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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途之春色滿園》第153章 男兒膝下有黃金
二審法庭上,秦觀和二審檢察官展開了激烈的交鋒。(首發)

 秦觀說:“被告人供述的真實性,必須建立在完善、公正的審訊程序上。反之,如果審訊程序嚴重違法,那麽產生的被告人供述也不可采信,這是大家熟知的毒樹之果理論。本案中,被告人韓冰在被據傳後的12個小時內,受到了西江公安局開發區分局經偵大隊長關立名嚴重的刑訊逼供,韓冰在無法承受身體痛苦之下,只能違背真實意願做有罪供述。因此,辯護人認為這完全是一起誣告陷害案,現請求控方當庭再次訊問被告人。”

 檢察官說:“一審法庭已經就案件所有事實進行了充分的調查,而且給予了被告人為自己辯護的機會,但被告人當庭認罪,並放棄最後陳述,我們認為現已沒有必要再次訊問被告人。”

 秦觀說:“一審中,被告人身體極度虛弱,沒有辦法完成最後陳述。而且,如果控方認為案件事情清楚,證據確實充分,那麽有何必在意讓被告人再次陳述?

 二審法官決定親自訊問韓冰。

 法官問:“韓冰,你是否有罪?”

 韓冰說:“我無罪。”

 法官:“你是否受到了刑訊逼供?”

 韓冰說:“我遭到了嚴重的刑訊逼供,經偵大隊大隊長關立名將我關到公安局審訊室後,對我使用電擊、吊打等方式,逼迫我在他們一手炮製的訊問筆錄上簽名。”

 法官問:“你被刑拘後,關立名又到西江看守所對你做過三次訊問,這三次訊問中,你有沒有遭到刑訊逼供?”

 韓冰說:“沒有。”

 法官問:“那你為什麽在這三次訊問中,都做了有罪供述?”

 韓冰說:“看守所設備完善,有錄像,還有駐所檢察官監督,他們不敢對我刑訊逼供。但關立名在我的牢房裡安插三名女毒販,這三名女毒販有艾滋病,她們威脅我說,如果我在法庭上翻供,她們會趁我睡覺的時候把我全身都咬滿傷口。我害怕,所以只能在訊問過程中繼續做有罪供述,而且在一審法庭上不敢翻供。”

 法官問:“那你為什麽在二審中翻供?”

 韓冰遲疑了一下,看著面容憔悴的秦觀,說道:“有兩個優秀的男人,他們不顧安危的要救我。在他們面前,我感到自慚形愧,我為我曾經的懦弱和絕望而感到羞愧。是他們給了我繼續堅強下去的勇氣。”

 秦觀用堅定的眼神鼓勵著韓冰。

 韓冰微微一笑。

 法官繼續問道:”你於12月9日收到四百萬匯款,為什麽不去銀行查詢,而是默認了這筆錢?”

 韓冰說:“12月9號到11號晚上這三天不到的時間裡,我收到了不下一百條的廣告短信或詐騙短信。11號那天晚上我閑下來了,才匆匆看了一下手機裡的未讀短信,我以為關於四百萬的那條短信要麽是詐騙短信,要麽是銀行系統出錯造成的,所以就把它當垃圾短信刪掉了。”

 問到這裡,法官讓法警把關立名帶上了法庭。

 法官問:“請你介紹一下你的身份。”

 關立名說:“我叫關立名,在辦理韓冰詐騙一案中,我是西江市公安局開發區分局的經偵大隊長。後因失職造成訊問錄像丟失,而被免去大隊長職務,現在是楓西街道派出所當戶籍民警。”

 法官問:“在審訊韓冰的過程中,你有沒有對韓冰進行逼供、誘供?”

 關立名堅定的說:“絕對沒有。韓冰一直都是積極配合我們的訊問的。韓冰交代說,她原本想通過這種詐騙方式多簽訂幾份合同,騙個幾千萬之後就帶一家人出國,他說國外的醫院能把他爸爸的腿病治好。但她沒想到中世紀西江分公司會提前五個月要求新精進交貨,這直接導致她事情敗露。韓冰學過法律,她知道主動交代問題,能判的輕一點。所以她一直很配合。”

 法官問:“你有沒有在看守所裡安排女毒販威脅韓冰?”

 關立名說:“絕對沒有。你們知道,當時我經偵大隊長,主要負責經濟案件,我跟女毒販根本沒有接觸,更沒有能力把女毒販安排到韓冰的監舍。我請求法庭對韓冰監舍所有的犯罪嫌疑人進行調查,以應證我今天提供的證詞。”

 法官問:“你知道你今天出席法庭提供證言的意義嗎?”

