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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全球》第519章:東南亞(5)
好了,通過了解洪門、青幫所產生的地緣背景,大家應該了解了,這兩個江湖幫會其實是代表了兩種組織模式。

二者共同點在於,都是植根於中國民間,自下而上形成的。

雖然在中央集權體制之下,這些民間幫會架構終究究難登大雅之堂。

即使偶有象明末這樣,借助“明教”這樣的民間社團組織登堂入室者,也會在建立傳統官僚體系後,迅速與之劃清界線。

不過時代的劇變,還是在南洋給予了我們一個觀察民間幫會組織,拋開上層建築影響,對接現代文明的窗口。

大家現在應該能理解,我為什麽要拋棄掉幫派這種組織,而組建我們的大同黨了。

接著說我們在南洋的華人群體。

洪門和“反清複明”思想能夠延綿不絕,除了恢復華夏理念天然所有的群眾基礎以外,與東方被西方的“發現”有著莫大關聯。

東西方貿易線的打通,客觀上激發了中國東南沿海的海洋潛力,並使得海外華人移民數量呈現井噴式增長。

絕大多數前往海外謀生的華人,初期並沒有移民的打算,所希冀的只是賺錢養家,最後落葉歸根。

然而在陌生的環境中,不管你的初衷是什麽,單打獨鬥都意味著巨大的風險。

在這種情況下,結合成一個個群體,以共同抵禦風險、爭取利益成為了自然選擇。

這種聚結群體的做法,可以被稱之為“社會性”。

“社會性”並非人類所獨有的特性,在進化過程中,很多動物,和人類最為相似的就是螞蟻了。

不過人類作為進化程度最高的動物,比之地球上的其它生物來說,總歸還是有些特別之處的。

體現在“社會性”的特點上,就是人類懂得以某種後天創造的“意識形態”為聚合點,創建新的組織結構。

而其它生物,包括人類最初所遵循的組織原則,僅僅是基於天然的血親關系。

鑒於過往的一段歷史,“意識形態”一詞在我國經常被窄化為政治意識。

實際上在之前的內容中我們也一直說,主義也好、宗教也罷,都只是意識形態的一種。

任何對事物的觀點和認知,都可以被稱之為“意識形態”。

一個意識形態所能涵蓋的人越多,它在政治上想象空間也就越大。

從這點來說,創立“一神教”概念的尤太人,之所以無法競爭過2.0\\3.0版的JD教、綠教。

就在於“尤太”社會的基石,是建立在血統,甚至是基於母系傳承的血統之上。

以血源紐帶聚結為群,是人類的生物本能。

在這個問題上,中國人和尤太人算是這個星球上少有的“原教旨主義者”了。

唯一不同的是,尤太人的迦南之地面積太小。

且處在地緣關系複雜的地中海之側,使其無法依靠如此“原始”的組織原則做大族群。

其所創立的,在傳播力上如此“先進”的意識形態——尤太教,客觀上隻被用來避免族群解體。

而身處東方,地理位置上定性為“海中地”的華夏社群,則有機會成長為世界民族之林中人口數量最多的一枝。

現在問題來了,前往南洋淘金的華人,是否僅用一句“大家都是中國人”。

就足以凝結為一個整體,共同應對馬來人、達雅人,乃至西方列強的競爭呢?

答案並沒有那麽簡單。

就像你不能單憑一句大家都是馬來人或者JD徒的口號,就讓印泥、馬來合並,歐洲統一一樣。

不過可以肯定的,走出國門之後,

基於血源關系而凝結成的一個個基層宗社組織,是很難適應激烈的競爭環境了。一定要堅持這樣做,就將面臨顯而易見的人力短板。

“在家靠父母,出門靠朋友”,是中國人解決上述問題的方案。

洪門“兄弟會”式的組織關系,以及“反清複明”理念在意識形態上的優勢,使得洪門的組織形式,成為了海外華人社群的普遍選擇。

比如在20世紀初,舊金山據稱就有90%的華人隸屬於H門致公堂。

這促使身處海外的S中山在發現這一特點後,政治性的選擇了加入“洪門”組織。

後者及海外華僑,在推翻清朝、建立共和的過程中,也發揮了重要作用。

以至於後世中國的政黨序列中,還有“Z公黨”一席之地。

說到這裡,再順便說一下,在推翻清朝之後,“恢復華夏”的口號也完成了自己的歷史使命。

反過來,洪門“兄弟會”聯盟式的組織理念,卻一定程度使之在後來的歷史中被邊緣化。

在出身洪門的政治人物看來,聯邦式的“聯省共和”製,應該是我國政治體制重建的基礎。

持這一觀點的代表性人物,就是曾經與S中山政見不和,甚至炮轟中山艦的粵軍將領C炯明。

後者在下野之後,在X港著手以洪門Z公堂為基礎,轉型成為了政黨式的“中國Z公黨”。

與洪門組織在推翻清朝後被邊緣化形成鮮明對比的是。

在富庶且臨海的S海縣及J浙地區成為“M國”地緣中心後。

組織嚴密、執行力強的青幫組織,反而在政治舞台上獲得了更多的露臉機會,雖然他們是工具。

以至於一直有傳聞,常凱申曾經一度加入過青幫。

上述內容,不僅能夠讓我們從更高維度,看待20世紀初的那段歷史。

亦能夠幫助我們理解解,海外華人社團,為什麽會傾向於以“洪門”思想和組織形式來凝結社群。

18世紀中後期的西加裡曼丹地區,便是較早在海外開花結果的洪門式組織試驗田。

也可以這樣說,當時活躍於西加裡曼丹的各個華人“公司”,在組織形式上幾乎都可以被歸類於“洪門”組織。

洪門“兄弟會”式的組織特點,同樣為後世西方研究者所關注,其英文名稱即為“中國兄弟會”。

之所以前面要標注“中國”二字,是因為比洪門思想在中國的興起稍晚一點。

18世紀初,英國也誕生了一個“兄弟會”組織——G濟會,並在隨後的歲月裡,在整個西方尤其是米國發展壯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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