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曦,小曦”
是誰在叫喚她,是誰的聲音如此熟悉,迎面刺眼的燈光刺痛著她的雙眼,一輛轎車疾速地衝她而來。
“啊!”凌媛曦驚呼地從床上坐起,滿頭大汗。
原來是夢!隻是這個夢似乎經常會出現,在大學裡住宿時,也常常是這樣驚醒,驚擾了舍友。到底是誰的聲音,讓她經如此熟悉。可能是太勞累了,回國這一年多,這個夢出現的次數就更頻繁了。
凌媛曦打開床頭燈,一看鬧鍾,剛好是凌晨兩點,她起身去洗手間洗把臉,梳妝鏡裡的她,臉上掛著水珠,略顯蒼白。用手撫起額頭上的劉海,一道很深的疤痕在右邊太陽穴偏上處,足足有半個手指長,她一直留著劉海,就是為了遮住這道疤痕。家裡人告訴她,這個傷口是小時候她淘氣,跟著哥哥凌煜傑爬樹摘果子摔下被樹枝劃傷的,傷口很深,當時流了很多血。
媽媽常說:“可憐的孩子,當時是那麽的疼。”然後眼裡就泛著淚光。
自己還會和哥哥爬樹,凌媛曦笑了笑,看著鏡子,摸了摸傷疤,沒有任何的感覺,不過能留著這永久的疤痕,想必當時真的是很疼了,難怪媽媽會這樣說。隻是她卻想不起這件事,也許是那時的她太小了,驚嚇過度,怎麽可能會記得呢?
回到臥室,凌媛曦毫無睡意,便掏出手提袋裡的資料翻閱起來,過幾天就要開庭了,這個離婚案就是袁總白天找她說情的那宗,當事人雙方本就願意離婚的,隻是財產問題爭執不下,所以要鬧上法庭。媛曦看著當事人梁曉蝶提供的資料,她要分割了一半的財產,以她老公李嘉盛的服裝廠生意來看,是可以分到很多錢的。隻要他沒有動手腳進行財產轉移,一切都沒問題。
打開電腦,這個時間凌煜傑應該在的。果然,視頻裡出現了煜傑那張帥得迷死人的笑容:“凌媛曦,你這個時候不是應該乖乖地睡覺嗎?”
“哥,我又做噩夢了。”隻有在煜傑的面前,媛曦才真的像個孩子一樣,所有的冰冷都卸下。
煜傑一聽緊張地問:“還是你大學時的車禍夢?小殷,你最近是不是官司太多了,累的?”
“你覺得那些官司可以累倒我嗎?”凌媛曦朝視頻驕傲地瞪了煜傑一眼,煜傑穿著睡袍,手裡拿著一杯新鮮榨的西瓜汁在慢悠悠地喝著。
煜傑看著媛曦那張白皙無瑕的臉,試探地問:“小曦,你真的要留在國內發展嗎?要不回來和我們團聚好嗎?”
“哥,不知道為什麽,我回來後就時常夢到這個,除了你們,還有誰會叫我小曦呢?”凌媛曦自己對這電腦嘟囔著,她沒留意到視頻裡的煜傑臉上閃過一絲不自在的神色。
“那肯定隻有我們啦,那是我們家的專利,小傑,小曦,對吧!”煜傑嬉皮笑臉地說著,把媛曦也逗笑了。
“爸媽身體怎樣?”
“他們都很好,有你老哥我照顧著,就是擔心你一個人在國內照顧不好自己,抽時間飛回來,我們都有看國內新聞的,知道你在國內的知名度現在是直線上升,跟我的股票一樣了,爸媽可是很欣慰的,隻是你回美國發展就更好了。”這是煜傑的結尾詞,每次視頻即將收尾時,他必然會拉出這段話,然後接下來就是:“我回飯店,下次見,來,讓哥飛吻一下。”
每次和煜傑聊完後,凌媛曦心裡就會很溫暖,其實她不知道自己追求什麽樣的目標,傑出的律師?這似乎並不是她想要的,她隻是盡力讓自己的客戶滿意而已。國外都是顧客是上帝,花錢請她打官司的,都是她的顧客,她隻是遵循著這個原則。
再看鬧鍾,已是清晨五點半了,夢裡的那個聲音,似乎縈繞在她的腦海裡,每次她都很努力地去想,到底是誰,這樣有磁性的嗓音,她似乎從來沒有聽過。“小曦,小曦!”凌媛曦喃喃念著。
“算了,別想了。”媛曦自己長長地舒了口氣,換了身運動服,把秀發扎起,習慣性地捋了捋劉海。昨天下了一天的雨,今天的空氣應該很清新,既然睡不著,那就去跑步吧,很久沒有做運動了,似乎回國後,長久堅持下來的一些好習慣都在忙碌中銷聲匿跡了。自己可能真的是精神繃得太緊了,一直為官司而作戰,才會重複著做著噩夢。
生命在於運動。這個不是毛爺爺說的嗎?
街道上,行人寥寥無幾,天微亮,仍有些昏暗,未熄的街燈把兩旁樹木的影子拉得很長很長。
凌媛曦朝最近的街心公園跑去,她記得那邊有一個小攤子,賣的豆腐花很香滑,是趙旭辰買給她吃的,那時候她剛搬過來,對周圍的環境不熟悉,旭辰就帶著她在附近兜了一天,還說從國外回來的人對國內的方向感都不好。所以還專門在本子上畫著圖標,重點是標明了哪裡有美味的食物賣。
趙旭辰的確是很體貼!
如果不是他的幫助,她恐怕要花上很長的一段時間才能熟悉國內陌生的生活。
“搶劫啊!有人搶劫啊!”凌媛曦還沒來得及去張望, 就見一個戴著鴨舌帽的瘦小男子手裡拽著一個手袋與她擦肩而過。
以她的警覺心和判斷力,她本能地追上去,兩人的差距本來就不大,她很快就趕上了,“把東西還給人家。”
那男子見追來的是一名年輕的女子,便掉以輕心,直接拎起手上的手袋向媛曦砸過來。可是他沒想到,媛曦竟可以躲開,並且側踢了他的軟肋一腳,讓他疼得直跳,眼露凶光。
正在這時,後面的人追上來,還帶著這個街道的治安員,那男子見形勢不妙,隻好丟下手袋,一溜煙地跑了。
“小姐,你沒事吧,真是多虧你了。”那失主撿起手袋,高興地對凌媛曦表示感激。
“不用客氣,應該的。”媛曦客氣地回應,定睛一看,那失主是她這次離婚案的當事人梁曉蝶。
梁曉蝶也認出是媛曦,吃驚地叫道:“你是凌律師?天呀,你這身打扮,和上次見到的你真是判若兩人,我還真認不出你。”
媛曦看著她,一身名牌打扮,臉上還畫著濃妝,身上還有濃烈的酒味,“梁小姐,您怎麽會在這裡?”
“有個朋友病了,我過來照顧一下。凌律師,我那件官司就拜托你了,我還有事,先走了。”梁曉蝶神色閃爍,匆忙地告辭,安靜的街道上回蕩著她的高跟鞋踩在瀝青路上的節奏聲。