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當年修這道河堤時,沒這座水庫。村裡沿著荒甸子邊緣,圈出河堤裡面大片能種田的荒地,準備等著上凍後放火燒荒,來年就能開墾種田了,這樣村裡就至少能再多出三四百畝地來,結果沒等入秋呢,縣裡發文說準備開發山北那片荒甸子,連著當時伐樹形成的大片荒地一起劃給即將建設的東風農場。” “經過市裡的水利專家考察後,決定在龍牙山這裡河道最窄的地方攔一道大壩,把龍血河截住,讓上面老林子和荒甸子裡下來的水都改道,進到南邊的力河裡,這樣能讓山北那片荒甸子不再過水,開墾出來,能有上萬畝良田呢。”
“事情定下來以後,就有專家來考察,說是修建大壩要就近開山采石,當時探查了周圍的幾座山,專家說那座山的石頭質地最好,而且還方便搬運,所以就來了一個工程隊,從大路那裡一直修路修到那座山腳下,再圍著那山把一圈兒的山下的山溝什麽的都給墊上石子和土,再夯實了,有鼓出來的石頭也給鑿掉,整出一圈路來。”
“緊接著縣裡就抽調各公社的社員和下鄉青年就過來開山采石,說是山上的泥和灌木不能修壩,所以就一把火就把整座山點著了,再拿鐵鍬和洋鎬把整座山上的山土都給挖了下來。”
“那座山可是比咱家這大山還要大不老少呢,挖下來的土也不是簡單地堆在一起,堆成個土堆就能弄好的,為顧全大局,所以當時村裡圍出的幾百畝平地都被當成開山時候的傾倒場。”
“當時村裡人還挺樂觀的,想著等到水庫修完了,再把土回填回來這地還能種田,挖下去的石頭山也能有些地方被改造成農田。沒想到等正式開工了,縣裡面說要修建一座千年不倒的社會主義大壩,所以要修就要修最好的,就算是開采的石料也要用最高標準的,上面的石皮不能用,太小的不夠標準的石塊也不能用,這采下來的將全部廢棄。修建大壩的石塊大多都是幾個立方的,小於標準的也都被裝上車子拉著,堆在傾倒場上面,你外公說當年修大壩,也從咱們村抽調了差不多全部青壯勞動力和的畜力車,大家當時都是含著眼淚往那片地上倒石頭的……這倒上去容易,再想著將石頭從泥裡面弄出來,就不是這麽簡單的事了。”
”前後用了差不多兩年時間,一直削平了大半座龍牙山才修好了大壩,到大壩建成時候,前後累死的牛馬都有幾十頭,所幸是沒出什麽人命,這片山你外公那時候正年輕呢,也在這兒乾活兒。他說當時咱家這裡的兩座山上搭的都是馬架子,苫上草,人累了就進來睡一覺,起來吃點兒東西就繼續乾活兒,工地上徹夜燈火通明,到處都是插著松明火把點燈夜戰的。前前後後有幾千上萬人都在忙著開采和搬運石頭,沒有用一點炸藥,全靠著鐵錘鋼釺將一塊塊石頭敲下來,當初修大壩之前,拉來一大東風車的鋼釺到最後都沒剩下多少。”
“那座山可是比這座山還要高,還要寬挺老多呢,硬是被一錘錘,一釺釺地挖下來一半,這修大壩的石頭夠了,要不然,剩下這半截山頭也留不下來。當時采下來的最大的石塊都有房子那麽大,根本沒什麽車能得拉動,硬是靠著幾千人,用了幾十條手腕粗的麻繩給搬到山下去,因為是人力采的石頭,有時候很難保證規格合適,所以被浪費掉的石頭比用來修大壩的石頭不知多出多少。”
“等著修完大壩,開完慶功大會人就都撤了,剩下村裡這點兒村民根本就奈何不了那麽多石頭,
所以剩下的半截石頭山和大片的石灘就扔在那兒沒人管了,與其說是當年你外公拿著八畝責任田和幾畝口糧田上繳以後,村裡討論後把那片與其說是荒山不如說是亂石灘的地都補償咱家,其實村裡人都知道,這地給誰家都沒用,而且這麽大片分下去,也是為了完成當年縣裡下達的將荒山按總荒山比例落實到戶的任務罷了,至於給誰,完全沒人在意,即便這樣,村裡還是沒有完成縣裡下達的指標。” “這石頭灘整治出來不是能種地嗎,村裡人一分地都那麽在意,怎麽不想著把這個地了,自己把石頭撿出來自己種呢?”
“哪兒有那麽容易,這得先把土連著石頭都推掉,再往上面覆土,這一天才能弄多少,還得花錢買土,再說了這麽多石頭和土都往哪裡堆?當初村長也找人問過,說是要治理這麽一畝地恐怕成本都得三萬多塊才夠,山北邊農場這兩年都把地分給職工了,有些人的地比咱村全部的地都多,種不過來了還在往外包,這本鄉本土的地不光知根知底,包來還便宜點兒,一坰地才一千剛出頭。哪個肯為這麽一點地花這麽高的價錢?那多劃不來。這種一畝地一年到頭起早貪黑的,還得老天爺照顧, 才能賺個幾百塊,這得多少年才能回來本錢,要不是這樣,這塊地怎麽也不至於硬塞給咱們家了。”
“比這好伺候的自留山都沒人要,你說換成這亂石崗子誰肯要?也就是你外公,放在現在的話,咱也寧可要二畝地。反正村裡最後是又把山分了一下,等著縣裡統計任務完成了才允許大家退掉,這麽前後幾次都是這樣,縣裡也知道這茬了,這幾年再也不提這回子事兒了,反正村長去請求治理撥款人家就說要村上自己解決。
不過這麽多年下來,當年咱村分下來的山,就剩咱家的還在個人手上。分那石頭崗子的時候正好是又一次鼓勵承包荒山的任務下來了,大夥兒都知道分給咱家啥山也沒用,你外公乾不動,你爸也沒在這面兒,剩下我一個婦道人家,分給咱家別的哪座山,咱家也不會再弄了,也不是能弄得了的,所以最後大夥兒就把這石灘分下來了充數。
不過我也懶得去退了,發大水那年是哪年來的,那年年底村裡把咱家的三張自留山證收去,說是要三塊地片合起來重新劃定地界,也要收回自留山轉承包,問咱家有沒有意見,這怎麽弄還不就是這麽回事兒麽,所以村裡也沒征詢咱家意見,承包合同上這些山還是劃在咱家名下,還寫上個一百年的承包期。交到林業局人家還在問幹嘛要寫這麽長時間的承包期,可咱村長說這合同是按照雙方意願約定的,按著他的意思這寫一百年都算少的了,他恨不得寫上千秋萬代呢,林業局也知道咱村這情況,也就批了,這三座大山咱家還得背著小一百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