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夢裡夢到,前輩並沒有死!”
我醒來之後,坐在床上愣愣的望著窗外自言自語道。
但是事實總歸是事實,即使千般萬般不願接受,一樣要面對,生活也總還得繼續。
我起床洗漱完畢,到老家把我爹擱置多年的破桑塔納開出來,驅車前往縣城公園的公墓裡,我準備給前輩立下一座空墓,墓碑就對準黃河。
很快我就到了公墓,墓地裡有寥寥幾個人在掃墓。
縣城公墓規矩沒有那麽多,聯系管理人員,給過錢就可以現挑地方,而且地錢也不算太貴。
管理人員把我帶去挑地,我選了一塊附近墳頭兒不多的地方道,“就這裡。”
管理人員離開,我把前輩的墓立在了那裡,墓碑空著,因為我不知道該寫些什麽,總不能把“黃阿三血債血償”之類的話寫上去吧。
坐在前輩墓前,我點上一支煙想了很久很久。
我不想再過著如此的生活了,我想回到我的小飯館裡,每天接待不多的客人,自己掙個錢自己花,也不用每天這樣提心吊膽的活著,多好。
至於那些詛咒,那些秘密,去他媽的吧,我不管了。
我知道這樣想很自私,但是沒有辦法,我也要生活的。
我們之所以沒有死在太行古墓裡,完全是因為幸運。因為有我的爺爺,老驢,黃智中,黃阿三,李保衛等人在前面鋪路。
那是一個被人探索過無數遍的地方,裡面的危險已經基本排除,然後我們才踏進去的。
但是黃河之下就不一樣了,雖然在我之前也有很多人,但是它依舊危險重重。他讓我看到了在這個行當裡,死人時再尋常不過的事情。
我受不了了,我要退出!
至於蘭智剛已死的消息,我知道遲早是會敗露的,到那時我的牢獄之災怕是免不了了。
能拖一天算一天吧,我心說。
然後我站起身,把煙頭扔掉,重新點燃一支煙放在了前輩的石碑上,轉身離開了。
從公墓回來,我開始了以前的生活。
阿姨在我離開的這段時間裡出車禍了,所以我又換了一個新的服務員。她的名字叫張瑩,是個輟學在家的初中生。
我和小瑩每天再餐館裡忙裡忙外,很快,一個月就過去了。
因為小瑩什麽都不會做,什麽都要從零教,所以這一個月裡每天我都累的要死要活,回到家倒在床上就睡,連提早老年癡呆的機會都沒有了。
不得不說,時間的威力真的不能小覷。
這一個月裡,雖然那些事情我仍然記得,但是不得不承認的是,那些或恐怖或悲傷的記憶,確實被衝淡了許多。
但是,該來的總會來的。
一天我照常起床上班,但是在小區樓下被兩個警察帶走了。
蘭智剛的事終於出了。
坐在警車上,我不僅沒有一絲的緊張,甚至還感覺到了空前的輕松,比任何時候都要輕松。
還是那個警局,但是這一次我是被押進去的。
來到熟悉的審訊室,徐五年正坐在裡面,但是讓我沒想到的是,大軍竟然也在裡面坐著。
“殺人?!殺警察?!”,審訊員背光,我看不清楚他的臉。
“沒有。”,蒼白無力的解釋,連我自己都說服不了。
大軍著急了,對著我喊道,“人不是咱們殺的,您跟他們說啊!讓他們自己下去查看。”
我搖頭心裡自嘲道,
還說得清楚嗎?事實再明顯不過了,警察利用賊抓賊,結果賊趁著沒人把警察全弄死了,然後賊跑了出來。不過這些賊也夠傻的,連跑路都不知道。 “副局不見了,連帶著十幾個警員也不見了,那些警員都是沒畢業幾年的學生,警局該怎麽給他們的家人交代?殉職?!”,那人厲聲道。
我不知道怎麽回答,所以不再說話。四周也安靜了下來。
安靜持續了幾分鍾,便被審訊員打破了。
“你們的同夥呢?那個五大三粗的人去哪了?跑路了?”,審訊員發問。
“死了。”,他口中那個五大三粗的人指的就是前輩。
突然,審訊員的手機響了,他看了一眼手機,沒有掛斷而是準備接聽,看來那個電話挺重要的。
然後審訊員對一旁的警員說道,“小吳,給他們紙筆讓他們自己寫,寫完之後放在我辦公室就行,我回頭有時間了遞到檢察院。”,說完他就邊接電話邊走了出去。
紙筆放在了我們面前,我們三人互相對視。我道,“按實情寫,他們信不信是他們的事情。 ”
二人點頭。
說實在的,黃河之下的遭遇真的讓我寫的話,我覺得可以寫本書了,那麽多無法解釋的事情卻真實發生,如同小說一般,我真的覺得他們不會相信。
不過我還是如實寫了上去,交給了那個叫小吳的警員。
然後我們三個被押了出去,暫時拘留了起來。
“殺警察可是重罪,咱們完了。”,徐五年看著我道。
我搖頭,“暫時不會有事情,因為還有一個賊跑路了,他們肯定還要讓我們供出來的。”
“前輩嗎?”,徐五年再問。
我點頭。
突然,小吳電話響起,解惡之後他又把我們帶回了審訊室。
回到審訊室,楊峰竟然在裡面。
審訊員不知何時回來了,接著他做了件我想破腦袋也想不出的事情,他竟然把我們放了,就這樣讓楊峰把我們帶走了。
如果前輩在場的話,我相信他一定會忍不住吐槽一句:靠!小說都不敢這麽寫!
唉...
回去的路上,楊峰告訴了我事情的經過。
他在警局有關系,而且他替我們做出了保證,說我們一定能幫警局抓住黃阿三的罪行。
所以我們被暫時釋放,等黃阿三抓住時,我們和黃阿三一同問罪。
我懵了,他為什麽敢這麽保證,“黃阿三在哪啊?而且即使找到了他的人,我們又怎麽能找到他的罪證?”,我問楊峰。
楊峰緩緩張口,“黃阿三去了嶺南山。及時趕到,一定能人贓並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