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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國圈》第227章 你再追,佩服
  埋伏成功的敵將,哪會想到有神經這麽大條的二百五,剛被伏兵殺的大敗,血戰突圍才逃出山谷,一轉頭怎麽又回來了?

  伏兵全出來了,正在谷內整理戰場,全松懈著呢,復仇男神張繡回來了,一個回馬槍,義無反顧的扎了回來。

  誰能料到這個?只要被張繡捅中一下,他又要自詡無敵了,根本沒有窮寇莫追的概念,一追就不知道追到哪個熊地界了,直到找不到敵軍了,連回家的路都迷糊,才想起來回軍。

  徹底的追擊,只要被張繡打敗一下,就要徹底放羊。

  大勝而歸的張繡,對賈詡自然更崇拜了,賈詡又最吃這套,得意洋洋,倆人神經病一樣,脾氣就特別契合,在涼州打羌氐就這個路子。

  張繡特別就特別在,他腦子是緩存,山谷埋伏這一仗打完了,下次又打起來了,賈詡讓他別追敵軍,必有伏兵,張繡又無敵上身了,興高采烈就追殺去了。

  然後,又是灰頭土臉的回了,“佩服”,“再追”,馬上掉頭就追,大勝,又喜氣洋洋的回來了,“太佩服了”。

  換個神經正常的人,根本不會搭理張繡這個二百五,可賈詡起碼二百八,病不比張繡輕。張繡不一仗一敗一勝,賈詡哪來的前後“兩個佩服”?

  倆神經病,性格特別契合。

  李軒開始不知道這個,捉弄張繡玩呢,誰知道張繡一被坑,反崇拜的不得了,李軒不知道後面會發生什麽,隨手坑了把張繡,面對張繡崇拜的眼神,就是得意洋洋的隨口扯個淡:“我左青龍,右白虎,腰上紋個米老鼠。”

  忽悠了什麽李軒自己都記不清了,張繡全信了,非要把青龍,白虎,米老鼠,找出來不可。

  這下事情大條了,一個大騙子碰上了虔誠的信徒,甩不掉了,信徒非讓大騙子把上帝叫來,一起喝點。

  這李軒哪找的來?他就是隨口一說,恰如隨口就叫錢景錢多多,與多少沒關系的,再解釋真沒有兵法,沒用,張繡不信,虔誠的不信。

  李軒被非要讓他找上帝的張繡,弄的精神衰弱了,沒見過這樣的二百五,比賣贖罪券的主教都虔誠,非要見上帝。

  “賈詡說我掏的紙片就是兵法。”

  張繡無敵一上身,賈詡都是他小弟,歲數小心胸大,感覺李軒都在他腰部以下,看李軒跟看小弟一樣,一副大哥交代小弟的臭屁表情,咬著大蘋果,隨口吩咐,“你快點把你的兵法傳我,趁幽州正打著,我帶我的團上去試試,你放心吧,我一上去,一個衝鋒就把張純提溜回來了,沒打明白的,我回來再問你。”

  “張純不能抓。”

  李軒臉木木的,“倒是跟著你的一群遊俠兒,都他媽敢殺,老鄉家裡豬都偷,這不賊麽?”

  “沒偷。”

  張繡脖子一梗,執著道,“是先把老鄉全家捆了,才牽豬的。從院牆跳進去的,豬是從牆裡扔出來的,我弟兄跟我說了,院門沒開,又沒走門,犯什麽法了?”

  “你這是鑽空子啊。”李軒臉更木了。

  “熟歸熟,你這麽說,我還是會告你誹謗。”

  張繡得意洋洋,“你教我的家庭作業,我全讓我弟兄幫我作了。那個裡的‘裡法’,密密麻麻一大堆,到處是窟窿。盜竊的認定就是入門別戶,戶言不許。我弟兄沒入門啊,豬都是翻牆出來的。我弟兄什麽身手,一家老小睡夢中就讓全捆了,話都說不出來,言不許個屁啊,只能淚流滿面的看著我家弟兄把他家豬拉走啊,犯什麽法了?”

  “你這是鑽空子啊。”

  李軒臉木的發滯,卻也真是無法。

  一個聽慣了“官”命,從來只會犯法的村兒,若是突然讓村民自己管自己,自己制定“村法”,會發生什麽?

  千奇百怪。

  朝中大人想都想不到的事,卻是村裡的根本大法:“路上的牛糞,只要被人畫了圈,別人就不能撿,違者罰隻雞。括弧,六月新法,補充:會下蛋的雞。”

  這就是村裡的憲法。

  能讓朝中大人倍感有辱斯文,說什麽都不會立的法,卻是北盟一個民裡之內最關心,獎懲爭論最厲害的法。

  北盟明明建議,不要搞繁複的法律條款,在一個聯盟的標準框架下,裡內有罪無罪大夥說了算就行了唄。大夥的意見就是法,有罪無罪,左一碗右一碗,碗裡扔豆,數豆就行,一法頂萬法,萬法歸宗。

  可民裡不聽北盟的,既然盟裡都承諾了“民裡”的人事,財政,法律皆自治,不管“聯盟標準”之外的“裡法”,行會的行業自律條款等民事立法與判定,那民就真敢不聽北盟的。

  盟裡建議個屁,咱盟上頭就是一群傻筆組成的,全是狗官,除了會漲價啥也不會。一堆瞎標準,走個路它都得規定個都得靠右,就是為了對準唄,你說這不傻筆麽,咱還能不會走路,走個路都走不準?

