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晨來男寢找林重林時,所有人都吃一大驚,連他自己也覺得莫名其妙。
林重林被葉晨帶下樓,樓道間塞滿圍觀的男生,指指點點,議論紛紛,那一瞬間林重林覺得自己像是被警察當眾拘走的罪犯,可事實上自己光明正大,而且是葉晨葉大才女的座上賓。荊梁、喬柯和風曉月都可以為自己作證。當時,她推開門,徑走到自己跟前說:“能否請你吃個飯?”
葉晨戴著墨鏡,上身穿一件藏藍色雪紡衫,下身一條白色緊身長褲,穿著七厘米的高跟鞋站到林重林面前,個子幾乎比他還猛一點。他被她的氣場震懾,變成一具牽線木偶,跟在身後,喏喏而行。
林重林一路走到學校停車區,跟著葉晨鑽進一輛紅色小轎車。喬柯曾反覆跟林重林強調過,這是一輛價值不菲的豪車。林重林卻不記得車的名字,也識不得車上標牌。他隻記得這是自己第二次坐轎車,第一次是陸卓去醫院接自己時偷開他爸的車。
車上赫然坐著一大隻金毛犬。
那狗一見林重林,露出獠牙來。
“小鯤,安靜哦,他是咱們的朋友。”
葉晨說著摘下墨鏡,發動汽車。
“小鯤?”林重林忍不住問。
“是的,北冥有魚,其名為鯤。”
“可它明明是條狗。”林重林不信世間有這樣巧合的事,他的自行車也叫小鯤。
“怎麽,你那輛自行車能叫,我的狗就不可以啊。”葉晨嘴角輕揚,宛然一笑。
“你怎麽知道……”林重林驚訝不已。
“我知道的還更多呢。”葉晨說著從後視鏡裡看林重林,他也看見她。
令林重林感到奇怪的是,葉晨的聲音是暖的,神情卻是冷的,給人以冰火兩重天的感覺。喬柯常在寢室感歎,如果這世上有他追不到的女孩,那便是葉晨這樣的女人。自詡閱女無數的喬柯,對葉晨的評價是:憂傷的才華,尖薄的自信。才華讓她的憂傷迷人神魂,尖薄讓她的自信更攝人心魄。
葉晨問林重林:“你喜歡讀書?”
林重林點點頭,心中暗道:“中文系的男生,就算是喬柯這樣的,也是喜歡讀書的啊,只是獨鍾情於王小波罷了。”
葉晨又說:“你也喜歡寫作,小說的名字叫作《尋霸王》。”
林重林現在十分肯定,寢室出叛徒了,這種事非喬柯不能擔當。他本想回應“只是閑著沒事隨便寫寫”,又想起喬柯曾說她出過好幾本書,或許能給自己幫助,便改口說:“聽說您出版過好幾本書?”
這個“您”字用得連他自己都臉紅。
葉晨撲哧一笑:“我比你大三歲,你叫我晨姐吧,或者叫我的名字也可以。”
林重林尷尬異常,說道:“晨姐,你有空能否看看我的小說,急需賜教。”
葉晨說:“好啊,榮幸之至!或許可以給你一些幫助,也算是贖罪吧。”
“贖罪?”
“把你這樣一個勤奮好學的知識青年當成了紈絝流氓,豈不是大罪過?”
“呃……”林重林恍然大悟。
葉晨繼續說:“我想起自己大一時,也像你一樣,是個文藝小青年,愛寫些東西,又不得門路。那時寢室裡的同學,都在討論衣服妝飾,甚至帶喝酒的男人到寢室來,我便搬了出去。我那時可憐的很,沒什麽真正的朋友,只有一行行發表在報紙雜志上的鉛字讓我感到滿足。 ”
葉晨突然說這些,
使得林重林不知道該怎麽回應,空氣中出現尷尬的沉默。 她看上去完全沒有在意,問林重林:“你當時怎麽不反駁我呢?”
“當時?沒想起來。”
“有意思。你對我是什麽印象?”
印象?林重林沒什麽印象,大概是個女強人吧,這樣說又不太符合她身上的文藝氣質,想了半天,說:“高處不勝寒。”
“唔?怎麽解釋?”
“人人都覺得你像明星高高在上,耀人眼目。照我看來,再亮的明星也不過是一塊或大或小的石頭,只是因為高,襯了別人的光,所以供人仰望崇拜。以前聽別人說起你,總覺得你是高冷的,不食人間煙火,拒人千裡之外。今日見了,才知事實並非如此,你不是塊冷石頭。”
林重林不禁暗暗稀奇,自己竟然在一個陌生人面前,說出這樣的話。
“我不是塊冷石頭?”葉晨饒有興趣地重複,“有趣,第一次聽人這麽說我。”
葉晨請林重林吃飯的地方,是一家不起眼的小廚,經濟實惠,又別具風味。林重林原以為她要帶自己去電視上那種豪華大餐廳,在那種地方真是讓人食不下咽。
幸而來的是這裡,可見她用心之細。
吃飯時,葉晨主動聊起大學的趣事,就好似對面坐著的林重林是多年好友一樣。
臨別時,她說:“下周末在我家有個沙龍,一些作家和出版社的人都會來,你也來吧,能多認識點人總是好的。”
林重林惶恐不已,連說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