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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全球》第287章:太白軍官學校(10)
  說到魯密銃,就不得不說魯密銃的改進版掣電銃。

  為了解決雨雪天氣火繩槍的缺點,和戰陣之間天填充慢的缺點,趙士禎改進了魯密銃。

  掣電銃:單兵燧發槍,這是趙士楨吸取魯密銃及取歐洲火繩槍和小型佛郎機的優點自行創造的一種燧發槍。

  銃長約6尺,重六斤,采用後裝子銃的形式,子銃6個。

  發火裝置與魯密銃不同,是撞擊式燧發槍,構造和性能與魯密銃無大差異,主要是改進了發火裝置,將火繩點火法,改進為燧石發火。

  擊錘上夾燧石,扣板機龍頭下壓,因彈簧的作用與燧石摩擦發火。

  這樣不但克服了風雨對射擊造成的困難,而且不須用手按龍頭,射擊精度更為準確,並在各種情況下,隨時都可發射。

  且下面加有護圈,子銃預先裝填好,輪流裝入槍管發射,可以加快射擊速度。

  歐式火繩槍的槍身長於鳥槍短於魯密銃,可以發射五六次。

  小佛朗機比火繩槍重,雖然不便於單兵發射,但它有子銃。

  趙士楨改造掣電銃避去二者之短,兼有二者之長。

  其形酷似火繩槍,可單兵發射,其子銃似小型佛朗機,可輪流發射。

  前面用溜筒,既母銃銃管,後部可安裝子銃。

  其母銃管安於銃床上,每支母銃配五個子銃。

  從側面看,銃筒上部有準星,照門。

  子銃長六寸,大約20厘米,重十兩,開有火門,能裝2.4錢火藥與兩錢鉛丸。

  子銃平時裝於皮袋中,每袋可裝四個,子銃中間部分用一銅盤壓住。

  防止發射後有煙氣從縫隙中泄露出來,熏灼射手的眼睛,盤上打眼,兼有照門作用。

  下二角用銷釘銷在銃床上,銃床的形態和用料,都和魯密銃銃床一樣。

  槍托類似於近代的步槍槍托,因為掣電銃有子銃,是近代單兵火器射速最快的燧發槍。

  射程類似魯密銃,從構造特點看,掣電銃是趙士楨所創火繩槍中性能最好的一種燧發槍。

  “射程和魯密銃相比怎麽樣?”

  “魯密銃對無甲之人有效射程是兩百到兩百五十步。

  輕甲一百到一百五十步,重甲的話五十步。”

  “掣電銃對三層甲多少步能穿透?”

  “二十步!”

  “一杆造價多少?”

  “十五兩。”

  “這麽高?”

  “精鐵太貴,耗時太長。”

  “還有其他毛病嗎?”

  “主要是子銃和母銃銃管配套問題,空隙配合不好的話,漏氣嚴重,射程會縮短。”

  陳遠宏點了點頭,尺寸問題好解決,造價問題也可以用流水線作業的方式降低,鋼材問題也好解決,不是還有秦鋼集團嗎?

  想到這裡,他對劉甲吩咐道:“去把李漢生給我叫來。”

  陳遠宏又轉頭對趙元奇說到:“這些問題都不是問題,聽說你父親還製造了一種輪轉式火銃,叫迅雷銃是不是?

  趙元奇點頭介紹了起來,其實迅雷銃應該算是最早的機關槍了。

  迅雷銃是一種將五支魯密銃的銃管繞成一圈裝在槍柄上的火繩槍。

  裝有五根銃管的火繩槍,銃管環繞在一木製銃杆四周,銃杆中部有機匣,前面套有盾牌,中間有一小斧做支架,整體造型十分獨特。

  據記載,5支銃管共重10斤,單管長兩尺多,銃管固定在前後兩個圓盤上,

呈正五棱形分布,夾角為72°。  各銃管均裝有準星、照門及供裝火藥線用的火門。

  5根火藥線彼此間用薄銅片隔開,以保證發射時的安全。

  銃杆的前部中空,內裝有火球一個,另一端安裝一鐵製槍頭。

  中部的機匣,上有點火龍頭,下有扳機,供5根銃管點火、發射用。

  前面的盾牌外包生牛皮,裡面墊有絲綿、頭髮和紙等物質。

  中間開有一圓孔及5個方孔,銃杆從圓孔中通過,銃管從方孔中通過,方孔同時用來觀察瞄準,盾牌用來保護射手的安全。

  發射前,需將迅雷銃的5根銃管裝填好彈藥,套好盾牌,將小斧插在地上,架好銃身。

  射手左腿前踞,右腿後跪,左手把住機匣,右臂夾住銃杆,用右手控制扳機點火發射。

  射完一管後,把銃管盤轉動72°,使第二根銃管對準機匣,繼續瞄準發射。

  如此這般依次輪流發射完5根銃管。

  從最開始的五發,改進後能發18發。

  如果此時發射完畢後,有敵兵逼近,還可點燃銃杆中的火球,使其噴焰灼敵。

  當來不及重新裝填彈藥時,還可將銃杆倒轉,當作拚殺武器使用。

  小斧及盾牌也都可以分別當作武器使用。

  真是一銃多用,攻防兼備,趙公真可謂用心良苦。

  優點是這類裝設有瞄準具的多管槍,加長了槍管,縮小了射擊口徑,其射速和射程都有明顯提高。

  更為主要的是提高了命中率,射擊機構更趨科學和精密。

  有的槍采用多管式輪轉發射,有近似機關槍的作用,射擊時可連續發火,不給敵人以喘息之機。

  從這些特點可以看出這類火槍已較接近於近代的步槍了。

  缺點;不過未見到迅雷銃用於戰場的記載。

  盡管這是傑出的發明,但也有作為火繩槍所克服不了的缺點。

  迅雷銃結構複雜,操作費時,在作戰時難以短時間內排成戰陣。

  而五個銃管射畢後重新裝填又相當麻煩。

  由於有多種配件可用於作戰,火銃、銃身內的火球、做支架用的斧子、銃管尾部的尖刺亦可用作長矛,士兵往往處在“選擇超載”狀態。

  因此,迅雷銃還難以投入戰場,更難以成軍。

  陳遠宏聽得連連點頭,不怕有毛病,有毛病可以改嘛。

  這兩款槍應該在這時來說是非常先進的了,但為什麽不能推廣開來呢?

  應該是價錢貴是一方面,而另一方面應該是還有不小的毛病,而限制了它的推廣。

  不過這時西方士兵也不太喜歡用成本很高的燧發槍,它的子彈初速、彈道、射程等都不及同時代技術已相當成熟的火繩槍。

  要產生能摩擦燧石引燃火藥的能量需要擊錘以極大的速度和力量叩向燧石片,這樣士兵要扣動扳機就需要相當大的力。

  也就是要克服相當大的彈簧力,力量過多集中於扣扳機的食指會干擾持槍的動作影響精度。

  直到燧發槍的技術成熟後,西方軍隊才淘汰了火繩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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