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張思蒙先生!”我悠悠的說。
李況問他:“你什麽意思?”
“不如去問問你的夥伴陳亂?可惜你已經找不到他了。”
李況額頭上浮起了一滴又一滴汗珠,他顯得十分著急:“你……你到底什麽意思?我可是警察!”
“張思蒙”接過話:“是啊,你是警察,卻做出這麽不齒的事情。四起案子我一並偵破了。”說話的時候,他的聲音已經變回了原來的樣子,也卸下偽裝,露出白盛的真容。
當我看到他給我的文件的時候,整個事件我就已經明了了。
因為當時白盛偵探說的比較含糊,所以我直接把他的文件上的內容抄在這裡吧。
2003年7月21日,我受委托調查百貨大樓被炸案件。
凶手似乎很狡猾,因為大樓外表看似正常,裡面卻只剩下殘骸了。
明顯,凶手是為了掩人耳目,隻炸了大樓裡面。當然也不是炸個乾淨,否則的話,他既不能得逞,也不能逃跑。
據百貨大樓老板所說,這一天早上八點鍾,他準時過去開門,進去後大樓裡面只剩下殘骸。他檢查了監控,只有大樓門前的監控沒有被破壞。但是裡面7月20日21:00到21:20的影像已經被銷毀,在九點前和九點二十以後在大樓經過的人只有唯一一個——陳亂。
可是從現場來看,他一個人絕對搞不出這麽大名堂,一定有什麽同夥,甚至是一個團夥。
這也讓我記起來7月18日的案子,這兩個案子中間,或許有什麽聯系。
那天華豐銀行被搶劫,由於當天銀行剛剛內部整改完畢,所以打算7月19日營業。
但當當天下午有工作員取落在銀行的東西的時候,發現銀行失竊。
銀行內部的攝像頭沒有照到在他們離開後有任何人進入,門外的攝像頭找到的可疑人員有:劉三、牛六、陳亂。他們都是搶劫慣犯。
我和警察局一起審問他們,以下是他們的證詞:
劉三:我真的已經金盆洗手了,不要再懷疑我了!倒是那個陳亂,最近每一回我來到這邊的時候他都在盯著銀行。
牛六:我已經改過自新了,你可以查,我現在在香噴噴餐廳當服務員。前幾天我還看見李警官在大街上詢問陳亂呢。
陳亂:我已經浪子回頭了,我可給你說,我看見過劉三和牛六他們兩個盯銀行呢!
這時候,我已經有了些眉目,所以我說因為需要收集一些關鍵證據,派李況去幹一件任務,其實只是為了支開他罷了。
而且陳亂之前已經因為犯罪而捕獲了,不知道怎麽逃出來的,不管這次是不是他乾的,也把他送回監獄。後面的事情也證明,和他脫不了乾系。
於是我偽裝成李況,再次對這三個嫌疑人,他們的證詞已經發生了一些變化。
他們當時的證詞除了陳亂我都記錄了下來。至於陳亂的,我的記性很好的,也就寫在這裡吧。
劉三:我真的不在從事以前那違法的勾當了,不過,我記得自己以前行竊的時候多次碰到你,你該隱藏隱藏了!因為剛才白偵探在這兒,沒敢說。
這個時候,我已經堅信凶手是誰了,除了他以外,再無別人。
好幾個案子重疊在一起,遲遲破不了案,原因就在於警察——李況是凶手!
牛六:他走了啊,終於能舒口氣了。好吧,我承認我昨天還幹了一票,但是我可沒乾殺人的事!那銀行的事是你乾的吧,
我記得那天我聽見過你跟陳亂說要搶劫銀行。剛才我謊稱是你詢問陳亂,機智吧? 陳亂:李警官,在這兒怎就不用裝模作樣了。反正現在都是自己人,那個令人厭惡的偵探沒在這兒。咱一個月以前商量的搶劫銀行的計劃可是終於實現了,幸虧你知道銀行有地下室,咱可以用那個方法。
我再次對百貨大樓調查的時候發現,現場留下了陳亂的指紋,但是這樣的作風,顯然和陳亂極為不符。
我換回白盛的身份,再次審問陳亂時,他終於承認了自己的罪行。但是當我問及他是否有同夥的時候,他否認了,但是他的表情很慌張。
於是我暗中觀察李況,發現了他偷偷放走了剛被我送回監獄的陳亂。
隨後,我又跟蹤他們兩個,找到了他們的窩點和銀行的贓物。
為了繼續偵破百貨大樓的案件我沒有直接跳出來揭發,而是繼續偷偷跟蹤。
剩下的事情就已經明了了,我相信我的推測。
於是偽裝成陳亂,找到李況告訴他白盛會出現在滿田區居正街,想辦法把他帶回來,以免我們的事情白露,他的探案能力還不是蓋的。
然後我再次偽裝成李況,去他們的窩點找到陳亂,說讓他去滿田區居正街會見白盛。
後面的事情很明顯了,“白盛”先來到居正街,然後李況帶凶器來到現場,刺死“白盛”。
李況本打算向西邊跑,但是怕被發現所以脫下鞋子反向逃跑,並在途中屍體倒下途中被李況推了一下導致讓白盛趴下了,以方便不會讓人們注意到白盛死了。他還為了不暴露而借助自己的權勢銷毀了一部分監控。
隨後我去找我的老朋友張思蒙,打算偽裝成他去往現場。
這是白大偵探給我的文件裡的部分內容,真相是什麽,想必大家已經心知肚明,但是還有一些細節和經歷。
經過犯人們的口供和白盛的推測,我把這些串連在一起,方便大家了解這整個大事件。
話說回來,這第一次協助辦案還是很輕松的,應該是白先生事前調查過很久的原因了吧。
這次我僅僅需要帶一個學生去往現場,至於白大偵探為什麽知道張儒會出現在攝像頭裡,那就看接下來我整合的這起“第四樁案件”的整個過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