翌日上午,我如約來到了某某茶館。
我的書包裡裝著十二瓶王冠牌的墨水,還有某一本不知廉恥的書。
早起的時候,我背著書包拿著書,走進了了文具店,徑直跑到了鋼筆水的台子前面。
我拿起了一罐狗熊牌的鋼筆水,正準備過去結帳,
結果扉頁上面出現了一行字。
“狗熊牌的墨水不好吃。我要王冠牌的。”
我心說,這個破書倒是真的識貨。王冠牌一瓶十二塊錢,狗熊牌一瓶隻有八塊。這家夥倒真的知道哪個東西好。
不過反正也要把它賣掉了。就在它被賣掉之前,略微的高興一下吧。人家死刑犯臨走前都還要吃一口陽間菜呢對不對?
一想到那即將到手的錢,我就忍不住手臂發抖了起來。
一股熱血從我的身上湧了出來。
小爺今後也要成為“有錢人”了!
雖然我家事並不是特別的貧窮,但黑惡勢力總是說“男孩兒要窮養”,不怎麽給我零花錢。
就拿手機為例,她自己用的是花為牌最為高端的機型,並且每出一個新型號都要買一個試試。久而久之,家裡堆積了十幾部各種型號的手機,都沒什麽人用。
但是,擁有如此高檔手機的黑惡勢力,卻把一個充話費送的白殼手機給我用。這種手機,連個微信運行得都吃力,實在是讓我沒辦法吐槽。
電腦也是,她自己配備著“火星人”遊戲主機,裝備了正版“溫鬥斯233”系統,整套下來加一起估計要幾萬塊錢,每兩年都要換一套。
就是這個有錢人,一個月給我的零花錢隻有三位數!才剛剛夠吃住生活費用的!
並且她還時不時地嫌棄我,光吃不乾活兒。
所以,幾千塊錢對於我而言才如此的珍貴。
既然已經要成為有錢人了,那就索性土嚎一把!
我伸手把架子上所有的墨水都攬到了懷裡,走到了櫃台前。
照舊,錢從來都是讓朕的秘書麻花藤付。小麻花還是異常給力的,很快就把帳轉過去了。
我把所有的墨水裝到了書包裡,和書放在一起。這樣的話,它就可以肆無忌憚地在裡面大快朵頤了。
就是這樣,我一路走到了某某茶館。我背後的書包裡一直有東西在蠕動,就好像背著一隻貓在行走一樣。
進了茶館,我上樓走進了訂好的包間。王教授還沒來,我把書從書包裡拿出來。
此時的書正抱著一隻墨水瓶吮吸,被我拿出來它很是不高興。
我把所有的墨水都拿到了桌子上,供它享用。看見它毫無防備地躺在桌子上抱著一罐墨水吸溜,不知道為何,我的心裡有一點發堵。
門簾忽然被掀開了,一個帶著墨鏡,滿臉皺紋的中老年男性走了進來。他的背略有點駝,想必是常年靠在床頭按手機導致的。
這個人一進屋,首先把墨鏡摘了,往我這邊的桌子上放了一張名片。
“我就是王教授。”他字正腔圓地自我介紹道。做完了這件事情,他才把目光投到了桌子上那毫不注意形象地亂吃墨水的書身上。
書也注意到了他,驚恐地停下了手中的動作。
半晌,扉頁上出現了一行字。
“這個人是誰?”
“還會寫字?看來你沒有騙我。”
王教授的淡定,出乎我的意料。按照我的劇本,他應當是一進門便驚訝得跌破眼鏡才對。
隻有表現出了他想要這本書,我才能獅子大張口地漫天要價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