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有一個刑事案件要開庭,江之濤讓楚平跟自己一起去開庭。
經過這一段時間的工作,江之濤發現楚平是一個不可多得的人才,德才兼備。他經常帶著楚平出去辦事情,有意要培養他,讓他盡快地成長起來。
這是一個案情比較簡單的容留賣淫案。案發時,治安大隊的警察在被告人的鋪子上當場抓獲了三對正在進行**易的人。這樣的情節,一般來說,被告人依法可能會被判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由於證據確鑿,案子本身沒有任何疑點,被告人也認罪,辯護律師基本上沒有什麽有力的辯護觀點可說。在庭上,江之濤從被告人的行為的社會危害性和認罪態度、悔罪表現等方面簡單地說了幾句。
最多十幾分鍾,庭就開完了。由於案情簡單,被告人認罪,法庭準備當庭宣判。
休庭後,江之濤馬上就走到法官席前,輕聲地對法官說:“鍾哥,你看這個案子是不是輕判一點,判個三年左右行不行?”
“三年?太輕了吧!”法官輕聲回答。
“嗨,鍾哥!你看這種事情的社會危害性也不算大,而且他認罪悔罪,就判個三年算了吧!判得太重了我跟家屬不太好交代啊。”
法官稍微猶豫了一會,然後好象有點無奈地看著江之濤說:“哎呀!好嘛!好嘛!”
楚平坐在下面,一臉狐疑地看著江之濤站在法官席前跟法官嘀嘀咕咕,心裡想道:他們在幹什麽呢?法庭上還可以這樣嗎?
過了幾分鍾,法庭評議完畢,法官宣布複庭。
被告人被押上來,她低著頭,忐忑不安地等待宣判。她被關到看守所後自學了一些法律知識,知道自己這種情況會被判五年以上,現在她就等著到底是六年或者是更重了。
全體起立。法官站在國徽下莊嚴地宣判:“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條之規定,判處被告人XXX有期徒刑三年,……”
江之濤站在辯護席後面,臉上露出一絲不易覺察的笑容,右手在桌子下面打了一個無聲的響指,心中笑道:真是好鍾哥!
楚平神情欽佩地看著江之濤:江律師果然名不虛傳,這種連辯護詞都不好發表的案子,竟然也能讓它打個五折!
在回辦公室的路上,楚平請教江之濤到底是怎麽做到的。江之濤對他笑了笑,沒有回答,拿出手機來撥打電話:“喂,鍾哥啊!是我,今晚有空嗎?哦,沒什麽事。就是想請你吃個飯,然後去洗洗腳,蒸個桑拿,按個摩什麽的。好,好,就這麽說定了。”
楚平明白了,笑著對江之濤說:“你跟鍾法官是好朋友。”
“我不僅僅跟鍾法官是好朋友,西都市負責刑事案件的法官、檢察官幾乎都跟我是朋友。”
“你跟辦案法官、檢察官都是朋友,有很多私交,是不是會不可避免地影響到案件的公正處理呢?”
江之濤呵呵地笑了幾聲,沒有說話。楚平的話是有道理的,他沒法反駁。但是,作為一名律師,不跟法官、檢察官、警察做朋友,難道要做敵人嗎?辯護律師的職責是專門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做辯護,專職專責做對當事人有利的事情,他的工作、他的任務就是為當事人獲得一個無罪、罪輕的結果。至於打擊犯罪,那不是律師的職責。
江之濤看了看楚平,這個剛從法學院畢業的法學碩士,臉上有一股正氣。這令他想起自己剛從大學畢業時的樣子,思想高潔,憂國憂民,疾惡如仇。
現在自己變了,變成了一個花花太歲,變成了一個為達目的不問手段的人。“義”字只能依稀記得,而“利”字則長在我心。
這個變化是怎麽發生的呢?是在啃冷饅頭的時候, 還是在吃霸王餐的時候?是在小屋漏雨讓自己無法入眠的時候,還是在出去偷土豆紅薯並決定要跟毒蛇“咬一架”的時候?也許都是,也許都不能算是。變化是一點一點地發生的,由量變到達質變。
看著身邊的這個年輕小夥子,江之濤不由得心生愛惜之情。
滿腔熱血、胸懷正氣的人並不多見,然而這種人往往命運多舛。古今中外,有無數德才高卓的英雄人物,在卑微獄吏的折磨下含恨死去。像屈原——“楚平”其意不就是屈原嗎?——其德可謂高,其才可謂雄,然而在楚國那種眾人皆醉的社會條件下,獨醒的屈原又如何能有回天之力?
不過,對整個社會、整個國家來說,清醒的人還是越多越好。如果清醒的人越來越少的話,那這個國家、這個社會遲早會掉進萬劫不複的深淵。
江之濤決定要好好保護自己身邊的這些年輕人,讓他們不再經受自己那樣的苦難,讓他們不會覺得這個社會是殘酷無情的,不再像自己那樣產生“人為財死,鳥為食亡”的念頭。讓他們繼續正氣下去。自己要為他們創造可以繼續正氣下去的條件,讓他們不會像現在的多數律師那樣,如果腦袋不“開竅”,就只能改行或者餓死街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