  買個東西不對準還拿棍子打人,那麽寬的櫃,前面就一個人,我過去怎啦,排啥隊,有啥好排的,這不越排越慢麽?

  咱關心的事,盟裡都不關心,天天整幾把邪乎的,就說這路上牛糞的事吧,到底是誰的?這麽大的事,盟裡上頭那幫傻筆,居然看不見,不標該是誰的,不對個準。

  盟裡那幫狗官不關心的事,時下咱做主了,咱得關心啊,得把路上的牛糞究竟算誰的,說清楚,把章程立下來。別的裡咱管不著,咱就管咱自己的裡。

  咱裡拾牛糞的規矩大夥議好了,就得跟盟裡的標準一樣,敢不對準就打你。我不排隊就被打過,很冤枉,很沒道理,但有標語:“不排隊,就打你”,這就是標準,提前告訴你,劃了圈的牛糞誰敢撿,就罰誰一隻雞。

  人民當官熱情空前高漲,從法律意識淡漠,到村裡深夜挑燈開會研究立法,修法,改法,吵吵的晚上狗都不敢閉眼。

  那一堆法多的,沒人知道究竟有什麽依據,反正就是大夥樂意,大夥議出來的法,那全村是個人都是警察,都是普法宣傳員。

  大漢的法是什麽,沒人知道,沒有任何人知道,就不可能有人守法。

  守法的前提要知法,軍法十七禁令五十四斬,條目那麽少,犯了就殺,士卒還背不下來呢,民法就更別提了,法律條文浩如煙海,丞相都背不下來。

  知都知不道,怎麽守?

  加上立法與民又無關,民就不可能關心,只有被罰了,要砍頭了,才知道,喔,原來要殺我的頭了,拿去,反正我反對是無效滴。

  北盟就不同了,民裡內的法上旬一變,不用到下旬,新的補充條款,從“罰隻雞”變更成了“罰只會下蛋的雞”,就已經老少皆知。

  人人知法,因為就是大夥自己訂的法,太熟悉了,為什麽要這麽訂,這麽量刑,怎麽判全知道。守自己訂的規矩,那不本能一樣?

  一群一起訂法,修法,知法守法愛法的人,閑了還能一起審判亂撿牛糞,無視大夥尊嚴的人。

  就在北盟審判長關雲長的神像面前,莊嚴的審判亂撿牛糞,破壞裡規的人:“地震北國,一脈燕山千古秀。歌朝大海,三合河水萬年流。當著關二姐的面,說,亂撿牛糞,你錯了沒有?”

  就這一下,一個民裡的組織形式,動員力,就上升為“黑手黨”了,抗擊正規軍另說,起碼與土匪都能打的有聲有色,因為這樣的“民裡”自己就是土匪。這還是“民裡”,“軍裡”連碉堡都有,連周圍的土匪都能掃蕩了。

  即便是“民裡”的“裡法”很操蛋,姑娘多的“民裡”,為保護本裡的“閨女資源”,立法規定“本裡的閨女外嫁,聘禮要多三頭牛,屬於全裡所有。”

  這人販子一樣,知法犯法,可沒辦法,大夥樂意。

  遇上立法熱情空前高漲,夜夜挑燈立法改法的“法癮裡”,那“裡法”條款密密麻麻,相互衝突,能到處都是窟窿。

  那遇上張繡這號的反動分子,循著法律空隙就“合法”的把豬從院牆遞出去了。

  不是“偷”走,就是“遞”走了,誰都知道這就是偷豬,可在那個熱愛立法的村兒的“裡內法”規定中,偏偏就是不叫“偷”。

  那只要偷豬的家夥不從“門”進,贓物不從“門”出,養豬家的沒人“嘴上反對”,那從院牆裡遞出去的豬,就是“合法所得”,就是合法的豬。

  這就是程序正義。

  在這種反動的程序正義之下,即便全知道張繡的那幫遊俠小夥伴,就是偷豬賊,也不能以偷豬定罪。

  因為知道無罪,無知者無畏。

  北盟當然可以干涉,撕毀與民約定,無視聯盟公約就可以了。

  李軒當然可以懲罰偷豬賊,只要以軍管的名義,以聯盟公約規定中,凌駕於“裡內法”之上的軍事行動,無需任何理由,直接把偷豬賊抓了就可以了。

  那人民一定會歡呼雀躍,因為都知道是偷豬賊的偷豬賊,受到了應有的懲罰。

  但是,對不起,無知者無畏。

  當人不再畏懼法律,而隨心所欲時,就會又從標準退回到情緒,從文明退化回愚昧,回歸土著的本來面目,無知者無畏。

  李軒既然能通過罪由喜惡判,來伸張正義,就能讓所有的人,看見他的畫像就流淚。

  因為他本人就是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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