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世一些文章認為,米國在西進運動中,屠殺了上千萬的印第安人,這個是可以考證的。
但最為誇張的說法為4000萬,並使之數量銳減至二十萬。
實際考慮到漁獵生產方式的初級性,北美大陸上,並沒有生存著那麽多原住民,其數量約在1000-1500萬之間。
以北美野牛與原住民之間的數量比來看,依靠狩獵而維持生存的經濟是可持續的。
也正因為有數量充足的野牛可以獵殺,絕大部分北美印第安人,在很快學習到騎馬技術之後,
並沒有進一步從殖民者那裡,學習畜牧牲畜的手段。
隨著米國西進運動的推進,大量的北美野牛在19世紀被屠殺。
及至20世紀初,由於東部自然條件較好的森林地帶,被全面開發為耕地,
體型較大的“北美森林野牛”,在米國完全消失,後世只在J拿大西部的森林地帶有少量存在。
只有在因為半乾旱環境,而殘存有天然草場的“米國大草原”,才殘留有數十頭“北美草原野牛”。
21世紀,經常長達一個世紀的保護,北美野牛的種群數量,勉強恢復到了1萬頭,不包括人工飼養的野牛。
其強悍的外表及其強烈的北美地緣屬性,使得米國政府簽署法令,將之正式定為米國“國獸”。
稀缺性,看起來是野牛成為,米國“國獸”的另一個重要因素。
一些研究者認為,北美野牛的滅絕,是一場針對印第安人的陰謀。
這一理論的邏輯線是,既然印第安人的主要食物源自於野牛,那麽野牛的數量銳減,也必然導致印第安人數量的同比例削減。
北美野牛數量的銳減,固然改變了很多印第安人的生存方式,對北美原住民的數量,造成致命影響。
及至野牛幾近消失的20世紀初,米國印第安人的數量,隻佔總人口的1%。
隨著殖民者和新技術的輸入,北美的土地潛力被大大激發。
換而言之,即使失去了野牛,印第安人也有很多途徑,比如交換等獲取新的食物來源。
針對北美野牛的大規模獵殺,更多是因為經濟驅動。
在殖民時代,毛皮一直是一個重要的貿易項目。
北美野牛的濃密毛皮,是一種很有價值的商品,不僅可以用之來禦寒,還可以用來製作,各種耐用的皮革製品。
在這場延綿百年的獵殺活動中,印第安人並非完全無辜。
為了從白人手中換取商品,印第安人開始獵殺超過食用數量的野牛。
從歐洲人那裡學習到的馬和火槍技術,則大大提升的捕獵效率。
這種打破原始生態平衡的做法,反過來又迫使印第安人,進一步淡化自己的原始屬性,並向那些白人學習新的生存方式。
對於殖民者來說,他們並不在乎北美野牛資源是否會消失。
因為他們擁有,從舊大陸學來的馴養牛馬等技術,來填補這一空間。
既然一片土地適合野牛生存,自然也能夠為它們的歐洲遠親,提供足夠的牧草。
當一片土地的北美野牛種群消失之後,這些土地如果不被耕種的話,通常就會被畜養的牛群所覆蓋。
由此,也造就了一個享譽世界的米國標簽——西部牛仔。
在經濟層面上,種植作物、蓄養牲畜,要比捕獵野生動物更為有利可圖,也更有可持續性。
從這個角度來說,不管那些希望成為農場主的白人,有沒有為了土地的利用,
而屠殺印第安人和野牛,最起碼也是樂見人和野牛,從被他們圈定的土地上消失的。
好了,現在大家知道了,在中美注文明之北,的確有一片,被誤讀為“米國大平原”的“米國大草原”存在。
但由於沒有馬和其它可供畜牧的牲畜,並沒有所謂“北美遊牧民族”存在。
當然,在歐亞大陸,那些原始屬性為漁獵的族群,同樣有機會,對定居者的文明造成衝擊,比如建奴。
不過,這一切的基礎,都是建立在馬背上的。
假設一下歷史的話,如此早在被歐洲人發現之前,北美印第安人便通過某種途徑,得到了被馴化的馬,
以及學習到相應的騎乘技術,他們的確有機會周期性的,對中美洲文明造成衝擊。
從大歷史的角度來說,這種衝突並非是壞事,而是可以加速文明向北美擴散。
只是,鑒於美洲整體的封閉性,即使北美大陸因為馬的存在,在前哥倫布時代,形成了自己的文明,也沒有可能,超越舊大陸的技術進步。
一定要說地緣Z治層面的影響,那就是有可能讓西班牙人,更早的引發對北美大陸的興趣,
並象掠奪印加、阿茲特克文明那樣,毀滅北美文明。
另一個可能的影響,則是如果北美大陸擁有了成熟的文明,原住民的數量,將會呈現指數級的變化。
在這種情況下,米國到底是成為一個移民國家,還是象南美很多國家那樣的混血國家,都還是一個未知數了。
假定歷史,只是為大家拓展一個思路。
在蝴蝶效應的作用下, 我們並不能肯定的告訴自己,人類科技樹上某一個要素的變化,會否產生,我們希望或者推導出的結果。
經過前面的解讀,大家大體上,已經對中美洲文明的地緣特點,以及為什麽北美大陸,未能出現文明有了初步了解。
現在,讓我們把時間線,拉回到血腥的大航海時代。
嗯,從歐洲以及人類社會總體發展的角度看,大航海時代的確配得上“血腥”這個形容詞。
對於美洲人來說,被地理發現所帶來的感受,更多就只有血腥恐懼了。
在具體解讀西班牙,對美洲三大文明的征服之前,我們的視線,應該在哥倫布最早發現的,
加勒比島嶼上停留一下,因為這片沒有被認為產生文明的島嶼,同樣對人類社會的發展作出過貢獻。
作為美洲的“發現”者,哥倫布在他的四次美洲之旅中,足跡遍及加勒比海主要島嶼。
拋開實際除在,加勒比海之外的巴哈馬群島不看,加勒比海島嶼在地理上,被分割為兩部分:
包括西段由古巴、海地、牙買牙、波多黎各四島,組成“大安的列斯群島”。
以及,數十個小型島嶼,所組成的“小安的列斯群島”。
需要注意的是,狹義范疇的“加勒比群島”,僅指向後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