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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室可興》第361章 明知此去多荊棘
座中九人,大都不是底層。

賈詡也是豪族,不然不可能年輕時就“察孝廉為郎”。孝廉每郡國每年舉一人,名額有限,爭奪激烈。賈詡能奪得孝廉名額,其家豈是尋常人家?

郭嘉是陽翟大姓郭家的旁支。郭家“數世皆傳法律,子孫至公者一人,廷尉七人,侯者三人,刺史、二千石、侍中、中郎將者二十余人,侍禦史、正、監、平者甚眾。”乃是個不得了的大家族,與潁川荀氏、陳氏、鍾氏、韓氏相比,並不遜色。

周貫曾為郡吏,雖非豪族,也是中富之家。

張飛家貲豪富;許褚之族為譙縣大姓,族人上千。

只有沐並貧苦,典韋、劉猛為輕俠,不置產業。但也沒淪落到為人做佃的地步。

而且他們三人屬於少數。

有名有姓、脫穎而出的猛將良臣,極少輕俠無賴或赤貧流民出身的。

張遼“少為郡吏”;

樂進“為帳下吏”;

徐晃“為郡吏”;

趙雲“為本郡所舉,將義從吏兵”;

太史慈“少好學,仕郡奏曹史”;

周瑜出身“公族”;

魯肅“家富於財”;

程普“初為州郡吏”;

黃蓋“為郡吏,察孝廉,辟公府”;

甘寧“為吏舉計掾”;

臧霸“將客數十人”,等等。

要知道郡吏多為地方豪強把持,能為郡吏,至少也是縣中豪強,地方名流。佃農、流民連書都讀不起,怎有機會為郡吏?

有閑可讀書,有財能習武,有名可為吏,多經歷練,才有機會成為名將能臣。

即使劉備,父親曾為縣令,“少孤,與母販履織席為業”,也並非是赤貧,更非佃農。

賈詡、郭嘉、張飛等都明白劉備的深意,紛紛建言:

“與大司馬共定天下者,英豪雄傑也,非黔首流民,此事明矣。”

沐並則反駁道:“英豪雄傑固當求之,然小民才是根基。

豈不聞發如韭,剪複生,頭如雞,割複鳴。吏不必可畏,小民從來不可輕乎?

張角振臂一呼,黔首響應,流民皆從,遂使漢祚傾頹。

大司馬起青州,軍士主流亦是黃巾降卒,此輩如今多成長為各軍低級軍官,浴血作戰,不怕犧牲,遂克強敵,肇造基業。

並以為當以小民為重。”

公元192年四月,劉備先破管亥,又破張饒、李條,收東萊郡,組建揚武、振威、折衝三軍及武衛、摧鋒、陷陣三營,其士卒大多數都是饑民和黃巾降卒。

典韋、劉猛大體同意沐並所言,但補充道:“小民憨直無勇,雖為根基,但不如輕俠劍客之果銳敢戰,後者必不可少。”

劉曄與沐並針鋒相對,道:“饑民雖數量最多,然無有智略,譬如泥沙,被流水挾裹,任意東西而已,安能為根基?

且如今四海鼎沸,盜賊叢生,小民皆投豪強,處處保聚。

若與地方豪強為友,則英雄歸附如流水,定天下易如反掌;

若欲誘豪強之佃農、賓客為用,則天下皆敵,步步荊棘,如何遽定天下?

子恪、仲康將軍以及戰死之文達將軍,並州張平北,率部曲來歸,乃以大司馬氣度恢弘、寬仁豁達之故也。

若遽佔其部曲,則人人自危,誰複來投耶?”

劉曄語言尖銳,直指根本,眾人皆沉默。

劉曄所說基本上是事實。

自從本朝中葉以來,土地兼並嚴重,自食其力的小民(自耕農)已經大幅度減少,小民不得已淪為豪強的賓客、佃農甚至奴隸。

劉備要麽與這些豪強妥協,通過讓渡利益,讓豪強驅使其部曲為自己作戰,

就如光武帝所采取之法。要麽就給予麾下原為饑民的士兵以土地,讓他們的家人變為自耕農,客觀上將致使那些豪強的佃農、賓客來投,走到豪強的對立面。

百姓和土地本質上是一種財產,一種資源。

說到底,根本問題是:接受豪強佔有這些資源,進行利益交換,還是拋開豪強,直接佔有?

劉備實施的屯田制度實際上已在和豪強爭奪土地和人口。

屯田製是一種土地國有制度,其模式跟家庭聯產承包責任製沒有本質區別。

流民若覺得租用劉備的屯田有利,就不會去租用豪強的土地。

劉備如果有足夠的土地,完全可以把佃農從豪強處招誘過來。

豪強要麽降租,要麽就用武力製止佃農逃走。

而劉備是不會坐視豪強動用武力的。

那就看誰的拳頭大了。

另外,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豪強也必須按田畝交稅。

劉備見眾人討論得差不多了,從容道:“諸君雖多有出身士族,土地百頃,賓客、佃農極眾者,然皆道德之士,如魯子敬,性好施與,大散財貨,摽賣田地,以賑窮弊。

君等富貴且仁,宅心寬厚,莊園塢壁中之宗人、賓客皆可全衣食、得飽暖。我心甚慰。

然世間豪族豈能皆如君等?

