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民族內部卻有很強烈的願望,形成一個更高層面的民族共識,以為自身爭取更多的權力。
民族的劃分本身是一件非常複雜的事情,據不完全統計,婆羅洲土著最起碼可以分為6個民族,數百個支系。
馬來國的婆羅洲,土著所希望得到的更高一級的民族標簽叫做“達雅”。
具體的做法是在每一個部族前面,加上一個“達雅”的前綴。
比如伊班族,就可以被稱之為“達雅-伊班族”。
以“達雅”為標簽的婆羅洲土著民族,並非隻存在於馬來,而是遍布整個婆羅洲。
與馬來規避“達雅”一名不同的時,在印泥,達已經成為了表列民族。
類似對民族劃分的不同認定情況,同樣也存在於後世我朝。
比如對大員原住民的認定,暫時無需承擔具體管理職責的DL,給出了一個“GSZ”的籠統總稱。
而大員方面則列出了泰雅、阿美、排灣等14個族名。
事實上,這個劃分標準也沒有得到學術上的認可。
換句話說,在不同的人看來,可供細分的民族數量是有很大商榷空間的。
大員原住民也屬於南島語系民族。
缺乏可共同追溯政治(統一)歷史,是這些婆羅洲土著難以整合到一起的重要原因。
在同一片土地上生存了那麽多年,每一個以血緣為紐帶自然形成的部族。
自身都形成了一些獨特的特點,甚至因為爭奪生存空間而結下了世仇。
將之實際整合在一起,本身並不容易。
在內部缺乏整合紐帶的情況下,外部推進也是一種方式。
比如後世的FL和TG建國後都曾經對境內的MZ做過一次梳理、整合工作。
這其中就有基於簡化管理的需求,將一些在文化上相近,但政治上沒有共同歷史的族群,整合為一個民族的案例。
然而馬來國方面卻缺乏這樣做的動力,因為盡管以綠教為凝聚點的“典型性馬來人”。
在整個馬來是多數民族,但在東馬來國的沙巴、沙撈越兩州,人口佔據多數的卻是有可能整合為“達雅族”的非典型性馬來人。
一旦東馬土著得以整合在一起,並在政治上成為與前述三大民族並立的民族,其信仰上的非綠教化將會被有意凸顯出來。
在西馬或者說整個馬來國,馬來人維持自己在三大族群中統治地位的基礎。
在於其認定自己才是馬來國的土著民族,而華族及印度族屬於外來民族。
由此馬來人也可以心安理得的享有更多的政治權力。
不管馬來國的做法,是否公平。
但在一個地緣結構破碎、多民族共存的國度裡,這種做法客觀上還是維持了各民族的微妙平衡。
尤其是華人佔據了經濟優勢。
問題在於,這種外來民族的認定,顯然是不能扣在東馬土著身上的。
東馬土著也由此在理論上,享有與馬來人同等的權力。
如果“達雅人”形成了統一的意識和行為準則,即使不憑借人口的比較優勢,將東馬分裂出馬來西亞聯邦。
也有可能與華人、印度兩族形成聯盟,共同對抗綠教信仰的馬來族。
換句話說,馬來國實際上並非是一個綠教徒佔據絕對優勢的國家。
作為掌握政權的馬來人,最需要防備的是非綠教族群有機會形成統一戰線。
作為較晚接受“文明”洗禮的婆羅洲。
達雅人的及其人口比例上的優勢,並不只存在於馬來西亞境內,也存在於印泥境內。
依據所在方位,印泥所控制的加裡曼丹島部分,
被行政分割為:東、南、西、北、中五個“加裡曼丹省”。其中除了最靠近爪哇的南加裡曼丹省外,達雅土著在其它四個省份均為多數民族。
整個婆羅洲可以被歸類於“達雅人”的土著民族,據估計總數可能高達幾百萬。
然而在印泥方面,對於達雅人問題的敏感度,並不如馬來那麽高。
這是因為,印泥部分的加裡曼丹島雖然有數百萬達雅人。
但放在印泥上億的人口數量中,是非常不乾起眼的。
換句話說,爪哇、巽他等綠教民族佔絕對人口優勢的印泥,並不擔心達雅人有機會分離出去。
相比之下,反倒是亞齊這種更原教旨,並遠離政治中心的非綠教民族,更容易有分裂的傾向。
現在我們知道,在南洋諸島中,加裡曼丹島在地緣結構上的神奇之處。
並不僅僅是因為馬來、印泥、文萊三分天下的格局,還因為有個足以影響島嶼地緣政治格局的土著“達雅人”存在。
從地緣規律上看,類似“達雅人”這種原本整體處在原始氏族狀態的土著。
將會隨著外來民族和文明的入侵,逐漸縮小人口上的優勢,直至最終被基本融合。
直到後世21世紀,達雅人依然能夠在婆羅洲的人口中過半。
可以想見,在18世紀後期,中國人大規模踏上這片土地上時,達雅人在數量上有多大的優勢。
人口數量並非是衡量競爭力的唯一標準,否則我們也不會認定。
達雅人在婆羅洲的人口比例,將隨宜著外來人口和文明的入侵,逐漸消亡。
歷史上,達雅人在文明層級上處於非常低的水平。
以至於18、19世紀與之接觸的西方人,會將他們稱之為“獵頭族”。
類似的情況,在我朝開發大員島時也曾經碰到。
總得來說,越靠近山地的部族,所保持的原始習俗會越多。
有考據表明,在綠教席卷南洋之前,婆羅洲的一些沿海點也如南洋其它島嶼一樣,被印度文明影響。
不過真正讓婆羅洲為文明世界所熟知的,還是綠教的傳播。
整個婆羅州最早接受綠教信仰的,是15世紀中的“文萊蘇丹國”。
此後自16世紀起,婆羅洲沿岸的各重要港口。
尤其是能直接受貿易線輻射的北、西、南沿海,隨之出現了一系列據港而興的小型“蘇丹國”。
比如西加裡曼丹沿海的三發蘇丹國、蘇卡達納蘇丹國;南加裡曼丹的馬辰蘇丹國等。
鑒於婆羅洲本身的潛力有限。
這些小型蘇丹國,本身在南洋地緣政治舞台上,大都沒有什麽特別的表現,其統治范圍也多是處在沿海的河口地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