相似的事,所以,才會有今天的頭破血流和微不足道的成就,連自己都敷衍不過去,但是我相信,YL一定沒有後悔過,因為這路,是我們自己挑的,走好,走壞,這是我們自己的人生。
LY是我徒弟,他是藝術系出生,喜歡畫畫,而我喜歡寫字,常常我都不相信那些畫是出自他手,就象他不相信這些字都是出自我的手,就是說,在工作的過程中,我們太不夠了解彼此,同事之間,誰還會去關心你的愛好。
因此,對於生活,我們抱有太多的幻想,比如屬於自己的那片天空,比如那份完美的愛情,不幸的是,我們總是把它當作理想。
他總是跟我說他要找到那雙鞋子,他說他看女人首先要看女人的鞋子,我不認為他有戀足癖,有人說,看一個人女人的品位,首先要看她的鞋子,我承認他是個有品位的人, 同時,我也承認,他是個偏執狂。
對於朋友的抨擊,我們最擅長的就是反唇相譏,比如說他會叫我“情聖”,對於這個詞,我深惡痛絕,高中的時候,我們學校操場的東北角,有個爬杆,高約3層樓左右的樣子,有同學開玩笑說:“如果有誰一口氣爬到頂端,我們就封他為情聖。”,有人躍躍欲試,沒想到爬到一半就宣告失敗,最可氣的就是,看到那蠢樣,真想在下面踹他一腳,於是熱血上湧,全然不顧當情聖還要憑相貌的危險,單憑雙手,數秒之內,噌噌噌蹭,就到了頂端,下面一片驚呼。課間回到課堂,有女生神秘兮兮,欲言又止,終於憋出來一句:“情聖,你好。”接下來全班大肆哄笑。我莫名驚詫,羞愧難當,引為恨事。
後來問了個比較熟的同學,他說:“你快是快矣,可惜身姿不雅,活象個猴子。”
我想,大概從那個時候,就注定了我猴子的宿命。
一直為學業,生活,愛情,事業疲於奔走,焦頭爛額,活象個急於求成的猴子。
之前YL喊我情聖,也逃不出這個宿命,他只看見我泡妞時候一副小人得志的模樣,卻不知這背後究竟埋藏著多少辛酸,就象“萬人迷”——萬玲的愛情寶典,都是吃了男人的虧受了愛情的苦後的字字血淚。現在他看盡我失戀後的頹廢,只是默默地陪我喝酒,在KTV裡竭力地嘶吼——我很醜,可是我很溫柔。情到深處,他會對我說:“我想去西藏。”。
——回到拉薩,我很醜,可是我有音樂和啤酒,心中那朵雪蓮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