 關立名說:“我當然知道,我願意為我的證言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法官隨後申請法庭調韓冰所在監舍的二十多名女犯出庭作證,以驗證韓冰是否在看守所期間被威脅。

 休庭一小時後,庭審繼續進行。

 在看守所民警的介紹下,韓冰同監舍的21名女犯的身份、罪名逐一被核實清楚,但這21名女犯中根本沒有毒販,大多是經濟類犯罪。而且根據看守所如所體檢檔案顯示,這21名女犯均身體健康,根本沒有人是艾滋病毒攜帶者。

 二審檢察官申請訊問韓冰,法官予以允許。

 檢察官問韓冰道:“被告人,和你關在一個監舍的人,是不是站在證人席上的這21個人?”

 韓冰點頭說是的。

 檢察官問:“剛才法庭當庭對這21名女犯罪嫌疑人的身份、罪名、健康狀況做了調查,她們沒有人涉毒,也沒有人是艾滋病毒攜帶者。你對這個調查結果有沒有疑問?”

 韓冰知道,自己是被那三個自稱毒販的女人騙了,這個時候如果再提意見,只能激怒法官,對自己會非常不利。

 韓冰說:“我沒有疑問。”

 檢察官問:“那你為什麽聲稱遭到三個艾滋病毒攜帶者的恐嚇?”

 韓冰說:“我確實遭到了恐嚇,她們三個人自稱是艾滋病毒攜帶者,我沒有辦法分辨真假。”

 檢察官問:“羈押場所裡,傳染病患者和健康者是分管分押的。也就是說,你根本不可能會和傳染病人關在一起。你是學法律出身,對這個難道不清楚嗎?”

 秦觀聽到這裡,心想糟了,再被檢察官這麽帶下去,法官內心的天枰勢必要向控方偏移。

 韓冰說:“我知道這樣的規定。”

 檢察官說:“那麽既然你遭到了艾滋病恐嚇,為什麽沒有報告看守所民警,為什麽沒有讓他們將恐嚇你的人調離監舍?”

 韓冰說:“當時我想,既然她們能夠混到我的監舍來恐嚇我,說明這是關立名通過看守所安排好的一個局,我向他們反映也沒有用。而且我當時比較絕望和害怕,隻想認命罷了。”

 檢察官說:“韓冰,我們可以按照你的邏輯推理下去,如果關立名能夠有能量打通看守所的關系,那麽他可以直接在看守所沒有攝像頭的地方對你繼續展開刑訊逼供,為什麽還要大費周章安排三個女嫌疑人進入你的監舍。這對關立名有什麽好處?這不是讓更多的人知道事件真相嗎?”

 韓冰雖然學習法律出身,但實務經驗不足,這時已經被公訴人問的有點混亂了,一時理不出思緒。

 秦觀說道:“審判長、審判員,我認為控方的觀點有偷換概念之嫌疑。關立名是西江市公安局開發區分局的一個大隊長,職務只有副科級,甚至不到。而西江市看守所是一個高配到副處級的單位,讓一個大隊長打通一個副處級單位的所有關節,不合常理。但關立名因為負責查辦經濟犯罪案件,他熟悉西江市看守所的一切,他完全有能力買通裡面的犯罪嫌疑人對韓冰實施威脅。”

 證人席上的三個女犯不約而同在想,這個辯護人看問題倒是真的敏銳。威脅韓冰的三個女犯雖然不是什麽毒販和艾滋病患者,但她們確實是被關立名指使才毆打恐嚇韓冰的。

 公訴人說道:“審判長、審判員,通過一、二審的審理情況來看,既沒有證據顯示被告人在被據傳的12個小時遭到了刑訊逼供,也沒有證據顯示韓冰在看守所期間遭到了威脅。相反,被告人韓冰所提出的刑訊逼供和威脅,我們都可以提出反證予以推翻。首先,關立名的證言和法醫對韓冰的體檢記錄可以證明韓冰在公安局審訊室沒有遭到逼供;其次,韓冰在看守所的訊問錄像清楚表明訊問是合法的;再次,韓冰監舍內的21名犯罪嫌疑人和看守所民警都證實了韓冰所說的威脅純屬子虛烏有。從我們提起公訴的絕大多數案件來看,被告人將刑訊逼供作為為自己開脫的借口,是非常常見的。我們認為,本案事實已經非常清楚了,對於韓冰抱著僥幸心理的翻供行為,以及辯護人的無罪辯護意見,法庭不應采納。”