遠有東平陵衛家,博昌劉家,高菀王家,近有平陰趙氏,皆為富不仁之輩,壓榨百姓,巧取豪奪,逼良為娼,苛待佃戶,戕害性命,不除之何待?

我提兵為天下除暴亂,亂者即諸侯、盜賊,暴者即惡吏、劣豪。

所護者乃良善之家、正直之士、忠厚之民。

若豪族能善待百姓,我舉手相迎。

若豪族苛待百姓,則主動與我為敵,自當誅之。

長太息以掩涕兮,哀民生之多艱。

自桓靈以來,民亦勞止,汔可小康?

我欲救民於水火,申大義於天下,再現三代之治,清平之世。

然自知前途多艱,荊棘叢生,諸君願從我遊乎?”

劉備娓娓而談,話語平實,但發於肺腑,飽含深情,令人動容。

且劉備並不是一竿子將豪強全部打倒,而是重點打擊為富不仁、所為不法的豪強,這就可以分而治之。

如果全天下豪強一起反對劉備,劉備必然失敗。

但若只是一郡豪強反對,就算聚起數千兵,也可輕松剿滅。

賈詡等九人皆離席拜倒,感動道:“願為主公效死!”

先從源頭上統一了思想,劉備才拋出了分田方略。

先從彭城進行試點,自振威四軍始。

大致如下:

一、普通士兵每人五十畝田。

二、此田雖為士兵所有,但不必親自耕種,由官府統一組織,招募流民耕種。

三、土地收成,官府得三,士兵得二,租戶得五。

荀悅《前漢紀》載有晁錯之言:“今農夫五口之家,其服作者不過二人,其能耕者不過百畝,百畝之收,不過三百石”。漢畝相當於現在一畝的五分之一多點。兩人可耕百畝。

此處“石”是容量單位,與“斛”相等。

秦始皇統一“度、量、衡”,度是長度,有丈、尺、寸;量是容積,有斛(石)、鬥、升;衡是重量,有鈞、斤、兩。

可參見成語:尺短寸長、車載鬥量、千鈞一發。

50畝可產150石。根據《漢書·匈奴傳》記載,壯年男子每年吃22石米。50畝出產可供6-7人吃一年。

士兵得二成收入,可養一名成年人還多,若為婦孺,養妻一人、子一人當無問題。更何況隨著士兵晉升,所分田畝還會增加。

振威四軍兩萬多人,至少須土地一百萬畝以上。

彭城遭遇天災人禍,土地多荒,土地數量不是問題。問題是怎麽招徠到足夠多的人口來耕種。

兩名成年人可耕種百畝地,一百萬畝需要兩萬成年人。這不是一個小數目。

天下並非沒有人口。人口在豪強的莊園之內。

自豪強處爭奪人口,又跟稅收制度連在一起。

劉備提出按土地征稅,即“田租”;為鼓勵生育,丁口稅按戶收取,即“戶調”。大戶加收戶調,小戶少收戶調。

按土地收稅沒問題,但土地數量到底多少?誰來測量確定?

彭城縣大姓張家、蔡家、謝家、嚴家,都有良田數百頃,陶謙主徐州時,基本上只是象征性交點稅。

現在要度田征稅,豈能心甘情願?

這些大姓少者賓客、佃農數百,多者數千。壯年男子平時耕種,閑時習戰,故又稱部曲。

郡吏、縣吏基本上都被四家或其親族把持。

曹操屠彭城,殺彭城相汲廉,這四家雖然損失慘重,但很快就又從百姓身上找補回來,絕對實力雖下降,相對實力卻大幅度上升。

劉備接掌徐州前,四姓把彭城經營得滴水難進, 陶謙委任的彭城相吳范備位而已。

賈詡對度田效果表示了含蓄的擔憂:“度田需用胥吏,此輩皆大姓豪強之人,焉能如實度田?

張蔡謝嚴乃郡望,左長史亦出身張氏,須得穩妥行事,免得引起動蕩。

此外,若向豪強收取田租,其定向佃戶轉嫁,則後者負擔更重矣。”

劉備淡淡道:“度田事關重大,必須做實,區區小事,何須胥吏,青州學宮、工農書院學子即可辦之,為免有狗急跳牆、戕害度田學子之事,責成四軍予以保護。

有抗租者,以叛逆論罪,一律誅殺。

在度田過程中,須得向佃農加強宣導,若向官府租田耕種,首年全歸耕者,此年耕者得七成,第三年及之後按得五成。

要編制童謠,四處傳唱。”

頓了頓,又道:“亦要跟四軍士兵講清楚,士兵效命沙場,換得土地,由於尚未退役,無法親自耕種,故由官府協助將其租於耕者。

士兵乃地之主,可頒發地契,可傳之後代,但不得買賣;

耕者乃地之客,可簽署耕約,期限可至五十年及以上;

官府乃地之保,故亦應獲得部分地租收入。

原則上士兵之田出產,士兵、耕者、官府按二成、五成、三成進行分配。

若今後士兵退役,要求自行耕種,由於地上已有耕者,按照主不逐客的原則,須另行置換同等數量、品質之土地。”

賈詡等皆驚訝劉備想法的完善和詳細。

劉備又道:“土地之事,須慎之又慎,我之法,亦不可貿然推行,當先試點。”

試點之事交予沐並負責,周貫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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