 秦觀站起來說道:“公訴人,韓冰第一次被訊問的錄音錄像都已毀損,你們就認為韓冰沒有遭到刑訊逼供,從而認定她有罪。這種首先將被告人致與有罪境地的推理方式,是典型的有罪推定。”

 公訴人說道:“我們認為,無罪推定原則更適用於法院對案件的審視。而對於偵查機關或公訴機關來講,無罪推定只是理論上的一種理想模式而已,如果我們推定她無罪,那麽偵查機關為什麽要抓捕她?公訴機關為什麽要起訴她?據說你也是一名職務犯罪偵查人員,你如果不帶著有罪推定的思路,以什麽理由抓捕犯罪嫌疑人?”

 秦觀朗聲說:“你們說的有一定道理,但不全對。審判機關公證裁決案件,當然應該毫無偏私的將被告人假設為無罪,然後再根據證據判斷她是否有罪。但偵查機關和公訴機關也一樣,我們心證的形成都是建立在客觀證據的基礎上,只有在具有充分證據證明對方有罪的前提下,我們才能抓捕和起訴。特別是在審訊階段,以有罪推定作為心理基礎必然產生逼供或誘供。”

 公訴人不依不饒地說:“一審的時候,你向我們講述了你和韓冰從小到大的故事,我們知道你和被告人感情深厚。但現在在大量的證據面前,你仍然為被告人做無罪辯護。我們有理由相信,你為被告人所做的無罪辯護,是錯誤地建立在私人感情和私人信任上的。你的心證能力已經被衝動的感情所蒙蔽。”

 秦觀看著韓冰信賴的眼神,說道:“不錯,我肯定是帶著私人感情來為被告人辯護的。但在辯護和推理過程中,我始終保持清醒的頭腦分析證據。如果我們把第一個12小時的審訊看做是樹的話,那麽之後韓冰所做的供述就是這棵樹的果子。如果這棵樹有毒的話,它的果子也是有毒的。現在訊問錄音錄像已經毀損,在我們不知道這棵樹有沒有毒的前提下,憑什麽就認為它的果子是能吃的?憑什麽認為韓冰的供述是真實的?你們也許會說,很多證據可以證明這棵樹沒毒,但我認為那些都是旁證,他們湊在一起的證明力並不強,最直接的證據就是錄音錄像。”

 在公訴人和法官看來,這樣案子他們不知道遇到了多少,依照他們的經驗,對韓冰定罪量刑毫無問題,但他們還沒有遇到過這麽執著的辯護人。

 幾名法官在庭上坐了快一上午了,已經開始小聲商議準備維持原判了。

 秦觀看著幾名法官麻木的表情,就知道他們並沒有被自己的辯護打動,秦觀知道法官馬上要宣布維持原判了。

 韓冰看著全體起立的法官,她知道,自己這次沒救了。

 韓冰哭著看了一眼秦觀,她被折磨到今天這種地步,已經將坐牢與否置之度外了,她只是為自己以後看不到這些關心自己的人傷心落淚。

 當法官說出現在宣布判決的時候。

 秦觀看著韓冰滿臉的淚水,看著這個在靈魂上伴著自己長大的苦孩子,想著她這一年來受的苦,悲從心來。

 秦觀衝到了法官面前,激動地喊道:“審判長,我以我的公職和人格擔保,被告人絕對不是罪犯。她去年還兢兢業業為西嶺省山區幾千名孩子送去了書本、文具和最優秀的大學生, 她怎麽可能是罪犯,請你們再慎重考慮一下。”

 審判長撫了撫老花鏡,說道:“小夥子,請你注意法庭紀律,我們知道你已經盡力了,請你回到辯護席上。”

 秦觀眼睛已經濕潤了,跪在了地上,說:“請法官慎重考慮。他才大學剛畢業,承受不起那麽重的刑罰啊。”

 在場的所有人一看秦觀跪下了,頓時響起了陣陣議論聲。

 韓冰放聲哭了起來,說道:“秦觀,你快起來,男兒漆下有黃金,我不值得你這樣子。”

 法庭有點混亂了,有人喊道:有罪的人就應該受到懲罰,不要干擾法官。

 審判長只能讓法警過來維持秩序。

 這時,法庭衝進來一個人,大聲喊道:“韓冰是無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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